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男,十六岁,凌霄宗学峰第三届学子,筑基期。
林墨是个很平庸的少年,本来以为他会和他的父辈一样,老老实实的继承家里的那几亩地,到年龄了就该娶妻娶妻,该生子生子,他的生活本来一眼就能看到头。他家祖祖辈辈就是这么过来的,他以为自己也会如此。
甚至凌霄宗招生的事情传到他们村子,村里的适龄孩子都去了,而他爹娘不知作何考虑,就是没带他去。其实林墨自己知道,当时爷爷重病,奶奶体弱,家里的农活积压在父母身上。当时他已经九岁,作为长子,他把家里的工作承担了不少。要照顾年迈的爷爷奶奶,还要看护年龄尚小的弟弟妹妹,他作为家里不可或缺的劳力这个时候是无论如何也离不开的。但是知道归知道,林墨沉默的看着村里的其他孩子被爹娘带着去参加测试,虽然最后,他们村一个都没测出灵根。林墨的父母松了口气,有意无意的在林墨身边聊着人要认命,不要奢望那些不属于他们这些老百姓的。
林墨,他原本其实是叫林小黑,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说什么,现在就更是沉默了。他在难得的闲暇之余还带着弟弟妹妹们时不时捞点鱼或者在山上捡些野果野菜什么的回来改善伙食,在他尽心尽力的照顾下,爷爷的身体慢慢的恢复了,家里的情况也开始一点点往好的方向发展。
十二岁那年,爹娘的眼睛开始看向村里的小姑娘,他们想着再过两年就该给这个长子订门亲事了,这些年他们其实觉得自己对长子有亏欠,所以他们想着努努力,争取把村里最漂亮最能干的那个姑娘说给他们家小黑,也算多少弥补一点。
这天一大早,爷爷倒是一声不吭领着大孙子去了几十里外的城里,他带着小黑来到凌霄宗办事处门外,今年又是报名期,办事处外人山人海,挤满了带着孩子来测试的父母。
“爷爷,我们回家吧,”林小黑神色一动,但还是平静下来,不奢望就不会有失望,他知道自己很平凡,那种天一般的造化不会落到自己头上,“爷,这么多人今天也排不上,我们的钱不够在城里住宿,回家还要走半天呢,咱们赶紧走吧。”
林爷爷从怀里拿出号码牌,然后一巴掌拍在孙子的后脑勺上,“爷爷的钱不够住宿,但是够请人拿号码牌。傻小子咱们来都来了,你就试试呗,没有咱买了饴糖就回家,放心,耽误不了家里的事。”
一句来都来了,就把林小黑所有的话堵了回去。是啊,钱都花了,他们人也来了,那就试试呗,还能怎么办呢?
爷孙俩就这么默不作声的去了,这一去,林小黑的人生轨迹顿时就发生改变了。
他直到被一家人送上凌霄宗的飞艇都还在恍恍惚惚,这时候,在他被测出灵根后,村长坚持给他改名为林墨,因为他是他们村唯一一个能去凌霄宗求学的,是他们村的骄傲。
林爷爷才懒得管那许多,看到孙子那呆样,他又是一巴掌抽在孙子的后脑勺上,把他打醒,“傻小子,挺胸抬头,给我站直咯。你啊,就尽自己最大的所能,能学多少就学多少,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怕啥,大不了回村继续种地呗。孙子哎,莫怕,回来爷爷给你买糖吃。”
多少次在凌霄宗撑不下去的时候,林墨想到爷爷,想到爷爷承诺的饴糖,不知怎么的,他就又有劲了。这个大字不识的村里的傻小子就这么一路熬过来,转眼,他在凌霄宗已经四年了。去年,他的修为已经到达筑基期大圆满,这年刚开始的时候,他似乎察觉到有道界限,他好像若有若无的能摸到边。他拿着自己的感受去询问学峰的先生,先生摸着他的头笑了,“傻小子,说明你随时有可能突破筑基期,成为金丹修士咯。”
这一届,林墨是其中年龄最大的孩子,他修行的进展并不快,甚至还落后于大部分同门。但是他韧性极好,多少次,学峰的先生都以为他要被退学了,可是他一次次踏着极限的边缘把自己留下来。在凌霄宗,他岌岌无名,资质平庸,平凡朴实,极易淹没在人群中,是个存在感近乎为零的学子。但是先生们都很喜欢他,喜欢他坚韧不拔、百折不饶的意志,他一直是学峰中起的最早、睡得最晚的学子,在课业上遇到问题,他会一遍遍询问,直到自己真正明白为止。先生们其实很看好林墨的未来,他如果坚持下去,他未来的成就不会继续泯灭与众人,他是一块璞玉,待到那一天,一定能够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然后,林墨在退学申请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先生们怎么劝都劝不住他,他甚至在临走时,将自己的命定武器消除契约后留在凌霄宗,只穿着一身衣服空着双手离开。
“林墨,”先生御剑追在飞艇后面大喊,“记着啊,千万保护好自己的命魂,真的身死道消也没关系,只要命魂完好,你转世后还有机会再来凌霄宗,先生我会在学峰等着你的,不管多少年都会等着你的。”
林墨沉默的以大礼拜别先生,即使先生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他也俯首低头跪了许久。
回家后正好赶上强制征兵,林墨以林家长子的身份顶替了他父亲,拿下林家的名额,听说他是凌霄宗的修士,招兵等级的人眼睛一亮,但听说他至今不过是筑基期,对方冷哼一声,不再多看林墨一眼。进到兵营里林墨才知道,金丹期的修士会被分到修士营,各方面待遇比他们这些大头兵不知道要好多少,生存的几率也大很多很多。林墨依旧沉默着收拾自己的铺盖,他同帐篷的三个士兵们都还在替他可惜,可惜他就差那么一点点。
“行了行了,你们的事都做完了吗?忙自己的事去!”伍长牛大力一声大喝,把围在林墨身边闲聊的一群人赶开,“耳朵都给我竖好了,待会儿钟响就意味着训练开始,你们听到声音就在帐篷外给我排好队,少一个,慢一下,全部给我去死!”
