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瀚宇快奔四了,他什么都不缺,只缺个继承人,他和时菁结婚的时候两个人都二十来岁,刚结婚头几年他忙着壮大帮派势力,时菁有小雅的时候,季瀚宇已经三十了,时菁比他小三岁,她三十二岁那年又怀了二胎。
当时季瀚宇心情既激动又紧张,他和苗夫之到医院查婴儿性别,医生给他的报告单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是男孩,然而也是那一年,时菁在美国上学的弟弟时濯被一群歧视华人的恐怖分子当街枪杀,他派人去调查过,但终归人死不能复生,又是在异国他乡,最后这事不了了之,时菁听到这个消息后,差点昏倒,产妇本来就容易情绪波动,她伤心过度,不到四个月的孩子就这么流了。
苗夫之还记得那时候在医院外头,大哥抽烟抽得很凶,烟雾里他的头发似乎都白了,时菁在医院的病房里躺着,他和季瀚宇开车来到海边,俩人站在岸上吹了半宿夜风,大哥捏着报告单的手用力到泛白发青,临了,他把检查报告丢到沙滩上,用烟头点火烧了。他去处理帮派事务,苗夫之则回到医院陪着大嫂,时菁苏醒后,脸色白得吓人,拉着他问孩子是男是女,苗夫之告诉她是个女孩。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吧,大哥就不怎么回家了,苗夫之被他指派来看顾时菁,大嫂也旁敲侧击地问过他大哥是怎么想的,可他哪里敢回答这种问题,他一问三不知,大嫂心中的猜疑却反而越积越深,照这样下去,大哥大嫂两个人迟早要吵架。
可是大哥不回来,她就只能憋着满腹的火,好在苗夫之和小雅很能玩到一块去,两个人说笑玩闹,看着十分温馨,竟渐渐抚平了她心中的失落和伤心。
今年五月份的时候苗夫之主动请缨到大陆和一个姓陆的老头子谈生意,没想到不到两个周,他大哥就搭上了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苗夫之回来香港的那天正好是时濯的祭日,他心里惦记着这个事,驱车去店里买了纸花,送到山上的公墓时,果然看见大嫂蹲在墓碑前。
当时是夏天,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他沉默着把纸花递给大嫂,大嫂把纸钱纸花烧了,用一双垂泪的眼睛看着他,说:“阿濯还那么小,该死的人是……”
苗夫之以为她要说该死的人是她自己,一声‘不是’尚未脱口而出,她话锋一转,问他:“你知道我从哪儿来的吗?”
“从时家。”
时菁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早早回娘家,然后中午的时候来烧纸,他接了个茬,是为了让大嫂把话继续往下说,天很热,他刚刚开车时还出了一身汗,此刻却心惊肉跳,浑身发冷。
“‘女婿也是半子,以后爸妈老了,家里的产业就交给瀚宇打理’,要是你听见这话,你怎么想?”
苗夫之叹了口气,给她打着的伞很大,他朝她走近了一步,预备伸出手去挽她的胳膊。
“大哥不是这样的人,大嫂你比我更了解他。”
“是吗?”她轻轻的话语犹如一声叹息,落到了盛夏的池塘和满地蛙鸣里,他似乎能从这一声叹息中顺藤摸瓜地听到她的心声,叫做——
东隅已逝,桑榆非晚。
苗夫之来得太迟了,大哥早就和人家小姑娘生米煮成了熟饭,那时候大学生正放暑假,女学生穿着五颜六色的及膝短裙,有几个大胆的还烫了卷发,这些女孩子各有特色,其中长相最清纯、气质最柔和的那个戴着绿色的蝴蝶结,手指绕着自己鬓边的一缕头发,笑容甜美又可爱,苗夫之放下望远镜,坐在他对面的兄弟连忙催促他说:“苗哥你看见没有,哪个是大哥的小情人?哎你让我看看。”
苗夫之若有所思地收回视线,也不在意他抢望远镜的动作,脱手把它放在了桌子上。
“那个穿裙子的。”
对面的人忙不迭地用望远镜观察着街对面的女孩们,嘴里念叨着:“苗哥你瞧瞧你说的是什么话?哪个姑娘没穿裙子?”
苗夫之心想,错不了,就算他大哥没有跟他说过,他还是能看出来。
回大陆办事之前,他有一次开玩笑地问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大哥说男人喜欢的女人,其实长相不一定要多美,更重要的是气质,他大嫂当年读大学那会儿最喜欢穿一身粉色,整个人就和开了满树的桃花一样,他到现在都忘不了。苗夫之觉得他不是喜欢女人,他是喜欢那个青春美好的年龄阶段,不过他并没有戳破,打着哈哈把这个话题带过去了。
即便如此,他也能断言大哥是真心喜欢过大嫂的,因为大嫂是大哥的初恋,而男人又普遍有初恋情结。
苗夫之十七岁那年从内地偷渡来香港,原本是打算在码头上找份工作,他记得自己当时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嘴里叼着一支名贵的雪茄,他还没进办公室,就看到老板站在窗边不甚耐烦地挥了挥手,他当时心里直打突,还以为自己被拒绝了,没想到带着他过来的小哥扯着他又回到了码头上,让他去卸货。苗夫之在码头上干了两年,一天晚上码头上来了一群□□的人,枪林弹雨地火并,他藏在集装箱后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那边赢了,那个男人就是季瀚宇。
他被当时还不是他大哥的季瀚宇拿枪指着,问他是谁的人,苗夫之从小在别人手底下讨生活,当即说自己是他的人,季瀚宇就收了他当手下,一开始他被大哥派去收保护费,这个五官周正、长得很俊的青年剃了光光的寸头,装得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沿街砸别人的摊子要钱。
某天他又来收保护费时,大街上突然一阵骚动,街对面缓缓驶来一辆被漆成粉色的老爷车,车头还印着HelloKitty的头像,那是全香□□一份的改装,一个穿着西服样式的粉色毛呢套裙的女人坐在驾驶位上,因为被围观,车开得极慢,她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捂着嘴咯咯娇笑,她手上戴着白纱手套,头上别着一个洋气的小礼帽网纱夹,女人的皮肤白得像细面,烫着一头大波浪,卷卷的发尾染得泛金,眼睛乌溜溜的,很大,嘴唇上涂了闪亮的口红,变成果冻一样的颜色,极为可爱美丽,苗夫之失神了一瞬,看到眼前小贩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一拳砸在他的案板上,骂道:“看看看,看你妈看啊,赶紧拿钱!”
那就是苗夫之和他大嫂的初见。
他后来听人议论说,时家大小姐时菁在念书时就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又出身书香门第,知书达理,聪明有学问,现在更是出落得明艳动人,风情万种,要不是因为嫁给□□老大,一定能评上香港小姐。
桃花和香兰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苗夫之也不愿意把人比成花,因为人有七情六欲,心思是流动的,比不会说话不会笑的植物有意思多了,比起植物,他更喜欢和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