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四年的春天,一场又一场的春雨缓缓落下,滋润了大地,虽野草丛生,但也正是育苗的好时候。
向阳公社的十二大队高家村内,大队长正吹着哨子在田埂上呼喊。
“田不种要荒,地不犁要废”
“年初辛苦,年底丰收”
“苦不哭,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
“咱们现在国泰平安,就是种个田而已,咋还推三阻四,看,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高天,你看看你,三十多的人了,干活连十七八的小姑娘都比不了,从早上八点到现在十二点,快四个小时,你连两垄地都没清干净,你还好意思笑,我要是你,都没脸出门。”
一旁干活的社员,听到这哄堂大笑。
被骂的人忙加快手上动作,大队这才满意,冷哼一声,继续向前走,没走两步,又停下来,看向前面的育苗队,眉头紧皱:“高欢妈又没来?”
刘招娣闻言,立马站出来:“是,大队长。”
“农村人不下地干活,整天窝在家里,有毛病。”大队长冷哼一声,一脸不满的走了。
刘招娣见状,苦笑,一旁的中年女人看到这,忙凑了上来:“招娣,你也太好性了,都是高家的媳妇,凭啥范清芸能不干活,你却要整天出来晒大太阳?看你这黑的?”
说完上下打量她,眼中的怜悯看得刘招娣火大,但想起朱婶近二十年的无赖,将大队长都整得眼不见心不烦,她按捺住不满:“可能我不是爸妈的亲儿媳吧,朱婶,别说了。”
“他们能做,我还不能说,怕啥,”朱凤看着她眼神的无奈,更加来劲:“就算不是亲的,但养了孩子,就得对他负责,我看你就应该闹,大闹,这样他们才会怕你。”
闹,傻子才闹,刘招娣心内嗤笑,面上却是为难:“不好吧,再咋的,我们也一起生活了,二十来年,再说弟妹最近估计也是太忙了。”
“忙?”朱凤冷笑:“她整天待家里,忙个屁。”
“不是的,她又得了块新布料,打算做衣服。”刘招娣想起朱凤家因差件给新娘的衣服,还在同未来岳丈扯皮没能结婚的小儿子,满脸夸张:“特别漂亮的布料,不知做出的衣服多美。”
“不可能吧?”朱凤不相信:“以前她男人在她有好布料正常,可现在高恺死了十年,她买得起吗?”
刘招娣呵呵一笑:“她买不起,我婆婆还买不起啊,不信算了,等她衣服做好穿出来,好不好,您自己看就知道了。”
若这样,那可以去看看啊,能搞来点布,她儿子的婚事说不得能定下,朱凤心动了,她清咳两声:“那是得看看,更得去说说,都是寡妇,你们还住一家,怎么能老欺负你,让你干这干那,自己却躲在家享福。”
越说,朱凤越理直气壮,越对范清芸不喜,一个女人,从不下地干活,好吃懒做不说,还要穿新衣服,她也配,这种人,就该批斗,该接受人民的教育,想到这,她都有些迫不及待,等大队长一宣布下工,她便拉着刘招娣往家里冲,刘招娣看着她的手,暗暗琢磨,范清芸对她介绍的再婚对象根本不上心,这次正好让她好好看看村里人的嘴脸,这样,她才会对嫁到城里动心。
想到这,她也加快了脚程,而此时范清芸正送走一个客人。
高家村是向阳公社第二大队,村子人口加起来有上千人,密密麻麻的房屋,看上去就像蜂巢一样,十分拥挤。。
房子虽多,但大多数都是黄泥屋,只有三四户是红砖青瓦,而范清芸正站在一户前:“秦婶,您看看,还有哪里不满的,我再改改。”
秦红芬拿着黄色布料做出的衬衫,看着立起的脖领,扣子,摸了摸收缩的袖口,越看越喜欢。
“好,好,清芸,还得是你的手艺,做得真好,有这件衣服,我家老二去相亲,就不会被人看不起了。”
“相亲?”范清芸见状,一边捡起碎布递给秦婶,“什么时候?”
“下个星期二,孩子姑姑介绍的人,是市拖拉机厂的正式工,一个月能拿四十二块呢,若不穿得好点,人家怕是看不上我家老二呢。”话虽这么说,但她眼里的骄傲得意都快溢出来了。
范清芸看着,还有什么不懂的,连连赞同:“肯定能相上的,人家好,您女儿也不差啊,她可是售票员,一个月也有三十多呢。”
那倒是,秦婶笑呵呵的将衣服收好,将五角钱递给范清芸:“之前,别人介绍我说,你手艺好,我还不相信,没想到,还真是,这回谢谢你了,有机会,我再给你介绍别人来。”
范清芸微微抿唇,轻轻道谢,看她笑容,秦红芬即使已经有了孙子,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这女同志,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是这么漂亮呢?
她没读过什么书,不知道咋形容,但她一直记得自己头次见范清芸的感觉,呼吸都不敢重了,生怕叨扰了她。
不过,即使她再漂亮,也只能在农村吃不饱,穿不暖,靠她的施舍过日子,想到这,秦红芬微微抬了下巴:“那就不说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送走秦红芬,范清芸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手上的碎布,准备放回房里再做饭,谁知恰在此时,被人叫住了。
“高欢妈,听说你,等等,你手上的是什么?”话音刚落,一个女人冲到范清芸跟前,直接将她手上的布料给抢走。
然后不停抚摸:“这是涤纶吧,难怪摸着这么舒服。”朱凤面露欣喜,望向范清芸:“你还有没有,再给我拿两尺来。”正好给她儿子结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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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