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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魔的少年终将成我 第13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凰大人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4-06-22 05:18:56 来源:文学城

时醉半透明的小臂径直穿过了应泽的脖颈,小恶魔毫发无损。

幽灵状态是不能杀人的吗……

时醉又连续挥舞了几次,果然都于事无补。他叹了口气,所以还得先把他黑化值降低解除幽灵状态?

也是,这个游戏总不会这么简单。

那应该怎么做呢?他目光向下一瞟,看见了桌子上的纸笔。

笔仙都可以驱动笔写字,那我80%的能动性,拿支笔总还是可以的吧……时醉随意地在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但这支钢笔是崭新的,还没有灌墨水,他便想去换笔筒里其他的水性笔。

谁知他的手直接穿透了笔筒和笔,就连旁边的墨水瓶,他也无法触碰到。

时醉骂了声草,这一定是副本开发商的恶趣味!

别的笔拿不到,唯一能拿得起钢笔却还灌不了墨水,这不明摆着让他抽自己的血吗!

但时间紧迫,夺命的三天倒计时一刻不停的催促他完成任务,时醉没想太多,抬臂狠狠咬破自己左手的食指肚,一颗鲜艳的血滴立刻冒了出来,他知道血液粘稠,直接灌到笔肚里会将钢笔堵住,于是干脆用笔尖蘸着血液,在笔记本空白处写下你好二字。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应泽仍聚精会神的看着书,丝毫没有注意到肘边笔记本上的变化——许是他太过于专注,又或是白化病人的视力一向不好,五分钟后,时醉再也等不下去,他直接用手指作笔,将血字抹在了应泽伤痕累累的胳膊上。

一个狰狞的“Hi”浮现在应泽雪白的皮肤,大到直接占据了他的小臂,这次应泽看见了。可他却异常冷静放下课本,波澜不惊的样子像是早预料到客人的莅临,转手拿起一只油子笔在胳膊上画了个问号。

这淡定程度,把时醉都吓了一跳。

见他的细胳膊已经没有多少落笔的地方,时醉画了一个箭头,正指向那本笔记。

应泽目光探去,把笔记本拿了过来,正巧看到了时醉第一次写的“你好”,他在下面礼貌地回应道:“你好。”

时醉又拿起了那只被他狠狠摔在地上的钢笔,他总不能一直用手指写字吧,恐怕黑化值没降,血先流干了。但笔也有笔的坏处,他写几划就要蘸一下血,这导致他的字写的又小又慢,有的时候还会看不清楚。

“Be happy.”

他很聪明,英文笔画比汉字少多了。

应泽却皱了皱眉。

时醉顿感不妙,这个穷小子不会看不懂英语吧,他急忙扫了眼应泽的书架,都是教科书,他现在上初中,这样简单

的单词初中生理解起来应该不成问题。

他着实多虑了,应泽本来还很惊喜的,只是发现时醉一直在用英文,以为他是只外国鬼。

而应泽讨厌英语,讨厌的要死。原因很简单,谁家写的满满当当的英语试卷,满分一百二,出分只有三十!

应泽终于落笔了,时醉兴奋地盯着他舞动的笔尖,表情逐渐僵硬在脸上。

“关你peace.”

时醉瞬间破防。

祖宗!你他妈是我祖宗!

他深吸一口气,稳住心态,抬笔写下行字:

“我,神灯,三个愿望。”

也许帮他实现心愿,他的黑化值就会降低。

应泽轻哼一声。

“不信。”

时醉再度石化。

妈的小屁孩!老子掐死你!

他的双手穿过再次应泽的脖子,来了个十指相扣。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气死我了!

对方好像察觉到他的怒气,不再戏弄他。

“什么愿望都可以?”

时醉正无语着,还没等提笔回复,钢笔就被迫不及待的应泽抢了过去,他嫌弃时醉写字太慢了,于是帮他向钢笔里灌了墨水,但结果很明显,充满墨水的笔时醉是拿不起来的,见钢笔好久没有动静,应泽撅了撅嘴,自顾自在本上写下了三个愿望:

“一,永远不会死的超能力。”

“二,带我逃出这个地方。”

“三,再给我三个愿望。”

时醉:“……”

等了一会,应泽见他还没有回话,只好合上笔记本,将破破烂烂的双肩背包提出去,丢在门口,又快步移至客厅将饭菜放进冰箱,时醉刚跟出来,他已经站在厨房水槽边熟练地撸起袖子刷碗了。

时醉有些呆愣地走过去,洗碗这种事情他从来没做过,最小的时候是妈妈洗,后来有钱了就变成阿姨洗。

富人家的孩子是不会洗碗的,所以他不能洗碗,他必须比富家公子更像富家公子!

