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妮像一只欢快的小羊羔那样跑来跑去。
她提着裙摆小心翼翼一扑,将草丛中一只肥硕的田鼠抓个正着,我也因为膝盖磕在地上而震得脑子发蒙,如果我有那玩意儿的话。
稚嫩的小手把田鼠的尾巴提起来。它吱吱吱乱叫乱踢着,细小的四肢挥舞不休,尖尖的鼻子不断翕动,挣扎得很剧烈。
弗朗妮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当然抓不住。
于是,她揪着田鼠的尾巴,在石头上用力一掷,将田鼠摔得七荤八素,另一只手,手起刀落,咔嚓一声,精准无比地砍断了田鼠的脑袋。
血污溅满石块,弗朗妮灵活地一闪,躲过了飞溅的血迹。她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期待的眼神落在腿上——我正趴在那。
“完美的掌握,你砍断它脑袋的样子美丽得要死,脸颊上的血比胭脂更醉人,我的朋友,我的女孩,我的宝贝。”接收到了小姑娘求夸奖的信号,我十分大方的把她赞美一番。
心满意足的弗朗妮这才动手,把田鼠温热柔软的身躯切碎成小块。看她努力为自己的“宠物”做吃的,我心甚慰。
等会儿,谁敢说我是弗朗妮的宠物就吃我一触手!
我明明是她的老师和朋友,宠物什么的另有其人——那个杀了弗朗妮母亲的油滑男人,作为“人类”相当差劲,变成“宠物”倒还勉勉强强。
自从苍白的女人被杀了之后,杀人犯也在下一刻被弗朗妮的父亲一斧子砍伤晕倒。他像拖死鱼一样,把消瘦的男人拖出凶案现场,弗朗妮跳下板凳,从厕所开门的缝隙看母亲的尸体,下一刻,被父亲带着血迹的手捂住了眼睛。
面无表情的弗朗妮的父亲推着她的肩膀走出了房屋,指着凶手昏死过去的身体,对年幼的女儿说:“帮我把它绑住。”
它。而非他。被一个“动物”杀死了妻子,弗朗妮的父亲很生气。我很理解。
就在我感慨这个爹真是前所未见的平和淡定、因材施教时,抹了把脸上血液的弗朗妮的父亲将凶手拖进了废弃的牲畜栏里。
阴森寒冷的屋子让我打了个寒颤,更加紧贴住女孩温热的肌肤。
隔着朦胧的薄纱,我看见她父亲拉过在房间四角的长长的、粗壮的铁链,将杀人犯的四肢如同锁死一匹烈马一样锁住了。
嗯?这是什么情况?**?
学习了不少新鲜词汇的我立刻机智地把它用在这上面,不过,弗朗妮一家人都有点奇奇怪怪的,跟普通人类不一样,这种情况不算什么怪事。
弗朗妮的父亲锁完杀人犯之后,转身收拾弗朗妮的母亲的碎尸,弗朗妮没有跟着去,她站在门口,盯着满身是血的凶手,直到男人缓缓转醒,蠕动着痛苦呻|吟。
弗朗妮把手搭在门框上,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凶手发现了自己此刻的境况,一点惊慌和恐惧闪过美丽的绿眼睛,他试图挣扎,但锁链很结实,受伤的身躯不断流着血,很快,他就明智地不再动弹了。
凶手看见了门口的弗朗妮。
“我的小天使,我又困又累,可以拜托你帮我治疗伤口吗?”他拖着油滑的调子说。
我真是服了。你都成这样了,还不知道什么是识时务吗?不过,弗朗妮确实看起来有点呆呆的,似乎很好骗很单纯的样子。等等,不是“看起来”,弗朗妮真的很好骗。被当作朋友的我感慨。
弗朗妮没吭声,她飞也似的跑开了,冲回屋子,拿出了母亲给她示范手术的道具,纱布以及药膏。满满地捧了一手,重新跑回去,气喘吁吁地站在牲畜栏门口。
男人眼睛亮起来:“好女孩,就是这样。来,过来。”
弗朗妮十分乖巧地走过去,走到男人身边。
他激动地动了动手腕,绷紧的铁链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弗朗妮跪坐在地上,她的腿边是男人的脑袋。对方躺在地上,蛇一样的目光舔舐着弗朗妮的肌肤。女孩小心翼翼地伸手取来了手术刀,另一只手摁住了男人的脸。
