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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短篇集 第12章 方王《炎夏如影随形》

作者:芙蓉糖浆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1-02-20 11:15:35 来源:文学城

蝴蝶蓝《全职高手》方士谦x王杰希

灵感来源:吴青峰-起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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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一下车,王杰希就被恒春半岛的落山风扑了满脸[1]。

强风肆无忌惮地将他的衬衫衣领吹得猎猎作响,风中夹杂着细小的沙石,争先恐后地扑到他脸上。捷运司机帮他一起把行李从后备箱中抬到路边,匆忙地挥了挥手就钻进车里,“砰”一声撞上了车门。王杰希想起方才车载广播中‘恒春落山风太恐怖,游客眼镜被吹飞求助警’的新闻,他压住被吹得乱飞的头发抬起脸道谢,却被风呛了一口,而没说完的话也随着捷运司机的动作消失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让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对于恒春镇的落山风他早有耳闻。屏东县是母亲的老家,因而恒春也称得上他半个家乡。只是,如果这就是家乡迎接远行归来游子的第一面,未免有些潦草且不讲情面。母亲回忆中的垦丁以湛蓝几近透明的天空和洁白的浪花闪烁在王杰希的脑海里,然而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与记忆相差太远。被强风掀翻的树木和屋顶碎片散落在街道两旁,破败的情景几乎催生出他一丝名为‘失望’的情绪。

唯一的慰藉是天空尚是浅蓝,它看起来比母亲的形容更美。忽然之间,他明白了为什么母亲会将阳光与天空用‘透明’一词形容。自从决定嫁给父亲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台南,而王杰希长大的B市是没有这样清澈的天空的,那里的蓝天永远透露出一种属于千年王朝和上位者的沉着与古韵,然而垦丁的天空是不同的,它仿佛刻意将自己打造得像‘古老’的反义词:一种独特的爽朗与轻盈。

这么一想似乎也不赖。王杰希的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他转过身,准备把行李拖进身后老家的房子。这是他母亲长大的地方,自从外公外婆离世,她就再也没回来过。而现在这把钥匙被交到王杰希手中,等待这个家里最小的孩子打开这扇门,在祖辈长大的地方沉淀,或独自成长。

离开B市前,王杰希打定主意在垦丁住上一段时间。虽然认得繁体字,但他并不敢对自己读台版书的能力抱有什么信心,塞进箱子里的书因此成了他独自一人搬运最大的阻碍,恰逢一阵风呼啸过境,王杰希被路沿绊住,一个不慎就连人带箱子扑到了地砖上。膝盖磕出‘咚’一声危险的响动,手因为拄地的原因被擦了一下,痛感后知后觉,火辣辣地顺着手臂一路烧上来。

“嘶……”

“你没事吧?”

一只手抓住他的胳膊将他从地上拉了起来。王杰希捂着手受伤的部位忙不迭地道谢,对方弯腰立起他的箱子,动作简洁而看起来毫不费力。他穿着简单的黑衬衫和牛仔裤,身形偏瘦。

“谢谢。”王杰希又一次向他道谢,对方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

一张年轻的脸,看起来不满二十。

“不客气。”他说,用手指了指路边的小院,“你住这里吗?”

“是。”王杰希点了点头。他往前走了一步想接过箱子,却因为牵动伤口轻轻嘶了一声。

方士谦本想把箱子还给他,见状不免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面前的人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高挑。他看起来像是经历过一番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形容却依然整齐。发尾偏长,扫到了衬衫衣领里,脸颊上没什么肉,眼睛下面有颇深的阴影。

“我帮你搬进去吧。”他说,拎起了他的箱子。

对方连忙摇头,“太沉了。”

听到这话方士谦笑了起来,“不碍事,”他一手拎起行李箱,对方连忙赶上来为他推开小院的门,“我拎得动比这更沉的。”

