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苓带着沈彻慢慢走了四五日,之所以慢慢的走,沈彻毕竟身上还伤着,他们走不快,她想离她和沈彻原来生活的地方远一些,越远越好,她尽量挑小路走,官道上人多眼杂,万一遇到盘问,或者碰到认识沈彻的,只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四天里他们住过两回破庙,一回废弃的猎户草棚,最后一夜实在找不到遮风的地方,就靠在路边的稻草垛里缩了一宿,天越来越冷,衣裳显得太过单薄,阿苓给自己和沈彻买了农户的衣服,夹了棉花的,暖和了很多,只是沈彻身量实在高大又健硕,阿苓费了好大的精力才给买到一身合适的。沈彻非常听话,也不问要去哪里,阿苓叫他走就走,叫他歇就歇,除了吃的多一些,阿苓总要多买几个饼子,阿苓已渐渐习惯了沈彻在她身边了。
第五天午后,他们路过一座山边的茶摊,一个很简单的一个茶摊,路边支了个草棚,搁了几张歪腿的桌子和几条长凳,灶上烧着一壶热茶。阿苓摸了摸身上的盘缠,碎银子剩的不多,她得留着将来置办院子用,还有几个铜板,喝一壶茶还是绰绰有余的。
茶很快端上来,热气扑脸。阿苓给沈彻端了一碗,自己坐在他对面,慢慢喝着茶,身子渐渐暖和,偶尔抬眼看着面前的人——沈彻没顾着喝茶,正低着头剥着一个橘子,橘子是她从路边小贩那里花一个铜板买的。沈彻把橘皮一片一片剥下来,橘络一根根剔干净,剔完了还检查一下,不放过任何一丝白色的筋。
阿苓正要说,那些白筋不必去除,只听邻桌两个歇脚的茶客压低了声音,话里夹着青云帮、沈帮主、失踪这些字眼,阿苓佯装茶烫吹茶,竖起耳朵仔细听。
“那个青云帮的沈彻,听说是拦截赵堂主的时候中了埋伏,伤了好几个身边的人,自己也掉河里了。”说话的人是个脚夫模样,脸上晒得黝黑,一边喝茶一边摇头,“听说这些天帮里都找疯了,到处寻不到,我猜多半是死了。”
“你可别胡说,听说陆军师和周总管早就将这个事压了下来,加上赵堂主被擒,也算杀鸡儆猴,之前总有人蠢蠢欲动,现在反而没有人敢再有动作。”另一个胖胖的赶紧纠正。
“难道这个陆衍要做帮主?!”
“此话可说不得,听说,有个堂主姓徐名山,又称徐三爷,那个才是一直对帮主之位虎视眈眈的。只是沈彻尸体一天找不到,他一天无法坐上那个帮主之位,名不正,言不顺啊,强行做上去也是遭人非议。”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二人也是怕被有心之人听了去,再也不再说沈彻之事,阿苓也再听不清了。
阿苓看了眼对面的沈彻,他还在认真的剥橘子,刚才这两个茶客提到他的名字的时候,他手上的动作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全部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那个橘子上,剥完后,又将橘子整整齐齐的认真的放在小碟子中,端给阿苓,一脸虔诚:“吃橘子”。
阿苓看着碟子中那朵漂亮的橘子花瓣,又看着他,这个男人,曾经可以呼风唤雨的一方枭雄,如今正被旁边的人议论他的生死与否,帮主易位的消息在茶摊上被人传得沸沸扬扬,而他自己却一丝一毫都不关心,只关心眼前的一盘橘子,阿苓喜不喜欢吃。
阿苓笑了,她把盘中的橘子塞进嘴里两瓣,剩下的统统塞进沈彻口中:“走吧。”她站起来。沈彻快速把嘴里的橘子瓣吞下,端起桌前一大碗热茶咕咚咕咚灌了下去,站起来就跟了上去,这几日虽然奔波得紧,休息下来阿苓也一直认真的照顾他,沈彻本身又是常年习武的体质,伤口好的飞快,所以沈彻走路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早可以跟上阿苓的脚步。
永宁城,清河镇,望溪村
阿苓终于找到了一处她觉得稳妥的地方。数日下来,阿苓估摸着已经离开那个地方有至少百里之远,本应该再走得远些,可眼见入冬,而且沈彻身体也尚未完全恢复,不可再多折腾,他需要一处安静的地方静养。此处临山又临水,十里外又有一处江湖中较少风波又有些繁华的永宁城,偶尔入城或者去不远的清河镇赶集置办些日常,以及卖绣活都应该是个好去处。最主要的,她用一小锭银子,便从一个热心的阿嬷处买下了一座山坡上位置稍偏的小院子,这里安静,离喧嚣处要远很多,正适合他们,这处院落原本的主人是一对无儿无女夫妻,数年前男主人因病离去,女主人便去寻了远亲,只跟阿嬷打了个招呼,说是院子送了阿嬷,便好几年没有回来,小院也弃置无用了,这位阿嬷原本不好意思收银子,但阿苓感激她给帮忙找了这处院子,硬是塞了一小块银子当做感激,阿嬷只好收下,但是又赶忙说明日叫儿子来帮忙修房子,这才下山去。
