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过后。
“她今天没有去公司?”林誉之问杜静霖:“你和她一起吃了晚餐?”
杜静霖听不出他声音的异常,很自然,很正常,像所有的兄长。
“没有,”杜静霖说,“我刚接她下班。”
他隐瞒自己一整个白天都无所事事闲逛的事实,也聪明地不提自己是偶遇,令其听起来像一场绅士的邀请。
杜静霖不确定林誉之对他的印象如何。
林格是他高中最好的女同学,而杜静霖不过是林格交好的男同学之一。排在杜静霖之前,林格还拥有着更亲密的朋友,亲密到可以邀请到她的家中一起吃饭——
显然易见,杜静霖并不属于这个行列。
林格的父亲为杜静霖的爸爸开车,也因为收受贿赂进了监狱。
杜静霖的妈妈——杜茵茵是个性格极强硬的女人,她坚决不同意为其说情,表示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要杀鸡儆猴,树立典型。如此铁血手腕果真换来了内部相当一段时间的稳定,一时间收受贿赂之风得以稳定,但近几年又隐隐起了死灰复燃的苗头。
大约是义气,杜静霖的父亲私下里往林格家送了一笔钱,杜静霖不确定具体的数目,只知道这笔钱惹得父母吵了一架。若不是为了生意着想,只怕爸妈在那次吵架中就会离婚。
对了。
杜静霖的名字,原本应该是杜静琳,是一个女孩子的名称。
他家情况特殊,父亲林许柯是“童养夫”。杜茵茵家大业大,母亲不舍女儿外嫁,在女儿还就读于初中时,就早早地寻找市里考上优秀大学的贫困男生。相貌好、考上Top2大学,又穷到只能去工地做小工赚钱的林许柯,就此成为了杜家资助,精心培养的目标。
杜茵茵怀孕时曾梦到菩萨为她送来女胎,尽管抽血化验的结果是个儿子,她也坚信自己要孕育一个女儿,还取好了名字,杜静琳,安静的、青色的美玉。
哪里想到是个儿子。
杜茵茵大失所望,草草改了最后一个字,变成静霖,寂静的甘霖。
杜静霖和林格关系交好,起初只是因为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杜茵茵身体不好,生他时难产。杜家在他之前都是三代单传的女孩,杜茵茵不喜欢儿子,对他的表面亲情远大于真心感情。以至于杜静霖有时会想,如果林格当初投胎到了杜茵茵的肚子里,或许妈妈会非常疼爱她。
林格的确也是那种人人都会爱的女生,漂亮而不自知,大气不计较,天生的社交达人,路过一只猫都能聊上几句。
杜静霖不可避免地被她吸引。
但也未必说要追求,成年人之间的交往并不是简单的求爱和被求爱。杜静霖还需要考虑一些现实方面的因素,譬如林格这么多年的感情空白期,是她择偶标准高,还是因为,她是女同?
弄清楚之前,杜静霖仍旧需要在林格的兄长面前留下良好的印象。
林誉之说:“请你先把我妹妹送回家,告诉她,我和妈妈在等她吃晚饭。”
杜静霖的鼻子要为此发酸。
多好,在异乡中,还有妈妈和兄长等待着她一起吃晚饭。一日三餐,人间烟火气,杜静霖在国外吃了几年左宗棠鸡和各色糖浆勾芡配炸肉,已经患有严重精神创伤的他需要这些家常菜来暖和身体。
他说好。
通话结束后,杜静霖思索着是否能借此机会,一登林格家的门,顺便品尝格格母亲、兄长的手艺,只是不知,那位并不喜欢他的龙阿姨,会不会答应……
被杜静霖惦记的龙娇,在客厅中结结实实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她将这些喷嚏的来源归结于楼下的梅花花粉,在最后一个痛快的喷嚏打出之后,神经衰弱导致的敏锐听觉捕捉到可疑声音。
声音来源于厨房。
只有儿子林誉之一人在的厨房。
哗哗啷啷几声,瓷片破裂的脆响。龙娇推开厨房的玻璃门,看到林誉之正半蹲在地上捡东西。
他有些尴尬地笑,歉意满满,说自己不小心打翻了碗碟。
“可能是下午做手术太累了,”林誉之说,“手腕酸,没拿好。”
龙娇心疼:“那你刚才做饭时还说不累,快,坐下来休息休息,这里让妈收拾就好。你去喝杯水——给你妹妹打电话了吗?她怎么说?”
