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沈以则死亡的消息时,秦桑内心很平静,他淡定的打开手机看着新文上推送‘沈氏集团沈以则酒后驾车当场身亡’的消息。
车祸现场很惨淡到处都是血,沈以则被抬出来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据说脑袋跟脖子都分了家,图片上很多都被打了码几乎没有现场的高清图片。
秦桑曾以为这只是沈以则为了逼他回去使的一种手段,还特地跟方凌霄打电话确认了一下。
直到方凌霄告诉他,是真的,沈以则真的死了。
秦桑走后,沈以则日日喝的烂醉如泥还被送去医院急救了好几次,喝酒出车祸也不算太意外。
方凌霄还特地去参加了沈以则的葬礼,还说沈以则的墓碑在秦宁旁边,死了倒是与他心心念念的秦宁成了邻居了。
挂了电话,秦桑待在房间里很久很久,脑袋空空的什么也没想,直到黑虎过来蹭了蹭他的腿脚,提醒他该出去给新种植的土地浇水施肥了,他才揉了揉早已冰冷的脸回过神拍拍狗头,屏蔽了所有与沈以则有关的信息,装作若无其事的去找工具开始一天的忙碌。
隔壁邻居几乎不怎么出门,除了那个小保姆外,秦桑从来没有见过那人,只是偶尔会送一些茉莉花茶和自己种植的水果作为回礼。
日子一天天过着,痛苦的记忆被封印,令他悲伤难过的人从此在脑海中涂抹上了一层再也看不透面容的黑色油彩。
平静的田园生活总是能给人带来明媚,轻松,惬意,畅快,自由,随心所欲……
随着瓜田里的瓜长得越来越大,秦桑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好似那个明媚的少年郎又回来了。
这日清晨,秦桑被外面“轰隆隆”的声音吵醒,头昏脑涨的以至于脸色都不太好看。
昨天晚上熬夜画了幅油彩向日葵所以脑子胀疼的厉害,被吵醒后的心情也不算美丽。
拉开窗帘,远远的便看到前面施工队正顶着炎炎烈日忙个不停。
秦桑洗漱完换好衣服,正好与来送早餐的保姆碰了面。
“张姐,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呢?”
张姐笑了下,说:“秦先生脸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他在房间里待了太久也想出来转转看看风景,但是太阳太毒对他的伤不太友好,所以便想着在前面建个凉亭,方便遮阳和赏光。”
“哦,这样啊。”
秦桑忍不住看了眼隔壁的二楼,但看到的只有晃动的暖色窗帘,想来是刚刚被人拉上。
从张姐口中得知,原来隔壁的邻居也姓秦,这不就巧了吗,虽然没见过面但秦桑对那位“秦先生”也多了几分好感。
张姐愁着秦桑眼睛里布满血丝,抱歉的问了句:“是不是他们太吵,打扰到您休息了,要不我让他们先停一下,等……”
“不用了!”秦桑挥挥手,“正好我今天要去市里买些东西,你们继续忙吧。”
“也好,按照现在的速度一天应该也就差不多能完成了,保证不会再吵扰到您休息。”
秦桑点点头,“好,那我就出门了,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短信发给我,我给你们带回来。”
“好的,那就麻烦桑先生了。”
因为张姐的主人也姓“秦”,也是“秦先生”,为了分辨他们,故而张姐一直叫秦桑为“桑先生”。
一个称呼而已,秦桑并不介意,便随着她去了。
秦桑也喜欢开着皮卡去采买物资,后面正好可以容得下黑虎,一路上还能欣赏一下风景。
看着秦桑开车带着黑虎远去,沈以则才敢将半掩着的窗帘掀开,静静凝望着那辆逐渐远去的黑色皮卡。
直至人影彻底从视线消失,沈以则才转身走到沙发那儿躺下,闭上眼睛休息。
他理解了秦桑说的那种安全感,他也很喜欢在沙发里睡觉,沙发小小的,窝在上面会很有安全感。
房间里摆满了茉莉盆栽,每一口呼吸都夹杂着茉莉芬芳,沈以则抱着秦桑曾经穿过的衣服睡了过去,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觉到秦桑依然在自己身边。
很想很想再去拥抱一下他。
很想很想再听听秦桑说一句爱他。
但是沈以则很清楚,他永远也得不到秦桑的原谅,是他亲手“杀死”了那个爱他的秦桑。
不过没关系,只要秦桑过得幸福,开心就好,只要每天都能看到他扬起的笑脸,听到他追逐黑虎时的欢声笑语就好。
这样,他就很满足了。