他们一前一后穿过路两侧垂落的枝叶前行。因为多年无人打理的缘故,虽然在三月里,小院也呈现出一番衰落破败之意。陈年的落叶厚厚地堆积在路中央,随着他们的脚步,有些陈年旧土被翻起。方士谦紧走两步踏上台阶,他抹了抹额头,让王杰希的行李箱能靠着墙。

“好了。”

“实在非常感谢——”

王杰希的话还没说完便看见年轻人三步两步跳下了台阶。他倒退着冲王杰希挥手,额发被风吹起,天光照亮他脸上的微笑。

不知为什么,那个微笑王杰希想用‘明媚’来形容。

“举手之劳!”方士谦远远地喊道,王杰希也微笑起来,向他挥了挥手。

他的声音消失在院墙之外,又体贴地为王杰希带上了院门。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又退回,对王杰希喊了一句:

“以后有落山风的天别出门!不安全!”

在那一瞬间,这个沉寂已久的小院被年轻人的微笑点亮了。然而转瞬间孤独和寂静就又一次席卷了这里。王杰希转过头不去看院中的景象,他将钥匙插进锁眼。拧动的感觉十分滞涩,仿佛这里是多年无人踏足的一块禁地。

灰尘在空气里缓慢地飘扬,所有的窗户都关着,所有家具都被铺上了白色的布,地砖上落了一层灰。他把箱子拖进来,走过去掀起沙发上盖布的一角。十几年过去,皮质沙发上也落了一层灰尘。

仿佛那把钥匙开启的并不止是一间房屋,而是一段能令他沉静下来的往昔岁月。

“我回来了,阿公、阿嬷。”他轻轻说。

许斌在□□上对他说:“你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王杰希端着一杯四季春在二楼面对窗户的写字台前落座,窗外是垦丁傍晚灰紫色的天空。他刚刚洗完澡,换上了纯白的宽大棉麻衬衫,毛巾搭在脖子上,发梢还在往下滴水。碧绿的茶叶在茶汤中灵巧地上下浮动,电脑屏幕随着他移动鼠标的动作亮起,滴滴,许斌又发来了消息。

[独活]:老板的意思是这几个月主打历史小说,其他题材就先放一放

[独活]:复升挖到了一个新人,十九岁的小姑娘,大学还没毕业,很有灵气,想趁着她没满二十再推一推她

[独活]:你就…最近沉淀沉淀,我知道你心情不好。

王杰希放松身体靠上椅背,将玻璃杯推到一边。他坐下前的轻松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怅然的沉默。忽然,他把手放到键盘上打出一行字,又像是不够满意似的飞快删除。他思忖良久,最终只在聊天窗里留下了一个“好”字。

天光一寸一寸地暗下去,仿佛某种生命力正在从他身上抽离。台灯的光成了唯一的光源,橙黄色在三月末四月初的台南营造出一派温暖却不嫌吵的环境他静静思索。

《烈火焰尽》的扑街让出版社的所有人都没想到,但当他扪心自问,实际上作者本人早有察觉。老板对王杰希的新书寄予厚望,起印就用了和他上一部部作品《长乐》相同的十万起印量,期待它会让王杰希的名气声望再上一层楼,然而仓库中几周不见少的存货和读者接二连三不买账的评论成了打在他脸上的一记耳光。现实让这个从王杰希大学最初接触写作时就成为他的粉丝、后来又变成他伯乐的忠实读者措手不及,《烈》出版后王杰希寥寥几次去出版社,都能撞见余老板踱着步叹气,眼睛总是瞄着那本书。

许斌告诉他,这只是他写作的瓶颈期而已,放平心态就能安然度过。他说作者与读者的所思所想总是不一样的,王杰希该做的是考察市场和受众的喜好,去迎合读者,这样才能卖得好。

我不知道是否当你足够迎合读者你的书就会大卖。我只知道大学时期的王杰希每每对这种论调嗤之以鼻,甚至因此还动过换编辑的念头。他锲而不舍地和编辑对着干,每次面谈都能搞得不欢而散,并且以这种状态写出了处女作《留行》。未曾想后者横空出世,以天马行空的态势横扫文坛,获得了大量好评,也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个被业界称作‘魔术师’的年轻作家。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时王杰希二十一岁,状态就像他的作品一样优秀。在字里行间飞扬的灵气与令人惊叹的才华和灵感,《留》是一笔诡谲奇异的美,笔锋尽头却扫开一片温柔的情感。

