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五,经过司天台的测算,正是宜畋猎的日子。
连下了几天的雨,朝中还担忧今年的春猎要在雨中度过,但望日当天,却是一片晴朗蔚蓝,天空干净得像被水洗过。
吹满绿茵的林间,车马像蚂蚁一样,渺小地走过,不留下任何痕迹。阳光透过树枝,飞掠行人的头顶,随着他们的步伐,落在一片空白的营地上。
说是空白,也不尽然。只是此处既无绿茵,也无树丛,光秃秃的土地裸露在外,受着烈阳的煎烤,与这片猎场格格不入,显得突兀。
但很快,人来人往,又将此处填满了。喧杂声充斥此处,忽高忽低,恼人的热度又像锁一样禁锢四肢,叫人平白生了闷气。
灰白的帐篷旁,懒洋洋地立着一个人,迎着骄阳,白皙的脸上微微有些倦意,曲长的睫毛扑闪着,拉出一段老长的影子。
片刻后,姜令转了个身,四十五度斜对着太阳,让光均匀地光顾身体,继续一言不发。
一旁的兰生疑惑:“郡主……?”
在做什么?看上去好像已经睡着有一会儿了。这么烫的太阳,别给晒伤或晒黑了。兰生忧心地想。
姜令闭着眼睛,有气无力答道:“怎么了?”
“是不是有点太晒了?”兰生说。
“没关系。”姜令像烧烤架上的玉米一样转了半圈,换了个方向,“前几天一直下雨,根本见不到太阳,闷得几天都睡不好。今天就当晒回本吧。”
并且,现在是上午,正是补充维生素D的好时候。
均匀炙烤二十分钟后,姜令抬头,伸了个懒腰,正要往帐篷里去,却不经意瞥见一旁的兰生,见她满脸通红,不禁笑道:“你怎么也要晒呢?唉,脸都晒皱了。”
明明没有命令她也这么晒着。
本朝追求白皙细腻的肌肤情态,贵族对太阳光是能躲则躲,甚至有敷粉以白面的人。
上行下效,贵族的侍从们也以白肤为标准,基本不会做晒太阳这种不讨好的事。
虽然古代人也知道,晒太阳也有一些好处,但明显社会风尚更能主导他们的行动。
姜令没想过要改变任何人的生活方式,毕竟她自己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这可以归因于她的身份认同问题,但总不能强迫别人去不在意。
所以:“你不必要做和我一样的事。”
兰生默然,心底闪过一丝寞寞之感。
姜令也没有要等待她回答的意思,只是留下一句:“你回帐里边歇会儿吧。我到周围走走,过会儿就回来。”
兰生无有不从,只叮嘱几句注意安全,便退下了。
角落里只剩姜令一个人。她拍了拍衣袍,走到另一帐篷外,对守在门口的人说:“阿娘……”
赵意宁的大丫鬟悄声道:“王妃当是睡下了。”
姜令侧过脸,也小声对她说:“我到周围走走。若阿娘醒来寻我,只消说我过会儿就回来。不要叫她找我。”
见她点头,姜令转身,在营地里溜达起来。
从公主府出来之后,姜令就没有再出过门了。一方面实在无处可去——从前,她除了待在府上睡觉,另外的时间,都像一叶无桨的舟,风浪恣心所欲地改变她的航线,从不需提前向她说明。
每日的太阳照常升起,可惜王质烂柯,春天已经过去很久,扁舟触礁,随波逐流的生活被迫停止了。
她失去了方向。
不知不觉间,她又回到和应思存争执的那些日子,不想面对充满复杂矛盾的现实,就龟缩在壳中。
就连现在,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只是自顾自地对未来保持着无知。
这种无知参与了她的组成,她不会感到陌生,同时也不畏惧,只是日复一日,无趣在胃里生根发芽,渐渐的,她好像也对此感到厌烦。
心里想着事儿,一个没注意,姜令踹飞了脚下的石子儿。石头越过一丛草,囫囵飞进树丛里,树脚下的花草挨了一下,依然颤巍巍直立起来,那石头却已经不知所踪。
姜令愣愣地看着那丛顶稀疏的花。
她突然想到:王府没有这种野花,路上也不会有莫名其妙出现的石子,是否说明家丁工作辛勤?
