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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狼君 第14章 名字

作者:叶阿绫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21 10:25:04 来源:文学城

沈骁见到琳琅后,本就一直跟在她后面。

除了觉得自己主子似乎个子高了一点外,对她的身型还没有过多的留意。等到他低头看向自己主子的时候,才发现她的五官愈发漂亮,气质在他眼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吸引。

他正不动声色的观察着主子的脸,哪知道主子突然一挺身,倒让沈骁不得不注意到,她的身姿也愈发曼妙了。

沈骁记得,之前主子贴着自己比划的时候,好像距离会隔得更近一点。不知为何他现在一样的贴近却似乎变远了。他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情况,就被他主子这一挺本能的吸引过去了视线,也瞬间解了疑惑。

琳琅没有注意到沈骁别过眼,耳朵甚至都有些发红。

她的所有精力都拿来让自己接受眼前的事实:

沈骁已经不是那个小弟弟了,他变成一个男人了。

而她自己,刚才就被这个男人一把抱在了怀里。

琳琅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她不知道那情绪是什么,但一想到刚才的事情,心口就不由的颤了下。

为了打破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古怪情绪,她便想像之前一样大胆的夸赞他,说些什么一年多不见,你长成个大小伙子之类的话。

但不知怎的,她夸不出口了,只能笑着化成一句:“你来了呀。”

沈骁很快也整理了下的思绪,回答道:“家主前几日来了趟庄子,带着奴一起查看其它几个私田后,就把奴带会宅子了。”

“想不到我兄长还是开了先例了嘛。”琳琅想到兄长在书房那些话,才明白都是故意的,“不过为什么不让你直接做护卫呀。”

“家主说,先让我做杂活,后期是否做护卫看宅子的安排。”

琳琅估计沈骁后面肯定是要做护卫的,但他即使做了护卫,也就是奴的身份,与其护卫想比,依旧会少了些许自由,但终归比在庄子要好。

沈骁看她没什么话要问自己,便走向路的对面,将那颗珠子捡了回来。

琳琅这才发现那掌柜的眼巴巴的望着他们,似乎从头看到了尾。

那掌柜瞧得也是一脸热闹,连那颗掉落的珠子也忘了。

他瞧那男子打扮应是下人。看他刚才敏捷的反应,以及英雄救美的气势,倒真是让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不由心下赞叹一句:好一个英俊儿郎。

再瞧这两人皆是品貌出色之人,即使男子是下人打扮,掌柜的脑海里扔不由想到了“般配”二字。

琳琅这才意识到他们在人家掌柜的摊位前搂搂抱抱,嘘寒问暖,连主子都没给人家捡,不由耳根发红,赶紧低头把那颗珠子买下了。

她看沈骁还是跟在后面,便冲他摆手招呼道:“今天去我兄长的书肆巡店,你不用跟在我后面,陪我说会话吧。”

琳琅不想给沈骁解释自己之前不搭理他的心路历程。还好沈骁直接跟了上来,也没多问什么。

她问了沈骁以后才知道,兄长前几日就是为了私田的事情才晚归了几天。

他把沈骁安排到了其他私田里,让他教授其他奴如何进行农具的改造,以及如何更好的使用。等处理完就直接把沈骁带回来了。

琳琅估计兄长没有主动给她提沈骁的事情,是不想看到她为一个奴上心,但他作为家主,也是认可自己的想法的。

陆宅比庄子要好很多。庄子做事即使做得努力,也很难被家主看见,基本可以说没有前途可言,一眼到头。但若是进了宅子,便容易被家主看到见,做得好机会也就更多了些。

琳琅看沈骁依旧跟上次见到的一样,规规矩矩。他说话不会直视主子,不管到哪里都是跟在主子后面,除非主子问话了才会向前一步。

这样循规蹈矩的人走在路上,按道理是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可琳琅还是能感觉到女子们偷偷朝他瞟去的眼光。