时醉站在应泽身后,伸出手模仿他的动作,可当急促的自来水浸润他的皮肤,短短三秒钟,他就猛地将手缩了回来。

这水凉的像冰锥直刺入他的骨骼,那一瞬间他甚至分不清冷热,只能感受到疼痛。

这小屁孩手都冻红了,他怎么撑这么久的……

时醉不理解。

应泽仍前倾着身体,垫起脚用力去够那缕冰凉的水刃,溅出的水打湿了他胸前的衣服,裸露的胳膊上满是淤青,有的已经发黑,有的还是青色的。

【请想办法与应泽取得联系,否则随着黑化值增长,你的能动性会逐渐降低,你将成为真正的幽灵!】

时醉深吸一口气,一直跟着他也不是办法,还是趁现在能穿墙找一找其它可以触发的支线任务吧。

兜兜转转时醉又回到了埋狗尸的那棵银杏树下,时醉心一横,挖出了黑狗的尸体,毕竟这是他唯一触发的剧情了。

他用树枝把狗翻了过来,扒开腹部的毛发,又撑开它的嘴,时醉毕竟不是兽医也不是法医,很难判断出它的死因,于是他干脆忍着恶心用玻璃碎片割开狗的肚子,下一秒,肠子就稀里哗啦地涌了出来,有的甚至滑到了时醉的鞋上。

他向后挪了几步,弯弯曲曲的软管子便被掀翻到一边。

对比沾满泥土的毛发,这些器官都很干净,因为应泽把它们冲洗干净了,一滴血也没剩下。

时醉蹲下用树枝翻看着这些七零八落却仍相连着的器官。

“各器官都在……十二指肠这里有刀口,很明显是被割下来过,食管和胃之间也有刀口,心脏和动脉也是……”

这些器官就像是被人割了下来,之后又按顺序缝合上了一样,能做到此,凶手必然是个优秀的生物学者。

时醉又扒开狗的肚子仔细检查了一番,在腹部右侧发现了几条被鱼线缝合上的裂缝,从外面隔着毛皮很难注意到,而从内侧看,那几条透明鱼线歪歪扭扭的组成了两个字母——YZ

应泽。

“变态……”时醉骂道。

【恭喜玩家解锁隐藏剧情“一个优秀的脏器学家”】

他把支离破碎的器官埋好后,起身走向了应泽的学校。

如何和一个变态插上话呢,当然是比他还要变态。

——第48中学

应泽坐在班级第一排角落的位置,这里看黑板有些反光,但靠着墙没有阳光直射,也不会太引人注目,对他来说好坏参半。

小恶魔手里正紧紧攥着一张刚发下来的考试卷纸,九十八分,是生物卷纸,他皱着眉,比起身边因而终于突破个位数而欢呼雀跃的同学们,有些格格不入。

时醉本想再咬破手指给他写血书,他咬破右手,却因惯性,手肘向下摆动了一段距离,把好似特意放在桌角的钢笔碰掉了。

时醉瞪大了眼睛,他怎么又能碰到钢笔了?灌了墨水的钢笔他是碰不到的,莫非这又是个没水的空钢笔?

应泽听到钢笔掉落的声音,知道一定是时醉回来了,这支笔正是为他准备的。

少年捡起钢笔,装作不在意地把笔再度放在桌角,眼神还时不时瞟向那边。

那只笔也如他所愿,缓缓悬浮在空中,一股神秘的力量拨下笔帽,在草纸上划了一笔,红色的笔迹无比鲜红耀眼,时醉将笔尖凑近嗅了嗅。

铁锈味席卷着鼻腔!这是血!怪不得他能用这笔写字。

应泽得意的笑了笑,用黑笔在旁边写道:“柠檬酸加小苏打,滴到血液里血液就不会凝固了。”

谁的血?