秦桑回来时凉亭真的已经搭好了,远远地就看到一抹黑色的身影坐在其中。
看着男人那头黑发,熟悉的背影,秦桑猛地踩下了刹车,车轱辘在草地上划出很深的痕迹。
嘴角的笑容瞬间凝固,眼底的温柔散去唯剩一片冰冷。
秦桑浑身战栗的下车,他没有听到黑虎在后面一直叫唤个不停让他把狗链撤了。
他的眼中仿佛只剩下那道身影。
跟在沈以则身边这么多年,别说一个背影,就是一个呼吸,一根头发他都认识。
秦桑努力平缓着呼吸,眼神却冷冽许多,“沈以则,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等了许久,凉亭里的人始终没有回应。
秦桑面色一冷,迅速冲上前去扯住了男人的衣领抬起手就要挥拳,然而目光却在接触到男人面容的时候猛然缩成了针尖儿般大小。
男人一头黑发,瞳仁发蓝,脸上是还没有拆掉的绷带,裸露在外面肌肤还残留着大火焚烧过的痕迹,不管是从他的身高还是瞳孔色彩来看,这个人都不是沈以则。
“你……”秦桑连忙把手收回,松开他,震惊的往后退了几步,咽了口唾沫,一脸抱歉的说,“抱歉,我认错人了。”
男人深蓝的瞳孔平静如秋水,深深倒映着秦桑的脸,因为脸上全都是绷带因而看不出喜怒,布满烧疤的喉结微动,用极其嘶哑难听的声音说了句:“应该是我说抱歉,我吓到你了。”
尽管他的嗓子被烧毁,但还能听出他说话语气有些偏向西方,没有中国人的纯正。
秦桑连连摆手,“没有的事,秦先生今日怎么有空出来转转?”
难不成是因为自己这两天没怎么休息好所以才把他当成了沈以则?
不会,不会,沈以则已经死了,是方凌霄亲眼看到的,所以……不是他。
这人背部有些佝偻,面容,声音与沈以则简直天差地别,他也真是敏感过头了竟然将这样的人当成了沈以则。
“阳光不错,花海很美。”
男人蓝色的目光一眨不眨地落在秦桑身上。
他发誓自己只是想趁着秦桑没有回来,出来晒晒太阳,看看秦桑种植的花,完全没有要打扰秦桑的意思。
方才听到秦桑满怀恨意的叫着“沈以则”,他的心就像是经历过千刀万剐以后又被放到了油锅里反复煎炸,让他痛到无法呼吸。
天知道他方才忍得有多厉害,好在他及时反应过来装作没听到糊弄了过去,成功打消了秦桑的疑惑。
他承认自己还是有一点私心的,如果秦桑认不出这张脸,是不是证明以后他可以顶着这样一项毁容的脸出现在秦桑的世界了。
虽然有些异想天开,痴人说梦,但他,真的很想试试。
“是挺不错的,那什么……”
秦桑指了指停在路边的黑色皮卡,“我的狗子还在等我,我就不打扰秦先生欣赏风景了,告辞。”
沈以则很想挽留秦桑又怕操之过急被他发现端倪,故而只是点点头,顺便说了句:“我出来的时间不多,以后桑先生画画的时候也可以在这里乘凉休息。”
秦桑怔了下,回头道了谢:“好的,谢谢秦先生。”
“还有……”
沈以则嗓子恢复的很慢,说话时还有些刺痛,“桑先生的茉莉花茶很好喝,下次能不能再送我一些?”
“你喜欢就好。”秦桑看着路边的狗子叫个不停有些心疼,赶忙说,“等茉莉晒干了,我就给秦先生送过去。”
“好,麻烦了。”
秦桑礼貌的点点头,转身迅速往路边跑去,因为黑虎性子太急竟然直接从车上跳下来了,绳子缠绕在它的脖颈上,再晚一些怕是狗命不保。
看秦桑那么关心一条狗,沈以则心里有些吃味却也庆幸他还是那么喜欢狗狗。
原来,这才是秦桑原本的样子,纯真,干净,阳光,自信,美好。
当秦桑解救完黑虎再次转身看向凉亭时,那位“秦先生”已经坐上轮椅被张姐推走了。
秦桑松口气,“真是差劲,人家都伤成那样了我居然还差点把人给揍了。”
真的是不想再看到与沈以则有关的一切了,哪怕只有一个相似的背影。
——
茉莉花干晒好以后秦桑便给“秦先生”送了过去,但出来拿东西的人仍旧是张姐,那位秦先生发了烧在休息并且这段时间都不会出门了,倒是能看到医生经常出入他家。
说实话,因为一个相似的背影他郁闷了好几天,干活时都有些显得漫不经心好几次差点摔倒在田地里。
正好几天没画画,秦桑便带着画具去了花海寻找灵感,打算再为黑虎画个肖像。
走在茉莉花海中,秦桑始终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但转身的时候仍旧只看到二楼晃动的窗帘以及正在门口跟保姆张姐说话的医生。
听张姐说那是专门为秦先生做面部修复的整容医生,再过不久秦先生的脸就能恢复成以前的样子。
“不知道那位秦先生长得什么模样。”
秦桑的确很想知道那些绷带下会是怎样的一张脸,会不会真的是自己多心了?
