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时间,比起夜晚,无所事事的白天要漫长许多。
我坐在窗前看向外面,像观看重播无数遍的广告。街区拥挤却不热闹,为生计奔波的辛劳压垮了来往路人的脊骨,脸上除了愁苦,很难再找出别的情绪。
没完没了的雨水浸烂了他们的人生,不知道在濒死之时,他们心中是欣喜即将而来的解脱,还是憎恨这个世界的不公平。
傍晚的钟声再次响起,房间的门同时被推开。
习暮握着门把手,神情有些许忐忑:“出来一下好吗,我给你带了个小玩意。”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有些疑惑地边走边问:“什么——”
不用问了,我看到一个小孩正孤零零地站在门外。
“哪里拐来的小孩?”我问。
习暮斜靠在墙上,装作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下班路过,看到他快被人打死了,就顺手拎了回来。”
小孩大概八岁或九岁,也可能十岁,浑身湿透,鼻青脸肿,血水混合着泥水往下滴,衣服破烂不堪,裸露的小腿上露出大片擦伤。
我沉默片刻,问:“拎回来,什么意思呢?”
习暮把我推进房间,反手关上门,把小孩独自留在外面。
“你待在家里不能随意外出,就当养只小猫小狗,用来解闷。”
他还知道丑话不能当着别人面说,我感觉额头青筋跳了两下,闭了闭眼睛,沉声道:“养来解闷?”
习暮一下子有点手足无措,“你不喜欢吗?不喜欢的话,那我……”
“丢回去是吗?”
“我……”,习暮说不出话,低下头气馁道:“那你说怎么办,哥哥。”
我叹了口气,说:“我没你想象中那么温良,在这里我们畏首畏尾,能够安稳地活着已经不易,何谈拯救别的生命,你把他带回来,就要为他的安全、健康、成长、教育等各方面负起责任,这些你考虑过吗?”
“我只是……”他抿了抿嘴角,“觉得他和你眼睛很像……”
我笑,“那他可真是幸运,单凭借一双讨巧的眼睛,就在遍地尸骸中,被单独拽出了泥潭。”
习暮沉默片刻,试探着问:“那就留下来?”
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那……”他顿了会儿,手放在门把手上,“……我去看看他。”
我们前后脚走出房间。那个小孩仍旧在外面待着,没有进门来。我仔细观察着,视线与他相对,他目光中没有一丝畏缩,看起来是个很有性格的孩子。
和习暮的气质有点像,同类相吸,还说什么像我。我垂下眼笑笑,一声不吭地背上这口锅。
家里没有备药,更没有小孩的衣物,就连能睡的床,也只有一张。我看着习暮从床下拖出手提箱,打开密码锁,低头看着抑制剂沉默不语。
半晌后,他转过脸看向我,目光躲闪道:“对不起,我……”
他愧疚的神情仿佛要卖掉我一样,其实只是要拿两支抑制剂而已,况且我并不觉得那是我的。
他总把东西分得很清,仔细装在手提箱里的抑制剂是我的,放在储藏柜里的抑制剂是他的;能饱腹的食物是我的,一镍币三支的营养液是他的。他陷入这种充满奉献精神的爱里不可自拔,我只觉得毫无必要,他把我想得太矜贵了。
日子还很长,不是吗?生活需要精打细算,爱也需要健康地生存。
习暮握着两支抑制剂出门了,他或许会去黑市卖掉,我猜会卖个好价钱。我手插在兜里,弯腰对并拢双腿坐在地上的小孩说:“或许你可以先去洗个澡,把伤口冲洗干净,如果长时间不处理,可能会感染。”
“我不会赖在这里。”小孩脆生生道。
我“哦”了声,淡淡道:“跟我说没用,你又不是我捡回来的。”
小孩脸涨得有点红,不知道是尴尬的,还是气恼的,闷声道:“总之我很快就会离开。”
“那为什么现在不走。”我问。
他抿了抿唇角,深深低下头:“我需要吃点东西,刚才那个人说,他会给我食物……”
我听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最后尾音消逝,他竟然会感到屈辱,我有些意外。“你叫什么名字。”
“……迦南。”
“迦南,”我默念了声,说:“如果你够听话,我可以让你留下来。”
“什么才算“够听话”呢先生?”他反问,一副稚气又倔犟的神情:“我宁愿死,也不会成为被人随意摆布的玩具。”
我怔了一下,问:“你对我的敌意很大,为什么呢?”
