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州地界到处都是直耸如云的高山,气势磅礴。山上是连成片的原始林海,常有虎、狼、豹、蛇等猛兽出没,人烟稀少。有那种犯了事走投无路的人,躲进这山里,一入山林便如水滴入海,纵使官府和寻仇的人有天大的本事,这时再想把人揪出来,也是难如登天了。这些人聚在一处占山为王,形成一个个颇有势力的山寨,凭借着险要的地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打劫过路商旅、官银,每每轻而易举又收获颇丰,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朝廷苦荔州山匪久矣,却数攻不下,当地的山寨早已经联合起来,彼此之间精诚合作,只将来剿匪的官兵耍得团团转。
沈毓泰年少气盛,以为将荔州的地势研究了个透,便可将山匪尽数剿灭,还当地百姓安宁。然而,他还是远远低估了这些山寨的实力以及这些山寨与当地地势水乳交融一般的把控力。他不小心中了山匪设下的埋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石洞中。那石洞足有五丈深,怪石嶙峋鲜少有着力点,哪怕换个轻功卓绝的人,也很难爬上去,更何况是已经受伤的沈毓泰。
山匪见沈毓泰已被牢牢困住,仍是不放心,往石洞里面投放了一种蛊毒,被蛊虫咬后,全身奇痒。被咬之人忍不住不停地抓绕,直到全身皮肤溃烂,不治身亡。更可怕的是,这种毒还具有传染性,一旦和中毒的人近距离接触,很快就会被传染上。
沈毓泰此次来荔州剿匪,带的是西大营的兵,这些人起先还想救他,后来被山匪蛊惑,得知一旦把沈毓泰救上来,所有人都会染上蛊毒,痛苦至死,就断绝了救人的心思,远远地避到了镇子上。
初秋时节,天高气爽,缅桂飘香。
本是极其惬意的天气,沈毓泰却格外难熬,自从中了那种叫做“白沙蛊”的蛊毒后,他每日都活得生不如死。原本和他一起掉下来的还有几名兵将,这几人受不了蛊毒带来的折磨,不停地抓挠全身痒处,以至于很快使得全身流脓,惨死洞底,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毫无办法。身体上的折磨已经让他难堪至极,目睹同伴惨死后,沈毓泰更是痛不欲生,数次想要自我了断,可又觉得不该是这样的,他是沈家的男儿,不能就这样轻生,愧对列祖列宗。
就这样持续的天人交战着,沈毓泰迎来了他的生机。
许千澜等四人乘坐一辆马车,一路加快脚程往南赶,行至施州地界住店时,走过一家又一家,无一例外是满房。
“实在对不住,小店住满了,几位往前面去看看吧,前面还有一家客栈。”
明月三千等几人从客栈里出来,连连碰壁,不由带上了几分愁色。芸香忧心忡忡道:“小姐,要是最后那家还是客满,咱们可怎么办啊,总不能留宿街头吧。”
许晚晴也附和一声:“是啊,这里山多,只怕晚上会有狼出没。”
此言一出,更是吓坏了芸香和蕙香两个小丫头。
明月三千神色变换不定,当时她在原书里带过一句:许千澜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历经千难万险,才终于找到了沈毓泰。一路行至此,虽说跋涉辛苦,偶尔也会遇到些坎坷阻绊,但尚算平顺。这第一劫,该不会就是今晚住不到店露宿街头吧?
还真被明月三千给猜对了,最后一家客栈依旧满房。
芸香带了哭腔,嚷嚷道:“小姐,这可怎么办,奴婢可不想喂狼……”
明月三千倒还算镇定,在写小说赚到稿费之前,她的日子过得很凄惨,流落街头可谓是家常便饭。在夜宿街头这方面,她有充足的经验,不过,那是于现实世界而言,她知道什么地方二十四小时营业,什么地方晚上也有空调和暖气,什么地方有免费的热水能吃泡面,掌握了这些不至于让她在夜晚被冻死饿死。可现在她们所处的地方是古代背景,明月三千虽然经验充足,却一点也用不上。她想了想,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的场景出现在眼前,什么破庙、山洞、桥洞都是古代人荒野求生的绝佳选择,而且在这些地方,往往还会有艳遇。
就这样,明月三千带着许晚晴、芸香、蕙香还有那名马车夫,赶到了最近的一个破庙里。破庙显然荒废已久,灰尘积了几层厚,蛛网结的到处都是,窗户和门都已经坏掉了,为了防止晚上会有野兽闯进来,她们用一根木棍顶住了破败的门,聊胜于无。
这几人没一个会武功的,打猎就谈不上了,只能摘些野果充饥。晚上,几人都睡不着,在散发着潮湿霉味的破庙里,各自辗转反侧,心事重重。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明月三千率先坐了起来,紧张地盯着庙门处,接着其他几人也坐了起来。
黑黢黢的夜色里,伸手不见五指,许晚晴凭着印象看向明月三千,只见到一个窈丽的身影:“妹妹,外面好像有人。”
芸香率先开始自己吓自己:“会不会是狼啊……”
蕙香心中一急,吓得哭腔都出来了:“狼?那我们怎么办啊,我们会不会被吃掉啊?”
