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三闻言抚了抚胡子,眼眸中闪过一道光,说道:“这位小县令倒是有点胆色,敢赌。”
沈缨连忙说:“谁不知道师父厉害,正是因为信你,才敢应下的。”
霍三喝了一口酒,看着她笑道:“呦,帮着人家说好话呢。”
见沈缨脸色发红,便笑了几声,“他对你也算高看了,对你也多有维护。只是,高门大户出来的人,和咱们毕竟不同路。”
沈缨垂眼看着火堆,低声道:“高看什么,他可从来不会和我多说一句话。”
霍三却笑着说:“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谈谈,小言詹詹[1]。不言,只是性情谨慎而已。”
他抿着酒,慢悠悠道:“仵作是贱籍,你入了这一行,日后便要被这身份拖累。”
“但这位小县令不简单呐,御下有术,却也有几分仁心。你衷心追随此人,日后也不会被人轻看。”
霍三从未用这般口气说话,沈缨皱了皱眉,说道:“我若做了永昌仵作,你去哪儿?”
“可笑。”霍三指了指自己的宅子,说:“老夫又不稀罕这个仵作的位置,当初若不是……老夫才不会做这个仵作。”
“老夫一身本事,游历四方,到哪儿都能寻到一席之地。”
他说完喝了一口逍遥引,满意地砸吧了一下嘴巴,又说道:“走吧,县令既然抬举你,咱们就让那些眼高于顶的人看看,什么叫仵作。”
“替亡者言,替生者权,可不是一句空话。”
沈缨眼眶微热,心中也跟着澎湃起来。
她深吸了口气,紧跟着霍三进了他那间堵得严严实实的屋子。
昏暗的屋子内,长满了形状奇异的花草,最中间的几株格外茂盛,顶端都已经挨住了屋顶,其中一株的花枝上吊着一个破了口的白瓷瓶。
内有莹莹之光,像极了萤虫。
她循着光走了进去,隔断了屋外漫天霞光。
而他们在这屋子里一待,便是整整三日。
三日后,约定之期到。
沈缨从屋内出来,面上有疲惫之色,但精神尚好,他们难得吃了一顿热饭。
饭间沈缨问起那古怪的书:“师父,你又在琢磨什么新法,也教教我吧,反正你也没有其他徒弟可以继承衣钵,教了我,我保证能发扬光大。”
她笑着给霍三倒酒,谁知霍三忽然震怒,挥手打开酒碗。
沈缨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酒水,皱眉看着霍三:“脱胎换骨,重新为人,这般噱头去哄人散财,咱们能挣下金山银山。这不是你以前说的话么,现在发什么火?”
霍三面色阴沉,语声严厉:“丫头,多大的胃口吃多少的饭。凭你现在这三脚猫的本事,心倒是大,就怕你吃得撑死。”
“心不大,我如今已经饿死了。师父,您如今是要藏私么?我学了那些定不会害人。”
霍三仰头灌了一口酒,起身拎住沈缨的后领便往门外推,推到个机关后面,若她妄动一步,那刀剑就能刺穿她的身体。
霍三隔着阵法看她,说道:“老老实实做你的仵作,验骨之法老夫已经交给你了,日后就不用过来了。”
沈缨站在阵中,看着霍三头也不回的进了书房。
她大喊:“你今日赶我走,我就真的不来了。”
她在原地站了许久,见霍三没有理会她的意思,才愤愤的转身回了家。
心道,这老家伙迟早因为痴迷这些邪门歪道被人除掉,随后又气他竟然对自己藏私。
以前他可是从不避讳她的,难不成这人在外还收了其他徒弟?