从此之后他势如破竹,每一部作品的出版都会掀起一个浪潮。灵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们层层叠叠地推着他向上走,忠实地为他带来赞美和掌声。所有看着他的脸都在微笑,那都是他的读者。

“写吧。”他们说,“看你的过去与未来,看看我们和我们即将带给你的收益和掌声。你是作者,请为了我们而写作。”

王杰希是在什么时间将他曾经坚持的东西弃如敝履的,这种话题我们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他在《留行》出版之后一直是笔耕不辍:起印量翻了番,作品销量更上一层楼,在B市全款买了三百平米的大平层,和编辑许斌的关系也没有大学时那么紧张了。原因大概是人既然经历事就要成长,成长了就要改变。而改变,很显然,有可能让你变成你最讨厌的那种东西。

王杰希自己也说不好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读者喜好的:他会经常去翻阅榜单、关注评价、做笔记,而上述一切在他大学抱着电脑码字或是端着笔记本奋笔疾书的时候都根本不会出现。出道时的魔术师可不会关注哪怕一点读者的感受。

相同的行为模式创造了不少相似的能赚钱的文字产物——不能被称作书,充其量是读本而已。王杰希比大多数默默无闻的作者优秀的地方在于他的好文笔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兼具这两点的作者只要足够勤奋,基本上一定能出头。如果将他出道以来直到二十五岁所有作品一字排开,对文字足够敏感的人就会发现他的天平不断向取悦读者的方向倾斜,直到在《烈火焰尽》处产生了一个巨大的断崖。

《烈》的失败令王杰希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收拾行李,避不见客,跑到没有人认识自己的恒春半岛。

现在还没人能评判这对他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母亲帮他找了个工作,教她一位老朋友邻居家的孙子写字。王杰希接到电话时内心油然而生一股荒唐与哭笑不得感,他试图和她说明自己的出走并非因为赚钱不够或在B市独自生活难以为继,但最终还是败给了老人独有的坚持和执拗。她说:“你写毛笔字很好看的嘛,可以教他写文征明的小楷。”

大概在所有母亲的心里儿子都永远需要自己罩着,他趁一个下过雨的午后去了自己未来的新学生家。小孩名叫高英杰,今年九岁,被家长拉着和王杰希打招呼的时候只是笑,却不开口叫人。**岁活泼好动的年纪,他比同龄人要腼腆许多。他名叫乔一帆的同学当时因为父母出差在他家里借住,王杰希见状便一起收了做学生。他没像母亲说的那样教他们写文征明,而是选择了褚遂良——前者的字清雅秀丽,和后者相比却显得笔力不足。

高英杰问:“老师,我们需要用毛笔吗?”

“需要。”王杰希回答,“你家里有吗?”

小孩摇了摇头。王杰希略一思索,“那先用铅笔写吧,练练硬笔,”他说,“下次我来的时候给你带写字的工具过来。”

回家路上,他特意在街上绕了几圈。早春时节傍晚的垦丁,落山风肆意妄为的季节已经过去,被雨水洗过的天空清亮得像哭过的眼睛。离他的住所两条街之外开着一家小小的书店,屋檐下挂着一看就有年头的风铃以及一块牌子。王杰希一看就觉得这里大概有戏,因为牌子上的‘冬夏书店’是用毛笔写的。

他推开门,店堂正厅空无一人,实木书架的深处隐隐氤氲着松香。随着他的动作,挂在门上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起来,仿佛是为了回应他的动作,有脚步声从书架后转了出来。

“欢迎——哟,是你啊。”