这种女人的关注让琳琅忍不住有种骄傲的心态:看~我家护卫很帅吧~

沈骁并不关注这些目光。他永远都是身板挺直的跟在后面,观察着周围的情况,看着确实像一个合格的护卫。

琳琅今日巡店的书肆,是她最不容易巡视出头绪的店铺。。

书肆里书籍甚多,但自己又不甚了解,便也只能常规视察下铺子的干净程度,伙计待人接物的态度这些了。

琳琅走向一个最高的书架,听说那个书架陈列的都是很少有人买的古籍。

她盯着最上层的一个书架,想看看书保养的情况,可自己又够不着,只能示意沈骁:“那本《康诰》给我拿一下。”

等了一会,却未见沈骁动手。

琳琅疑惑的朝他看去,看到他盯了会书架,低眼说道:“奴不识字。”

琳琅从未想过这个问题,随口补充道:“没事,最顶层从右到左第三本给我就好。”沈骁走近书架,轻轻抬手便取下书本,双手捧着书籍递给琳琅。

琳琅看了看这书保养的干净,也没有残破的的纸页,便打算把书籍递给沈骁让他放回原位。

可沈骁刚接到书,琳琅却改了主意。

她靠近沈骁,用手指了指上面的字:“这个读康,安康的康。这个是诰,封诰的诰。”

沈骁盯了上面的字一小会,低头说道:“谢主子,奴记住了。”

琳琅不认为沈骁真能记住这个,但他好像也只能这么回答了。

她看着了外面天气有点阴沉,估摸是有点要下雨的意思了,便让沈骁放回书,准备打道回府。

沈骁也注意到了这天气,便趁离开前从铺子里借了把伞,以防万一带在路上。

没走多久,开始下起了小雨。

她还没有主动告知,沈骁已经打开伞,帮她撑了起来。

琳琅突然想到,这应该是沈骁第一次主动伺候自己了吧。

她有些高兴,就好像自己付出却从不要求回报的事物,却主动了给了自己惊喜一样,即使只是一件小事。

因是小雨,琳琅估计沈骁淋着也问题不大,便也任由他这么做了。

可路上雨又大了起来。从淅淅沥沥到瓢泼大雨,说变就变。

这天气继续赶路也是受罪。琳琅指了指路边一个露天摆摊的茶肆,示意他们去那里躲雨。

等琳琅落座的时候,沈骁刚合完伞,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一些了,琳琅自己倒是一点事都没有。

她看沈骁没有坐下来的意思,依旧恪尽职守的打算站在自己身后,便点了两碗热茶,示意着:“坐吧。”

沈骁还是一如既往的恭敬,道谢后才开始落座。

琳琅品着这茶虽没有陆宅的好喝,但味道还饱满、均匀。毕竟已经到了九月底,下了雨天便有些凉,喝点暖东西身上还是能热起来的。

沈骁看着路上急匆匆躲雨、赶路的人影,再看了眼碗里的茶,竟生了一些意外之感。

他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有在茶肆里悠闲喝茶的时候。

更没想到,还能与她有机会坐在一起,听着雨声。

即使他努力来到了陆宅,也是不敢想象这样的场景的。

因为他很有可能来了宅子,也与她见不了几面。又或者她的主子在一年多以后,已经连她的名字都快忘了。

沈骁知道,他在主子的心里并不重要。但看到她认出自己,听到她还是能唤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便也觉得这些努力值得了。

沈骁轻轻抬眼看了一眼琳琅,她支着下巴看着外面来往的人群,侧脸也是好看的。

“沈骁,你父母呢?你是哪国人?”他看到主子盯着外面的事物,却突然问着自己问题。

她以前从未对谁的过去有兴趣。或许是因为在等雨的结束,她突然对沈骁的过去有了些好奇。

琳琅余光扫到沈骁准备起身回答,便冲他撇头说道:“这茶位我付了钱的,坐下说。”

沈骁落座后回到:“奴是燕国人,也是亡国之人。父母幼年便因瘟疫去世,奴一直流浪,直到成为俘虏。”

“瘟疫?”琳琅转头看他,“那你是怎么躲过去的?”

