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医闹案案情明了、证据充分,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牵扯,再加上有陆华这个金牌律师在,基本上胜诉是稳了。
因此,办公室的气氛不仅不沉闷凝重,反而还很轻松欢快。
然而却有两个人与这个欢快的氛围格格不入。
贺瑆忽然想起他曾在书里看到过的一句话——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太浓烈的东西总是不长久的。他和沈砚大概就是太有缘分了,所以才分开这么久。
对于周正口中两人有缘分的这个说法,贺瑆和陆华都没有搭话。贺瑆是觉得他和沈砚虽然有缘分,但是太短。陆华则是心思没在这上面。
贺瑆和沈砚的包陆华认识,是日本的一个品牌,口碑不错,在日本很畅销,国内也有不少人会买。而且他们这款又不是什么绝版包,撞包也很正常,谈不上什么有缘分。相较于这两个同款包,他显然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
只是这件事的主人公太冷了,看起来不像是会满足他好奇心的样子。为了避免自己在众人面前丢面子,陆华转而向跟他臭味相投的周正八卦。
他朝沈砚的方向努了努嘴,问道:“欸,你师弟的女朋友你们认识吗?长得漂不漂亮?”
“不知道,”周正摇了摇头,用自以为低的音量小声道:“我们从来都没见过。”
“什么?!”陆华张大了嘴巴:“一次都没见过?!”
“没有,”周正撇了下嘴,吐槽道:“我现在都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连条信息我都没见他给女朋友发过。现在我这个师弟身上唯二两件能证明他有女朋友的东西一件是他这个恨不得晚上都抱在怀里搂着睡觉的包,一件是他手上的戒指。”
听见“戒指”两个字,贺瑆脑袋里“轰”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样。
他下意识地扭头看向沈砚的手,果然在无名指上看见了一枚戒指。灯光打在一粒粒细小的钻石上,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虽然很碎,但很耀眼。
贺瑆从见到沈砚的那一刻起满脑子就都是他这个人以及他们当年在一起时的画面,以至于没有注意到沈砚手上还戴着枚戒指。
周遭话语声不断,坐在贺瑆旁边的陆华更是吵闹的中心之一,可贺瑆却自动把所有的声音都屏蔽在外。
沈砚手上的戒指贺瑆再熟悉不过,因为这是他自己设计、然后找人订做的。当时他订制的是一对儿对戒。
戒指做好了以后,贺瑆选在了沈砚生日这天送给他,就是他手上戴的这枚。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贺瑆送给沈砚的那枚戒指现在正被穿在一条银质的肖邦链上,紧贴着贺瑆的皮肤悬挂在他的锁骨下方,被他的体温捂得温热。
而沈砚手上的戒指原本是贺瑆的那枚。
两个手上从来不戴任何首饰的大男生突然之间一起戴上了戒指,还都戴在中指上,两枚戒指的款式还差不多。贺瑆觉得这样太显眼了,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于是和沈砚交换了一下——
属于沈砚的那枚戒指戴在了贺瑆的食指上,而贺瑆的那枚戒指则戴在了沈砚的小指上。
贺瑆手指的尺寸虽然比沈砚的要小一圈,但原本应该戴在中指指根的戒指被戴在了小拇指上,还是有些大的。可沈砚却不肯摘下,自己把它戴在了无名指上。
只不过是右手。
两人分开后,贺瑆就摘下了手上的戒指,挂在了他生日那天沈砚送给他的项链上,一戴就是七年。
贺瑆没想到沈砚一直把这枚戒指戴在手上。
像他们这种大学的学生大一报道的时候大部分都是单身、没谈过恋爱的,没时间,也没精力。所以大学四年是他们脱单的黄金期。不过大家在交朋友的时候也会避开手腕上有小头绳、中指上戴戒指的——虽然有人陪着一起上课、一起吃食堂、一起泡图书馆很不错,但有主的还是算了。
沈砚这个行为无疑是彻底断了那些小姑娘的心思。
贺瑆不知道沈砚为什么要这样做,是觉得戴枚戒指能挡住那些人的追求,所以戴着当挡箭牌?还是……
想到另一种可能,另一种概率不大,却足以让他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的可能,贺瑆忍不住再次在余光中搜寻沈砚的轮廓。
但这次,他瞟向的是沈砚放在膝上的手。
跟沈砚整个人比起来,他的手倒是没什么变化,还是一样的冷白肤色,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如果说沈砚出现的时候带给贺瑆的感觉是熟悉中带着点陌生,那这双手带给贺瑆的就是完完全全的熟悉感了。
在昏暗的、无人走过的街道,他曾无数次偷偷牵起这只手;在寒冷的冬日里,他也曾借着取暖的由头握着这只手一起揣进手主人宽大暖和的外套口袋里;在教室后排、那个隐秘的视线死角,他也曾伸出手指轻轻挠过这只手的掌心,然后被它一把抓住。讲台上,老师在讲课,讲台下,坐满了同学,他们冒着被所有人发现的风险,把手垂在桌子下面,偷偷又正大光明地十指紧扣。
甚至在那几个青涩又慌乱的夜晚,他也曾在情动之时咬上这只带给他欢愉、让他释放的手。
相较于偷看沈砚的脸,偷看他的手而不被在座的人发现要容易得多。可即使这样,贺瑆也没敢太放肆,用余光瞄了几秒就收回了视线。
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结果就是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诶——”和陆华互相揭了几回老底的周正把目光转向了贺瑆:“老陆,你这个师弟怎么不说话啊?”