林誉之阻止龙娇去捡碎片:“别扎着您的手,格格马上就到家,很快。”
他的“很快”是一段相对的时间,林誉之自己应邀参加活动时,“很快”一般定义为十分钟之内,而在扣住林格阻止她爬时,“很快”的意思是二十分钟左右,控住她不许她踢人时,这个时间又会延长五到十分钟。
这次,林格归家的“很快”,是三十五分钟。
三十五分钟后,林格按响可视电话,要林誉之替她打开小区的门禁。
她今天忘记带门禁卡,脸上的浓妆没卸,人脸识别失败,门卫也没认出她,铁面无私地不肯放行。
林誉之替她开了门。
他看到林格身边的男人,杜静霖,穿着倒干净,像个人,道貌岸然地跟着林格进了小区门。
林誉之没让杜静霖和龙娇碰面,他亲自去开的门,微笑着拿来林格的拖鞋,又和煦不失亲切地告诉杜静霖,龙娇生了病,在休息,需要静养,今天拜访,或许有些不合适。
林格在旁边低头穿鞋,她真的以为龙娇睡着了,静悄悄的,一点儿声音也不出,微微皱眉。
杜静霖说没关系,他是看天黑了,担心林格不安全,才送到家中。
林誉之含笑:“谢谢你对我妹妹这么好,改天一定请你好好吃饭。”
杜静霖瞥见林誉之的手掌心上有东西,那里缠着绷带,透着一点殷红的血,看得出是割伤。
他没有给受伤的兄长增添麻烦,告别后乘电梯离开。
电梯门缓缓关上的瞬间,林格也换好拖鞋。她在车上刚睡醒,习惯性地吃掉一粒青提茉莉味的糖来醒神,换好鞋站起来时,林誉之嗅到那种凉凉的气息。
“妈妈睡着了?”林格问,“你们吃过晚饭了?”
她没有看林誉之的眼睛。
互相注视对方眼睛是很暧昧的事情,猫咪的长时间对视意味着挑衅,而人类的久久凝视制造相爱的错觉。
林誉之打开房门,林格瞧见他的手掌轻轻压在洁白的纱布上面,她的注意力随对方的摩挲而定格在那一点红上。
“没有,她有些打盹,”林誉之说,“外面冷不冷?”
他说得如此自然,像娱乐圈中演技精湛的老前辈,默不作声地牵引着僵硬的她入相互友爱的戏。
“还好,”林格说,“我没怎么出门。”
林誉之伸手,她后退一步,才意识到林誉之是去接她脱下的大衣。
她还不习惯。
林誉之泰然自若地拿起大衣挂起:“洗干净手,该吃饭了。”
林格往前走几步,又被他叫住。
确切一些,是拽住,拽住她裙子的一角。
微妙的拉扯感令林格驻步,她回头看,林誉之蹙眉,用未缠纱布的手捏着她的裙摆,迟疑:“你生理期到了?”
