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起云小时候,最爱听一些传奇故事。
什么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花木兰替父从军、荆轲刺秦王……
都是她最喜欢的。
但十几年前小小的叶起云肯定猜不到,她有朝一日会在松香市里来一出‘绝命奔逃’。
如果可以流传下去,叶起云想,说不定会传成什么样子。
在这种时候走神,纵然叶起风自诩是姐姐忠诚的狗腿子他也受不了。
他两只手牢牢抱住金红珠,金红珠上身躺在雪橇上,下身悬空,两条腿和两条胳膊都在疯狂撕打着能抓住的一切。
以叶起风的力气竟然完全制不住她,当然,这也有叶起风怕自己力气太大勒坏她的原因。
金红珠喉咙里还在不停的发出喊叫,叫到现在已经破音了,叶起风感觉自己的耳朵已经在半失聪状态,只能听到呜呜的嘶鸣夹杂在风里,更有丧尸围城的氛围了呢。
叶起云已经反应了过来,她一只手丈量了一下前方的土地,在预计降落的位置翻出一个大大的土坡,来做为这个‘飞天雪橇’的缓冲,另一只手配合的捂住了金红珠的嘴。
“把她捆住。”叶起云向叶起风手里的绳子示意。
两人分工合作,终于在驶上大马路前把人裹成了一个粽子。
金红珠现在全身被安全绳绑住,嘴里也塞了一个硬硬的大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但她两眼通红,红血丝爬满了眼白,看起来分外可怕。
叶起云试着多次击打她的后脖颈,想把她打晕,可不知是力气不够还是下不了手,试了三次金红珠还是清醒着,只不过把头转向了她,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接近实质的恨意,让叶起云思考把她带到梧桐乡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真的像疯了一样……”叶起云喃喃到,最后试了一次,这次金红珠支撑不住倒在了雪橇上,叶起云趁机把她牢牢的绑在了两人脚下。
“姐……”这会儿,正在驾驶雪橇的叶起风发出颤抖的声音,叶起云向后一看,刚刚那些金家的‘丧尸’们已经用尽各种办法从金家跳了出来,此刻正牢牢的跟在雪橇后面。
没办法,为了从金家上空‘飞’过去,降落地点只能是这条小巷,里面七歪八扭九曲十八弯,对于不熟悉路的小狼来说反而算是一场障碍跑了,何况它们身后还拉着雪橇,不能总是急刹车。
这种地形对于用腿走路的人来说反而是相当便利,对于同样用腿的‘丧尸大军’也一样。
叶起云知道身后的‘丧尸’们还有生命体征但没有意识,她只能捏了一个一米多长的火钩子,一个一个把身后追逐的‘丧尸’勾到一边。
她不能推倒他们,因为这样他们身后的追逐者会走上来把摔倒在地的人踩成烂泥,所以只能用这种又累又麻烦的方式清除障碍。
不过很快,雪橇就驶上了大道,身后的一群‘丧尸’离两人越来越远,逐渐不见了踪影。
两人同时舒了口气,虽然知道这些‘丧尸’还是活人,但看他们张牙舞爪的追逐在雪橇后的样子,没人能感觉不到害怕。
“……感觉像是拍了一集【行尸走肉】一样刺激。”叶起风唏嘘着说。
“……”叶起云撇了他一眼,没说话。
“如果末世结束,我要给【行尸走肉】剧组写信,下一季让他们来松香市拍,我可以做动作指导!”
“……哈哈,”叶起云微笑,孩子需要鼓励,忍住,你的那些吐槽!
“……不过嘛,缺点什么,【行尸走肉】的主角一般在他们逃出生天的时候又会遇到——”
“叶起风!”叶起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迟早有一天要缝上你的嘴!”