“因为你很虚伪,和那些人一样。”
“虚伪?”我细细咀嚼这个词,而后缓缓笑了一声,“我认为你说得对。”
小孩抱着腿,眼神犹疑地看着我。
我直起腰,说:“留下来吧,这里至少没人伤害你。”
他没有说话。
我把盥洗室旁边的杂货间打开,里面不算宽敞,甚至没有窗户,只堆置了一些习暮用回收材料制做的半成品。“不是我故意苛待,小朋友,这是唯一的空房间。”我歪着脑袋冲他笑,“忍忍吧,好过露宿街头,对吗?”
“睡在哪里都一样,”小孩无动于衷,冷着脸说:“只要不是那些人的床上。”
我微微挑起眉毛,看着他稚嫩精致的脸庞,试探地问:“有人对你做了不好的事?”
我原本以为,他挨打是因为偷了东西。十九区的治安奇差无比,到处都在发生偷抢事件,商店的老板们为此头疼无比,一旦逮住盗窃者,就要发泄出十二分的怒火,滥用私刑是很常见的事。
“阿法拉把我卖给赌场,他们让我服侍客人。”小孩提起这件事神色如常,面无表情道:“他们以为我会向妈妈一样乖乖张开腿,但是我咬烂了客人的手指。”
“真是可惜,如果你有枪,就可以直接爆了他的头。”我叹着气说。
小孩顿了会儿,点头,“……是的。”
我把他劝到盥洗室里,小孩警戒心卸下来一些,但不肯脱衣服,只是慢吞吞地挽起裤脚,打开水龙头,掬水往伤口上淋洗。
出去三个小时后,习暮带着物资回来了。
彼时我和迦南正坐在客厅的长椅上用餐,他手里抓着面包片,吃得很急促,嘴角的开裂伤丝毫没影响到进餐速度。
门开的时候,迦南转头望去,看到习暮进来的那瞬间,眼眸明显亮了一亮。他停下咀嚼动作,脸颊被撑得鼓起,唇周还粘着面包屑,直直地盯着习暮的动作。
习暮视线扫过他,把手里提着的东西放下,从身后变出一支玫瑰递过来,“给你,哥哥。”
半放的花苞娇嫩欲滴,缀着晶莹水珠。“谢谢。”我收下,用手指轻轻触碰,指腹下如丝绸般柔软,真是奢侈的质感。“但是我已经过了需要用花取悦的年纪,下次换成新鲜蔬菜我会更开心。”
“都会有的。”习暮信心满满。
他把视线重新落回到迦南身上,逐渐皱起眉,“你就这样脏兮兮地坐在这里吃饭?”
小孩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慢慢站起身,握着勺子无所适从。
比起我,他明显更亲近习暮,大概是雏鸟情节?我心想。这是个好事,最起码我不用带孩子了,天晓得带小孩有多么痛苦。
习暮把新买来的衣服拿出来放到盥洗室,转身对迦南说:“先洗澡上药。”
于是小孩放下勺子和手里的面包片,一言不发地走进盥洗室。
洗完澡后,习暮蹲下来,让他坐到椅子上,拿消毒水冲洗他小腿上的伤口,晾干后,又潦草地洒上粉末状药物。
“看清步骤,以后自己上药,我没时间照顾你。”
“我不需要照顾。”迦南低声说。
习暮缠绕好纱布,撕开尾部打了个结,应声说:“那最好不过。”
我们默认迦南会留下来,对于这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稳定的食物来源和干净的居住空间极具诱惑力,更何况一个处境艰难的孩子。
然而第二天,当我看到叠放整齐的被子安置在床头,房间内却空无一人时,才恍然想起来,小孩在一开始就表明态度后,之后从未正面回答过关于留下的话题。
到底要不要出去找一下呢?我坐在窗边沉思。
理智告诉我缘分有深有浅,本来也只是碰巧遇上,不必过于执着。
可是,习暮带回来的孩子,在我手上弄丢了,总归不算什么体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