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天吴秀英都会和几个老友一起去村外面的一个野塘里扯菱角菜。
菱角菜是菱角的根茎部分,细细长长的,因为长在水里,口感很特别。
稍微嫩些的菱角菜可以直接用蒜瓣和青椒炒了吃,吃起来有一股水生植物的清甜香气,口感脆生生的,十分下饭。
稍微老些粗些的菱角菜可以做成腌菜,留到冬天饭锅头上蒸一蒸就饭吃。
腌菱角菜是桑青青的最爱。
经过腌制的菱角菜颜色由青绿变成灰褐,到了冬日清晨,从腌菜坛子里舀出一碗腌菱角菜,拌一勺猪油,再加一勺吴秀英自己去磨坊里碾的辣椒酱,放在蒸屉上蒸,掀开锅盖的那一秒,满屋子都是菱角菜的香味。
菱角菜腌制后口感由脆嫩变得绵软,十分入味,咬一口,又咸又鲜又香的汁水裹满舌尖,光是这一碗菜就能吃下好几碗饭。
以前在县城里读书的时候桑青青总是很馋冬日清晨里那一盘冒着热气的腌菱角菜。
吴秀英知道桑青青爱吃,因此每年都会不怕麻烦地腌上一大坛子。
今年也是如此。
七月正午的日头最毒辣,她顶着几乎要把人烤焦的大太阳扯了满满两麻袋菱角菜背回了家。
桑青青挎着空篮子回家的时候,吴秀英和桑顺生正坐在井边摘菱角菜。
菱角菜处理起来很麻烦,满满一麻袋菱角菜,挑挑拣拣,最后能吃的不过两三碗的量。
“你去哪里了?”
吴秀英抬头看着桑青青。
桑青青摸摸鼻子,转头去看身后的桃树,回答道:
“我去给我朋友送桃子了。”
桑青青离开村子久了,在村里也就剩下了崔兰一个朋友。吴秀英自然地把她话语里的“朋友”理解成了崔兰。
关于这个刻意为之的小误会,桑青青自然也不打算解释,甚至为了阻止吴秀英问更多,她抢先一步开口说:
“奶,你怎么弄了这么多菱角菜回来?”
吴秀兰那张圆圆的胖脸上很有些得意,说:
“你是不知道,今天那片潭里来了一帮人,都是来扯菱角菜的,要不是我手快,根本抢不到这些,你等着看吧,明天再去扯,肯定屁都扯不到了。”
吴秀英是个要强的性子,干活麻利,凡事都爱争第一,年轻的时候生产队里干活她要争第一,现在年纪大了一群老太太商量好了去山里掐野菜,吴秀英后半夜就出发了,非要最先抢到那批最嫩的野菜。
桑青青还记得她小时候吴秀英带她去打预防针,一大早天还没亮吴秀英就拽着她就去医院门口排队,还非要让她排在第一个打针。
吴秀英还不许桑青青哭,桑青青那时候年纪小,见到手拿针筒的白大褂害怕极了,但针戳进她手臂里的时候,她还是硬生生挤出来一个笑。
在旁边排队的其他家长看见了,都指着自家孩子说“快看人家青青,人家打针还笑呢,就你没出息,还哭”。听到这话的桑青青只能昂着脑袋挤出一个更大的笑,说“一点都不痛”。
每当这个时候,吴秀英脸上就会露出一种很欣慰很得意的笑容,这是属于她的荣耀时刻。
“奶,我帮你们一起弄吧。”
桑青青乖觉地搬了一个小板凳过来,帮着一起处理菱角菜。
下午六点多,太阳还没完全落下去,好在院门口的各种果树挡住了那灼人的阳光。
电依旧没有来。
院子里有风。
三人围坐在水井边,一边聊天一边摘着菱角菜。
菱角菜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上面缠了很多细小的水草和藻类植物,处理起来十分麻烦。
桑青青摘着摘着就有些走神。
“这个给你。”
吴秀英把手里的东西送到井口处冲了冲,塞到桑青青手里。
桑青青回过神,低头去看——
她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青色的菱角,还不到一个硬币的大小。
这种还没完全成熟的小菱角的口感很好,比长大后的大菱角好吃多了,外面青色的壳稍微用点力就能掰开,露出里面白生生的果肉,咬一口,滋味清甜,嫩得无法形容。
桑青青吃得眼睛冒光,也不想着帮忙了,低着头在地上的菱角菜堆里一通翻找,想找找看还有没有挂在菱角菜上的小菱角。
吴秀英突然开口说起了今天听到的八卦——
“听说小娣要离婚了。”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像是晴空下突然绽放的一朵烟花,有些没头没尾,让人措手不及。
桑顺生和桑青青同时抬起头,有些惊讶,也有疑惑。
“离婚?跟谁离?”