沈缨腹诽一通,暗暗发誓,只要霍三一日不同她道歉,她就不会再登门。
她回了一趟家,将自己梳洗干净换了利落的衣衫,便去了县衙。
戌时,天色还未暗,但起了风,有了秋高气爽的感觉。
姜宴清早就等在验尸堂。
除了赵氏今日还有另外两户人家来验骨,都是县中颇有名望的家族。
一户贾姓士绅,一户是王家旁支。
因是丧事,两户人家只来了家主和主母,且皆穿素服,十分低调。
各家互相问候了一句,便沉默的等在旁侧。
赵氏姗姗来迟,穿着一袭湛蓝色裙装,腰间系着玉带,头上戴着金丝编织的花冠。
她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容颜艳丽。
整个人在霞光中夺目耀眼,不像是来等着验尸,倒像是来赴宴的。
沈缨看着神情倨傲的赵氏,竟对她生出佩服来。
佩服这个女子不论何时都不会让自己露出弱点,永远张力十足,令人不敢怠慢与小觑。
赵氏来时身后还跟着两个人,沈缨不识,但观其衣着打扮和口音应是洛阳的人,又从他们身上闻到一阵药香,猜测是医堂之人。
“怎么有旁人在场?姜大人这是何意?”
赵氏刚到场便质问姜宴清,显然因为外人在场,心下不悦。
姜宴清看了她一眼,淡声道:“赵夫人,请吧。”
姜宴清言罢又向其他两户人家微微颔首,转身往验尸堂内走去。
沈缨欠身行了一礼,上前一步,递上护着口鼻的面巾:“尸气伤身,还请夫人遮挡口鼻,免得沾染病症。”
赵氏见旁侧的几人全都看着她,压下心中不满,接过来覆在脸上。
沈缨紧接着步入验尸堂。
门内散出一股寒气,那是一种入骨的寒,身后的人纷纷笼紧了衣衫。
堂中放着三具尸骨,都覆着白布,板子旁侧挂着三个木牌,分别写着尸身的名字。
沈缨戴着护手,掀开第一具,是贾家委托县衙辨认的尸骨。
她从旁侧木案上取来一个白瓷碗,对一旁等候的贾家夫妇说,“需至亲生血,就留到这个瓷碗内,血迹淹没此处的红线即可,不多不少,不可沾染他物。”
那两夫妇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
贾家主接过一柄匕首在臂上划了一下,在碗中滴入血。
沈缨将一些白色的粉末掺入血中,又将一碗酒水点燃,碗中顿时升腾起蓝色火焰。
她将盛着血的碗放在火焰上烤,边烤边旋转,慢慢的,白瓷碗的内壁上便均匀的沾了血迹,像是刷了红漆一样。
她又拿出一个瓷瓶,打开后置于碗的上方。
围观的人瞪大了眼睛看,就见那瓷瓶中滑出一条条发丝一样的东西。
那发丝似的东西落入血水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吸食了人血,然后发丝一点点变成血色。
一个跟随赵氏来的医者应是对蛊虫有些见识,见状惊叹道:“细若发丝,赤红如血,是极品血仙蛊啊,不愧是霍三养出来的东西。”
沈缨并未理会他的话。
她神情专注谨慎,轻轻的将那碗东西放置在尸骨头顶,用笔沾取人血在尸骨额心、心口、腕、脚心等三十几处,点了血点。
最后她又在足骨上用锥子开了个小孔,点燃一根香烛。
香烛味道很浓郁,隐隐有股冰霜之气。
众人聚精会神看向那具尸骨,就见碗中那些血仙蛊仿佛活了一般蠕动起来,从碗中爬到白骨的额心,缓缓钻了进去。
那些东西游动时是无声的,但那具灰白的尸骨仿佛染上了血气,渐渐泛起了微红。
沈缨的手很稳,那根香烛始终距离脚边三寸左右。
随着血仙蛊全都钻入尸骨,那烛火的香烟骤然改了方向,全部被吸进尸骨。
就好像……尸骨在吸食。
旁侧的人脚动了动,但没有出声。
沈缨余光扫了一眼,将香烛插入香炉中,起身站到尸骨旁侧,然后拿出一支骨笛。
她垂眼看着尸骨,低低的吹起来,像是引导那些血仙蛊在尸骨里面游动。
验尸堂内只剩下幽幽笛音,那具尸骨上慢慢出现了红色的纹路,偶尔还动一下。
屋内逐渐有低泣声,沈缨额间渗出了汗,待香烛燃尽那一刻她收起骨笛。
“亡者为男,年十七,高五尺一寸,清瘦。惯用左手,擅骑射。他年幼时曾断右腿骨,肋下断过三根骨,应是坠马。”
“对对,是,我儿曾经坠过马。”
沈缨点点头,又说:“溺亡,生前曾撞击头部,溺于水中,已亡十年有余。”
贾姓夫妇面色震惊,曼满脸疑惑:“那这个,是我儿么?”