来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袖口挽到手肘,衬衫外罩了一件围裙。或许是刚才在整理书的原因,他戴了一双手套,现在正拽着手套的尖将它摘下来。看到是他王杰希也笑了,微微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是你啊。”

来人自我介绍叫方士谦,是镇上中学的学生。冬夏是他家开的书店,他课余时间总是在这看店。按照他的指引王杰希找到了他想找的书法用具。他挑了两张毡子、墨汁和三支大白云,一起抱到柜台上。

方士谦熟练地取了张报纸给他包上:“一共八百九十五元,你是第一次来,给你打九五折,八百五十元。”

王杰希没有应答,他抬起头看着青年的方向。王杰希正蹲在书架前翻一本书,黄色的书脊、顶端留一点红,很典型友谊出版公司的风格。书名两个字,封面上画着四个人像——

《望乡》[2]。

方士谦在心里默默说。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靠在柜台里看着王杰希。后者果然翻了几页就合上了书。他转过头想问价格,正好撞入方士谦若有所思的眼睛。

“打扰了,”王杰希说,“请问这本书多少钱?”

他把书抱在怀里走过来,唇角勾着,神情轻松。

方士谦对着书看了几秒:“你喜欢这本书?”

倒是没有正面回答问题。

王杰希点点头。“喜欢,”他说,“说起来,还是小时候躲在被窝里打手电读完的,印象深刻。”

他看见方士谦促狭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考你一道题吧,答对了就免费送你。”他听见方士谦说,对方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这书在台湾的发行量算是少的,况且是87年的老书,能遇见书友也是有缘。”

“你说。”

方士谦略一思忖,“请听题,”他说,“如何解释亚里士多德诗学中Catharsis这个词?”

一阵清风吹过书店的店堂,身后有纸页簌簌作响,王杰希骤然抬起头,与方士谦四目相对。

他怎么比我还高一点,他突然无端地想到。

“‘哭过的眼睛清亮得象雨水洗过的天空’。”

王杰希答得很快。几乎是立刻,他看见方士谦的脸上泛起微笑。

“完全正确。”书店的主人愉快地把书拍在他面前,“我很高兴遇见书。,一字不差。”

“你居然会考自序的内容,”王杰希失笑,“我以为你会问比如……”他顿了顿,“男女主名字之类的。”

“好啊,男女主都叫什么?”

王杰希抬眼瞅了他一眼:“丁南华和陈建梧……梅志超?”忽然间他的答案又不确定了,“两个男主戏份都不多啊,怎么界定。”

“我个人更倾向于前者。”

“陈建梧?”

“是啊,”方士谦靠在柜台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我对丁南华写信给他的场景印象很深。”

“‘水银灯都消失了’”

方士谦又笑了,“没错。你也记得很清楚嘛。”

“当时读过,就很好奇什么是水银灯。”

“就是路灯嘛,”方士谦说,“叫法不同。”

“小时候写作文,还总把水银灯这个名词写进去,”王杰希也不着急走,学着方士谦的样子靠在柜台外侧,他透过书店门上的玻璃看着垦丁的街道,眉眼弯弯像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结果就被老师批了。”

他没有发现方士谦饶有深意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老师说你什么?”

“胡乱用词。”王杰希耸了耸肩膀,他转过身,无奈地摊了摊手。

天空好像又有些下小雨的征兆。他抱起画材,准备告辞。方士谦从柜台里绕出来,给他递了把伞。

“要下雨了,带着吧。”他说。

王杰希感激地笑笑,“不用了,多谢,”他说,“我就住在两条街外,很近。”

方士谦也就不再坚持,他把王杰希送到门口,为他拉开了门。

“虽然有些冒犯,”离开之前,王杰希听到他说,“我可以问你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吗?”

他脚步迟疑了一瞬,但还是回答了。

“你问。”

“有一位作家,笔名叫王不留行,写过一本叫《留行》的书……”方士谦说得很慢,像是在努力地斟词酌句,注视着王杰希的黑眼睛却很温和,“我想问,那位作家和您是什么关系?”

