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夕阳西下,老城区低矮的屋子、树木染上层层橘红,好像一下子就到了晚秋一样,书店里也被这种橘色所浸染,像是盛满了蜂蜜还溢出的糖罐子,给人感觉温润又甜蜜。
一名接送自家娃娃的妈妈,带着孩子打从书店门口经过,刚好一抬头,就看到店里头安安静静坐着的程梦书,顿时就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从油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此时,透过半开的门传出一些声音,像是老板正在里头和谁说着话。
“阿书晚上我们吃什么啊?有鸡肉吗?”八宝趴在厨房附近问道。
“吃菠萝炒饭,没有鸡肉,有虾,在冰箱放了几天,也该吃掉了,对了,还需要你去空间里挑个菠萝出来放厨房。”
八宝听话往厨房走,没多久又回来,趴回了原来的位置,想着刚刚程梦书的话。
它记得虾肉的味道,那是很鲜嫩的一种食材,Q弹地很好吃,想着就有些嘴馋了,八宝努力把口水咽下去,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又问:“阿书今晚开店到几点?会提前关门吗?”
“如果不出意外,还是会开到晚上十二点,你也知道,地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出一个委托,他们可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好用的劳动力。”程梦书调侃起自己来,也是不遗余力。
提起地府的人,八宝就忍不住垮起个脸,它不喜欢那些鬼差,每次来都找阿书的麻烦,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好像除了他们自己,其余人都是下等人的模样,虽然之前的鬼差被撤职了,但地府的人都差不多,哪怕换一个鬼差态度还是那样。
“要是哪天可以不用接地府的委托就好了。”
程梦书伸手摸了摸八宝而脑袋,“会有那么一天的,但不是现在。”
安抚完他又道:“你在这里玩吧,我去做饭了。”
说着,程梦书起身走进厨房。
从冰箱拿出食材,熟练地给鲜虾开背,放入适量的料酒、柠檬汁、盐油腌制,转而看向案台上那一只毛毛刺刺的菠萝。
程梦书平时并不喜欢吃这种水果,原因有很多,比如不是很容易吃,削皮很麻烦,吃之前还要泡盐水,需要等待,而且吃起来味道酸多甜少,不符合喜好,种种条条框框限制,都让他对这种水果爱不起来。
只有在馋菠萝炒饭的时候,他才会忽然想起来,在那空间里,有一小片鲜少光顾的菠萝地。
“阿书阿书,我的那份要很多很多的虾。”
馋嘴的狐狸跟着进来厨房找了个地方猫着,垂涎着即将诞生的美食,明明知道饭还没做好,现在还吃不到,但它就是忍不住靠近,跟有受虐倾向一样,对这种甜蜜折磨乐此不彼。
这一回八宝选择蹲在冰箱上,从高处俯视,探头探脑地看着自家主人的所有动作,中途还来一个情不自禁的请求,每一次都大差不差的请求,鸡多点……鱼多点……总之肉多一点点……
“知道了。”
程梦书习惯性地应和着,手上继续着自己节奏动作,至于小狐狸的要求?那是做好后才考虑的事。
菠萝完整取块,留下没有一点损伤的菠萝壳,各种食材洗净切好装盘,再按照顺序一一下锅。
先把虾肉下在锅里,伴着少量油烹饪,锅里虾快速弯曲变红,属于海产品的鲜味瞬间被激发,几下煸炒后立马装盘。
紧接着就把事先准备好的蛋液倒进锅里,蛋液快速凝结,变成金灿灿的大饼,看着就好吃。
依次下入蔬菜粒、米饭快速翻炒,虾仁重新倒入,火开到最大,借着高温将所有的食材巧妙融合,加盐、生抽、鸡粉调味,最后再翻炒几下,伴随着锅铲的收工,一份热腾腾,散发着米饭鸡蛋、虾仁等混合香气的炒饭就大功告成。
八宝盯着锅边大盘子上的半个菠萝壳死命看,口水都快滴下来了,金灿灿的菠萝壳里装着粒粒分明的米饭,偶尔能觑见打散的小块鸡蛋,虾仁、菠萝、胡萝卜、青豆点缀在上头,鲜明的色彩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快快快,我要吃我要吃!”