沈缨看了他们一眼,又从怀中取出一物,是一颗丹药,轻轻置于尸骨口中。
她吹灭手上的烛火,轻声对尸身说:“你父母来了。”
她话音落罢,似有感应般,那尸身上的红线游走的更快,万条细线宛如穿经四肢百骸的血脉一样,骤然耀眼。
而那具尸身上泛起了荧光,先是骨缝,随后是整具尸骨。
此时外头的天光散尽,月亮初生。
尸骨仿佛接了月色进来,被柔柔的银光覆盖着,散发出草木和冰霜的气息。
光越来越盛,随后从尸骨上脱离。
众人瞪大了眼睛,这才发现那些荧光竟是米粒大小的飞虫。
他们从尸骨上剥离,围着贾姓夫妇飞舞,盘旋。
沈缨走上前牵起那妇人的手,将她的手置于尸身上方。
飞虫落在她的指尖和掌心上。
那妇人的手颤抖不已,眼泪滑落,她却死死咬着嘴唇,生怕惊动那些飞虫。
沈缨说:“逝者安息,望两位节哀。”
飞虫留恋的围着贾姓夫妇飞舞,然后渐渐暗淡,就像雪花融化在他们的衣衫上,只留下淡淡香气。
沈缨松开那夫人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说:“最后一程,有至亲相送,令公子已然安息。”
那妇人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趴在尸骨旁侧呼唤着儿子的名字。
沈缨听到她唤着孩子的乳名,“阿宝”,心口沉闷,眼眶也红了。
她虽早已熟悉了验骨之法,但如今看到这场面,心中仍然震撼。
她甚至觉得,那一刻阿宝的魂魄真的回来了,回来见至亲最后一面,然后才舍得入轮回。
姜宴清抬手招来衙役,将尸身抬走。
人一走,室内便安静下来,只剩下淡淡香气。
沈缨又用相同的法子验证了另一具。
那具是残躯,只剩下几根腿骨,上有野兽啃食的痕迹,显然是被猛兽吃了。
所验结果,依旧是至亲血脉。
赵氏先前一直看着,待另一户人家带走亲人尸骨后,她只评价了几个字:“装神弄鬼。”
而她旁侧的两人却是激动不已,在她身后小声议论,看向沈缨的目光格外热烈。
沈缨看向赵氏:“夫人,依骨断人之术师父已潜心专研十年之久,走访各地名医,才得来的法子。”
“其中就有南疆柳寨存尸之法,那些血线是血仙蛊,需精心饲养三年,才能得一条,很有灵性的。”
“您带来的想必都是高手前辈,他们总是知道这些东西是何等难得。”
沈缨目光坚定,透着自信与傲气:“当今世上,唯有我师父一人研得此法。”
“师父说会将此法编撰成册,献于朝廷。有了此法,今后世上,再无飘零无主之身。”
赵氏与她对视,良久后移开目光,看向最后一具尸身:“说得天花乱坠,好,我让你验。”
注:
[1]《庄子·内篇·齐物论》,意为:合乎大道的言论,其势如燎原烈火,既美好又盛大,让人听了心悦诚服。那些耍小聪明的言论,琐琐碎碎,废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