“是我,”王杰希站直了身体,“我以前…是写过几本书。”

一个作者到底应该为谁写作?为了读者还是为了自己?抑或者,他应该为了信仰或者书桌上的绿萝,这种或实在、或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写作?对于《烈火焰尽》的失败,王不留行的每个读者大概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除去那些单纯用于宣泄情绪的牢骚,王杰希收到最多的评论是‘《烈》仿佛一次对热门话题拙劣而不走心的模仿’,读者或粉丝本来是为了欣赏王杰希的想象力和灵气而读书,却因为他不用心的题材选择而失望了。

盲目地把锅推给坚持‘作者必须写读者想看的内容’论调的编辑是不合理的行为,因为无论任何人说什么,最终做出选择的都是王杰希自己。无论是为了挣钱、出名还是其他什么理由,他放弃了自己的优势、放弃自己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转而迎合那些品位与他相差甚远的读者的喜好,试图写他们爱看的东西。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从某种方面说他就像乔治奥威尔一样试图给自己降格,试图以中产阶级的身份为受剥削者摇旗呐喊(当然,奥威尔的理由比他要高尚得多),最终两个人都只是学成了四不像。

试图迎合读者的王杰希是痛苦的,痛苦的原因在于他明知这样不正确却还要这样做。在浑浑噩噩中死去实在没什么,然而对于一个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往深渊滑落的人来说,意识到自己无法力挽狂澜还是十分残忍,而王杰希恰好就处在这样一个状态之中。

垦丁的天色已然暗了,直到点上灯王杰希才意识到自己在客厅里默不作声地坐了多久。买给英杰和一帆的书法用具还连同《望乡》一起堆在他脚边的袋子里。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抖了抖袋子把那本定价2.10元的小书拿出来放在膝盖上,用手摩挲着它陈旧的封面。

他二十一岁那年出道时曾经遇见过一位同出版社的前辈,后者被评价为天赋不算高但笔耕不辍的类型。王杰希去的时候他已经快封笔了,虽然没比王杰希大几岁,可他把王杰希当成自己的弟弟或者孩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遇上了方士谦的缘故,林杰离开之前的话语像按了重复键的复读机一样在他脑海里反反复复地播放。他说杰希你是天才,你在以后的写作路上会看到很多很多的诱惑,有时候做出某个选择可以让你挣很多钱,但你一定要记住,作家的心里有其衡量的标尺。你是为了什么而写作?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他说前辈,我为我自己写作,也只为我自己写作。

林杰就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好,这我就放心了。

顿了顿又说,我们的杰希会成为大作家的。

夜幕渐渐垂落,街灯亮起来,透过院落里丛生的树木,在王杰希的膝盖上投下细碎零落的阴影。他抬起双手试着接住其中的一两片光斑,想起林杰当时的微笑,又想起今天在书店方士谦听到他承认自己是王不留行后若有所思的神情,轻轻地叹了口气。

林杰说,杰希,要记得为自己而写,可不要被读者绑架呀。

他又想起《烈火焰尽》那糟糕的风评和反响,甚至不敢想象前辈看到书时脸上的表情。

温带季风气候下成长的人一般都不太能立刻习惯热带地区的气候,刚过五月,垦丁的天气已经热起来。好在这里三面环海,正午的太阳虽然晒了些,可海风依旧送来清凉。

高英杰在书法上很有天分,跟他上了十几节课之后也熟悉起来,虽然依旧腼腆,但总算有了些少年该有的活泼朝气。他和乔一帆两个人偶尔还会央求王杰希带他们去海边玩。两个孩子的父母工作都忙,王杰希想了想,又征询过他们父母的意见之后也就同意了。

谷歌和百度上都说,垦丁的最佳旅游季节在六月到九月。五月不是旺季,何况他们来的并非距离镇上较近的南湾,而是需要二十几分钟车程的白沙湾。今天的垦丁天气晴朗,沙滩细腻洁白,海水蓝得仿佛流动的水晶。两个小孩要求在岸边玩水,王杰希租了阳伞和救生衣,挨个督促着他们换上,又坐在五米远的地方看着他们玩。他望着远处湛蓝湛蓝的天际线,‘天涯海角’这个词就无端跳进脑海。