回过头,黑虎也不知从哪里逮了一只小刺猬,被刺得汪汪汪叫还要继续挑衅的围绕着那刺猬转圈。
此情此景反倒让秦桑心情好了不少,他掰过旁边的那株向日葵,看着里面已长出的果实,笑了笑:
“黑虎,果实长出来了,秋天咱们就可以吃到很多口味的瓜子儿了,我喜欢茉莉味,到时候得多炒一些,顺便给方凌霄和薄唯宁也寄一些回去,你觉得怎么样?”
没等到狗子欢喜的叫声,反倒听到了另外一个嘶哑的声音用不太纯真的中文说着:“茉莉味道的瓜子,不知我是否有幸也能尝尝?”
秦桑闻言转身,脸上的笑容微僵,“你是……秦先生?”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身简单极致的黑色居家服,黑色发丝随意垂落额前,一双蓝色瞳孔犹如夜色下深不见底的深海,褪去了绷带的脸庞尽露无遗,精雕细琢过的五官不同于东方人,反而有着西方人的一种立体美,典型的中英混血。
或许是病的太久,他脸色惨白惨白,没什么血色的嘴唇微微上挑,笑的很温柔,“桑先生,可以吗?”
秦桑终于可以笃定眼前的人不是沈以则了,确定了,紧绷的神经也随之松散下来,他微微勾了下唇,点头笑了下:“当然可以,不过也得等到秋天,如果我们都还在这里的话。”
男人将目光从秦桑身上收回,他将仍旧布满疤痕的双手放到口袋里,绕过秦桑,看向眼前这片茉莉花海,有些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桑先生,很喜欢茉莉花?”
“嗯!”秦桑点点头,视线也挪向了茉莉花海,“只可惜,茉莉的花期一过,这些花就要凋败了。”
“有办法留住的。”男人声音很低,“事在人为,只要用心,就一定能够留下这片美色,我也很喜欢茉莉花,如果桑先生同意的话,我也想帮你一起守护着这片美景。”
“为什么?”秦桑不解的问了句,“我的意思是,你我无亲无故的为什么要帮我守护?”
“因为我亡故的爱人也很喜欢茉莉。”
男人毫无保留,可能是话说的多了,嗓子干哑难受的很,他忍不住掩嘴轻咳了一声。
“抱歉,我不该问这些多余的问题。”秦桑并不是有意问到这种话题,“如果你也愿意守护这片花海,我并不介意。”
他本就很喜欢茉莉花,如果有人愿意让这片花海永开不败他自然是乐意的。
男人点了点头,道了声谢,“原本我还以为这片茉莉花是野生的,所以才着手买了这栋别墅,没想到竟是桑先生种植的,也算是一种缘分,日后你想要什么护花养花的东西尽管跟我提,只要你开口,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秦桑也只当做是邻居之间的客套话,随意的点了下头,“好!”
——
可能是因为两人都姓‘秦’,也可能是因为他们都喜欢茉莉,兴趣差不多,两人能聊到一块儿去,秦桑与那位‘秦先生’很快就成了不错的朋友,两人经常在花海里迎着落日晚风喝着酒,也都很自觉地没有探查对方的过往。
由于秦先生重伤刚愈不能喝太多的烈酒,秦桑便只好忍痛将自己酿制的果酒和花酒拿出来一起分享。
他家养了一只白色的拉布拉多,是只母狗,黑虎这个不要脸的整日都在那小母狗后面摇着尾巴,也不去田地里抓老鼠,被秦桑逮着耳朵骂了好几次,但仍旧色心不改,久而久之秦桑也就随他去了。
孤独寂寞的时候有个人说说话,喝喝酒,聊聊天好似也不错。
因为之前问了一些不该问的问题引起了‘秦先生’的伤心事,秦桑跟他再相处的时候便只随意,不多问,秦先生愿意说,他也愿意听,不该问的绝不会多问一句。
接连下了几天的雨,潮湿的泥土与茉莉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不是很好闻。
秦桑一起床便拿着工具打算去收拾一下花海里的残局,然而他刚到花田就看到蹲在里面修剪着断枝的秦先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鞋子上满是泥泞,他旁边的小花篮里放了不少的茉莉花瓣。
跟他打了声招呼,秦桑便拿着工具也过去帮忙,这么大一片花海若是光凭他一个人怕是得忙活上好几天了,人家可还是个病患呢。
两人像是有了默契一般,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忙着自己手头上的活儿。
等到忙的差不多,再次抬头已然快要大中午了。
“忙着忙着竟然都不知道饿了。”男人擦擦头上的汗,回头冲着正用水清洗手上泥土的秦桑。
额头发丝随风而动,秦桑甩甩手上的水望向那轮硕大的落日,感慨了句:“是啊,忘了时间,我也有点饿了。”
“喝了桑先生那么多酒,正好今天我也收到了从法国酒庄送来的两瓶葡萄酒,不介意的话一起在凉亭里喝上两杯?”
