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诺顿当面手撕同类的操作吓得够呛,但那句“我可高兴了”倒真不是在撒谎,因为我憧憬废都探险很久了。
在反复检查、确认无误这辆汽车尚且能正常运行后,我回到工棚准备了可能用得上的东西,再把小牛犊关进牛棚并割好足够的草料(得亏了它我才发现车,原谅它了吧!),便赶着天不亮就兴致勃勃地催促诺顿出发。
我对废都的渴望,当然不是区区一套净水器能解释的:这座废都在过去也曾经是蔚为壮观、车水马龙的大型城市,硕大无朋空间规划吸纳了天南地北的往来过客,密布着错落有致的高架立交、危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光彩缭乱的霓虹光影,白领们、工人们和学生们在写字楼、施工现场和校园里奔走穿梭,退休的年迈人群则有森林公园来品茗对弈,这其中会不断产生争执与苦闷、汗水与辛劳,还有忧郁与压力————但与人们都不得不走在刀刃之上的末世相比,一切又都显得多么浪漫美好、可爱至极!
我是生长在末世后的新生代,这些景象我从未亲历过,都是从老一辈口中听来的,或者在影像画册里看到的,文明的风光在我脑海中魂牵梦萦,随着与废都的距离拉近而越来越耀眼生辉。
————但此行的我并非追梦,我很清楚一切都已被岁月尘封。我此行是“考古”。
诺顿已经遗落了驾驶的记忆,但是对于末世求生的我而言,开车乃至于汽车检修都算必修课。他负责指挥我在前往废都的过程中绕开那些业已寸步难行的道路。
当年的丧尸病毒爆发得过于突然,灾难酝酿的前夜人们毫无察觉、更无准备,以至灾难降临后,想要出逃已经太迟了;而短时间内人的心态还活在安平的时代,逃亡的汽车几乎都循规蹈矩地未曾逆行,让进城的道路并未堆积满汽车与人类的遗骸。
伴随着逐渐明朗的晨曦一路向前,文明的遗迹越来越丰富,游荡的丧尸却由多到少,并且都与我们方向相悖:他们都追逐逃亡的活人而去,使得都市彻底沦落为无人之境。
“我们快到了。”
地平线上,楼宇褪色风化后的漆黑身影变得显著,宛如一块块无人问津的墓碑等待着阔别多年的人类前去拂尘。
诺顿已经数次进入废都,我脸上难掩的期待神色引得他频频注目,在我难以忍受地回看过去时,他说:“这里的防御效果太差了,还不能放牛,矿场更安全。”
“我没说要搬过来。”
他似乎以为我语气里的不满是冲着不能搬进城市这件事的,居然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后他愿意经常陪我来。
说得我能自己来似的……毕竟我还真的必须指望他:“那说好了,这么大的城市,一次是逛不完的。”
在我们对话的功夫,汽车已经驶入了城区,两岸的街道扑面而来。
在时隔多年的无人问津后,自然已经接管了人造环境的主宰地位:抽水设备的罢工和化学药剂的缺位带来了地下水与微生物的突飞猛进,令锈迹斑斑的轻轨以及下水道负荷了满溢的液体;植物的地位如今至臻完美,地衣与草本植物在裂隙的水泥地表上相继接力,未曾修剪的木本植物跟苍天遥相对望,而藤本植物更是沿高楼大厦奋起抟扶摇羊角,将最先进的相变材料覆盖在葱茏碧绿之下;垃圾早已被微生物降解得一干二净;城市的寂静完全属于植物的时代,而那些野化的流浪动物则出没在街头巷尾的每一个角落。
————人类盛大的工业社会便终于此处,只余末世无间。
我驾驶着汽车在植株密布的城市遗骸中缓缓前进,普遍的荒芜是唯一的景色,生物史与人类史在脑海中以沧海桑田的跨度的回响,最终只能化为一句思索:
“我们一路而来,是为了诞生还是死亡?”