陆华回他:“他跟你又不熟,说什么?我们一个导师带出来的,又一起工作了这么久,他在我面前也没多说多少话啊。”
说起“师弟不爱说话”这件小事,两人可就有话聊了。周正能围绕着沈砚的人形制冷和话题终结这两个功能说他个三天三夜,陆华则表示贺瑆没这么夸张,但放在小说里也是高冷的忧郁男神那一挂的。
聊着聊着,话题又回到了沈砚那个被认错的包上。
当然,周正关心的主要还是他的个人感情问题。
周正隔着钱老教授拍了拍沈砚的肩膀,道:“欸,师弟,跟哥哥们说说你恋爱这件小事呗!送你包的那姑娘干什么的啊?或者在哪上学呢?长得漂不漂亮?”
这话这四年里周正都问了无数遍了,却从来没得到过答案。他问了沈砚也不回答,沈砚不回答他也问。
他本以为今天也会跟之前一样,无功而返,没想到这一次沈砚居然破天荒地开口了。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他……是学法律的,之前也在北京上学,现在毕业了。”
“呦呵——”陆华挑了下眉,道:“跟我是同行啊。”
周正没想到沈砚这张比榫桙结构还严丝合缝的嘴竟然被他撬开了,惊喜之余连忙追问那个他们众位师兄弟最关心的问题:“那弟妹长什么样?”
“他……很好看,是那种很耀眼的好看,人群中一眼就能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身上。”
平心而论,沈砚说的这些都是实话,没有一句是与事实不符,或夸大其词的。只是他没说,这个人是男还是女。
沈砚形容完,又语不惊人死不休地道:“你们都见过。”
“啊???!!!”听到这话,众人纷纷张大了嘴巴,周正的嘴更是张得能塞下一枚鸡蛋:“我们见过?是谁?!我怎么不记得?!”
说完,他扭头向他的师兄弟们求证,众人齐齐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印象中,他们从来没见过沈砚和哪个女生走得近。别说走得近了,他们都没见过沈砚和哪个异性一起走过。
虽然对沈砚有意思的学姐学妹都能把长城从头站到尾,但就没见他对谁和颜悦色过,整天表情冷冷的,连个笑脸都没有。就这样,那些小姑娘还是对沈砚趋之若鹜,看得这些单身汉羡慕嫉妒恨,气得牙痒痒,私下里纷纷感慨: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就在周正想要继续追问详情的时候,钱老咳嗽了一声,道:“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赶紧谈正事。小陆他们也快到下班点儿了,聊完案子就让人家下班。”
“哦。”导师发话,周正只能收起了自己那颗燃烧着熊熊八卦之火的心,凑到陆华耳边小声嘟囔道:“老头儿偏心,就疼这个小弟子。”
而一旁深有同感的陆华刚要搭话,就听见钱老“哼”了一声,道:“你要是成绩像沈砚这么好,我也偏心你!”
周正不服气地反驳道:“导儿,我好歹也是本硕连读的好吧,当年的录取分数比咱们学校其他专业的同学高了好几十分呢!像沈砚这么变态的有几个啊啊,本硕连读还不够,还要提前毕业,八年的学制他硬生生想要缩短到七年。”
“那是他有这个本事!”钱老没好气道:“要换了你,别说提前了,就是老老实实地毕业,我都不放心把病人交到你手里!”
“噗嗤——!”
在场的除了陆华,没人能笑得出来。
沈砚的确是厉害,但周正能在钱老教授的手底下一路读到博士,肯定也不差。他都被钱老嫌弃了,他们这些医学牲哪还笑得出来。
陆华和周正到底是朋友,虽然私下的时候经常互损,但该为对方两肋插刀的时候还是要插的。
他插进钱老教授和周正之间道:“钱老,案子也聊得差不多了,咱们去吃饭吧。我都在东来顺订好包厢了。”
钱教授爱吃涮羊肉这事凡是认识他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的。
但今天,他只能忍痛割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