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王府。
李玧像木偶一般呆坐于床头,卧房内只剩贴身侍从程灵儿陪着。
主子自傍晚回来起整个人就蔫巴巴的,晚膳也是随便扒拉了几口。
程灵儿懊悔不已,平日他皆是寸步不离,今儿午后殿下心血来潮,非得独自去骑马游街,不晓得究竟碰上了啥烦恼的事。
他见靖王这么魂不守舍,不得不提醒:“殿下,该睡了。”
李玧满脑子装得尽是陆瑜、陆瑜:一袭素雅白衣包裹下的纤瘦腰肢,皎净透亮仿若琉璃脂玉的雪白肌肤,绚烂明丽如灼灼桃花的漂亮眉眼,软软糯糯堪比饴糖的甜美嗓音……,美人儿无一处不勾人,简直迷得他神魂颠倒。
“啊?”
李玧猛然醒悟,这儿站着一位活生生的少年郎,他半眯起眼睛借着灯光仔细打量眼前人。
程灵儿年仅十八,生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然而跟年龄相仿的陆瑜一比,端的是牵狗比象,山鸡比凤凰。
到底是这些年侍奉自己的亲信,李玧未曾避讳,一把抓住灵儿的手腕:“你跟了我……多久了?”
程灵儿愣怔片刻,没料到主子临睡前问起这个,不过答案他烂熟于心,马上恭敬地回复:“灵儿跟着殿下快满五年了。”
时间过得真快,李玧不由感慨。
五年前,当太子、齐王早早获封风光无限之时,他依旧是个无爵位无实权的空头皇子,和同样不受宠爱未得晋封的母亲吴贵人挤在窄小的梅香苑里。
那年秋天他刚满十八岁,总算熬到可以去秋狩大典的年纪,去之前踌躇满志,甚至在母亲面前夸下海口,一定要让父皇和那些拜高踩低的势利宫人刮目相看,结果呢?
他铆足劲在限定时辰内猎了一头獐子、两只野兔、一只雉鸡,算得收获颇丰;中途却轻信了高德海爱徒小安子的胡言乱语,把獐子、雉鸡交给了那滑头小太监,在清点战果之时,眼睁睁地瞅着他的大半猎物算在了李琮的名下。
此类龌龊套路宫里时有发生,李玧打小不是没听说过,只一时没提防居然有人明目张胆地截他的胡拿去献媚太子。
光小人使绊子倒罢了,可隆兴帝对他这位首次以成年身份参加皇室秋狩的幼子仅仅是远远地瞟了一眼,似乎连问一句话的兴趣也没有……
那之后他彻底心灰意冷,不管他做什么、怎么做都赢不来父皇多一分的关注,皇帝刻意漠视他母子二人的事实根本无法改变,先前每天必练的骑射、必读的诗书统统撂下不管,日日躲在屋里酗酒、睡大觉。
母亲吴贵人非常理解这种失望到谷底的负面情绪,并未横加指责,反而担忧儿子的身体状况;九重宫阙之内唯有亲儿子才是她后半生的依靠,放任其一天天颓废下去显然不靠谱,吴贵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儿子必须振作起来。
李玧一来是折腾乏了认清并接受了现实,二来拗不过母亲的良苦用心,提出欲到宫外散散心,吴贵人乃为宫女出身,拉下老脸托得一点旧关系,李玧寻得机会顺利微服出宫,便是那时机缘巧合救下了沦为乞丐的孤儿程灵儿带回宫中收留在侧。
岁月长河里流逝的时光,足以磨平一个人的棱角。
程灵儿尽职尽力伺候了五年,亦从稚子长成少年。
李玧骤然意识到,适才神游千里,这手好像……握得太久了。
他放开身边人,“你……受委屈了。”
这话说得突兀且不无伤感,灵儿那根敏感的神经蓦地一颤,哪知靖王接着问:“像我这样的主子是不是很没出息?”
灵儿“扑通”双膝跪地,“殿下千金之躯,前途无量,灵儿惟愿此生追随殿下,誓死不离!”