……
“我们到了。”
诺顿的提醒将我从万千慨叹中唤回现实,我注意到不远处还能辨认出商场的标志,应该是诺顿来过数次的缘故,门口的藤蔓都遭到了人为破坏。
这种无人区最不用担心的就是小偷,我随便找了块空地停车,背上空空的包裹进入了商场。
皮革鞋子们经过数不胜数的氧化作用后难辨原本的颜色,但好在能翻出库存品;末世里高跟鞋是最没用的东西,但当诺顿找出一双尚且光泽明艳的淑女鞋时,从没穿过的我还是同意将其装入行囊。
“它构造好像和你的鞋子不太一样,先试试合不合脚。”
说完他将我按到凳子上,在我下意识伸手要拿鞋时,诺顿迅速时蹲下身将我的鞋带扯散,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就抓起我的脚踝,把淑女鞋套了上去。
“喂你……”
我觉得这操作实在羞耻,然而诺顿却一脸坦荡抬起头看我:
“我虽然不够灵活,但试了试发现这件事还不算难————你先走几步看看效果吧。”
他好像单纯在检测自己手的灵活度……我极为别扭地踱了几步,就脱下来换回了自己的鞋子。
“你不喜欢吗?”
“收着吧。”我指了指自己一身轻便的运动服,“这风格也不搭啊。”
诺顿便不由分说地将我往上层拽:“那我们去楼上找衣服,来。”
末世里没有哪个女生会穿华而不实的裙子,当然男生也是。流行的款式永远只有耐磨简便的无性别穿搭:我对于女装的印象只有那些上了年代的杂志,爱好需要为现实让步。
但是现在不用因时刻担心丧尸入侵而枕戈待旦了————毕竟我已经被丧尸抓走了啊!
挂在门店的衣服都坏得七七八八了,诺顿大力出奇迹地拽开上锁的库房门,把一件件叠好的衣服悉数抱到我跟前。
一人一尸开始埋头翻找,我还在眼花缭乱地犯选择困难症,诺顿就把一件衣服比划到我身上:“试试这件,很好看。”
我满怀期待地一看,无语地发现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的水钻和亮片。
“你认真的?你确定?”
他坦然地点头,口称这样才是服饰该有的样子,那些简约款式一看就是坑。
“还是算了。”我假装难为情地“谢过”了他的好意,把水钻亮片精放回去,“这太硬了,穿着会不舒服。”
他居然递过来一件加厚的内衣:“穿在这个外面就没问题了。”
我:……
我感觉自己胆量越发见长,居然敢甩他脸色:“非要我说不喜欢你才满意吗?”
事实证明丧尸真的没啥情绪,诺顿既没有不高兴,也不觉得尴尬,而是换了另一件颜色不同的水钻亮片精问我:“那这件喜欢吗?”
我放弃了沟通。
在我自顾自地按照正常审美拿走几件衣服后,今日的废都探索也接近了尾声,诺顿事先在城市另一头看好了安全且未受破坏的房子,得趁着天黑赶过去留宿。
留宿点是末世前的富人区,锈蚀的围墙依稀可见过去的奢靡;我进入洋房时,也没有闻到设想中脏污的味道,反而存在一股干枯草木的清香。
末世降临时洋房主人不在家,后来也没有其他人类或丧尸闯入过,诺顿是翻阳台进去的,我也只能跟着翻,因为他不会从里面开锁。
夜幕逐渐浓郁,没有灯的城市显得一片暗沉,我点起了蜡烛,照明并加热着罐头。
诺顿从屋顶翻下来,手里抓着一把绿色的草:“这家人似乎在楼顶种过菜,你看看能不能吃。”
种楼顶的蔬菜大概率是一年生,这么多年还能剩下什么?我不抱期望地仔细一看,却辨认出居然是山上的一种野菜:也许是鸟或者风传播了它的种子。
久违的新鲜食物让我忍不住高兴,到庭院里清理出一块区域升起火堆,开始为自己煮一锅蔬菜汤。
诺顿跟了过来,在我对面坐下了。
暖色的火光把他灰白的皮肤映照得红润了不少,垂眸不去看眼神光的话,还是有几分恍若活人的。
这时候,他叫我伸手:“这个挺好看的,你试试。”
我狐疑地照做了,诺顿掏出一枚戒指触碰到我的指尖,但是我并没有受到惊吓,因为他拿着戒指在我五根手指挨个徘徊,最后套上了大拇指,然而还是不合适。
“这是男式戒指……”经过商场选衣服的经历,我丝毫不怀疑他眼里美的标准就是够闪亮够土豪,瞧瞧挂在我手上的这枚:贼粗一根金圈,上面嵌满了碎钻并簇拥着闪瞎眼的鸽子蛋……
我一晃手,土豪男戒指就滚落回诺顿的手上,他表示我说得好像是对的,并毫不犹豫地套在了自己手指上。
这是只财迷丧尸,鉴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