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不是吧!怎么还活着?”是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
我一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
什什什什么!女孩子?
我面前是一个穿着艳丽黄裙的十五六岁女孩,她被晒红的脸颊上长满了雀斑,棕色的蓬松卷发被扎成两个可爱的麻花辫。
我把目光朝下挪了一点,然后看见了——
菲利克斯正被她压着!神奇的是,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哥哥大人竟然脸色煞白,眼神呆滞,任由少女摸着他的脸。
“哎哟~”我笑得可开心了,“菲利克斯你也有今天啊。”
女孩子一撩头发,冲我眨眨眼睛:“你们擅自闯进我的领地!是不是应该先在我介绍一下呢?”
“呃,我是戈登·山田,你身下的是我的哥哥菲利克斯,请问你是?”我弱弱地问。
“咳咳。”菲利克斯挣扎想要摆脱她,“她……咳咳,是一个宁芙。”
我转头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她的耳朵尖尖的,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像是两颗黑曜石。
女孩按住他的肩,“我是个宁芙,那你呢?你长得真有趣!”
“菲利克斯,你就从了她吧!”我哈哈大笑。
他绿色的眼眸颤抖了一下,“喂,你——”
“是哦,”宁芙添油加醋道,“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类,留下来吧,我是这一带的老大。就连市长都要向我顶礼膜拜!”
“什么……”菲利克斯的伸手想要抓住我,“戈登……你……”
“哎呀,哥哥,你怎么连一个女孩子都打不过啊。看来你也不想拒绝吧!”
菲利克斯的瞳孔猛然缩成一条细线,他忽然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扼住咽喉,猛烈地喘起来。我和宁芙都一惊,只是对我来说是惊吓,对她来说,似乎是惊喜。
“太好了!终于要死了!我有肥料了!”
“你你你……”我吓得起身向后退了几步,“你是什么东西?从我哥哥身上下来!”
“东西?!”她栗色的眼珠子一转,“你的礼貌呢?信不信我真的把你俩活埋了?!我是太阳花,堪萨斯州的州花!”
“你对他做了什么?是什么东西在掐他?”我一把拔出佩剑。在击败诺托斯之后,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拯救我的哥哥了。
“我怎么知道。我可没动过他。”太阳花竟然自己起身,无辜地向我展示她空空的双手。“喂,估计是你们摔下来,他的脑子被摔坏了吧!”
菲利克斯不再喘气,他呆呆地看着太阳花,然后是我。
“你……起来啊……”我一下不知道说什么了。
太阳花摸摸下巴,“嗯,有可能是他真的不想起来了。做半神多累啊,你们需要休息。”
“菲利克斯快走!”我斗胆上前把他拉起来,同时狠狠瞪着太阳花,警告她不要靠近。她倒是什么都没做,可菲利克斯一把甩开我的手。
“你放开我!”
“什么——”
“滚开!”他猛地站起来,一瞬间恢复了往日的灵巧和强势。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到底怎么了?”
可他转身就走,留下我我茫然地看着他的背影。
太阳花又不干了,“你别着急走啊,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类!你的味道很特别!你知道吗?”
我可来不及听她说完,菲利克斯跑得极快,我必须全力奔跑才能跟上。很快,她就被我们甩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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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在一个车站处停了下来,买了进威奇塔城的车票,可他还是没有给我做出任何解释,甚至都不愿意看我一眼。虽然我窝了一肚子疑惑和不爽,但还是不想和他正面硬刚,无事可干之下只能拔出我的短剑,细细地摩挲观察。
剑身通体漆黑,形状笔直,只是边缘有些优雅的弧度。我知道只有特定的金属才能对神话世界的存在起效果,所以当我知道这东西竟然也附有魔力的时候,还是十分吃惊,更没想到它在对付风精的时候,这老古董比菲利克斯的新货还好用。
这一摸,不料剑柄上增大摩擦力的绳子松了,我也顺势把它解开,发现剑柄上用红色颜料写着一行字:P DECIVS MVS
我摇摇头,尝试着拿衣服擦掉血迹,可是怎么也擦不干净,反而让字迹更闪亮了。我还在疑惑中,可是车来了,我只能跟上菲利克斯,找了个位置坐下。
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顺便和他讨论线索,我只能硬着头皮开口。“哦,对了,普罗米修斯给我说了些事情,我觉得有必要给你讲讲。”
我把普罗米修斯的事情一股脑告诉了他,他只是倚在窗户上,一脸的淡漠。
“所以,你在告诉我,你的父亲就是预言中的外国男人,而你就是伊庇鲁斯王族,只是你以前都不知道?这也不是说不通,谷神的孩子很少有这么强的天赋的……得墨忒耳的金剑并不完全是克洛诺斯镰刀,而只是它的一部分力量,剩下的力量被瑞亚拿走,用做她神谕树的力量之源。你和得墨忒耳的金剑就有某种联系,只有通过你,才可以恢复克洛诺斯的镰刀。”
“啊……对。”我应和道,“我……我也从没想到,我和你一样吃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旧金山小孩罢了。
“哦,吃惊?”他冷笑一声,“不,戈登,从很早我就看出来你什么救世主了。”
“你在说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吗?我早就猜到几分了,况且你认为你和普罗米修斯的对话我没有听吗?”他没有看我,“能让吕卡昂抓走你的父亲,你家确实不简单,你也确实不简单,怕是什么波西杰克逊一样的人物。”
“你到底想表达什么!?”一股怒火莫名在我心中升腾。从诺托斯那时候开始,我明明救了他,但是他既没有表示感谢,还
总是板着一张脸。好吧,他和卢克一样,就是喜欢板着一张脸,但是他今天却一反常态地阴阳怪气。
“没什么。”他翻了个白眼。
“你的计划都失败了!”我忍无可忍,“无论是找到克里斯还是制服诺托斯!”
