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霜雪尘埃 > 第84章 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霜雪尘埃 第84章 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作者:李千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10 10:07:39 来源:文学城

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很快这一年过尽,到了一九七零年的四月,梅思这一天从外面回来,进门一瞥,笑问:“凤香,什么事不开心?宝庆又淘气了么?”

苏凤香坐在那里,本来气鼓鼓的,听到这句话,愈发懊恼,把头一摇:“伊同霞女出去了,不在阿拉眼前倒好,去电影院,多坐一阵,晚点回来,这屋子里还清静些。”

无论怎样不高兴,宝庆终究是带了女朋友婉霞回来,就同居在了一起,本来这小小一间屋,人便多,来娣前一年结了婚,对方原是住工厂的宿舍,这时便搬到徙置楼里面来,如今宝庆也带人回来,一个屋就住七个人,而且来娣还怀孕,五月就要临产,到那时就是八个人,每次设想到那时婴儿的哭闹,梅思便感到一颗心要炸裂开来。

招娣也有同感,有时候两个人单独到天台,悄悄地说话。

招娣唉声叹气:“再有五个月就要生了呢,那小小的人,虽然倒是不占地方,可随时会哭起来,让人不得安静,每天在外面做事本来就很烦,回到家中还是这样,连一个能歇息的地方都找不见,更别说读书画画。”

梅思虽然也是头痛,却还要解劝:“小婴孩难免这样,长大一点就好了,毕竟是自家姪女。”

招娣笑道:“是啊,还能如何呢?所以不要说如今本来没有房,就算有房子住,我也不想这样早结婚,泳涵催我也没有用。”

招娣谈了一个男朋友,叫做林泳涵,她今年二十六岁,年龄不小了,苏凤香时不时便催她嫁人搬出去住,男友比她大三岁,自然更急,招娣纹丝不动。

苏凤香便骂她心气太高:“当个速记还不够,还想当画家是怎样?老大年纪不肯出门,看看屋里这般挤,一个一个都不出去,将来侬弟媳妇都不好住进来的,这么多年,可把阿拉累坏了,伺候侬这么多人。”

招娣便放下画笔站起身:“妈,我去洗衣服。”

苏凤香抢过盆子来:“侬肚内明白阿拉说的是什么,阿拉是要侬去洗衣服么?赶快和侬那男朋友结婚,搬出去阿拉省心,免得整天看到侬这么多人,一个个都没有正经事。”

□□终究是没有学速记,如今和哥哥一样,在差馆当差,做内勤,招娣倒是学了一手好速记,如今在律政署做事,薪水还不错,也不像工厂里那样,工时那样长,还要加夜班,律政署周六虽然要上半天班,礼拜天却是固定休息,工厂则是未必,空闲时间很少,作女工,上夜校都吃力,每一日都精疲力竭,明显感到生命的消耗,自从去了律政署,招娣终于感到一口气能透过来了,手头也宽裕一点,愈发爱画,逢到休假,从早到晚站在画板前,她偏爱的是西洋绘画。

梅思手臂搭在天台短墙上,笑一笑说:“女子与男子终究不同,男子成婚早一点,没有什么妨碍,女人若是嫁人成家,便再难有所追求。”

十年前大陆一部一部小说,《红日》,在三联书店买来,梅思最常逛的两家书店,一个是“去年红”,一个便是三联,在“去年红”里消磨时光,是因为书实在便宜,梅思虽然喜欢去图书馆,却也爱买书,新书偏贵,还是旧书好,只为经过一个人的手,便折价一半还多,爱三联,则是因为那里有自己昔日热爱的气息,马克思**的书堂皇摆在里面,摆许多,角落里也有小说。

那些正经严肃的学问书籍,梅思少有精神买来看,倒是能看看小说,那一回便翻到了《红日》,看前言,是红色中国很有名的书,不愧是三联,进书真快,在那边是五七年首版,这边五八年就摆在了架子上,只是价钱贵了,梅思便站在书架前翻看,那时刚好报馆结业,时间充裕,看股票之余来看小说,连翻了几天,翻完了。

那里面大段大段的战争场面,梅思虽然称不上是见惯的——她虽然也曾投身革命,却没有上过战场,倒是景斌去了,从此再没有回来——只是无论是延安还是桂林,都常听人谈起,谭永光便很爱说打仗的事,打国民党,打地方军阀,打日本;在桂林,倒不是钟坤和她讲,两个人很少谈论政治与战争,只是闲谈,世态人情,然而那样的战争环境下,终究很多人在说,梅思耳朵里灌满了,战争战争。

