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那匹马,莉莉丝,确实很贵,但不是一百英镑,而是两百镑三先令,我刚从马行拍下它不久。”
瑞蓓卡有点想笑,刚刚他还说她对钱斤斤计较,一股下等人气息,他自己倒是把一匹马的价格记得这么清楚。
“拿支票来。”
男人用食指和中指夹住支票本,另一只手握住羽毛笔,飞快地写下一串花体字。
他的手指修长而笔直,肤色极白,皮肤很薄,在月光下几乎透明,能清楚地看见淡青色的血管脉络,凸出的指骨微微发红。
他应该是极瘦的,骨骼格外凸出,像是刚刚结束飞快生长的发育期,那至少有六英尺(183)的个头,是有力佐证。
宽大的棕色旅行风衣,穿在他身上,只是堪堪刚好撑起来,似乎全靠骨架挂着,但就他穿着靴子的双腿,可以看出,他的肌肉薄而适度,并非身上没有一点儿肉。
浅金色短发整齐地往后梳着,右眼戴单片眼镜,蓝灰色眼珠的颜色更淡了。
他安静下来的时候,看上去和刚刚在公共马车上给她献殷勤的大学生,没什么区别。
都是一样的温文尔雅的长相,至多二十岁,像个学生。
可惜张口闭口上等人、下等人,不友善,还啰嗦,让她觉得很割裂。
她从那双很好看的手里,接过支票,上面赫然写着支票账户主人的名字:阿尔文·布克德。
阿尔文付给她钱之后,才想到一件事,他有些怀疑地看向她:“你会驾车吗?”
后者没有回答,眉头紧皱,盯着支票看起来没完。
瑞蓓卡陷入巨大的震惊中,他竟然是布克德太太的儿子?
她现在把支票还给他,还有用吗?
还是说,她直接别回去了,拎着箱子走人吧?
看见她古怪的神色,阿尔文更加怀疑了,眯起双眼:“你别告诉我你不会驾车?”
瑞蓓卡深吸一口气,将支票塞进手袋里,热情地笑着说:“我的骑术很好。”
“这根本是两码事!”
“骑马是驾驭马,驾车不也是驾驭马吗?相信我,我可以的。”瑞蓓卡冲他眨眨眼睛。
车夫走在前面带路,她放下伞,双手拎起裙子,衬裙和穿着丝袜的一节小腿,骤然暴露在外,夜里的丝丝冷气,立刻附在她的皮肤上。
双腿深入泥坑,接触到泥水的瞬间,她打了个哆嗦,恨不得立刻跑到马车车头去。
但她还是想保住这双鞋子,只能缓慢地在泥坑里挪动,生怕动作幅度太大,鞋子拔不出来,陷在泥里。
没想到越怕什么越发生什么。
好不容易拔出右脚,套鞋却陷进了泥里,失去套鞋的保护,里面那双真丝的鞋子算是废了。
这样一来,她更不想放弃陷进泥里的木质套鞋,更加增添自己的损失。
她转过身,努力地用脚去碰那只鞋子,眼睛却被什么光亮一晃。
顺着望过去,却看到阿尔文站在原地,脸色微微泛粉,玻璃珠样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粼粼的水光。
原来刚刚的光,是镜片将月光反射到她脸上。
阿尔文感到面部、耳朵都在发热。
他知道自己现在一定窘极了,他不仅长得白,皮肤还薄,脸红压根藏不住。
她是疯了吧?她确实得罪了他,她的下等人身份也被他看穿,即使他们没机会再见,她也不能一点礼节都不顾吧,竟那么堂而皇之地在男人面前露腿?
难道那条薄纱裙就这么重要,值得她这么做?
她不害羞吗?
阿尔文知道,她肯定是不害羞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做。
看来她是真的很穷,他已经支付赔偿她裙子的钱,她还这么努力地想保住裙子。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真心实意做慈善,穷人真的挺可怜的,
忽然,他有些唾弃自己。他干嘛可怜她?她压根没穷到这个地步吧,她这么窘迫完全是因为贪婪!
“作为一名绅士,您该转过身,不是吗?”见到他的模样,她似乎很得意,笑嘻嘻地说。
阿尔文平生第一次这么厌恨自己的肤色,厌恨他难以控制的情绪。
有双绿眼睛,就这么了不起,竟能轻易博得他的喜欢?
那在马车阴影下根本看不清的腿,到底有什么吸引力,足以使得他脸红?
人类,不,男人想入非非的能力,那个不能言说的器官,真是可怕。
他觉得自己都不是自己了,好像被什么东西支配了,不然他绝不会因为无意间看到某个下等人的身体,而脸色发红。
阿尔文转过头,他要夺回大脑对身体的控制权。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有他这样与本能搏斗的可嘉精神,那个受伤坐在一边但无人关注的车夫,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她。
“皮尔森!”