应泽似是知道他会这么问,于是向空气展示了自己手心上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时醉不语,没有关心应泽的伤势,转而翻看起他的卷纸,尤其是生物试卷,这小子果然是个生物学天才,这张卷子的题不容易,但他却考到了98的高分,放在这个教育资源相当落后县城的初中里,已经是相当高的了。

尽管如此,时醉还是在他整张卷子唯一的错号旁极其挑衅地写了句:“这都不会,真是垃圾。”

这行扎眼的字浮现在恶魔继承人眼前。

应泽的笑僵在脸上,他的生物成绩一直是全校乃至全县的第一,刚刚的烦躁情绪被找了回来,他有些生气的拔下了笔帽,用力在卷纸回应着,仿佛要把试卷扎破:“你会?”

时醉话锋一转:“那只黑狗是你杀的?”

应泽哼了一声,料想时醉肯定是不会才故意转移话题,“是啊,你早点出现的话,我就把狗血留着给你做钢笔水了。”

时醉也没想感谢他,他找了一块空白大的地方,很认真的写道:“血液通过静脉系统流回大静脉,然后回到右心房。来自右心房的血流通过三尖瓣回到右心室,然后右心室将血液泵回肺循环系统,在那里通过肺动脉到达肺循环。循环的主要作用是将吸入的氧气与血液中的二氧化碳进行交换。血液变成动脉血,通过肺静脉回到左心房。左心房的血液通过二尖瓣回流到左心室,然后到主动脉,这是一个正常的血液循环过程……”

应泽看向那个屈辱的错号,他错的正是一道血液循环的顺序填空。

少年愣住了,这个鬼……在教他做题?

又一行字出现在他眼前:“那只黑狗的动脉血管就被你连接错了,你如果想要不伤害皮肤而取出心脏,可以通过口腔进去到达食管,食管和心脏非常接近。然后食管开口,找到心脏并且将与心脏连接的血管分离后取出,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许多精密的特殊器械,如果考上了好学校,去了好的研究所,你会很容易地获得这些工具,你变态的作品会更加完美。”

应泽看呆了,他对时醉起了更深的兴趣。

笔尖在纸上急速的飞舞:“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你是谁?你可以教我生物吗?我可以给你提供远远不断的血。”

应泽想了想,又在后面补上一句:“我很乖的,什么都听你的。”

时醉微微一笑:“比起生物,你更应该关注下你可怜的英语分数。”

应泽见字,翻出了自己被压在最下面的英语卷纸,一百二十分满分的英语试卷,他只有二十三分,都是靠选择蒙来的,作文这次懒得答,反正答了也就五分成绩,虽说这里的孩子英文水平普遍不高,但他这分数实属是低到离谱。

“你生物再好,赋完分也就三十分,再加上你这英语成绩,职教城都懒得要你。”

“再好的生物天赋又怎样,还不是一直被困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小县城。”

“没考上大学的话,就等着入赘给家暴女,过周而复始的家庭煮夫生活吧。”

什么?家庭煮夫……

应泽看着一行行扎心的字体,与被训斥的普通孩子一样,委屈的低下了头。

如果他头顶有双兔耳朵的话,一定会耷拉下来的。

头顶一阵风吹过,把他的发丝吹动了几根,应泽抬头望去,眼前一片模糊,什么都没有,看不到未来也看不到希望。

他开始觉得自己是否真的一事无成,是不是得了什么人格分裂,在幻想有一个人陪着自己,教他做题,还会在失意的时候摸摸他的头。

“为什么虐杀小动物……”恐怖的血字像一把把刀子一样刺进少年的身体。

应怜抿抿嘴,委屈极了,他提起笔:“你是因为这个才找上我的?它是我杀的,但它死不足惜……”

“一命换一命,本就天经地义。”

时醉静静地看着他写字,教室窗外草地上的时钟花盛开了,少年旧的噩梦从此刻结束,一个新的,更盛大的噩梦开始了。

二黄是应泽发现的流浪狗,它先天畸形,行走怪异,脊背拱得老高,又有皮肤病,通体都是肉色的,黄毛所剩无几,跑起路来像不断跳跃的癞虾蟆,它生活在垃圾堆里,以恶臭的垃圾为食,应泽看他可怜,每天都会把学校食堂发酸的馒头和飘着一层油的白菜汤偷放进水瓶里,带回来喂他。

起初这只小狗胆小谨慎,每次都等应泽走后,才小心翼翼地出来吃,后来才与应泽熟络。

这一天他一如既往地来到垃圾袋,但却不见小狗的身影,应泽翻遍垃圾堆也没能找到它,以为是它出去玩了,就放下食物离开了,可第二天,第三天,小狗仍然没有回来,地上的馒头也没有动过的痕迹。

直觉告诉他,二黄可能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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