桑顺生问。
吴秀英摇摇头,瘪瘪嘴:
“不知道。”
小娣还没和三子办离婚手续,要说离婚,法定意义上她只能和三子离婚。
但是农村里不太看重这一层手续,在村里人看来,小娣已经跟了郑先锋,早就是郑先锋的老婆了。
吴秀英麻利地把手里扯下来的几个小菱角扔到旁边的白瓷碗里,递给桑青青,继续说道:
“我听桂花说小娣已经从猪厂里搬出来了,应该是想和郑先锋离婚?”
桑青青捡起白瓷碗里的小菱角,用井水仔细地冲洗着。
桑顺生皱起一张干巴巴的脸,说:
“三子一回来,她就跟郑先锋分开了,难道还想跟三子?”
吴秀英“嗤”了一声,表情里透着十足的不屑,说:
“她要真是那么想的,那就是被老鹰啄了眼睛,那个郑先锋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说到底也比三子强多了,她现在跟了郑先锋再回去跟三子?那以后能有好日子过?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了。”
桑顺生被抢白了一通,有些不服气,但也只敢小声嘀咕:
“三子哪里就那么差了,人家以前好歹也是开厂的大老板,虽然说这几年差了点,但现在人好端端地回来了,小娣跟他还有个儿子,为了小孩,她肯定还是想和三子过的。要不上次在警察局里她怎么还帮着三子说好话呢?”
桑顺生到底还是惦记着三子姓桑,说来说去也是同宗的子侄辈,多多少少还有点情谊。
吴秀英“呸”了一口,骂道:
“三子还有脸回来,真是脸皮比城墙还厚!当年他厂子倒了欠了一屁股债,二话不说就把自己老婆送出去了,真不是个男人!我要是他就是死在外面都不回来!小娣就是被猪油蒙了心,跟那种男的一起窝窝囊囊地过一生,还不如死了干净!”
桑顺生说:
“你怎么就知道是三子把小娣送出去的呢?未必不是小娣看郑先锋家里有钱,自己要跟他的,不是说两个人早就看对眼了吗?你看这些年郑先锋对小娣多好,说给她开店就给她开店,店都倒了好几个了,郑先锋不还是好好地养着她?”
桑青青在旁边安静地听着。
她咬了一口嘴里的菱角,菱角皮微微苦涩,青涩的汁液顺着舌尖蔓延到整个口腔。
她皱皱眉,“呸”地一下把菱角吐出来,乖乖地用手掰开壳。
菱角的果肉躺在青色的壳里,白生生的。
不知道怎么的,桑青青突然想起那天清晨小娣站在简陋的锅灶前弯腰煮面的样子。她露出的那截后脖颈,也是这么的白。
桑青青把果肉放进嘴里,嚼了嚼,满嘴清甜。
旁边吴秀英和桑顺生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夕阳已经落山了,院子里暗了下来,蝉鸣和暑热让人昏昏欲睡,桑青青双手扶着膝盖,脸颊枕在手背上,鼻息间弥漫着菱角菜清新的香气。
“嘀”的一声,不知道是什么声响。
她仰头去看——
院子里的日光灯突然亮了,一瞬间驱散了那昏昏沉沉的夜。
电来了。
-
今天朱宏下班得晚。
午后村里突然停电了,他联系镇子里的电工过来紧急维修电路,谁知道电工去老丈人家里喝酒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朱宏只好亲自开着摩托车去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去接那个电工。
一通忙活一直到晚上七点多才结束。
总算是赶在晚饭时分修好了。
一来电,原本沉浸在夜色中的寂静村子里立刻响起了小孩的欢呼声。紧接着,一盏盏灯亮了起来,暮色四合,锅铲在锅里翻动炒菜和人围在餐桌边交谈说话的声音格外明显,空气里渐渐飘来饭菜的香味。
路灯的灯光显得有些昏暗,朱宏踏着夜色,穿梭在这一片温暖的噪声中,直到走出去了很远,站在那条杉树马路上,他转头去看——
身后的这盏盏灯火,却没有一盏是为了他而亮。
朱宏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空荡荡的。