这番略带夸张的褒扬兼表忠心令人宽慰,李玧的唇边滑过一抹微笑,缓缓站直,虚抬了一下胳膊,“起吧。”
灵儿遵命起身,细致地帮主子宽衣解带,穿上白色的丝质寝袍。
烛影摇红,幔帐轻拂,为这睡前换装的画面平添几分说不出的朦胧与暧昧。
李玧不等系上腰间丝绦,先一屁股歪在擦洗好的簟席上,冰凉的触感消解了七月中旬未退的暑热,他懒洋洋地翻了个身。
刚刚程灵儿没勇气正眼瞄那一大片赤/裸而结实的胸膛,现在从殿下松散的白袍领口隐约窥得里边无限春光,成熟男性的好闻气息随之扑面而来,不禁一阵脸红耳热。
奇怪了,分明是裹上了衣裳,却愈发充满诱惑。
程灵儿庆幸站在背光处,他自知身份卑微,不敢存半点非分之想,但求这辈子能永远随伺左右,以报当年救命之恩,他定定神,俯身弯腰继续整理主子的袍带。
陷入低谷那阵子李玧饮酒过度,落下了容易头疼的毛病,亏得灵儿时常为他按摩方舒坦些;目下这软绵绵躺倒的姿势使得程灵儿捏人的痒劲犯了,大着胆子伸手按上了靖王的太阳穴。
少年人手指灵活动作轻柔,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一顿推、压、揉、捻,极是周全妥帖;李玧深觉惬意,从几乎放空的脑袋里努力抽出一缕尚且清明的头绪,沙着嗓子慵懒地开口:“明儿……替我去办件事。”
“是!”灵儿想也没想直接应承,静静等着主子的吩咐。
“你去洒金街打听打听,有没有一家叫‘百草堂’的医馆,里边是否有个叫‘陆瑜’的坐堂大夫,给我查查他是什么来历。”
提及“陆瑜”李玧霎时精神抖擞,思忖须臾补充:“记住,切莫惊动旁人。”
他是信得过这小子的,人如其名,机灵得很。
“请殿下放心!”程灵儿拍着胸脯保证,拉过床尾一条薄薄的翠绿锦衾体贴地为靖王盖上,“夜里冷,当心着凉。”
“灵儿告退。”
管得还挺宽,侍从退下后,靖王无奈地摇了摇头,顺手扯掉搭在小腹上的薄被;他生性怕热,这会儿更是燥热不安。
长夜漫漫寂寞难捱,李玧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头一次体验到孤枕难眠的滋味。
翌日上午,镇北王府。
赵大勇和秦平在庭院里比划了一套拳脚,又耍了一通刀剑,仍没等到王爷出来练剑。
秦平收刀入鞘,大步跨进厅内张望,瞥见宋伯正收拾餐桌,那碗筷好像纹丝未动,秦平不免疑惑,压低声音询问:“大帅还没……起床?”
宋伯叹了一口气,指着托盘里的东西埋怨:“唉,都热好几回了。”
李大帅向来勤勉早起,睡到日上三竿的确是破天荒头一遭。
“那这不用再热了!”秦平趁着宋伯不注意,抓了俩白面馍馍揣进怀里转身往外跑。
宋伯比不上年轻人快手快脚,哪里拦得住,气得在背后骂骂咧咧:“死兵油子!仔细待会大帅剥了你们的皮!”
宋伯是著名的刀子嘴豆腐心,秦平自然不惧老头儿会去告状,满不在乎地折返,扫眼找着猫在枣树底下的赵大勇,扔过去一个白馍,“接着!垫垫肚子!”
二人并排蹲着进食,秦平把馍馍一掰两半,先塞了一半进嘴,同时没忘记闲扯:“哎呀,你说咱大帅这是真打算歇三天啊?”
赵大勇一边大嚼特嚼,一边含含糊糊地说:“哪有歇三天?昨儿不是去了校场吗?”
他们互呛惯了,秦平习惯性地反驳:“嗨,那不能算!”
“怎么不算?”
熟悉而威严的男声自头顶响起,两位亲兵光顾着吃,不知王爷何时来到身后,立刻条件反射般站得笔直,“大帅!”
秦平毕竟是做“贼”心虚,慌乱中左手没来得及攥紧,另一半馍“啪嗒”滑到了地上。
李瑾本无意搞突袭,奈何昨夜睡不安稳,纷乱而旖旎的思绪全系于陆瑜一人,洒金街头的两次不期而遇,仿佛冥冥之中天意指引……
美少年雪肤花貌白衣翩翩,宛如天仙下凡,叫人一见难忘。
尤其是陆瑜的乌眸秋水盈盈脉脉含情,正所谓“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就是那对眸子激活了李瑾被繁忙军务淹没的记忆,原来他在马厩旁空置的草棚里养过一头稀世罕有的白鹿,他曾经数次拥它入怀,数次抚摸它顺滑光洁的纯白皮毛,数次喂它吃最新鲜的上佳草料……
甚至有那么一两回喝高了,抱着小鹿絮叨了许久。
它其实是一头体格不小的成年雄鹿,但他喜欢唤它“小鹿”。
小鹿,陆瑜……
床榻上的李瑾辗转反侧,直到凌晨才昏昏入睡,或许是绮念太深,竟做了一场十分古怪离奇的梦:天璇围场的林苑里,他与放归的小鹿再度重逢。
小鹿长得越来越健壮美丽,圆圆的眼眸像初见时一样湿气濛濛,一眨眼的工夫,它摇身一变,幻化成一名俊秀无匹的绝美少年。
——赫然是陆瑜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