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很快这一年过尽,到了一九七零年的四月,梅思这一天从外面回来,进门一瞥,笑问:“凤香,什么事不开心?宝庆又淘气了么?”
苏凤香坐在那里,本来气鼓鼓的,听到这句话,愈发懊恼,把头一摇:“伊同霞女出去了,不在阿拉眼前倒好,去电影院,多坐一阵,晚点回来,这屋子里还清静些。”
无论怎样不高兴,宝庆终究是带了女朋友婉霞回来,就同居在了一起,本来这小小一间屋,人便多,来娣前一年结了婚,对方原是住工厂的宿舍,这时便搬到徙置楼里面来,如今宝庆也带人回来,一个屋就住七个人,而且来娣还怀孕,五月就要临产,到那时就是八个人,每次设想到那时婴儿的哭闹,梅思便感到一颗心要炸裂开来。
招娣也有同感,有时候两个人单独到天台,悄悄地说话。
招娣唉声叹气:“再有五个月就要生了呢,那小小的人,虽然倒是不占地方,可随时会哭起来,让人不得安静,每天在外面做事本来就很烦,回到家中还是这样,连一个能歇息的地方都找不见,更别说读书画画。”
梅思虽然也是头痛,却还要解劝:“小婴孩难免这样,长大一点就好了,毕竟是自家姪女。”
招娣笑道:“是啊,还能如何呢?所以不要说如今本来没有房,就算有房子住,我也不想这样早结婚,泳涵催我也没有用。”
招娣谈了一个男朋友,叫做林泳涵,她今年二十六岁,年龄不小了,苏凤香时不时便催她嫁人搬出去住,男友比她大三岁,自然更急,招娣纹丝不动。
苏凤香便骂她心气太高:“当个速记还不够,还想当画家是怎样?老大年纪不肯出门,看看屋里这般挤,一个一个都不出去,将来侬弟媳妇都不好住进来的,这么多年,可把阿拉累坏了,伺候侬这么多人。”
招娣便放下画笔站起身:“妈,我去洗衣服。”
苏凤香抢过盆子来:“侬肚内明白阿拉说的是什么,阿拉是要侬去洗衣服么?赶快和侬那男朋友结婚,搬出去阿拉省心,免得整天看到侬这么多人,一个个都没有正经事。”
□□终究是没有学速记,如今和哥哥一样,在差馆当差,做内勤,招娣倒是学了一手好速记,如今在律政署做事,薪水还不错,也不像工厂里那样,工时那样长,还要加夜班,律政署周六虽然要上半天班,礼拜天却是固定休息,工厂则是未必,空闲时间很少,作女工,上夜校都吃力,每一日都精疲力竭,明显感到生命的消耗,自从去了律政署,招娣终于感到一口气能透过来了,手头也宽裕一点,愈发爱画,逢到休假,从早到晚站在画板前,她偏爱的是西洋绘画。
梅思手臂搭在天台短墙上,笑一笑说:“女子与男子终究不同,男子成婚早一点,没有什么妨碍,女人若是嫁人成家,便再难有所追求。”
十年前大陆一部一部小说,《红日》,在三联书店买来,梅思最常逛的两家书店,一个是“去年红”,一个便是三联,在“去年红”里消磨时光,是因为书实在便宜,梅思虽然喜欢去图书馆,却也爱买书,新书偏贵,还是旧书好,只为经过一个人的手,便折价一半还多,爱三联,则是因为那里有自己昔日热爱的气息,马克思**的书堂皇摆在里面,摆许多,角落里也有小说。
那些正经严肃的学问书籍,梅思少有精神买来看,倒是能看看小说,那一回便翻到了《红日》,看前言,是红色中国很有名的书,不愧是三联,进书真快,在那边是五七年首版,这边五八年就摆在了架子上,只是价钱贵了,梅思便站在书架前翻看,那时刚好报馆结业,时间充裕,看股票之余来看小说,连翻了几天,翻完了。
那里面大段大段的战争场面,梅思虽然称不上是见惯的——她虽然也曾投身革命,却没有上过战场,倒是景斌去了,从此再没有回来——只是无论是延安还是桂林,都常听人谈起,谭永光便很爱说打仗的事,打国民党,打地方军阀,打日本;在桂林,倒不是钟坤和她讲,两个人很少谈论政治与战争,只是闲谈,世态人情,然而那样的战争环境下,终究很多人在说,梅思耳朵里灌满了,战争战争。