许晚晴道:“别自己吓自己,不是狼,狼走路的声音不是这样的,应该是人。”
芸香不免好奇:“大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许晚晴心头一黯,这触及了她不想谈起的过往。以前在石家时,石家两父子喝了酒总是夸夸其谈,有时会讲到打猎时遇到的事,讲那些野兽有多凶残,他们父子俩有多勇猛,听得多了,许晚清也记住了一些东西。比如不同的山林野兽,声音有何不同的特点。顿了顿,她才缓缓道:“我就是知道。”
芸香不由一噎,还以为这位大小姐是有什么独特的法门。正在这时,脚步声听在庙门处,他们开始推搡那道木门。
明月三千应和着,声音有些低哑:“外面的确不是狼的脚步声,是人的,而且是两个男人。”
许晚晴听出了些许不同寻常的意味,讶异地看了她一眼,正想问她是怎么知道是两个人的。不等她问,明月三千已是冷静地吩咐道:“藏到佛像后面,都别出声。”
其余几人听话照做,立马噤声。
傍晚出去摘野果时,明月三千特意捡了一块石头,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用上了。她拿起那块石头,悄悄藏到门口。
四下里寂静一片,门外的声音清晰可闻,是一道过于活泼的少年音和一道慵懒低醇的公子音。
“公子,这门推不开。”
“推不开就使劲推,进不去这座庙,咱们两个今晚可就只能露宿山野了。”
“那倒也是,可是真的推不动,里面好像反锁住了。“
“你让开,我来。”
“这种事哪能由公子动手……”
“少废话!”
少年音的男子退后一步,让出位置给后面那位公子音的男子,接着是一记猛踹,
“砰”的一声门直接躺在了地上,砸得灰尘漫天乱飞。
公子音的男子“啧”一声呛咳起来,急忙退到屋外,“你先打扫一下,打扫好叫我。”
少年音的男子声音有些苦涩:“公子,已经到了这个时辰,凑合一晚算了……好好好,我马上就打扫。”他说完苦哈哈地往破庙里走,刚一迈进庙门,就“啊”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东洲?你怎么了?”公子音的男子见势不对,立马上前来察看情况。
明月三千立马出手,正要把这一位也给砸晕,这人却反应极快,迅速回身将明月三千的手腕攥住,迫使她不得不扔掉手里的石块,然后将人双手反剪。紧急着,眼前闪过一道银光,还没反应过来时,明月三千白皙的脖颈前已多了一把小巧的匕首。
“不要杀她,你要多少银子,我们都给你。”许晚晴冲了出来,声音颤巍巍地。她这一出声,其他几人也跟着出来求情。
男子打开一个火折子,吹亮,先是看了看手里这人的面容,眼里闪过一丝错愕,复又看向突然冒出来的几个人,莞尔道:“想不到一间小小的破庙里,藏了这么多人。许小姐,你为何要打晕我的手下?”
这回轮到明月三千错愕,“你认识我?”
“岐州许刺史的千金许千澜小姐,扬名在外,在下又怎么会不认识呢?”他将匕首收回,又将明月三千放开,“得罪了。”
“那你是谁?”明月三千转了转手腕,缓解方才被制住的不适。
“在下林奚若。”
“林奚若?大隋第一商林氏的长乐公子吗?”明月三千暗忖,这位可是书里众多优秀的男性角色中唯一没有对许千澜动心的一位,这是由他的人设决定的。
这位本是铜臭味最重的商户,却生得清俊出尘,恍如谪仙,是以人人都喊他公子,而非老板。这人的性格却极不讨喜,毒舌、傲娇又自恋,将天下女子一律视为庸脂俗粉,认为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他。同时,他又大放厥词,认为人生于世,应坦然追求享乐享福,一生长乐便是他的终极追求。后来,他凭借着过人的经商头脑,十四岁便接手了家里的产业,林氏商行未见衰败,反在他的手中越发壮大,“长乐公子”一称由此传扬开来。
“正是。”林奚若笑吟吟地,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破庙里的一切,“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许小姐,许小姐还没回答在下,你为何要打晕我的手下?”
“呃,这个、这个嘛……”明月三千有些难为情,她其实只是想先下手为强,“你看,我们这里除了赶车的阿旺,其余都是些柔弱的姑娘家,若是来的人坏人,我们几个岂不是就有危险了?还望长乐公子多担待。”
“能理解,只是许小姐这样做太冒险了,换成别人怕是会恼羞成怒,届时许小姐的处境更加危险。下次再出门,还是得带上几个身手好的,稳妥一些。”
“多谢长乐公子提醒。”
“许小姐这是要去哪儿?若是同路,可以同行一段,在下粗通些拳脚功夫,若是遇到歹人还可照应一二。”
明月三千刚要应下,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林奚若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在原书中,许千澜和林奚若可是要到后面才相识。
许千澜会与林奚若相识,只因为林奚若的妹妹林芷若自小喜欢赵景兰,得知自己多了个情敌后,分外眼红,常常对许千澜使绊子。林奚若对自己的妹妹爱护有加,虽时常帮自己的妹妹争取赵景兰的倾心,却一向不赞同朱芷若暗害别人的举动。他虽然长在金窝窝里,又是个经商天才,难免冷矜,带着些目下无尘的傲气,但到底秉性良善,不算是坏人。可受林芷若连累,他的结局也那样惨烈,如今想起真是令人不忍。
可究竟是为什么,林奚若此时此刻竟会出现在施州呢?他不是应该待在京城当他的富贵闲人吗?明月三千这样想着,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林奚若没有立刻回答,他也感到奇怪,“许千澜”怎么就笃定,自己此刻一定是应该在京城待着呢?两人的视线不经意间对上,俱是带着审视与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