“垦丁很美吧?”一个声音说。

他被小小地吓了一跳,转脸看清来人后却笑了起来。脸颊上传来冰冰凉凉的清爽触感,方士谦把一罐黑色的饮料贴在他脸上,铝罐上还贴着水珠呢。

“非常美。”王杰希点点头,“简直让人怀疑这里是不是人间。”

方士谦把饮料罐递到他手上,轻捷地在他身边盘膝坐下,和王杰希一起看着小男孩们筑沙堡。

“黑松沙士?”王杰希读着易拉罐上的字,“以前没见过,是台湾的饮料吗?”

“是。和可乐差不多,麦芽的味道要多一点,也有人说像止咳糖浆,你看看你喝不喝得惯。”

他拉开拉环抿了一口,咳嗽起来。

“是有点像止咳糖浆。”

方士谦眨眨眼,“据说往里加盐可以预防感冒。”

从某种意义上说方士谦是个孩子王似的人物,他会远远地冲高英杰挥手告诉他沙堡的一侧筑歪了,也会把乔一帆举到脖子上让他能够到高处的叶子。小孩子们被他逗得咯咯笑起来,连带着王杰希的脸上也染上微笑。快乐的情绪是会传染的,尤其是当你的身边有方士谦这种人在的时候。

“你很招孩子们喜欢。”回程的路上王杰希说,高英杰靠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乔一帆被方士谦抱着。

“他们确实都喜欢跟我玩。”方士谦笑起来。

“容我问一句……你今年中学二年级,该联考了吧?”

“台湾考试的话是明年1-2月份。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

王杰希眨了眨眼睛。

“B大物理系,”他说,“你想去吗?”

“你是学物理的?”方士谦睁大了眼睛,“那怎么选择写作?”

王杰希垂眸思索。

“大学的时候隔壁学院组织了一个征文比赛,本校报名人数不够,需要人撑场子。”他慢慢地说,想起未名湖畔抱着书安利他去参加征文的清秀男生和他脚踩滑板叽叽喳喳的黄毛搭档。王杰希说时间太赶了,也不一定能得名次,怕给母校丢脸,喻文州说,那你也试试呗,万一真的得了奖还能充饭卡。“写了篇小小说投过去,结果得了一等奖,从此开始写作之路。”

方士谦笑起来,“学物理救不了中国人?”

王杰希失笑,这又是在玩梗。“也不是,”他说,“觉得很喜欢就选了,也没有特别的偏好。”

一个对自己极为自信的人,方士谦想,因为对能力有足够的信心,选择的方向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

“你……”王杰希看他一眼,“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捷运行驶在垦丁的街道上,窗外有阿嬷在售卖冰饮。芒果草莓堆在碎冰上,顶端放一颗樱桃,煞是好看。

“《望乡》”方士谦说,“你在《长乐》的自序里写过,你小时候读过郑宝娟的望乡,后来书丢了,你还找了很久。”

“所以你在我买《望乡》的时候就……”

方士谦点点头。

“而且,怎么说…”他怀里的乔一帆动了动,他低下头,给小孩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你一进书店我就有感觉,说话的风格很熟悉,和你作品里旁白的风格一样。你又说你是王杰希,我,对望乡又熟,我差不多就确定是你了。”

“你……”王杰希踟蹰着,“读过我的作品?”