此时看小说里满篇战斗场面,或许毕竟年纪大了吧,不复是当年的热血,视线只是一溜,便匆匆翻页,只每当讲到男女之间的故事,便留心一些,里面有一句话很是触动,“对一个女同志,早婚是有害的,早恋也是有害的”,是一个女战士对另一个女战士说的,名字自己已经淡忘,只这句话记忆异常深刻,当时读到这里,脑中瞬间掠过许多熟悉的脸。

那时听了她这样一句话,招娣吁了一口气,有些懒懒地说:“我其实也不算是有什么追求,像我姆妈以为的,要出名,当画家,只是实在喜欢画,柴米油盐烦死人了。”

那是过年前后的事。

梅思这时放下皮包,笑着正想再问两句,究竟为什么烦恼,苏凤香已经一连串冲口出来:“真是欺负人,阚德龙那样有钱,自己有房子的,新的公屋偏偏还有伊一份,马上就要搬过去住呢,像是阿拉这样没钱的,家里这许多人,许多年轮不到一间。”

虽然气愤,苏凤香却很留神压低了声音。

梅思暗道原来如此,在床头坐下来,慢慢地说:“他家另买了屋,还时不时过来这边住,自然是存了这个心思,等着换新屋,如今总算让他等到了,那一间屋就可以租出去,多一笔收入。”

阚德龙在14K的铁血奋进没有白费,攒下一份家当,几年前购置了房产,只是买得贵了一些,不比梅思后来买得便宜。

七层大厦的房子,阚德龙早就住腻了,实在太过简陋,所以买屋之后,全家齐齐搬了过去,只是三不五时还回来看看,来两个家人住一两天,以示还在这里,阚德龙也是个有心计的,虽然另买了房,却不肯退这边的屋,这些年政府不断在建新楼,租金都很便宜,作为一项福利,安置那些住房困难的人,阚德龙便等着换房,倘若退掉徙置楼的房间,便自然失去了资格,这是不必说也知道的。

苏凤香拍着床板,恨恨地骂:“真是不公道,一群瞎子,谁真正需要换房,莫非看不到?这世道,越有钱便越有钱,越穷便越难翻身。”

梅思听苏凤香这几句社论,虽然此情此景,却也不由得噗嗤笑了出来:“‘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苏凤香见她的神色,便疑心又在掉书袋:“这又是哪本书里的?”

梅思笑道:“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

凤香还不很老,面貌也没有那样孤寒,人倘若是太瘦,尤其高颧骨,便容易显得刻薄,只是她这几句话,却十足仿佛杨二嫂,只是阚德龙却不是鲁迅先生。

给她这几句话打趣,苏凤香的怒气略散去一些,平了平心气,说道:“阿拉倒也不是忌人家有钱,讲真虽然是打打杀杀,毕竟也算凭本事吃饭,只是伊明明不缺房子住,阿拉这边急等要换个大房,却偏偏给伊不给阿拉,便让人不能咽下这口气。”

要说阚德龙,其实也不算很过分,七层大厦里面像他这样的人,也不止一个,比如梅思,就也算一个,梅思也是在外面另有房产,然而苏凤香并不气梅思。

梅思这些年确实辛苦,炒股票很费脑,遇到赔钱,睡不着觉,还要写稿子换钱,每天趴在床头写字,看着都累,每个钱都是正经路上来的,不像阚德龙,不义之财,更要紧的是,梅思是真的住在这里,同大家一起等在水池边,排队淘米洗菜,早上倒马桶,晚间等洗澡,乃是靠着熬这样艰难不便的日子,取得换房的资格,阚德龙可算什么呢?投机取巧,让人格外不忿气。

梅思便宽慰她:“起了许多新楼,我们在这里也住了许久,要换房想来也不久了,到那时你可该想想,要怎样打理一番?招娣画几幅画给那墙面挂上?”

听她这样说,苏凤香堵得严实的一颗心总算有了缝隙,微微笑道:“倒是省了买画的钱,费了这么多画布颜料,总算有些用处。”

果然没有几天,阚德龙一家人欢欢喜喜搬出去,是个礼拜三,□□不是一定要休礼拜天的,梅思上午正要出门去远东会,便看到来了几个人,到这边开了屋门,招呼着把那房间里粗重的家具扛抬下楼,还有一些破烂盆壶也都掇出了门。

有人似乎在嘀咕:“这些也要?……”

一个女人调子高亢:“不要懒,也能换几个零钱!”

梅思立在门前,观望片刻,门内走出一个穿绸缎旗袍的女人,梅思冲她轻轻笑一下:“韦太,要走了么?”

