第十四章
武英殿大学士、翰林院学士兼刑部右侍郎臣于涣谨奏:臣闻引其纲而网张,后得鱼获;挈其领而裘顺,后得正服;明其法而民安,后得天下治。此之谓知其要而全其功。人君秉神器而御宇内,修德立法以驭万民,使法制不明,上下混乱,而思国之理者,岂可得乎?
《易》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大明律》,固太祖之成法也,子孙万世不可易之。然如《论语》者,古往今来为之作传者多矣,何也?以圣人之言,精妙绝伦,而有材质平庸者不可得其义,故有朱子、程子等作传,望天下人皆得蒙圣人教化。然则今注《大明律》,有何不可?
今陛下以成化为号,此何解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世易时移,情随事迁,圣君能察其变而导其民也。今之世情,与太祖时有不同;后之世情,与今世又有不同。臣请集天下刑名之建言,以刑部为首,大理寺、都察院为辅,共注《大明律》,令天下皆知其真意。后世子孙若有为增减者,当以此为蓝本。
——选自《于文正公集》
范驹坐在酒楼的包间里,一会儿抬头看一眼门,每次都失望地看到门还关得好好的。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吱呀”一声——原来是店小二来上菜了。范驹忍不住问:“订包间的人到了没有?”
“好你个范驹,还是这么心急!”人影未见声先至,范驹霍然站起来埋怨道:“余士英!怎么这么慢?”
余子俊笑吟吟地说:“哎呀,你怎么不说象观?范驹,这里就我年纪最大,你可要尊敬兄长。”
“去你的!”范驹捶了他一下,当然控制着力度。
“多年不见,范驹啊,你是‘少年子弟江湖老’,咱们象观这‘红粉佳人’还没白头呢。”*余子俊面对自己两位老友,开始拿他们开涮。范驹久经边关的风霜,皮肤自然更粗糙,为了显得更有威势还留了一把虬髯,看着快跟余子俊差不多大了;于涣则是一脉相传的肤白,颔下短须打理得很整齐,目若朗星,丰神俊朗。
于涣跟着进来道:“你们不要随意攀扯我。”他换上银灰色常服,腰佩香囊,手拿折扇,硬是成了他们三个当中看起来最年轻的人。
范驹连忙撇清关系道:“都是余士英胡说。象观,你快坐。”他说完反应过来,席面就是于涣订的,他却反客为主了。于涣不以为忤,笑着坐下。
“掐指算来,我们有十年没见了。要不是赶上士英兄进京述职,加上范驹来献俘,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聚齐我们三个。咱们先喝一杯。”于涣举起酒杯道。
三只酒杯碰在一起,酒入喉,醇厚而余味无穷。
“好酒!”范驹赞道。
余子俊点头:“确实好啊,以后我进京还来这家喝酒。”
三人漫无目的地聊着自己的生活、家人和官场上的事。余子俊拍着桌子骂陕西的官吏——他已升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布政使的副职),让人窥得当年他坚持要于涣写文章证明自己的倔强。范驹则大着舌头,谈起辽东的苦寒,和军士们的辛劳。于涣安静地听着,小口饮着杯中酒。他并不贪饮,因为酒往往会让他想到那穷得叮当响也要去买酒喝的父亲,于他而言大多是徒增烦恼,而不能消愁。
“象观,你还挺得住吗?”余子俊关切地问。他没提于涣的岳父商辂被起复为兵部侍郎入阁,也没说于涣圣眷多么浓,只担忧他那道建议为律作传【指经典的解释】的奏疏一上,物议纷纷,有许多人攻讦于涣为“法家酷吏”,还说他是“大明之安石”,是变法的奸相。
于涣捏着酒杯,嘴角噙一抹笑意,酒后眼波流转,眉目愈显风流。
“‘气岸遥凌猛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士英兄,这就是我的答案。”
余子俊指着他道:“这倒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气魄!”
“我可没有变法”于涣放下酒杯,“我是在立法!孟子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套章程,天下的官吏随意引申律法,连民间讼师都能任意解释,岂不是好人歹人都能打出天子的旗号?将释法之权握在中枢手里,便是守住了‘名’。‘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可叹诸公皆看不出这一点,只把我看作酷吏。礼也罢,法也罢;道德也罢,刑罚也罢,都是为了致功,致功则是要成在百姓身上!不管什么法子,归根到底是三个字,‘民为重’。”
或许他们不是看不出,是不想看出吧。这究竟是一把双刃剑,拿在于涣手里,就是要削他们的权,管住他们的手!于涣还记得,沈万钱一个小小的地主都能仗势欺人至如此地步,若是官员想颠倒黑白,岂不更容易?
弹劾于涣的折子都被朱见深留中不发,可他本人站在朝堂上毕竟还要受众目所视,也管不了别人怎样在背后私语。商辂也受他的连累,被御史参了一本,说他和自己女婿结党营私。这样的话,朱见深自然一笑置之。是天子自己决定起复商辂,这话不是打他的脸吗?
“范驹,别闷头喝酒啦。”于涣招招手。
范驹抬头道:“你们说的这些,我还没那么明白。”
于涣一拍桌子,大笑道:“范驹,你记着,不懂这些不打紧,这本也不是你需要懂的。为将者要做的就是听话,打仗;你只要知道该听谁的和怎么打仗,就够了。”
“这我知道!”他哥说让他都听于涣的。
于涣摇摇头:“没那么简单。很多名将折进去,就是不知道自己该听谁的了。”
余子俊觉得于涣别有深意,岔开话道:“象观,依你看陕西的事如何?”
“士英兄,小心固原。”于涣说。
迤北鞑靼多次进犯固原,余子俊当然知道其要害,却不知于涣为何还要专门提一句。他向于涣投去一个询问的眼光。
“士英兄之职在于为将士筹备粮草、修固防线。为人臣者尽本分,你把它做得漂亮,别人想说嘴就难了。”于涣话到此处,便不再多说。
范驹问:“那我呢?”
于涣笑了笑,道:“多余的话不要说,多余的事不要做。”
“什么叫多余的话,什么叫多余的事?”
“除了打仗以外,都是多余的。”于涣平静地说。范驹现在的位置要谈站队,还没人把他放在眼里。何必自找麻烦?
酒尽人散,余子俊咂摸着于涣的表现,感觉这个老朋友几年不见越发深沉。他在酒桌上从没失态过,总是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别人,像端坐网中的蜘蛛,冷眼看着别人在他织就的网上翻腾。余子俊知道明日廷议,众臣就要讨论“注律”一事。他也不知自己是该担心朋友,还是担心那些反对的大臣。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出自《红鬃烈马》的戏词。写的时候正好看到很喜欢,虽然这个时候应该还没出现,让让我吧()
明清的时候私家注律的风气很盛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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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见龙在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