方士谦点点头,“从《留行》开始读的,忠实读者。”

王杰希的眼睛亮了亮,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又很快熄灭了。

“讲讲感想?”方士谦替他说了他没说的话。不知为什么,面对他时王杰希有种被看透的感觉,尽管在旁人眼中他应当只是一个只有一本书销量不太好的畅销书作家,然而王杰希就是觉得方士谦能透过现象看到他本质中的错误选择,他觉得自己在这双清亮的眼睛前矮了一头。

“你所有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留行》,你出道时的作品。”方士谦说得很慢,娓娓道来,“当然,大多数人都说它瑕瑜互见,你二十二岁时写的东西确实也有些稚嫩,可我觉得,在你所有作品里,只有《留行》才是真正能代表你的书,它真正是你,方方面面都是你。”

“《留行》之后的《Conjurer》在文笔和结构上都有了一定提高,题材也新,看得出是精心打磨过。也是从这本书开始你不再像《留》中那样创作,你刻意隐藏了一些部分,我觉得像是一个试探。”

“《长乐》给我类似的感觉更加明显,字里行间能感觉到你在保留,同时也在让步——我不知道是谁和你说了些什么,”方士谦转过脸来盯着他的眼睛,王杰希居然从那里看到了一点严厉,“我个人的感觉是你在逐渐放弃天赋,放弃那些你与生俱来的独特的内容,去迎合读者。打磨文章是一件好事,但过度打磨、过度迎合会让作品里有一种匠气,我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

王杰希抿了抿嘴,“《烈火焰尽》一定让你很失望。”

方士谦微微侧头。“到了,”他说,却是完全不相干的话题,“下车吧。”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进单元楼,高英杰在王杰希的怀里睡得小脸泛红,甚至打起了小呼噜。

“这就是我回垦丁的原因。”把高英杰和乔一帆放到床上,又给他们的肚子盖上小毛毯时王杰希这么说,“我想问问自己……为谁写作。”

方士谦点了点头,一言不发。高英杰的妈妈给他们准备了水果,他帮王杰希的把他的那份一并拎起。

他们下楼,鞋底敲击着水泥楼板。嗒。嗒。

“你的答案…是什么?”

走到一楼缓步台时他听见方士谦说话。黑衣的少年站在他身后。

王杰希一步跨出单元门,仰头望着天空。

“老实说,我自己也还没想清楚。”

人为何要惧怕改变?只要人心不变,总可以从头来过[3]。

在王杰希心里,对于那个问题的回答其实已经非常清楚。因为从二十三岁他做出‘改变’这个选择伊始,他的心就在反反复复提醒着他应当回到原点,重新做出那个本该是必然的选择。但人的生活总是存在惯性——习惯了一种思维模式,就会在许多年里坚持这种思维模式;习惯了一种写作方法,就会真的把这种方法发扬光大;习惯了一种选择,就会在之后的许多选择里做出这样的选择。某些时候,这些才是真正让人恐惧的东西。

可怕的不是改变,而是不敢做出改变。

许斌给他传了文件,是接下来一段时间和王杰希的续约文件以及一份基于大量阅读网站数据的读者喜好调查。许斌说公司给他安排了下一阶段的写作计划,他只要基于计划列出大纲,按部就班地写就可以了。他们做出了最好的准备,《烈》的失败不会在王杰希的新书上重演。

四季春的茶叶在玻璃杯里浮浮沉沉,王杰希盯着他刚刚打印出来的纸质版文件看了许久。他抬头远望,五月中旬,苜蓿花在风中摇曳出一片浅紫色的雾,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垦丁大街上洒满阳光,而极目眺望的最远处,台湾海峡上堆积的层云正酝酿着一场雨。

他静静合上文件,拿起了搭在一边的外套。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他裹着外套独自坐在白沙湾海边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回头望去不其然撞进方士谦的眼睛。后者像是从店里直接跑出来的,挽至手肘的袖子也没有放下。他急匆匆地停好机车,从沙地上一路跑过来。

“你怎么来了?”