“奴没有躲。”他想着那天的情景,“村子被人封起来,任凭各家自生自灭,奴命大,碰巧苟活下来了。”

这些在琳琅听来惊心动魄的话被他语气平淡的讲着,就好像是在聊别人的故事。

琳琅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下去,但最终还是被自己的好奇驱使了。

“那你作为孤儿,是怎么流浪的?”

沈骁放下茶碗,轻缓的说:“抢别人的剩菜剩饭吃、与恶狗抢食,甚至。”他有些惭愧的笑了笑,“也偷过东西吃,但多数都是被打得半死。”

琳琅没想到,她第一次想了解到的一个人的过去,是这么满目疮痍的回忆。

她后悔自己问这个问题了。

似看穿了琳琅的想法,沈骁温柔的看着他,暂时打破了自己要遵守的那些低眉顺眼的规矩。

“主子。”他语气轻缓,“无需介怀,像奴这样的人,这个世道太多了。”

琳琅又想到了第一次见沈骁的样子,不禁有些理解他说的世道了。

她突然觉得自己真的错了。

当初看沈骁年纪小,便觉得他的心智定也不过如此。

可现在看来,一个孩子小小年纪便要面对父母离世,又要一个人苟延残喘的活着,也是历经沧桑了。

她感觉到了沈骁的不易。他能几番生死活到现在,告别庄子里的苦役生活来到陆宅,现在可以安静的喝一碗茶,对他来说定是难得的闲暇时光了吧。

“沈骁。”琳琅认真的看着他,“你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她注意到沈骁温柔的眉眼里一抹少有的局促一闪而过:“奴只知道姓沈,骁勇之意。”

“是个好名字。”她欣赏的点点头,“你配的上这个名字。”

琳琅起身,拿着茶碗走到沈骁侧边。

沈骁看到她纤细的手指伸入茶水,蘸湿手指后,俯下身一笔一划的在桌上缓缓写了两个字。

“这是你的名字,你写着试试?”说完,她将自己的茶水推向沈骁。

沈骁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用手指蘸向琳琅的茶水。

他缓缓的,模仿着琳琅的笔迹书写起来。

这是沈骁第一次写字,虽字体没有章法,却是可以认清的。

他写完自己的名字,冲琳琅低头轻语:“奴记住了,谢主子。”

“是吗?”想到之前他在书肆也说自己记住了,这次再说琳琅是真想教训下他了。

毕竟是自己的名字,好歹还是要多写几次才能记住的。

她起了捉弄的心思,将茶水的字全部抹掉:“刚才那本《康诰》,还有名字,再写一次给我看看。”

沈骁闻言,抬起手指接着蘸了蘸茶水,凭着记忆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等沈骁写出这四个字的时候,琳琅觉得这人能改良农具怕不是偶然了。

他当真是个聪明人,简直称得上是过目不忘了。

只是“康诰”这两个字沈骁并未练习,所以笔画的部分稍微有一点错处。但他的名字练过一次后倒是记的分毫不差。

琳琅指出了错字,便让沈骁再写一遍,然后果真是没有再错过了。

她不由心生感慨:沈骁生在这样的时代,真的可惜了。

即使他是亡国的俘虏,是花二十文买下的奴,她也想对他更公平些。

“以后不用叫我主子了。”琳琅看着外面的雨势逐渐减弱,“你跟宅里的人一样,都叫我小姐吧。”

沈骁恭敬的冲琳琅作揖:“是,小姐。”

他已认定她是自己的主子,即使叫了小姐,她依旧是他心里的主子。

琳琅看了看外面的雨终于开始慢慢停了,便结账准备回陆宅。

她一路上与沈骁闲聊。虽聊的都是些有的没的,却感觉不错。

她一路上其实都想问他一句:沈骁你想不想学认字?

可后面想了想,沈骁虽记性好,但也未必想学。他就是不学认字,在陆宅粗使也是能活下去的,她又何必因为可惜而非要干涉他的人生?

最后直到入了宅,琳琅都是一路纠结,终究还是把话噎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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