“好女孩,我伤在手腕和腹部。”凶手总算察觉到了不对劲,带着笑意的声音也有点勉强了。弗朗妮像是没听见,她认真地摁住了男人的脸。
噗哧。
噗哧,咕叽,咕叽,噗哧。
凶手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四肢震颤,锁链响起来如同一首惊悚的交响曲。但他动弹不得,只能任由弗朗妮小心翼翼切开他的眼角,剜出他的眼球。
带着神经的眼球滚到地上,沾满灰尘。
我心疼地嗷呜一声。
“怎么了,阿米戈?”弗朗妮疑惑地低下头。
我伸出触手,把新剜出的眼球卷住,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咀嚼咀嚼,唔唔唔!原来是这个构造啊。“消化”之后,我的身躯上鼓起了两个透明泡泡,“啵”一响,滴溜溜两个眼球就出现在了身体上。
很好,现在我是真的有“眼睛”的人了。
三百六十五度转了转新生的眼球,有点控制不好,两个眼珠子朝不同的方向转了过去。啊,好晕!我赶紧转了回来。努力上翻,直到看到弗朗妮。
她微微张着嘴巴,露出“哇,好厉害!”的表情。
“原来阿米戈喜欢吃这些吗?”
弗朗妮的眼神游弋到凶手的身上,看他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全身是宝的猎物,仿佛在思考是先撕下皮肤还是先切断筋腱。
我的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那男人也就这双眼睛能看,按照人类的审美,他长得不怎么样,其他的就算了。我还没那么不挑。”打了个饱嗝,我咕哝着“说”。
弗朗妮点点头,她不再迟疑,继续下刀。
等她完成手术,男人的眼睛和喉咙都盖上了纱布。分明是一个娇小年幼的女孩,开刀的技术却丝毫不逊色于她的母亲,如果不出意外,她长大后再接受一下系统的教育,肯定能变成极为出色的外科手术医生。前提是那个阴沉的父亲会将她送到学校去。
反正我在这儿这么多天,从没有看见弗朗妮上学,她甚至完全没有“上学”的概念,接受的教育范围仅限于家中书柜里整齐摆放的书籍。还真可惜了。
我砸吧砸吧嘴,男人的声带倒没什么问题,味道也不错。果然还是安安静静的家伙更舒心。
趴在弗朗妮腿上,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对他?”
弗朗妮正在擦拭手术刀上的鲜血,她一边不假思索地回答,一边为凶手清理腿部和腹部的伤口,将药膏涂抹在清洁后的疮伤上,“因为我想要它陪我玩啊。”
我瞅了一眼被束缚着、失去了发声和视力的凶手。
“这不是浴缸里的金鱼,或者是笼子里的乌龟吗?比那还不行,至少它们能游一游,爬一爬。”我毫不留情地对弗朗妮宣泄情绪。
弗朗妮温柔地摸了摸我的触手,笑着回答:“只要它能够乖乖的呆着就好了,再说,我已经有了阿米戈,我的朋友。”
诶嘿,不错不错,真是个有眼色的小姑娘。我骄傲地挺起胸脯(?),得意的蹦达了几下,表示自己很满意这个回答。
弗朗妮的吻落在我身上,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眼睛,神色惊讶又开心:“虽然是一样的眼睛,但是我喜欢阿米戈的眼睛。”
说得有些绕,我戳了戳她软乎乎的小脸蛋,得到一串清脆开怀的笑声。感觉很开心啊,弗朗妮。因为又多了一个“宠物”吗?
弗朗妮抱着我离开了阴冷的牲畜栏,时不时的交谈着。
“他得吃点什么才不会饿死吧!”
“我想好了,我跟阿米戈分着吃东西,给他吃田鼠、虫子和饲料。那样就可以保证他存活了。”
“啊?你还要抓东西啊,小心别伤到了自己。”
“没关系的,多做几次就会熟练了,而且我以前也经常抓那些东西给母牛吃。”
“果然很费劲啊!养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