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临此次接单的目标人物,是刚得当今皇帝封赏,正在进京途中的新任江南节度使袁衡。
按以往来说,刺杀一个当朝重臣并非难事,刺客盟这些年接单刺杀的朝廷命官也不在少数。
更何况时逢乱世,当今皇帝曾是前朝异姓王,一朝起兵谋逆,血染江山,这才登临帝位。到如今,也不过十几年而已。
这十几年间,朝局动荡,不服者有之,虎视眈眈者亦有之,俗话说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不拼一把,怎么知道自己就当不得呢!
除此之外,前朝残余势力仍然隐匿在暗处,若是不能斩草除根,皇帝必然睡不安稳。
袁衡此人,便是逢时而出。
他出身寒微,年少时倾全族之力供养,艰难习得文武艺,正待卖与帝王家挣个好前程的时候,遇上藩王谋逆,战乱四起。
乱世枭雄打天下,无非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临阵倒戈的,上位者往往会疑其忠心而不重用,最后难免会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
更有甚者会被世人唾弃,身背佞臣之名,令宗族先人蒙羞。
而袁衡此人,彼时乃是一介布衣,凭着一身本事和找准时机,最后挣得了从龙之功。
做为亲信跟着皇帝一路厮杀过来的,自然备受重用与宠信,身为皇帝心腹,岂非寻常臣子可比?
再者,袁衡此人一身武艺本领超群,师从何处,则是无人知晓。
成名之战,便是当初一人血洗了藏匿前朝遗孤的江南归云庄。
此后,凡是被新皇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江湖势力,都由他带人逐一灭门血洗,斩草除根。因此,他被江湖人士冠以“血手袁衡”的名号。
这便是为何这一单刺客盟接单数月,而众多刺客要么失败丧命,要么折戟而归。
要刺杀血手袁衡,自然并非易事。
更何况,他既是朝廷重臣,皇帝心腹,又在江湖上收服了不少门派势力,身后拥趸众多。
可此人专替皇帝杀人灭门,手染鲜血无数,自然树敌颇多。
据说这一单的价格为刺客盟历年来之最,背后的金主也不止一方,不过裴临看重的不是赏金,而是要一战成名,问鼎榜首!
据他目前所知,袁衡进京途中,必会经过此地。
此地乃通州城,历朝历代都是交通枢纽,是兴盛繁荣的兵家必争之地,此番袁衡回京,必定会奉命巡视通州,并在此停留数日。
虽然袁衡身手不凡,且扈从众多,难以近身,但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辛,这秘辛便是袁衡的缺陷。
江湖传言此人不近女色,以往的□□刺杀也皆以失败告终,渐渐的,便有传言,袁衡练的是至阳功法,只要元阳不泄,便如横练功夫一般,周身毫无破绽,命门无人可寻。
可裴临知道的消息,却并非如此。
不近女色,并非是练了至阳功法,而是他好男色!
这一秘辛,裴临得知的时候,起初也觉得有些荒诞,可后来想想,他还是觉得此事为真。
毕竟给他提供消息的这人,号称江湖百晓生第二。
何为第二?其一,是他自封的,其二,自然是他掌握的消息,都是为旁人所不齿的风流荒唐事儿!