此时看小说里满篇战斗场面,或许毕竟年纪大了吧,不复是当年的热血,视线只是一溜,便匆匆翻页,只每当讲到男女之间的故事,便留心一些,里面有一句话很是触动,“对一个女同志,早婚是有害的,早恋也是有害的”,是一个女战士对另一个女战士说的,名字自己已经淡忘,只这句话记忆异常深刻,当时读到这里,脑中瞬间掠过许多熟悉的脸。
那时听了她这样一句话,招娣吁了一口气,有些懒懒地说:“我其实也不算是有什么追求,像我姆妈以为的,要出名,当画家,只是实在喜欢画,柴米油盐烦死人了。”
那是过年前后的事。
梅思这时放下皮包,笑着正想再问两句,究竟为什么烦恼,苏凤香已经一连串冲口出来:“真是欺负人,阚德龙那样有钱,自己有房子的,新的公屋偏偏还有伊一份,马上就要搬过去住呢,像是阿拉这样没钱的,家里这许多人,许多年轮不到一间。”
虽然气愤,苏凤香却很留神压低了声音。
梅思暗道原来如此,在床头坐下来,慢慢地说:“他家另买了屋,还时不时过来这边住,自然是存了这个心思,等着换新屋,如今总算让他等到了,那一间屋就可以租出去,多一笔收入。”
阚德龙在14K的铁血奋进没有白费,攒下一份家当,几年前购置了房产,只是买得贵了一些,不比梅思后来买得便宜。
七层大厦的房子,阚德龙早就住腻了,实在太过简陋,所以买屋之后,全家齐齐搬了过去,只是三不五时还回来看看,来两个家人住一两天,以示还在这里,阚德龙也是个有心计的,虽然另买了房,却不肯退这边的屋,这些年政府不断在建新楼,租金都很便宜,作为一项福利,安置那些住房困难的人,阚德龙便等着换房,倘若退掉徙置楼的房间,便自然失去了资格,这是不必说也知道的。
苏凤香拍着床板,恨恨地骂:“真是不公道,一群瞎子,谁真正需要换房,莫非看不到?这世道,越有钱便越有钱,越穷便越难翻身。”
梅思听苏凤香这几句社论,虽然此情此景,却也不由得噗嗤笑了出来:“‘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苏凤香见她的神色,便疑心又在掉书袋:“这又是哪本书里的?”
梅思笑道:“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
凤香还不很老,面貌也没有那样孤寒,人倘若是太瘦,尤其高颧骨,便容易显得刻薄,只是她这几句话,却十足仿佛杨二嫂,只是阚德龙却不是鲁迅先生。
给她这几句话打趣,苏凤香的怒气略散去一些,平了平心气,说道:“阿拉倒也不是忌人家有钱,讲真虽然是打打杀杀,毕竟也算凭本事吃饭,只是伊明明不缺房子住,阿拉这边急等要换个大房,却偏偏给伊不给阿拉,便让人不能咽下这口气。”
要说阚德龙,其实也不算很过分,七层大厦里面像他这样的人,也不止一个,比如梅思,就也算一个,梅思也是在外面另有房产,然而苏凤香并不气梅思。
梅思这些年确实辛苦,炒股票很费脑,遇到赔钱,睡不着觉,还要写稿子换钱,每天趴在床头写字,看着都累,每个钱都是正经路上来的,不像阚德龙,不义之财,更要紧的是,梅思是真的住在这里,同大家一起等在水池边,排队淘米洗菜,早上倒马桶,晚间等洗澡,乃是靠着熬这样艰难不便的日子,取得换房的资格,阚德龙可算什么呢?投机取巧,让人格外不忿气。
梅思便宽慰她:“起了许多新楼,我们在这里也住了许久,要换房想来也不久了,到那时你可该想想,要怎样打理一番?招娣画几幅画给那墙面挂上?”
听她这样说,苏凤香堵得严实的一颗心总算有了缝隙,微微笑道:“倒是省了买画的钱,费了这么多画布颜料,总算有些用处。”
果然没有几天,阚德龙一家人欢欢喜喜搬出去,是个礼拜三,□□不是一定要休礼拜天的,梅思上午正要出门去远东会,便看到来了几个人,到这边开了屋门,招呼着把那房间里粗重的家具扛抬下楼,还有一些破烂盆壶也都掇出了门。
有人似乎在嘀咕:“这些也要?……”
一个女人调子高亢:“不要懒,也能换几个零钱!”
梅思立在门前,观望片刻,门内走出一个穿绸缎旗袍的女人,梅思冲她轻轻笑一下:“韦太,要走了么?”