他猛地转身,碰到了钢筋扶手,发出“咣当——”一声。周围的凡人乘客全部侧目,可他没打算停下来,反而是起身离开了车厢,走到了空旷的车厢连接处。我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却又意识到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可已经离开了座位,我要再回去也很尴尬,只能和他继续对峙。
菲利克斯翻了翻包,我知道他没有在找任何东西,只是急躁的时候需要一个出气筒。“我才是这次任务的领导人!哪怕你是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本人,也得听我的!”
“如果听你的,那恐怕连金剑都拿不到了!”
他的眼神闪躲了半秒,又立刻讥讽道:“如果不是我一路教导你,你恐怕早就和混血营的人跑了吧!怎么,他们的女孩们都很漂亮是不是?”
“这又是什么指控?!”这下我连害羞都没有了,只觉得莫名其妙。
“别狡辩了,什么金剑?比起这些,可爱的女孩子更重要对不对?”
“你——”
菲利克斯忽然用得意的眼神看着我。他的声音轻的像一阵风,却满是轻蔑,“怎么,被我说中了?”
“才不是……”我努力压低声音,“我就只是开了几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你——你难道就从来没有喜欢过哪个女孩子……那样才……”
“作为王族的后裔,你可真是平庸到可怕。”他的瞳孔猛然收缩,“谈到女人只能想到恋人和爱情。可不知道当你还在幻想她们的时候,她们已经在竞争中超过了你,代替你的位置。”
不是谁把窗户打开了,脸上突然的凉意让我一缩。
即使我早就知道菲利克斯的嘴可以毒到可怕,也从没想过他会这么说我——一个十二岁的小孩。
好像是我的表情太有意思了,他竟然哈哈大笑。“呵,我也不会有机会了。我从小就知道我有一个未婚妻。我从没见过她,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知道父亲和姑姑是认真的,因为这场结合是某个伟大计划的关键。”
我知道我的表情很精彩。短短几句话的信息量让我一时什么都说不出来。也许是被吓到了,又或许是心里实在是太乱了,我只能反击道:“那你也不能因为你没有机会接触别的女孩子对我发火!你又怎么可以把你的失败归咎于我?明明我才是救了你的人!”
我立刻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菲利克斯“唰——”一声站了起来,“我不需要你救我,不需要你帮忙!”
他一把抓住我的领子。我差点被他直接提起来,等我好不容易稳住重心,踉踉跄跄地后退几步,又对上了他冰冷的绿色眼睛。菲利克斯的目光锐利得就像一把剑,光是被看上一眼就让我感觉被定在原地。
他眼睛中闪烁的光不像是人类,倒像是一只虎视眈眈、蓄势待发的爬行动物,而我就是在原地瑟瑟发抖的田鼠,听天由命地等着被捕食者吞噬。
他长着人的样子,但是时不时出现的蛇瞳又让他不像是人。他会像正常人一样有着感情,却又在你完全无法预测的瞬间变成冷血动物一般的存在。他会给我疗伤,守夜的时候多替我值几个小时,但时不时地,他身上非人的气息会突然失控,就像在昨天,就像在前天,就像在现在。
我想起了我关于恐怖谷的介绍。人类会下意识地对像人但是又不是人的东西产生恐惧,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嘴里就滑出了一句:“别碰我!滚开!”
有那么几秒,空气突然凝固了。我看见菲利克斯蛇一样细长的瞳孔猛地张开,变成一个巨大的圆形,几乎整个绿色的虹膜都要被吞没。他就那么盯着我,好像要把我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表情都收入眼中。
然后他放开了我。
“好。那你现在就滚。”他的声音就像冰块碰撞一样,有种诡异的悦耳。
“你……”我的第一反应是承认错误,然后安慰他,可是腰间佩剑的重量让我改变了主意。我已经受够了总是在退缩和和稀泥的日子,我不是要带回爸爸,获得大家的认可吗?如果面对这么无礼的指控和苛责我都不能为自己撑腰,那我算什么男人?如果连这种气都要受,我怎么可能会获得成功?
“好啊——你既然不需要我了,那我就走!反正吕卡昂的王宫近在咫尺,就看谁能先拿到金剑吧!”我也站起身来,虽然没有他高,也要拿出气势。
菲利克斯一转身,他的金钥匙再次变成了一把剑。他直接撬开门,一股强风扇到我的脸上,不过这和诺托斯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仅仅是眨了眨眼睛,不甘示弱。
“下去。”
“什么?难道不是你下去?!”
“我付的车费,你下去。”
“连这都要——”
“怎么,你连跳车都怕吗?你不是伊庇鲁斯的王族吗?他们的祖先可是不怕牺牲的皮洛士(Pyrrhus)。如果你不敢,我可以把你丢下去壮壮胆子。”他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罢了,说的好像我还想和他呆在一起一样!
我跳下去的一瞬间,菲利克斯还在车上大喊:“你要是敢告诉卢克——”
我迈出与行驶方向相反的脚,松开了抓着的门框的手。
“去死吧!谁稀罕你的卢克——”
以戈登视角来写,这段吵架和决裂当然是莫名其妙,非常突然的,但这不完全是菲利克斯嫉妒和自卑的问题。戈登还是太小,带点那种单纯的邪恶,不能理解菲利克斯的痛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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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XXI:菲利克斯的桃花……啊不,太阳花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