譬如哪门哪派的掌门被谁戴了绿帽子,具体到戴了几顶、几回;又或者谁在外有多少个私生子,或者有多少个相好。
总之,搜集并求证这些风流艳闻,是那人的癖好。
为此,这百晓生第二没少被人寻仇追杀,早年间裴临一次外出,恰好碰着此人并顺手救他一命,这人为了保命躲避追杀,便缠在裴临身边待了月余。
这月余时间下来,一来一回的,二人便有了过命的交情,自然,这也是百晓生第二单方面在心里认为的。
此后,他便不顾裴临的嫌弃和膈应,将他所知秘辛和盘托出,尽数告知。
裴临被迫听了一夜,第二天就不辞而别,直奔寺庙而去,打算听听佛语纶音好洗洗耳朵净净心。
可听了没多久,裴临觉得那和尚念经的样子,就跟百晓生第二喋喋不休的模样如出一辙,一气之下,一头扎进了寺庙后山的寒潭里,于是眼不见、耳不听、心不烦。
后来为了暂避百晓生第二的纠缠,裴临索性在寺庙里住下了,每日在寒潭飞瀑下打坐运气,待到离去之时,功夫倒是小有精进了。
现如今,裴临想起不久前,百晓生第二在书信中信誓旦旦的口吻,便觉得袁衡好男色一事,十有**是真的。
此外,裴临由此也知道了,袁衡练的并非是至阳功法。至于无人可近身伤他分毫,一是横练功夫,而是外在器物,例如金丝宝甲之类的东西。
而袁衡身上并没有横练功夫的迹象,那便多半是外物傍身了,既如此,那就好办多了。
至于伺机近身,裴临想,他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眼下,只能等着袁衡抵达通州城了。
裴临琢磨完心思,正准备好好休息片刻,突然察觉身后有人靠近,他立刻睁眼,眼底尽是厌恶之色,趁着转身之际,一脚将那人踹出去好远。
那人佯装痛呼一声,见被他砸中的杂役酣睡未醒,便满脸谄笑着又爬到裴临身边。
“火气这么大呢!要不哥哥帮你泄泄火?来吧小铃铛儿,哥哥保证亏不着你!”
“滚!”裴临又是一脚踹出去。
那人不仅没躲,反而扑上去抱住了裴临的脚,忍得裴临心里一阵膈应,恶寒不止,迅速抽回了脚。
“怎么?生气了?跟哥哥我多说几个字儿啊!你知道的,哥哥我就稀罕你这把嗓子!听得哥哥我心里热啊!”
裴临此刻后悔不已,当初他乔装改扮混进来的时候,怎么就忘了变个嗓音呢?
也是裴临万万没想到,这世上竟然还有如眼前人这般肮脏变态的人!
他犹记得自己混进来那日,管事龟公问他叫什么,裴临蓦然想起自己此前在街边摊铺上一眼相中并买下来的铃铛,便脱口而出,“小的叫小铃铛!”
管事满脸讥讽,“这名儿真贱!”
“我爹说贱名儿好养活!”裴临赔笑道。
“能落到这地儿来,那是贱名儿配贱命!你也就这把嗓子衬得起你这贱名儿!”
反正是买个杂役,驼背脸丑无所谓,又不用他去接客,这把嗓子听着还算顺耳,管事龟公就买下他了。
可如今,裴临实在是犯恶心,这厮已经明里暗里骚扰他好几回了,也被他结结实实踹了好几回,就是死性不改。
这会儿又涎着脸凑过来了,“我告诉你小铃铛儿,你别不识好歹地端着架子,你以为自己是前头的小倌儿啊!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儿,就你这模样,哥哥我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裴临闻言竟气笑了,低头笑了片刻,随后看着他,“那行,你出去寻个僻静地儿!”
“好嘞!走!这就跟哥哥走!”
那人喜出望外,鞋子都顾不得穿就往外走,还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裴临跟上没。
估计是心里猴急,刚走到杂役房后头院墙边,便转身伸手想去拉扯裴临。
裴临眼疾手快,一记手刀,那人便眼前一黑,软倒在地。
裴临随即俯身,拇指和食指成扣,只听轻微一声骨骼错开的声响,那人的脖子便呈一个诡异的角度歪向一旁。
打量一眼四下无人,裴临便面露嫌弃地提起那人衣裳,一抬手将尸体扔过院墙。
赶明儿被人发现,也不过是有人想翻墙逃跑,不慎跌落扭断了脖子罢了。
“真是晦气!”
当务之急,得找地儿洗手,裴临端着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