车夫突然被点名,一转脸看到主人怒气冲冲,满脸涨红,还以为自己犯下什么滔天大罪,把主人气得脸色变成这样,急忙开始思考自己今天都干了什么。
淋湿了马车的内壁,从马车上掉下来不能赶车,导致主人不得不花费五英镑找人赶车……
好像反的错误确实很多,自己不会要被开除吧?
“管好你的眼睛。”
皮尔森松口气,这个要求也太简单了。那位小姐长得挺漂亮,但人又瘦又矮,本来也没什么值得看的。
瑞蓓卡没驾驶过马车,但她足够聪明,从前在平克顿女校习得的骑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在车夫的教导下,她很快上手。
由于身高不够,坐在车夫的位置挥鞭子,非常不舒服,她必须稍微站起来,往前倾,才能确保鞭子打在马匹身上。
这样挥过几鞭后,她挪到距离最近的马上,用鞭子驱赶更前面的马。
很快,这些良种马,带着马车驶出泥坑,她还以为会更费劲来着,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
忽略她完全被淋湿拧在身上的裙子,可怜的鞋,以及被她得罪透的阿尔文先生,这五英镑来得真是容易!
阿尔文绕过泥坑,登上马车,皮尔森跟在他身后,同样也是浑身湿透,他捂着胳膊,似乎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实际上,所有人都处在这样的处境。
瑞蓓卡的衣服已经全部淋湿,裙摆还都是泥浆,无法再走到下一个城镇。
能跟着马车直接回去,是最好的选择,但她还没告诉阿尔文,自己的身份,也不想这么快面对这件事。
“先生,我们是绕回去,还是接着往下走?如果继续走,恐怕有些困难,皮尔森现在是这幅样子。”另一个车夫说。
阿尔文很纠结,他不想回到那个什么顿,如果继续往下一个镇子走,皮尔森无法驾车,他还是需要请求那个小个子女人的帮助。
光是把马弄出泥坑,她都敢要五镑,让她驾马前往下一个镇子,裹着湿漉漉的衣服,淋更长时间的雨,她估计得问他要十镑。
万一第二天她发烧感冒,说不定,还会借这件事赖上他,更加狮子大开口。
反复衡量之后,他说:“先回去,找找村子里有没有医生。”
旅馆老板看到两人一起回来,后面还跟着个受伤的家伙,立刻喜笑颜开:“我说你们都得回来吧,你们还不信我的话,非要出去碰壁,弄成现在这样,全身都是泥。”
阿尔文身上的泥浆稍微干了一些,但那些干泥巴黏在裤子上鞋子里,吸附在皮肤上,更不好受。
瑞蓓卡则是湿哒哒的,急切盼望着到房间里,脱下湿衣服。
听到旅馆老板的话,瑞蓓卡冷笑一声:“你当然知道,我看这个坑压根就是你挖的吧?好端端的石子路上,怎么能凭空冒出这么大的吭?”
她全身湿透,情绪激动地说几句话,便会抖下来一大片水。
轻薄的纱裙和棉质衬裙,大有贴在身上的趋势,尽管她时不时会扯扯裙子,还是暴露了部分身材曲线。
水珠再次洒到他的脸上,那股香味已经很淡了,更多的是雨水的味道。
阿尔文脑子里乱乱的,完全没听进去她在说什么,他该怎样才能让她发现裙子的问题?对待下等人不需要尊重,但他也不能直接说出来吧?
“小姐,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你要是喜欢胡乱说话,就别住了,出去淋雨吧!”
旅馆老板的粗声粗气,让他回过神来,阿尔文冷冷地看着他:“你礼貌一点,怎么能这么对待女士?”
瑞蓓卡很想笑,这个完全没有绅士风度的人,竟然能说出这种话?
看样子,不用再担心刚刚得罪他的事了,她稍微示好,就能将一切抹平,甚至再加把劲的话……
他突然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一遍,那**裸地眼神,仿佛在扒掉她身上的衣服,她感到很不适,狠狠地瞪向他。
阿尔文也很气恼地看着她,仿佛她做错了什么,引起他的怒火。
明明是他突然那么冒犯……
下一刻,她突然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这样看她。
她收起怒容,拽过一把椅子,施施然坐下:“我是下等人,您是上等人,请您先办理入住吧,我在这里候着。”
哼,她不怕被人看,他不想让其他人看见她浑身湿透的样子,那就把他的外套给她啊。
为什么他一副纠结别扭的表情,怎么,对一个下等人产生情愫,很难面对是吗?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第 1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