纵然跟这位秦先生已经喝过不少次酒,但秦先生说的话总是那么客气礼貌而又疏远,好在秦桑已经习惯,他赞同的点点头,“好啊,那我先回去换身衣服,炒几个菜端过来。”
秦先生出酒,他做菜,你来我往,谁也不欠谁,很公平。
男人笑着应了句,“好啊,你的手艺很不错,若是能在这儿开个中国餐馆一定会很受欢迎。”
秦桑摇头:“你太夸张了,我只会一些家常菜,这点水平糊弄人都不够,何况我也不想那么累。”
说完,秦桑便冲着正追着白色拉布拉多的黑虎,“黑虎,先回去了。”
黑虎意犹未尽的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抱怨的嗷呜一声后才恋恋不舍的起身一步三回头的离开那只母狗。
母后乖巧的跑回了秦先生身边坐下,圆溜溜的眼睛直直地望着离去的黑虎。
洗完澡,换上干净的衣服,秦桑随意做了几个能配得上高端红酒的下酒菜,怕秦先生觉得寒碜还特地做了两份鹅肝。
两人一边喝着酒一边欣赏着落日美景,看着两只狗疯狂的在泥土里窜来窜去,弄的一身都是泥。
秦先生也不是个话多的人,只是偶尔会说上那么两句话,问秦桑些许不轻不重的问题,秦桑也会跟着回应两句。
安静的喝酒,不知不觉便喝的有点多,这红酒不喝还好,一上嘴就控制不住。
秦桑蓦地想起了当年沈以则结婚那天,他一个人可是单干了两瓶红酒醉的不省人事反而在天台睡了一晚上,醒来后还发疯般的去找张静找了虐。
现在想想,自己当初真的是傻透了。
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人,渐渐地爱上了这种微醺的滋味儿。
可能今天将茉莉花田打理干净,这些花儿看着实在是赏心悦目,连带着心情也好了不少,秦桑喝的有点多,白净的脸颊上染上些许红晕。
秦桑揉着有些涨疼的脑袋一抬头,黑眸跌入了男人湛蓝的眸子里,他有瞬间的愣神,不禁发出一声赞叹:“秦先生的眼睛……好像深海,又好像是暴雨后的天空才能拥有的那种深蓝,真漂亮。”
男人瞳孔微微一眯,眼尾带着几分说不出的意味,嘴角勾着看上去心情不错,他深深地盯着秦桑的眼睛,不吝赞美,“桑先生的眼睛很澄澈,很干净,也很漂亮。”
秦桑下巴垫在左胳膊上,抬起右手晃了晃,“不不不,我的眼睛不好看,我也不喜欢,我很久没照镜子指不定变得又老又丑都是皱纹的,可不像秦先生这般英俊潇洒,你可千万别调侃我了。”
哪怕是脸上有疤毁了容,他还是不喜欢自己这张脸,所以家里没有镜子,因为不喜欢照。
“一张假脸,都是科技罢了。”男人的视线落在秦桑脸上的疤痕上,眼底不易察觉的闪过一丝心疼,“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让我的医生把你脸上的疤去掉,说不定……”
“不用!”秦桑直接拒绝,“这不是疤,是记性,留着它,就是要提醒自己不能再重蹈覆辙,给过去的自己一个警醒,忘掉痛苦,忘掉怨恨,也彻彻底底忘了他……”
“‘他’是谁?”男人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你的爱人吗?”
