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清早,王顾醒得比往常早一些。外头的天还没亮,对面的东屋里亮着灯火,陆逊这会儿已起身了。
片刻,东屋的油灯灭了,陆逊开门走了出来,在院子里练剑。
时辰还早,王顾便没急着起身,她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打开了系统商城。
穿到三国已经半年了,前几个月,她天天吃杂豆稀饭,玉米成熟之后,又改成天天吃玉米,她实在是已经吃腻了,打算换换口味,炒两个菜吃。
王顾把商城里的食材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最后用有限的积分换了三个西红柿、五个辣椒。
不过这些东西是用陆逊的积分换的,本着谁的积分用在谁身上的规则,必须请他一起吃饭才行。王顾于是打开轩窗,唤道:“陆伯言。”
陆逊收起佩剑,走到檐下:“姑娘唤我何事?”他穿了一袭薄春衫,因要练武,广袖用鹿皮护臂束起,头戴银冠,一身银白,就像他身后逐渐亮起的晨曦一样清新凛冽。
王顾道:“今日你有什么安排?”
陆逊道:“大致和往常一样,上午去军营练兵,午后在城里监督百姓种地,傍晚时回县衙。”
王顾道:“那今晚我能请你一起吃饭么?”
她坐在窗边的榻上,隔着轩窗与他说话,满头乌发散在肩上,寝衣的领口间露出雪白纤细的脖颈。
陆逊不动声色地别过脸:“可以。”这古灵精怪的姑娘不知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不过相处了这么久,他知道她没有坏心。
“那就这么说定了。”王顾笑嘻嘻地关上了轩窗。
午上食时过后,陆逊出门去军营了,县衙里冷清下来。
王顾去厨房要了五两稻米,坐在廊下用捣蒜的石臼给稻米脱壳,然后用簸箕把稻壳筛出去,再重新舂一遍,直到把稻壳脱干净为止。
整整忙活了大半天,才得到一碗粳米。抬头看看天色,日头已经西斜了。
王顾带着食材去了厨房,把米饭蒸熟,又向庖厨要了一块猪油和几个鸡蛋,炒了两个简单的家常菜:西红柿炒蛋和辣椒炒土豆丝。
因着这个时代实行分餐制,王顾把饭菜分成大小两份,大的那份是陆逊的,小的那份她自己吃。
回到屋里,摆好案几,过了没多久,陆逊就回来了。他回屋换下盔甲,洗了脸手,便应约过来吃饭。
两人在同一屋檐下住了半年,因着男女有别,陆逊从未进过王顾所住的西屋,这还是头一次来。
陆逊并没有好奇地到处打量,而是一副克己复礼的样子,目不斜视地进了屋,敛衽跪坐在案后。
王顾原本盘腿坐着,见他如此守矩,也连忙直起身,端正地跪坐着。
陆逊看着眼前的菜色:“这是你做的?”
王顾点点头:“你尝尝。”
炒蛋的西红柿是红色的,土豆丝里的辣椒也是红色的,陆逊见状不太敢轻易尝试,在他的时代,菜肴都清汤寡水,色泽黯淡,而鲜艳的红色,往往意味着“有毒”、“危险”,就如同对现代人来说,荧光绿意味着“放射性物质”一样。
王顾知道他的顾虑,拿起筷子自己先吃。
陆逊便也尝了两口,一道菜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像加了青梅,一道菜吃起来有些辛辣,像放了茱萸。
王顾问道:“怎么样?好吃么?”不知道对于口味清淡的古人来说,后世的烹调方式是否合胃口。
陆逊蹙着的眉心舒展开了,看来是真心觉得好吃,他微微点头:“好吃,不过这种烹调方式倒是头一次见。”
王顾道:“这叫炒菜,先把锅烧热,放入猪油,等猪油受热融化,再放入食材炒熟即可。”
秦汉时期,烹饪方式只有炖煮、炙烤和腌制,炒是直到宋朝才普及的,也就是说三国的人能吃到火锅和烤肉,但却吃不到炒菜。
这是因为榨油的原材料匮乏,后世大量使用的大豆,在这时是主食,用来榨油太浪费,而菜籽要用来种菜,也不能用来榨菜籽油,唯一能用的动物油脂,因为太过珍贵,只供贵族和官僚食用。
食用油如此匮乏,而炒菜在烹饪时却需要大量用油,没人发明也是情理之中的。
王顾曾想过在系统商城里兑换花生,然后栽种推广,以后就可以吃到花生油了。但当下所剩的积分已经不多了,而积分是以陆逊麾下的兵力换算的。
陆逊坐在她对面低头吃饭,一点声音都没有。
王顾道:“你就不打算征兵么?”
陆逊放下筷子,抬起头。
王顾道:“如今海昌的旱情已经缓解了,今岁的收成不会差,当此乱世,你何不用富余的粮食多养点兵?”
陆逊沉吟道:“这我也想过,但县里的青壮年流失严重,只怕征不到多少兵。”
王顾道:“此地连年大旱,很多人活不下去,跑进山里投靠了山贼,但大多是迫不得已的,你不妨贴出告示,声明只要他们肯回来,一概既往不咎,想必会有很多人从山里出来。”
陆逊缓缓点头:“你在海昌的时日比我长,比我更了解过往的情况,你的提议,我会考虑的。”
一顿饭吃完,时辰已经不早了,陆逊便起身告辞。
王顾本想送他,但站起来时,才发觉自己的腿已经跪麻了。
今天是她请他来的,作为西屋的主人,她总不能坐着不动,王顾于是扶着案几勉强站了起来。
跟着陆逊往门口走了几步,她觉得腿麻得厉害,脚踩在地上一点知觉都没有,又被衣摆绊了一下,眼看要摔倒。
陆逊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她。
情急之下,两人挨得很近,几乎呼吸相闻。陆逊自觉不妥,赶紧松开了手:“得罪了。”
王顾扶着纸门站稳了:“是我太不小心了。”
陆逊道:“那我回去了,姑娘请留步。”
回到屋里,陆逊照常点起油灯看书,只是今日不知怎地,他有些心不在焉,始终无法专注。
夜深了,外头漆黑一片,唯有对面的厢房亮着灯火,一道少女的身影映在纸窗上,她长发披肩,似乎正在梳洗。
从小到大,陆逊几乎没与女子接触过。
他很小的时候,娘亲就去世了,也没有亲生姐妹,后来他外出带兵,军营里更是清一色的男人。
他从不知道,女子的腰肢是那么细、那么软,方才他生怕扶得再用力一点,就会弄伤她。
片刻,对面的烛火熄了。
陆逊这才发觉,自己已经出了很久的神。他放下手中的书卷,挑亮油灯,铺纸研墨,凝神写起了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