小狐狸已经忍不住了,叫嚷着从冰箱上面跳下来,跑到程梦书的面前,不停地用尾巴扫过他的手臂,就跟挠痒痒似的,勾得人心里直发软。
程梦书宠溺地摸一把面前的小狐狸,然后拿出勺子,以及八宝吃饭专用的狐狸状碗,舀一大勺放进碗里。
“要多一点的虾仁……”程梦书小声说着,用筷子挑出肉眼能看到的大部分虾都堆到狐狸碗里,往小狐狸面前推了推,“吃吧,小心烫到。”
“嗯嗯,不会的,真好吃!”
八宝直接埋头痛吃,吃一口菠萝的酸甜与虾的鲜嫩交汇,每种食材都搭配的天衣无缝,直把狐狸吃得连头都不抬。
程梦书看着八宝吃得满足,温柔地笑了笑,端着另一碗炒饭出去厨房外面,打算坐在柜台边好好享用。
此时的太阳已经完全落下,老城区这条街上只有零星几家店仍然开着,亮着的灯像沉在黑色河水里的钻石,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外面街道视线昏暗,路灯却还没有亮起,程梦书将晚饭放在柜台上,打开了店里头的灯,一瞬间,白色灯光充盈了整个店。
他站在门边,感受了下穿街走巷的风拂过脸颊,又调皮地打了招呼就跑,抬头望了望天空,隐隐能看到远处有一团黑云聚拢,随着风动的方向,慢慢悠悠往自己这边飘过来。
“八宝,待会可能有雨,吃完饭把后院晒着的衣服收一下。”发现天气有异,程梦书立马扭头就冲着厨房方向喊。
“哦,好。”
腮帮子鼓鼓的小狐狸炒饭还没来得及咽下,听到主人的呼唤立马就给予回应,然后继续美滋滋地吃自己的饭,心想着后院就只晒了一件衬衫,吃完饭叼回来而已,很容易的事。
这边程梦书准备吃晚饭,另一边的曲宸正下班坐车回家。
他家离公司不远,二十分钟的路程,再加上避开了高峰期,很快就回到了家中。
此时家里的保姆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曲宸推开家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气,看到坐在客厅里,正喝茶看电视新闻的父亲。
“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曲绍说着关了电视,摘下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有些疲惫地捏了捏山根。
父子两人有着相似的面容,如出一辙的沉稳神态,不过曲绍比起曲宸来,还多了经过时光沉淀赋予他的成熟感。
曲宸轻声地“嗯”了一声,将包放在茶几,比往常重量要重许多的包,发出了碰撞的声音。
听到那一声“砰”的撞击声后,曲宸愣了下,只犹豫一会儿,就伸手拿出里面的书递给曲绍。
本来打算生日那天送出,但在此时,曲宸想把书交给父亲,然后用一种隐晦的,不经意的方式,提到自己那位新交的朋友。
“什么东西?”曲绍不明所以地接过书,又把眼镜重新戴好,等看清书封面上的字后,脸上流露出一种既惊又喜的神情,开口第一句就是,“你见到他了?他过得还好吗?你们相处得怎么样?”
“他是谁?”自家父亲的反应出乎曲宸的意料,他疑惑地盯着自家父亲的神情,不明白他此刻的反应,隐隐察觉到,自己可能误解了什么事。
曲绍白了一眼自家有时候精明,有时候又反应迟钝的儿子,没好气地道:“不是你给我的书?你从谁手里拿到的书,我说的就是谁。”
“父亲认识小老板?”