韦怀珍嗖地转身,大波浪发卷甩得直晃,眼神锐利,上下狠狠打量梅思几眼,两片鲜红的嘴唇掀开,也笑起来:“啊呀梅小姐,真好还能看到你,可不是要搬家么?真是舍不得,多年老邻居,这些年互相都有照应的,舍不得老楼里面人情温暖,好像一家人,只是分了新屋给我们,不得不走了,梅小姐,得闲饮茶啊,就在福来邨,永隆楼。”
梅思笑一笑:“韦太好福气。”
韦怀珍嘴角扯得更开:“有福气,也要男人肯争气,永隆楼呢,可惜不是走lift,好在倒还不高,我们是在三层,尽可以爬得动,要说德龙能有今天,也都是靠了朋友们帮衬,今天要走了,本来很想请老邻居们吃个饭,只怕大家都忙,抽不出空闲,以后有缘再见。”
梅思轻轻歪着头,笑道:“只怕到那时,韦太已经记不得我们。”
韦怀珍也哈哈笑起来:“梅小姐,你真是爱说笑话。”
说完扭头走了。
望着韦怀珍那亮光灿灿的背影,梅思静静站立片刻,心中其实并没有讽刺,韦怀珍靠着□□打手阚德龙,自己能够有今天,其实也是多凭了封建统治阶层的旧家族留下的财产。
阚德龙一家搬走之后,他那间屋一时便空置着,一把锁挂在门上,苏凤香每次经过那门前,总要对着撇撇嘴,回来后对梅思嘀咕:“人都走了,也不说把那房子给别人分分。”
比如说自家,倘若能开了那门,让来娣夫妻两个住进去,宽松多少?
梅思笑着劝道:“回头有更好的地方住。”
苏凤香用力抿了两下嘴唇:“回头一定要让招娣把她女婿带来,看家里这样多人,怎么还不换房给我们?”
果不其然,半年之后,十月底,苏凤香得到了通知,可以迁入彩虹邨,苏凤香欣喜若狂,一面叠着衣服,一面不住口地说:“六个人的房,有lift呢,这可好了,上下方便,阿拉如今也不比年轻人,人一过了四十岁,气力就一年不如一年,再爬这样高楼就吃力,就住这样的楼,蛮好。梅小姐,侬什么时候搬出去?就搬阿拉那里,一栋楼,往来方便。”
梅思笑道:“好呀~~”
这是苏凤香望眼欲穿的一套房,心急如箭,三天两日收拾了家什,十一月一号礼拜天,便叫了一辆车,把东西都搬了过去,梅思也跟了车过去帮忙,到那里整整打扫整理一天,把招娣的一张小床安在客厅角落里。
到五点钟匆匆烧饭,招娣煮了一锅面,几个人围坐着简单吃了,梅思便站起身告辞要走,苏凤香并没有虚留:“今天多累侬,快回去好好歇歇,阿拉一时抽不出空回去看侬,那老房子,当初巴不得离开,如今想想,倒还有点难过,好处是侬以后都清静了。”
梅思笑一笑:“大家都宽松许多。”
林泳涵拿起皮包:“阿姨,我也回去了。”
苏凤香又转向他,热情洋溢:“泳涵,这次多亏侬,谢谢帮忙,记得来玩。”
林泳涵呲牙笑了笑,与梅思一同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走出一段路,梅思转头对他说:“你的使命完成了。”
林泳涵咯咯地乐:“到这时便可以走了,石硖尾实在太小。”
他原不愿住到这拥挤简陋的地方,况且又是同女朋友家人一起。
至于彩虹邨呢?
“我们还没有计划这样快就结婚。”
又望着梅思:“梅姨这些年也是辛苦。”
梅思笑道:“却也有许多温情。”
林泳涵笑道:“是的。只不知阿姨家里搬过来,后面会不会又安排人住进去?”
梅思摇头:“但愿不会,阚生的那一间屋,搬进来的是姐妹三个。”
已经不再是必得五个人凑一间了。
石硖尾的七层大厦啊,在当年或许还觉过得去,到如今已经很显简陋了,新楼又是一栋栋拔地而起,虽然称不上奢华,起码有自己的卫生间和厨房,就比如彩虹邨,客饭厅不必说,还有露台,可以在那里晾晒,所以除非实在迫不得已,否则不愿住昔日徙置楼,尤其梅思又是与苏凤香一家合住,旁人家中即使拥挤,毕竟是一家人,她这边是两家,虽说多年同住唇齿相依,感情深厚,终究没有那样无拘无束。
同行了一段路,到巴士站,梅思的车先到,两个人便分手,晚间八点多,终于回到石硖尾,一路爬到七楼,进门之后开了灯,顾不得屋内一片狼藉,梅思一头便倒在床上,真累啊,浑身的筋都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