“不算,不,不是,他不是我的爱人,应该算是仇人吧。”
秦桑眉头不经意的皱了下,思考了许久才得出这么个答案,“他明明不爱我却还是不放过我,还好,还好我再也见不到他,他也找不到我了,我们两个这辈子,下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了。 ”
沈以则憎恶他到想杀了他,他也怨恨沈以则,只愿此生不复相见。
爱人,从来都不是,倒是仇人形容的更贴切一些。
男人还是试探性的问了一句,“那如果他还是不放过你,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找到你,把你带回去呢?”
秦桑眉头皱的很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精,他的眼睛变得通红:“那他就只能带回一具尸体。”
说完又立即摇了摇头,苦笑一声说:“不会的,他再也不会找我了,因为他死了,他比我先死,也会比我先投胎,我得活的再久一些,这样下辈子就遇不到他了。”
“原来,你真的这么恨他。”男人的心口空了一块,仿佛有一双手活生生的将他的心脏拽了出来,“恨到连下辈子都不愿意再遇见他了?”
“我这一辈子只忙着爱他了,现在清醒了,总该为自己再活一回,做点自己想做的事,这疤也是我的解脱,是我的自由。”秦桑撑起身子又倒了杯酒一饮而尽,看向那大片大片的火烧云,感慨了句,“日暮西垂,美酒醉人,岁月悠然,我即自由!”
“你真的……”男人喉结滚动,语气微哽,“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嗯,喜欢的不得了。”
放在腿上的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头,男人喝了口酒掩盖住不该出现的情绪,笑的有些难看,“既然喜欢那就一直这样过下去吧,一个死人,永远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不会再打扰你,破坏你平静的生活了。”
“说的是,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了。”秦桑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是真的喝多了,揉揉涨疼的脑袋,视线变得有些模糊,他晃晃悠悠的站起身来走向旁边的躺椅,一边揉着头一边说,“不行了,今天喝的实在是太多,您继续吧,我先躺一会儿。”
因为秦桑喜欢画画,经常在这儿一坐就是一整天,所以凉亭里也放了一个木制躺椅,秦桑自己编的,躺在上面很舒服。
男人静静地望着秦桑许久没有挪开目光,落日余晖洒在他身上为他渡上了一层橘色暖光,他的胳膊挡住了半张脸,只露出光洁削瘦的下巴。
视线缓缓从下巴挪到敞开的锁骨上,他还是太瘦了,这么多好吃好的也没能让他多长两斤肉,凹下的锁骨都能养活金鱼了。
秦桑的袖子卷起来,胳膊上那十几道刀疤深深地刺痛了沈以则的双眼,脸上划过一阵冰凉,沈以则伸手摸了摸,才惊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他赶紧转过头去擦擦脸上的眼泪,心更像是被扔进了油锅反复煎炸着一样痛的他喘不过气来,他缓缓撑着桌子站起来,脚步不稳,摇摇晃晃的走到秦桑面前蹲下。
他将手放到裤子上狠狠地擦了擦,觉得干净了,才敢去触碰秦桑,轻轻的将他胳膊从脸上挪开,看着他削瘦光洁的面容,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往下掉。
沈以则颤抖的手隔空描绘着秦桑平静的睡颜,发抖的唇瓣用力抿了抿才哽咽地说:
“你不愿意,我不逼你,我永远都不会再逼你,你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就陪你,至少让你不会在觉得孤单。”
沈以则视线早已模糊不清,脸上的泪水滑落滴落在秦桑脸上,沈以则生怕惊醒了他,迅速将眼泪擦干净,而后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桑桑,愿你往后余生如徐徐之风,随性且自由,恣意且洒脱。”
目光舍不得从秦桑脸上挪开半分,不知梦到什么,秦桑勾起唇角笑了一下。
以至于沈以则在看到他这般轻松惬意的笑容时,忍不住俯身亲了一下秦桑的脸颊,又在他的唇上吻了吻,“桑桑,我爱你!”
心满意足的笑了下,沈以则再次抬头,眼中只剩落日余晖,醉人的晚霞,在日落时分,他偷了睡美人的一个吻。
沈以则目光温柔如水,他轻轻将人抱起来,“桑桑,在这里睡会生病的,我送你回房间!”
似是感受到了怀抱那熟悉的温暖,醉酒的人眉头皱了下而后又松散开,他下意识的伸手圈住男人的脖子,将脸靠在了他急速跳动的心口,一如当年般轻轻地‘嗯’了一声!
夕阳西下,余晖透过云层如霞光万,远处的天空浸染上一层柔和的琥珀色,如同一颗逐渐退去光芒的璀璨明珠,万千雪白迷人的茉莉花随着晚风而舞动着,两只狗子你追我逐,惊飞了一地的雀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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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全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