思绪不受控制地飘忽。她想到早上的游记还没有看完,为什么自己会一直在外面游荡呢?好像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回去吧。姜令想。不值得走这一段路。
这里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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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回到帐内,她也并不感到心安。
游记还有个几十页没看,她摊开书,苦杏仁味若有似无地发散出来,让人昏昏欲睡。
但放下书,闭起眼睛,却又不觉有困意。仿佛回到上辈子的课堂时光,盯着书便呵欠连天,合上书却精神抖擞。
如此反复几次,姜令烦躁地坐起身,决心直接看到睡着。
游记是一名驴友所书,开篇即悼念陪自己走过一程的毛驴,情真意切的一片祭驴文,而后才是自己在北境罗斯诸城的所见所闻。驴兄的身影在游记篇中依然时常出现。
老实说,笔者的游记写得平平无奇,并无细枝末节,反倒十分笼统地概述了一下北境的风俗,文笔克制规矩,也就不那么生动跳跃,不引起人兴趣。
只有写到驴兄时,才略有些松快之意,并流露出一种快然欣慰之情,隐隐是要与驴兄义结金兰。姜令能看到快结束,十有**要归功于驴兄。
驴兄有一身红棕色的皮毛,竖立着两只机灵的长耳朵,头顶飞起一撮小毛,嘴筒子白而粗长,牙口有力,能嚼动土里最粗的草根,鼻孔和眼睛一般大小,仰头看人的时候,眼睛鼻孔能连成一条线,神气得像四眼。
每当念及这头主人眼中乖顺,却不让别人骑的毛驴,那些像压缩饼干一样的文字忽然活泛起来,及至驴兄突发暴病,溘然长逝,笔者便也匆忙结束了这趟旅行。
笔者翻阅自己的游记,重为驴写了一篇祭文,放在文前。但因这游记写得像起居录,到底不受欢迎,加之北境向来被认为是荒芜之地,双管齐下,这本书也就无人问津。
此书是何处淘来的,姜令已记不清楚。它有很多缺点,但它有一个恰到好处的优点。
姜令慢慢想起一双赤诚的眼睛。
奇怪,这时候,她反而想起上辈子一些往事。它们似乎在朝她涌来,像一阵风,一道浪,淹没她,不讲道理地。
跳跳已经很老了,十五岁高龄。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都要拿来睡觉似的,和年轻时候大相径庭。
它总是没有什么烦恼,照常像个孩子一样玩耍,但是它迎接家人的距离,变得越来越短,就像它的生命线。
百步以外,五十步以外,十步以外,十,九,八……直到将数字一谋杀。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跳跳已经听不见门口的脚步声,它不再准时地迎接每个人,也不会飞扑在人身上,只是温顺地用爪子和鼻子蹭弄手心。
在壮年氛围的家庭中,它孤独地老去。
它有一双溜圆的葡萄眼睛,两只烤焦吐司边一般的大耳朵,湿润的鼻子和略有些毛发的前爪是它的听诊器,它便用其探索世界的心跳。
而它的世界那么小,小到只有眼睛里的人。
它的嗅闻是成功的吗?它认清它的世界了吗?它认为自己是人,还是犬?它怎样与那份孤独和解?
姜令忽然很想知道,自己所处的此界,究竟是真是妄?
她慢慢趴伏下身,耳朵紧贴着床板,佁然不动。耳边没有传来什么声响,整个世界安静得像一块实心石头。
姜令想:如果是梦的话,就快点醒来吧。
不得不承认,她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没有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有选择的机会,姜令想,她会毫不犹豫地回到原来的世界去。
因为她的学业还没有完成。因为她还没有为跳跳送终。因为她想记起父亲和跳跳的脸。
她怎么能忘记他们的脸呢?可惜过去太多年,她确实已经忘记他们的面庞,时间真是最锋利的刀刃,一点点剐下伤口上的腐肉,居然不会让人察觉到痛。
可惜,时间的镰刀仍然在继续挥动,在新生的嫩肉上跃跃欲试,并不给予人喘息之机。死去的人也没能在记忆中永生,这一切都狼狈得可笑。
所以,如果是梦的话,就快点醒来吧。她好像已经无法忍受了。
“……”
“……不要怕,我在。”
女人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安平,做了什么噩梦吗?”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拂过面孔的轻又轻,仿佛面前的不是她快双十的女儿,而是一个初生的婴孩。
眼泪从左眼淌到右眼,带来一阵绵长的不适,姜令眨了眨眼,才发现自己脸上一片湿润,眼睛微微发烫。
她伸手揩了一下,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只记得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光怪陆离的梦。
转眼一看,枕头打湿了一片,烛光一照,显得沉甸甸的,看来是不能睡了。
她睡着了吗?什么时候?似乎没有印象。
姜令忽而抓住赵意宁的手:“阿娘……”
赵意宁应声,用巾帕擦掉她脸上的泪痕,摸了摸姜令的头发:“你睡了好久。”
她不由使拇指拂过女儿眼下,那层薄而通透的皮肤中,青蓝的血液在近乎凝滞地流动,“近几日没有睡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