牛大力带他们训练以跑步为主,围着军营外面跑大圈,五圈起步,上不封顶。他们这五人基本都是农家出身,按道理来说体力相当好的一群人,结果三圈跑完,已经拉开差距。林墨继续脸不红气不喘的一马当先,他同村的林闹大口喘息着紧随其后,再往后是落后他俩一大截的马福,挺着个将军肚,年纪最小,脸上的肥肉直接把眼睛挤成一条缝的,这个队伍里唯一的城里人,他家在城里开了家酒馆,自称是第二继承人(第一继承人是他爹,他爷爷现在依然是当家作主的)的陈达在第一圈跑完的时候就已经就地倒下,口吐白沫,两眼翻白。伍长从他身边经过,只一脚把他踢进沟里,示意其他人继续跑自己的。
马福在第四圈的时候宣告放弃,他很自觉的自己翻滚进沟里,还很聪明的选择把自己压在陈达身上,而这个时候,陈达已经幸福的打着呼儿睡了有一会儿了。林闹在四圈半的时候倒地不起,他原本连抬跟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结果看见在他前面的林墨回身弯腰想拉他,林闹拼着最后的力气把自己翻进沟里,然后脸上的泥水都顾不上擦,先冲着林墨得瑟一笑。林墨只能翻个白眼,返身继续他的最后半圈。
跑到站在终点线的牛大力身边的时候,林墨也脱力倒下,牛大力冷冷的看着他,根本没有伸手,任由他就这么倒在地上。林墨趴在地上大口喘息,听见牛大力喃喃自语,“都是一帮什么样的废物啊,简直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
林墨一如其名的沉默,他知道自己不优秀,有灵根不过是运气,在村子里的时候,读书他在班上也是中等偏下,去了凌霄宗修行这么多年,也只是险险过关。这一届的同门,他是仅剩的几个还在筑基期的,仅剩的几个同门中,那几个都比自己小两三岁。他是真的不行,各方面的都不行,所以……林墨强行从地上爬起来,挨个去把那三个人拖回帐篷。最重的陈达是被他借来板车拖回去的,挨个把三个人搬回床铺后,他也倒下,秒睡前脑袋里面最后的念头是,所以我要努力努力更努力才行,总要做到自己能做的极限,这样就算回家后,也能心安理得,毫不愧疚的吃爷爷给自己留下的饴糖。
连着三天这般训练,四人中最差的陈达也能跑上三圈,再拖着脚步把最后两圈走完。牛大力这才在把他们拉到演武场,在他面前放着一捆长枪。
“长枪兵、弓箭兵、铁甲兵、铁骑兵,你们知道为什么长枪兵的人数是最多的吗?”牛大力边摸索着自己手里的长枪,边问他们四人。
“因为长枪长,能将敌人挡在更远外。”林闹眼睛一转,最先抢答,他在村子里的时候没少和朋友们到处玩,在他心里也有个行走江湖的梦,因为村里的铁匠家二儿子是个退役镖师,常在醉醺醺的时候将他以前走镖的故事告诉他们,林闹莫名其妙就记住一句话,一寸长一寸强,他觉得长枪就是顶顶厉害的武器。
“呃,我不知道。”陈达看见牛大力瞪着自己,吓得人都慌了,手脚一通乱摇,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他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猜哈,”马福学着学究样捻着下巴上并不存在的长须装模作样,“因为容易吧,毕竟给跟棍子谁都能抡起来砸人。”
林墨此时已经走神千里,他莫名的想到第一届的师姐云安之,她的命定武器就是一把长枪。上次体修课上,师姐反手一抖,长枪砸在她自己的脸上,当场就是两管鼻血倾泻而下,师姐眼含热泪都不敢擦鼻血,继续反身一个长□□击,结果长枪滑手而出,要不是丁明庭师兄及时一个灵力护罩当头罩下,他们这些围观的怕是要有血光之灾。
所以,长枪厉害吗?真厉害!