韦怀珍嗖地转身,大波浪发卷甩得直晃,眼神锐利,上下狠狠打量梅思几眼,两片鲜红的嘴唇掀开,也笑起来:“啊呀梅小姐,真好还能看到你,可不是要搬家么?真是舍不得,多年老邻居,这些年互相都有照应的,舍不得老楼里面人情温暖,好像一家人,只是分了新屋给我们,不得不走了,梅小姐,得闲饮茶啊,就在福来邨,永隆楼。”

梅思笑一笑:“韦太好福气。”

韦怀珍嘴角扯得更开:“有福气,也要男人肯争气,永隆楼呢,可惜不是走lift,好在倒还不高,我们是在三层,尽可以爬得动,要说德龙能有今天,也都是靠了朋友们帮衬,今天要走了,本来很想请老邻居们吃个饭,只怕大家都忙,抽不出空闲,以后有缘再见。”

梅思轻轻歪着头,笑道:“只怕到那时,韦太已经记不得我们。”

韦怀珍也哈哈笑起来:“梅小姐,你真是爱说笑话。”

说完扭头走了。

望着韦怀珍那亮光灿灿的背影,梅思静静站立片刻,心中其实并没有讽刺,韦怀珍靠着□□打手阚德龙,自己能够有今天,其实也是多凭了封建统治阶层的旧家族留下的财产。

阚德龙一家搬走之后,他那间屋一时便空置着,一把锁挂在门上,苏凤香每次经过那门前,总要对着撇撇嘴,回来后对梅思嘀咕:“人都走了,也不说把那房子给别人分分。”

比如说自家,倘若能开了那门,让来娣夫妻两个住进去,宽松多少?

梅思笑着劝道:“回头有更好的地方住。”

苏凤香用力抿了两下嘴唇:“回头一定要让招娣把她女婿带来,看家里这样多人,怎么还不换房给我们?”

果不其然,半年之后,十月底,苏凤香得到了通知,可以迁入彩虹邨,苏凤香欣喜若狂,一面叠着衣服,一面不住口地说:“六个人的房,有lift呢,这可好了,上下方便,阿拉如今也不比年轻人,人一过了四十岁,气力就一年不如一年,再爬这样高楼就吃力,就住这样的楼,蛮好。梅小姐,侬什么时候搬出去?就搬阿拉那里,一栋楼,往来方便。”

梅思笑道:“好呀~~”

这是苏凤香望眼欲穿的一套房,心急如箭,三天两日收拾了家什,十一月一号礼拜天,便叫了一辆车,把东西都搬了过去,梅思也跟了车过去帮忙,到那里整整打扫整理一天,把招娣的一张小床安在客厅角落里。

到五点钟匆匆烧饭,招娣煮了一锅面,几个人围坐着简单吃了,梅思便站起身告辞要走,苏凤香并没有虚留:“今天多累侬,快回去好好歇歇,阿拉一时抽不出空回去看侬,那老房子,当初巴不得离开,如今想想,倒还有点难过,好处是侬以后都清静了。”

梅思笑一笑:“大家都宽松许多。”

林泳涵拿起皮包:“阿姨,我也回去了。”

苏凤香又转向他,热情洋溢:“泳涵,这次多亏侬,谢谢帮忙,记得来玩。”

林泳涵呲牙笑了笑,与梅思一同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走出一段路,梅思转头对他说:“你的使命完成了。”

林泳涵咯咯地乐:“到这时便可以走了,石硖尾实在太小。”

他原不愿住到这拥挤简陋的地方,况且又是同女朋友家人一起。

至于彩虹邨呢?

“我们还没有计划这样快就结婚。”

又望着梅思:“梅姨这些年也是辛苦。”

梅思笑道:“却也有许多温情。”

林泳涵笑道:“是的。只不知阿姨家里搬过来,后面会不会又安排人住进去?”

梅思摇头:“但愿不会,阚生的那一间屋,搬进来的是姐妹三个。”

已经不再是必得五个人凑一间了。

石硖尾的七层大厦啊,在当年或许还觉过得去,到如今已经很显简陋了,新楼又是一栋栋拔地而起,虽然称不上奢华,起码有自己的卫生间和厨房,就比如彩虹邨,客饭厅不必说,还有露台,可以在那里晾晒,所以除非实在迫不得已,否则不愿住昔日徙置楼,尤其梅思又是与苏凤香一家合住,旁人家中即使拥挤,毕竟是一家人,她这边是两家,虽说多年同住唇齿相依,感情深厚,终究没有那样无拘无束。

同行了一段路,到巴士站,梅思的车先到,两个人便分手,晚间八点多,终于回到石硖尾,一路爬到七楼,进门之后开了灯,顾不得屋内一片狼藉,梅思一头便倒在床上,真累啊,浑身的筋都软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