阿苓带着沈彻来到这处隐蔽在半山腰上的小院门口,细细观察,这座山竹木丛生,十分安静,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大概以前的主人也是喜欢此处的安静,打算安享晚年的,院子数年未经打扫,几乎被半人多高的荒草吞噬,阿苓勉强拨开荒草丛,踩着地上遗留的碎石铺成的小路,来到屋门外,屋檐下蛛网密布,窗纸早已破碎地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门上漆色斑驳,阿苓怕门早已锈蚀坏了,小心翼翼地推开屋门,还好,门轴没有坏,只是需要浇些油就好,屋里正厅还摆放着曾经主人用过的餐桌,左边是厨房,推开窗便可看见山外风景,右边是卧房,和一个小小的内室,床榻齐全,阿嬷说,原本二人打算给孩子留的房间,可多年未得子,便用来放杂物了。
阿苓满心欢喜,这房子虽然破旧,却事物齐全,明日她置办些铺盖,这简直要比那个破屋要好太多太多。
沈彻见阿苓进屋检查,自己百无聊赖,看院中杂草十分碍事,便动手拔起院中的枯草,他原本是习武之人,虽身上带伤,但仍旧力气颇大,不一会功夫,竟然将院内的杂草拔了个七七八八,阿苓此时从屋里出来,看见正在吭哧吭哧拔草的沈彻,噗嗤笑了出声,没想到这个失了忆的沈彻,居然这般好用,倒是忘记了他的一身肉可不是白长的。阿苓想到此处,脑子里晃过破庙中,沈彻**着上身,露出的紧致又线条流畅的腹肌,脸刷的一红,当日替他擦洗伤口倒没想这么多,如今竟然刚刚回过味来,毕竟是个年华正好的男子,阿苓也鲜少接触这样的人,想想自己当日还差点用匕首解决掉他,赶紧拍拍脑门,捋捋脑子里不干净的东西,招呼沈彻将那些荒草抱进屋里来。
阿苓抓了捆杂草扫了扫屋子里的蛛网和灰尘,灰尘太厚,阿苓被呛得咳嗽了好几声,旁边的沈彻不知道捂住口鼻,也实实在在的跟着吃了好几口灰,咳得又是捂嘴,又是捂肩头。阿苓教沈彻将荒草整理了下铺平在床榻上,又从箱柜中翻出一条破布单铺在上面,又同样方法将小内室中的床榻也铺好,原本的被褥早已被蛀得破破烂烂,实在不能用了,阿苓便唤沈彻将屋里杂七杂八的破烂一点点抱至屋外,又脱下外袍,挂在窗框上,勉强遮些夜风,又扫看扫看屋里,感觉颇好,今夜便先将就睡下吧。
起码有门,有窗,有塌,还有能烧热水的灶,他们也不用再赶路了。
阿苓指着大卧房里的塌,对着沈彻说:“你睡在这里,我睡在里面。”
沈彻不解,“为什么不睡在一起。”
阿苓差点被这句话噎到:“男女授受不亲,我与你怎能睡在一个房间!”
“可前几日我们都是睡在一个房间里的。”
阿苓被呛的咳嗽了半晌,说的不错,前几日他们确实被迫“睡在一个房间。”
简直是个呆子!阿苓气得说不出话,但是还是耐心跟他解释:“前几日,我们是在奔波赶路,我们住的破庙,或者是寄住的院子,都是临时的,如今这个——”
阿苓指了指这个房子:“这叫家!就必须要有家的规矩!”
沈彻不解,满脸疑惑:“什么是家的规矩?”
阿苓想了想,她读书不是很多,也不知道规矩应该是什么样,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然后盯着沈彻,认认真真的说:“我家的规矩,就是你!必须要听我的!”
沈彻感觉哪里不对,可他感觉有些头痛,想要睡觉,也不再争辩,同意了阿苓的“规矩”,乖乖的躺到了大卧室的塌上。
阿苓又简单收拾了一会,吃了些东西,躺在内室的榻上,闭上了眼。
“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怎么唤你!”阿苓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被隔壁沈彻一个大嗓门吵醒。恼怒之余,阿苓也想起这么些天,自己似乎从来没跟沈彻说过自己的名字,自己不愿意唤他沈彻,叫他都是喂喂的叫,确实有些不妥。
“我叫阿苓,茯苓的苓。”阿苓回答,阿娘说过,要她像茯苓一般,朴素但有用。
“那我呢,我叫什么?” 沈彻默默念了一遍阿苓的名字,想起了自己,又追问。
阿苓沉默了,她自是知道他叫沈彻,可他如今这个样子,那个名字最好在他面前提都不要再提,她自己也不愿再提。想想白日里他傻傻直直的模样,阿苓想好了。
“你叫阿木,木头的木。”其实是榆木疙瘩的木!
沈彻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是阿苓刚刚说过这个家要听她的话,自己也没有主意,阿木也好,总归是有名字了。
“那你不要丢下我。”沈彻始终纠结这件事。
“好~~~”阿苓拉了很长的音回答他。
沈彻终于不再问,闭上眼睛,数日奔波,今日感觉踏实无比,很快便睡得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