所以,长枪容易吗?一点都不容易!!!
牛大力把一根根长枪丢到他们手中,然后一脸淡定的自问自答,“因为,一根木棍加一个枪尖最便宜,长枪兵就是所有兵种中最便宜、最普通、也是最容易补充的。让你们当长枪兵,也就意味着你们最不值钱,也是最易耗损。将军他们只给你们这帮呆头兵三个月的训练期就要你们上战场,所以,我奉劝你们不用太有野心,想着什么建功立业,对你们而言,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伍长牛大力的话如一桶冷水当头浇下,四个人都愣住了,这是老兵牛大力给他们认真上的第一堂课。
然后,他们当天的训练任务就是扛着长枪继续去跑圈,这次是跑六圈,牛大力说了,腿脚越好越容易在战场上活下来,跑吧,跑出你们的生命线去吧。
林墨等人燥眉搭眼没日没夜、日复一日的跑圈,而其他的队伍里,有人已经把一柄长枪练得虎虎生威。牛跑跑和他的队伍被所有人鄙视,连火头兵都看不起他们,每次看到他们这一队来了,打给他们的饭菜都是最少的。
“只会逃跑的兵就不要吃太多了,吃太胖影响你们跑步,我可是为你们着想啊。”
林闹马福去理论的时候,火头兵就这么说的,说话的时候眼睛还瞟向陈达,陈达委委屈屈的低下头,他其实已经比刚来的时候瘦了,肚子都缩下去了,眼睛也只在笑起来的时候才会被挤成一条缝。他奶奶和他娘、他姐要是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一定心疼坏了,他想回家了。
晚上,饿到躲在被子里面哭的陈达忽然被人掀开被子的一角,然后有油腻腻的一整只烤鸡被丢进来,他顾不得再哭,咬着鸡腿掀开被子。林闹马福刚从厨房“打劫”回来,拿回来两只香喷喷的烤鸡,一只丢给他,一只另外三人在分吃。陈达眼泪还挂在脸上,已经挤到他们身边大口吃起来,林闹笑嘻嘻的给他一脚,“一只够不够啊,不够哥也没办法,你看见了,我们三个人吃一只,看你最小,给你点好的。记住了啊,等战后,哥以后去你家喝酒,到时候你敢收钱试试。”
陈达把头摇出幻影了,“不收不收,以后请小林哥你喝最好的酒,管够。”
“我呢?还有你大林哥呢?”马福在陈达另一边笑着,还拉扯上埋头在啃鸡脯肉的林墨。林墨其实跟他们一起去的厨房,只是,他的任务是在外面放风。
“都一样,都一样,有我的就有你们的,以后我家永远对你们免费,”陈达的眼睛再次笑成一条缝,他也不管油腻腻的手,就拍在自己胸脯上,“我是陈家酒馆的小东家,我说话算话!”
正说笑着,帐篷帘子忽然被掀开,几人手忙脚乱把鸡肉往背后塞,林墨条件反射性的在手心里握上一纸符箓。四个人八只大眼睛直溜溜的看向掀帘子的伍长牛大力,心里扑腾一阵乱跳。
牛大力毫不客气的一人头上就是一巴掌,然后从陈达手里抢过另一支鸡腿,转身吹熄帐篷里的蜡烛,压低声音骂他们,“做坏事也不知道遮掩一下,你们想死别拖累老子,记住,等会儿骨头都给我咬碎了吃下去,收拾干净尾巴。”想想不解气,都快走到门口又翻身走回来给陈达脑门再补一巴掌,“老子辛辛苦苦教你们,有好东西都不知道孝敬,白教你们了。”
等他走后,黑灯瞎火的四个人继续埋头苦吃,只是陈达边吃边委委屈屈的抽噎,“为什么又打我,都抢了我的鸡腿了……”
林墨摸摸他的脑袋,林闹和马福一人又轻轻给他一脚。好在他们都还听劝,真的连骨头都没剩下。但是第二天,督察兵一眼就看见四人被子上的油手印,闻上去还有烤鸡的香味和孜然味。所以他们四人一人被赏二十军棍,然后被恨铁不成钢的牛大力领回去。这天,他们因为脑子一根筋,牛大力体贴的让他们跑十圈,跑到月上树梢头才精疲力竭,相互搀扶着回到帐篷里,这天的晚饭理所当然的错过了,不过在他们的被子里,每人放了两个馒头。而他们,啃着啃着就睡了过去,在更晚的时候,有人摸黑走进他们的帐篷,给他们每人盖上被子。
在新兵营的训练,至此,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