“高英杰说刚才路上见到你,他和你打招呼你没搭理他。他说你看起来心情不好。”

王杰希思索了一会。

“也…谈不上是心情不好。”他往旁边靠了一点,示意方士谦坐在他挪出来的空位上。太阳从天顶的积雨云里挣脱而出,在垦丁的海上铺上一层淡淡的金色轮廓。海水沉默地翻涌,那不同于它往日的透明,是一种有情绪的蓝。

“我的编辑给我发了下一年的续约文件,”王杰希说,“附带一份读者喜好调查报告。”

“又绕回那个选择了?”方士谦笑起来。

王杰希看着他的脸。

“看我做什么?”方士谦说,他嘴角翘着,眼底却是一片沉沉的黑,“这次追你追得太急,我没有饮料给你了。”

“方士谦,”王杰希说,他抿着嘴,面容沉静,“如果我改变之前的选择……改掉自我绑架式的写作,像《留行》那样写作的话,我会怎样?”

夕阳西斜,逐渐向海中沉落。

“你会成为写《留行》的那个王不留行。”方士谦回答得很快。

王杰希笑着低下头,看着海水拍打他们的礁石。

“我一直在想……”他轻声说,更像是喃喃自语,“我一直想回到那个时候,成为那个王杰希,或者王不留行。是不是太晚了?”

“不晚啊。”方士谦说,“做好了准备就会很快的。”

“王杰希,”他又说,“我只问你想不想。”

几乎连半秒都不用,王杰希抬起头。

“想。”他说。

方士谦笑起来。

“那就去做,”他紧紧拉住王杰希的手,用掌心暖着他冰凉的手指,“我支持你,也别管未来会如何。”

“我仍然无法想象你就这样放弃了续约,”长途电话另一端的许斌似乎在磨牙,“你知不知道你放弃了一个多好的机会?别人想和微草签约都没得签,这么好的机会你居然主动给放弃掉了?”

“嗯,”王杰希显得很高冷,他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把书桌上移了位置的几本书整理好,环顾四周最后检查了一遍起居室,“我认为我需要更多独自沉淀的时间。”

“所以你就跑到那个什么春——”

“恒春垦丁。”

“——恒春待着不回来了!休养生息也可以码字啊!”

“我得找找感觉,”许斌听到王杰希下楼的脚步,他的声音不疾不徐,“找找最初写作的状态,这几年走偏太远了。”

“可你一个——”

“况且,”他罕见地插话,“我也不是一个人。”

他打开门,院墙一侧,方士谦正靠在那里看着他。

他伸出手。

这是南台湾的夏季,街道两侧的凤凰木像火一样熊熊燃烧,沿日光向上攀爬,点亮了整片晴朗的天空[4]。

他们的手掌彼此相握。

暑气晕染青年作家的脸。他看见方士谦清澈的黑眼睛、被风吹乱的头发与脸颊的汗毛。一粒汗珠顺着他的颈侧滑下,被他抬手满不在乎地拭去,在皮肤上留下一道水迹。

他们在正午的街道上前行,木麻黄和椰子树垂下阴影,稀稀落落洒在少年的肩头。方士谦突然开始拉着王杰希奔跑,流淌在他们耳边的风肆意而洒脱。王杰希听见他的笑声,南湾的海水翻滚起层层叠叠的浪花,它们你追我赶地追逐着少年人的脚步。目之所及的最远处,垦丁天际海天一色,海水晶莹透明,映着天空里云的倒影。

方士谦说:“跟我走。”

不是‘留下来’也不是‘我跟你走’,他就是那样笑着。

自信。爽朗。干净。他既不会把王杰希绑在自己身边也不会一味地追随他,他只是坚信自己能追上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做他的后盾也做他的翅膀,是他的依靠,也是他的灯。

如此自信的一个人。

于是王杰希也微笑起来。

“好啊。”他说。

他们一同前行。

垦丁之南有蝉鸣。

而在他们二人身后,炎夏如影随形。

【End】

注:

1.本文提到的几个地点:台湾-台南-屏东县-恒春镇-垦丁

2.郑宝娟著《望乡》,1987年中国友谊公司出版的台湾小说,反映了当时的台湾本土风貌和年轻人的生活。

3.“只要人心不变,总可以从头来过”引用自死者葬仪《四公国的骑士》

4.致敬《望乡》,本句化用自书正文的第一句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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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方王《炎夏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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