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扭伤的一个月里,我乖乖地由爸爸车送车接地上学放学,倒是好好地体会了一番家庭的温暖。
妈妈说:“女孩子未出嫁前就要在家里面生活,珍惜这段跟爸爸妈妈一起的生活,珍惜被宠在手心里的生活。”
其实,我从小就独立,因为家里面有个学霸姐姐,我考试又考不过她,比漂亮又比不过她,就连比嘴甜都比不过。所以,我只有靠自己,尽早独立。
如今,姐姐出去上大学了,她打回家的电话也越来越少,于是我又成了父母的心肝肉,可惜只是个替补的。
也许等姐姐回家我就又会被独立出去。
晚上都要回家,我就利用白天时间翘课去偷偷来到小院瞧黄晟,帮他收拾一下散落的物品,清洗一下来不及洗的衣服,离开的时候会留一段话给他。
某次再去时,发现他桌上摆了本日记本,里面夹着我跟他的几次对话,然后,我们开始了纸上的交流。
就是简单的问候,偶尔我会带一点牛奶饼干什么的过来。
他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初夏,我找到房子了。下个月就搬过去。”
我急着问他:“哪里的房子?”
他却已经搬走了,我看着他住了一个月的空荡荡的房间,愣神了好久。
不会又出去流浪了吧!?
北岛说: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是不是有人天生喜欢流浪啊!?不到处蹦跶一番两条腿就痒得受不了。
不过一个月后,我总算又回到了自己的小屋。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黄晟,问他到底住哪儿去了,一个小屁孩,分分钟都有可能被成人世界碾压得粉身碎骨。
在夜市上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忙得微微出汗呢!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看到我出现在跟前,脸上现出腼腆地笑,赶紧搬了张凳子出来,叫了声:“姐姐。”
好,总算不连名带姓地叫了。
他像个小大人似的,游刃有余地接待顾客,我觉得特别神奇,周围合伙的同学纷纷围拢过来,暗地里面竖起大拇指,江初夏,你不但会自己做生意,培养起继承人来也是超级牛逼。
我来了,他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我催着他赶紧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倒也听话地搬个凳子在路灯下做作业去了。
我一边顾着生意,一边顾着他,还要来跟夸赞他的老顾客交流一番,难免有些忙不过来。
他好像也知道了我们在谈他,偶尔抬起头对着我们的方向笑笑。
我内心突然涌起了一股强烈的心愿,18周岁,等我满了18周岁法律上成年了我就去领养黄晟,这么好的孩子,打着灯笼都找不到,我要尽快把他占为己有。
防止被别人捷足先登。
晚上收摊的时候,他陪着我上楼,我以为他今晚要睡我这儿。
不料他到我楼下的时候停下了,拿出钥匙开了门。
我惊呆了。
他邀请我进去坐坐。
这个?这个这个?那个?那个那个?
我大脑当机了。
傻乎乎地进去一瞧,还以为进入了我自己的小巢,里面的装修、摆设跟我的小巢几乎一模一样啊!
连我睡的床也是一样的,床上用品也是同样的紫罗兰白底色。
我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
听说,所有的小动物都有一种“印随”的习性,表现为个体对首次接触到的活动与对象产生依恋和信任感。
难不成,我不小心成了黄晟的印随对象?
“姐姐,我买房子了。”他倒了一杯水给我。
我去,连杯子也是同样的定制款,印着春江花月夜的国画,旁边一手楷书对联;江畔何人初见夏,江夏何年初遇人?
我喝着水,由他牵着参观他的房子。侧着闹到想,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一个孤苦伶仃的人突然遇见了一个人真心对自己好,于是也要加倍地好回去?
可是,我不想因为我一个小小的无意的举动而影响他的情感与生活。
我只是希望他有宽广的天地和无限美好的未来,仅此而已,不要任何负担。
不过我承认,得知他就睡在我楼下时,内心确实无比安心,连多日的噩梦都全部变成了美梦。
后来我才渐渐知道,他在摆摊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卖烤场的大叔,一来二去混熟了,就请大叔出面帮自己买下了这套房子。
“你哪里来的钱?”我问。
“我离开家时拿了一点钱!”他含含糊糊地说。
“那你收好啊!”我告诫他,又兴致勃勃地说:“等我满了18周岁就领养你好不好?”
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算了,扭捏的孩子。
他只要不出去流浪,安安心心地上学,别被人虐死就行了!
我捏了捏他的脸颊,最近养白了,养肉了,手感细腻。
我几乎舍不得让我的手离开!
他的脸红起来了。
喂,这么早熟?才十岁!
我赶紧起身,给他留下了牛奶。临走到门口时,又拐回他身边,给了他一笔费用,摆摊出去本钱和摊位费,我把钱分成3份,1份与合伙人共享,1份给他,1份自己。最近一个月,一直是他一个人和我同学打理,所以,我把我的那份也给了他,很客观。
你看,没有我他也过得很好,我很欣慰。
他拉住我的衣角,要我周末带他去办银行卡,我揉揉他的头表示赞许。
这两年来,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又充实无比,我继续着白天上学考证晚上摆摊带娃的生活。我教他去银行办卡取钱存钱,带他去购买生活必需品,渐渐的,我发现他竟然比我还能干,屋子里总是整理得比我狗窝还干净整洁。
熊孩子是故意的吧!讽刺我懒惰不爱干净。
所以周末他做完作业就上来帮我整理屋子,有一天他收拾了我的脏衣服要拿去洗,我惊悚了,穿着睡裙去争抢。
拜托,别让我犯下虐待童工的罪啊!
我抢下了我的脏衣服,一股脑地扔进了洗衣机,没好意思慢慢掏摸内衣裤,就先将就着一起洗了。
我下楼去买早饭。
好家伙,他把我的内衣裤臭袜子从洗衣机里重新拿了出来,我回来的时候,他正在洗最后一只袜子。
我盖住了脸,羞愤欲死!
吃早饭的时候,我严肃地教训了他一顿:“黄晟,男孩子不能轻易地跟女孩子洗衣服。”
“你也给我洗过好多次。”他咬着包子说。
“你是小孩子啊,我是大人,大人照顾小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你也没成年!”他还在狡辩,顿了顿又补充道:“初夏,你不一样。”
我无法告诉他为什么男孩子不能轻易地给女孩子洗衣服,因为只有成了家人后才可以。我害怕他因为要报恩而委屈了自己,我害怕他将来没有节操地匍匐在一个女人脚下,仅仅是因为所谓的爱。
没有了尊严和平等,要委屈才能求全,那不是爱情,那是养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