“我和他父亲是故交,以前承蒙对方照顾,至于你说的小老板,不仅小时候见过,我还抱过他呢,那孩子长得叫一个精致可爱,我说你们小一辈的要是合得来的话,就多走动走动。”
说这话的同时,曲绍还特意暗暗观察了曲宸的表情,见自家儿子没有表现出厌恶的神情,就知道他们的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应该不错。
果不其然,曲宸的下一句就是:“我们相处得应该还算不错,小老板性格很好,做饭也好吃。”
曲绍闻言诧异地问:“你还吃他做的饭了?”
“嗯,有问题?”
“你这饭量没把人家小老板吓到吧。”曲绍张嘴就是揭自家儿子的短。
曲宸顿时脸一黑,简直不想再继续这个糟心的话题。
“父亲,我们还是吃饭吧。”对于老父亲的揭短,曲宸有着一套丰富的应对经验,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拿吃的堵住嘴。
晚饭过后,曲宸回书房继续处理事务。
期间家里工作多年的阿姨,按照惯例往书房送牛奶。
曲宸的视线偶然从电脑屏幕移开,瞟到桌上造型可爱的牛奶杯时,下意识愣了一下,随即无奈地看向送牛奶来的人。
“李姨,我不是孩子了,早就不喜欢这种造型可爱的杯子。”
被唤作李姨的女人并没有露出,被雇主提点两句就惊慌的神态,在这个家里工作多年的她,很清楚家里每个人的喜好。
她温婉地笑了笑,道:“宸少爷不喜欢,那就不用了,不过家里和外头不一样,少爷哪天要是想起来喜欢了,随时可以吩咐一声,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把它清洗干净再用上。”
说完,李姨向曲宸点头示意,随后动作轻巧地离开了书房。
而书房中的曲宸,在目送李姨离开后,目光就直接停留在杯盖上面,看着那捂着脸沉睡的粉红兔子,还有那装饰着兔爪的勺柄,忍不住想起了下午认识的程梦书。
对方睡着的模样和那只兔子有点像,不好意思的神态也很像,看起来脾气就特别软,好像谁都能欺负他一样,以后再见面,有机会一定要告诉对方,对待不讲理的人不能太好脾气,要凶一点,不然会吃亏。
“兔子牛奶杯……”曲宸端起杯子仔细端详,眼神飘忽不定,嘴角却扬起一抹极淡的笑容,“在家里用……应该没关系。”
说着喝了一口杯中的牛奶,轻声说了句,“太甜了。”
如此评价,眉头却是舒缓开来。
九点以后,老城区街巷里游荡的风突然变得暴烈起来,本来舒缓的微风开始变得有攻击性,窗户玻璃被吹得“砰砰”作响,一些老房子的铁皮屋顶也发出“咔拉拉”的声音,像是在婉拒热烈狂风一起流浪的邀请。
“呜~好舒服~”
吃饱喝足的八宝趴在店门外,任由着扫荡的风将它的毛发吹得全部炸起,一边吹还一边喊在店里头抄写的程梦书,“阿书阿书,外面风好大,好好玩啊!快出来我们一起玩~”
柜台前的程梦书不为所动,只是停下笔看着门外的小狐狸,劝诫道:“大雨马上就要下了,你最好现在就回店里来,不然等会儿毛发淋湿了,不管你再怎么喊不舒服,我都不会帮你吹毛的。”
“才不会,八宝速度很快,绝对会在雨落下之前回来的。”小狐狸对于自己的速度不是一般的自信。
程梦书无奈摇头,“好吧,那就随你。”
说完,他继续埋头抄写。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而在暴雨来临之前,距离书店两公里的地方,一个穿着黑色袍子,手上拿着铁链,作古人打扮的男人走在无人的大街上。
他脸色涨得通红,走路东倒西歪,好像能随时倒在马路牙子上大睡一觉。
而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用铁链拴着,披头散发看不清模样的女人,随着男人漂浮的脚步,被铁链拉扯着蹒跚往前走,随着每一次拉扯,女人的身体就被扯得一痛。
走在前头的男人根本没注意到,身后女人逐渐变得不善的眼神,只望着眼前的路,醉醺醺地嘀咕,“书店……要去一家没有招牌的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