他从小在村里长大,后来去外地上了大学,毕业后去北漂,在遥远的北京工作了两年,最后又考回了村委会。
兜兜转转回到了原点。
村里的一草一木朱宏早已无比熟悉,他闭着眼睛都知道脚下的路该怎么走。
可是今天朱宏的脚步却好像有点不受自己控制,他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一抬头——
看见了黑茫茫的夜色中伫立着一个银白色的巨物,它伏在地面上,像一个吐着气的癞蛤蟆。
再仔细去看。
是陶姝的蘑菇种植大棚。
朱宏一愣,不知道自己怎么无缘无故地走到了这里。
往前走几步。
蘑菇大棚的门锁着,里面没亮灯,不知道主人在不在。
朱宏盯着那扇门出神地看了片刻。
他没有出声,也没有敲门,而是绕着大棚转了一圈。
或许是因为大棚里只住着一个女人的缘故,大棚周围竖着好几道“防御工事”。
最靠近大棚的里圈竖着一圈栅栏,栅栏外面还有一圈铁丝网,最外面的一圈是一层拦网,栅栏和铁丝网是为了防人,拦网则是为了防小动物。
朱宏绕着外围走了一圈,看到拦网上破了一个洞。
估计是被黄鼠狼或者小刺猬钻破的洞。
他四下找了找,没找到什么趁手的东西,最后只能拔了田边的几根野草,用手搓成一根绳子,绕着那个破洞缠了几圈。
夜里光线不好,朱宏蹲在那里缠了半天,有些头晕眼花,站起来,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小土坡上竖着几个孤坟。
漆黑的夜里看起来着实有点瘆人。
想到那人看起来冷冷清清的,也不知道晚上一个人睡在这里会不会害怕得睡不着觉。
朱宏笑了笑,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抬脚往来时的路走。
路过一个转角。
一个瘦瘦高高的影子迎面撞了上来。
朱宏往旁边一让,借着月色看清了来人的脸。
“小陶?”
那人似乎也又有点惊讶,抬头朝他看了过来,说:
“小朱主任?”
陶姝上半身穿着一件黑色T恤,底下是一条黑色长裤,头发披散在肩头,只露出一张清瘦的脸,几乎要融进这黑夜里。
她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似乎是刚从村里的小卖部回来。
朱宏看到那袋子里装着两罐啤酒、几袋零食和一袋子卤菜。
村里那家卖卤菜的手艺很不错,就这么一会儿的停留,周围的空气里已经弥漫着卤菜诱人的香味。
“小朱主任晚饭吃了吗?要不要一起吃点?”
陶姝见朱宏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袋子,礼貌性地客气了一句。
朱宏沉吟片刻,点点头,说:
“好啊。”
见他点头,陶姝一愣,很快她又扯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转身掏出钥匙打开了蘑菇园的铁门。
“今天下午停电了,我还以为今晚都来不了电呢。”
她打开了门口那盏日光灯,一瞬间,周围亮了起来。
朱宏跟了进去。
就看见陶姝从旁边的小棚屋里搬出一张折叠桌,把买来的东西一股脑都放在了桌上,又从屋里端出来两盘菜。
“坐吧,小朱主任。”
陶姝给他端来了一把塑料椅。
朱宏坐了下来,看见桌上摆了一碟花生米,一碟拍黄瓜,还有一碟卤鸭。
简简单单的三个菜,摆在这简陋的折叠桌上,被灯光一照,看起来格外的温馨诱人。
或许是昨天晚上和李悟那个臭小子一起喝多了,加上今天忙了一下午也没顾得上吃东西,朱宏觉得自己此刻好像真的是饿极了。
他没有怎么客气,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黄瓜就塞进了嘴里。
黄瓜用醋和小米辣腌制过,吃起来爽口清脆。
朱宏忍不住赞了一声:
“好吃。”
陶姝坐在对面,脸上有些歉意,说:
“不知道今天有客人,家里没煮饭,不好意思哈,小朱主任。”
朱宏扬扬嘴角,开玩笑道:
“减肥?”