叶起风话语未落,宽广的大马路上就从街口巷尾走出一个个人,这些人有的连外套都没有穿,已经被冻得皮肤青紫,在这种天气条件下,就算能及时回温也会丢去半条命,有的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好像是在各个工作中被紧急‘征召’过来的。
叶起云从脚边翻起金红珠,她还是歪歪扭扭,似乎依旧处在昏迷当中,可叶起云不信她在昏迷中还能用异能召唤这么多人。
也许是气愤,也许是眼看着又一批无辜的生命即将葬送,叶起云双手颤抖却坚定的噼噼啪啪甩了金红珠几个巴掌。
金红珠随着她的掌势斜靠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还在昏迷,可叶起云看着她微扬的嘴角,只觉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
“……姐!要撞上了!”叶起风尖叫,他拿着叶起云的火钩子企图把前面挡路的人都扒拉开,可一是人有点多,二是范围大,这个火钩子一米多长够不着,总之收效甚微。
叶起云两手上提,前方的地面轰隆轰隆开始翻转,一个类似冬季运动会上大跳板的坡就形成了,小狼们也相当机灵,乖乖的直跑上坡向前飞跃。
“啊啊啊啊!!!”叶起云把着雪橇前板疯狂尖叫,这可比金家大院那会跳得高跳得远多了。
叶起云却像毫无感觉,她盯着在脚下躺着的金红珠说到:
“你可真像你爸爸。”
这句话像是一个诅咒,原本微笑躺着的金红珠登时睁开了眼,红血丝已经占满了她的眼睛,乍一看她的眼睛仿佛传说中魔鬼的红瞳。
叶起云取下她口中的大饼,随手放在了一边,她盯着金红珠红色的眼睛,像是咒骂一样又说了一句。
“你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你们都只会伤害比自己更弱小的人。”
两人四目相对,两双眼睛里都含着滔天的怒火与浓浓的恨意。
良久,那双红色的眼睛突然一弯,甜甜的笑了。
“还是有地方不像的吧——”她的声带由于之前长时间的尖叫已经受损,此刻只说了一句话就开始咳嗽。
“——我比他能忍痛,他把我脸划开的时候我可一声都没叫,可他刚被绑起来,就像过年的年猪一样开始哼哼哼哼了。”
“我还是比他争气一点的。”
说完,金红珠弯弯的眼睛回复到了原来的模样,依旧冷冷的看着叶起云。
“……说起来,快过年了,可惜我家今年的年猪杀的早,什么都没留下——”
“——要不你们做我的年猪吧?”
她好像说了一个很搞笑的笑话,躺在地上笑到蜷缩起来咳嗽。
叶起云不带一丝情绪的看着她,她现在对这个人已经完全没有动手的**了。
之前她对金红珠的印象都是从他人口中得知,在她心中,这一直是个可怜的小女孩,在虐待中不屈不挠求生,坚定努力从不放弃,和现在这个雪橇上的疯子不像一个人。
她有想过金红珠抓走这么多人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寂寞?害怕?还是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异能?
那把她带走,离远一点会好吗?毕竟她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得到一个好彩头,现在反而要在她好不容易获得异能的时候重新把她打回地狱吗?
如果异能是她的二次投胎,那么叶起云本人有资格做一个裁判,判定金红珠死罪吗?
怀着这重重疑问,叶起云告诉弟弟,把她带回去吧,带回梧桐乡,看看一个不同的环境能否把这个不幸的女孩重新孵化,让她对以往的事情后悔,重新给她一个做好人的机会,让她有机会为所做的一切赎罪。
可是叶起云发现自己错了。
她有了异能,她事事顺利,她不可避免的把自己当做了‘神’。
可就算神也没有资格按照一个人一生的功过荣辱得失来判定她的罪行。
她在想给金红珠一个机会的时候,忽视了她身下枕着的白骨,这些白骨重重叠叠的就堆在金红珠身下,他们发出窸窸窣窣的哀嚎,叶起云没有听清,不想听清。
谁说只有历史任由胜者书写?你看,这就是两周前发生的事,可叶起云就忘了他们。
活着,历史任由活着的人书写,叶起云坚定了这个信念。
她看着金红珠,这个可怜的女孩,她可怜吗?可怜,可恨吗?可恨。
可她的可恨被她可怜层层掩埋,最后竟然从世上消失了。
“把她打晕。”叶起云吐字清晰的对叶起风说,她已经提不起对金红珠多说一个字的兴趣。
叶起风笨手笨脚的在金红珠颈后比划,他的力气太大,他怕打伤她。
叶起云默默的在一旁看着,没有多说什么。
如果,如果要承受,无论是痛苦的成长还是什么,冲我一个人来吧。
让他们自己保持自己笨拙的善良,这是我作为一个姐姐、女儿、孙女能做到最大的爱了。
金红珠此刻体会到了什么吗?谁也不知道,只是她又开始撕心裂肺的尖叫,扭动,疯狂的诅咒着一切。
两行泪水从她的脸上划过,冻结出两道透明的痕迹,在她脸上像是雪橇划过沧桑大地留下的痕迹。
随着一声脆响,金红珠歪歪的扭向一边,这回是真的晕了,叶起云吩咐小狼们掉头,他们要重回松香市区。
就让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
最后一句‘就让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改自【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第22章。原文为‘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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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 5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