陶姝摇摇头,说:
“晚上吃不下那么多,刚好下午停电,就不想煮饭了。”
朱宏点点头,轻声道:
“你确实不需要减肥,应该多吃一点才对。”
蝉鸣太聒噪。
陶姝没听清,问:
“什么?”
朱宏笑了笑,说:
“没什么。”
他移开视线,环视了一圈周围,岔开话题,问: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害怕吗?”
陶姝摇摇头,那张像月光一般清淡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说:
“要是怕就不来这里了。”
朱宏了然地点点头。
也是,要是害怕这些的话,她一个女孩子又怎么会大老远跑到异地他乡孤身一人搞种植蘑菇的生意呢?
况且她一直是个如此有勇气的人,要不然也不敢在龙虾节上做出那样惊人的举动。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要从北京辞职来我们村这里种蘑菇。”
这两年村里回乡创业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朱宏身为村干部平时也有关注,他很早就注意到了陶姝这个人。
见陶姝低头吃饭没有立刻回答,朱宏像是想起了什么,立刻坐正了身体向她解释道:
“你别多想,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之前也在北京工作过一段时间,所以挺好奇你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这纯粹是我个人的好奇心,和村委会无关。”
听到这话,陶姝脸上的表情稍稍放松了些,她抬眼看他,问:
“小朱主任以前也北漂过?”
朱宏笑着摆摆手:
“别老是喊我‘小朱主任’,把我喊得像是有四五十了,咱们俩应该差不多大,你叫我朱宏就行。”
陶姝抿抿嘴,露出一个笑。
她身材瘦瘦高高,五官也平平淡淡,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可是现在笑起来嘴角边却有个小小的梨涡,像是呈了一小汪甜蜜的米酒。
“其实也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就是城市里待累了,想回农村待一段时间,但又不想回自己家里,一回家麻烦事就多,想来想去,就挑了一个气候不错的南方小村子。至于为什么要种蘑菇,是因为蘑菇生长周期短、投入小、收成快,如果干不成也不至于亏太多。”
陶姝说。
她说话坦荡荡,很像她这个人给朱宏的感觉——干净利落,勇敢无畏。
他点点头,想起当初自己做出回乡决定的那个夜晚,也是想了很多。
像他们俩这样从农村里走出去的年轻人都是很割裂的,见过城市的繁华,也切切实实地在城市里生活过,他们努力了十几年,最后成为了城市这个宏大机器上的一个小螺丝钉,但他们骨子里对城市是没有归属感的,在每一个睡不着的深夜里,在每一个脆弱的时刻,他们还是想回到故乡。
可真要是回到了故乡,回到了他们日思夜想的故乡,他们又发现故乡已经远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模样了。
在城市里很难站稳脚跟,故乡又变成了回不去的乌托邦。
他们变成了无处落脚的飞鸟,只能一直迷茫地在空中盘旋。
“大学毕业后我在北京的一家互联网公司上了两年班,那两年几乎都没看到过夕阳,每天早上挤地铁上班,等晚上回到家都已经是深夜了。当时我还特地租了一个朝阳的单间,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实在没有必要多花那一千块钱,哈哈……”
朱宏打开一罐啤酒,递到陶姝手边,自己打开了另一罐,喝了一口,继续说道:
“后来实在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刚好听说家里的村委会在招人,就决定回家来。可是回到家之后生活了一段时间,一开始的满足感和幸福感过去了,发现生活还是一样的糟糕,只不过是不一样的糟糕。”
陶姝盯着朱宏的侧脸,沉默片刻,说:
“或许就像别人说的那样——人只有远离了故乡,才能真正拥有故乡。”
朱宏转头和她对视,接话道:
“嗯,说得对,生活永远在别处。”
两人对视几秒,又同时“扑哧”一声笑出来。
气氛融洽了许多。
“昨天晚上的事情真是不好意思。”
朱宏说。
陶姝摆摆手,道:
“没事。”
两人安静地吃着菜。
朱宏抬眼看向陶姝,犹豫了片刻,说:
“村里最近出了好几次盗窃事件,你知道吗?”
陶姝当然不知道,她摇摇头,有些惊讶,问:
“真的吗?”
朱宏点点头。
他没说话,拿起桌上的啤酒罐,仰头灌下一大口啤酒,转头盯着她睁大的双眼,说:
“我可能知道小偷是谁,但我不想告诉别人。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