林格茫然:“没有啊。”
“裙子上怎么有血?还是新鲜的,”林誉之松开裙子,默不作声地将受伤的手背在身后,“先去换个衣服吧,看看身上有没有伤口,最好不是被牙签扎到了。”
林格说:“你当现在是什么□□呀,大街上哪里有人拿牙签扎人。”
这样讲着,林格匆匆去浴室里换衣服。
裙子上果然有几团血,她检查了贴身衣物和裙子内衬,干干净净的,这点血只在裙摆上,看起来像不小心蹭到的。
北方天气干燥,天气也不妙,她总觉身体上黏糊糊的一层脏东西。脱下的衣服暂且搁置在脏衣娄中,放在洗衣房中,林格想等晚上洗过澡,一块儿把吃饭时的家居服洗掉——这是她跟随林誉之养成的习惯,绝不穿着睡衣吃饭。
洗衣服时,她感觉脏衣娄似乎歪了歪,也或许是她太疲惫了。
林格没有过多上心。
和林誉之重新做回兄妹的过程,并不比林格将他诱惑成爱人更简单。
尤其是,两人和龙娇同时住在一个屋檐下后。
在龙娇一无所知的领域中,他们曾悄悄接吻过,甚至比对方都更加熟悉彼此。
林格已经不知多久未见到林誉之温柔的眼。
之前的林誉之总是宁静地望着她,他的言语锐利,更多的时刻却是沉寂。
最先逾矩的人是林格。
强烈的外力因素让无血缘的家人更亲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剧烈的推力令林格产生更亲近的感情。
在林誉之满脑子都是读书赚钱、养家的时刻,穿着用他献血补助换来裙子的林格,喝着他奖学金买来的牛奶,看着林誉之站在阳台上将她的小衣服仔细展平晾晒,她在想,他的嘴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
他没有唇纹,很漂亮、清晰的唇,看起来有着水果软糖的味道,她猜,吻上去的时刻大约也像吃软糖。
多么奇妙,林誉之对她卸下防备,对她没有丝毫攻击性,而林格却在想,林誉之的唇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林格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痛苦。
高考后的林格多出了旺盛的精力,活跃到无法适应假期的脑细胞,开始在他出现的各个场所发散思维。
她起初和好友梁韵在奶茶店打工,奶茶店对面是个工地,许多工人喜欢在傍晚时蹲在马路旁吹风吃饭,聊天,对着奶茶店的方向指指点点,偶尔爆发出鸭子般轰隆隆的笑声。
发觉到这点后,林誉之便开始阻止林格再做这份兼职。
他自觉是给予林格的零花钱不够,也或许是窘迫的家境令她不安。林誉之深刻体谅她的不易,她还小,还很年轻,谁不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呢?谁不想光鲜亮丽呢?
林誉之接了多份家教的单子,午餐的时间也不休息,而是在家附近的餐馆做兼职——天气热了,餐馆也开始提供小菜,给那些不愿意自己做饭的人。有的顾客懒得顶着烈日出门,会打电话找餐馆订餐,多付五元钱。这五元,两元是餐馆收着,三元就给林誉之。
外卖软件还未普及的时代里,林誉之为了能多给她赚一份生活费,在最后一个暑假里奔波。他的假期很短,短暂到林格开始倒数他们的相处时间。学医是件需要金钱和时间的长路,林誉之宽慰林格,告诉她,等他毕业后,有了正式的工作,家里的生活就会更加宽裕。
届时,父亲林臣儒也要出狱了。
如此说的时候,两个人刚刚洗过澡,身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香气。露台之上,林格小口小口地吃着沙瓤的西瓜,林誉之坐在林格旁边,默不作声地用一根针挑手掌上的水泡。
天气热,他之前没有这样长时间骑行过,没有经验,今天餐馆生意也好,手掌心磨得又痒又痛,长了不少红肿小水泡。
一边挑,一边用洁白的纸巾去擦拭,林誉之轻松地告诉林格,他刚拿到一笔家教的钱,大约有六千块,明天傍晚带着林格去电子城选购笔记本电脑。
听她喊一声“哥哥”,总要给她买个好点儿的电脑。
林格回头,透过玻璃,她看见林誉之卧室墙上挂着的那个吉他没有了。
那是把极好的木吉他,背侧板是巴西玫瑰木,美洲桃花心木的琴颈,黑檀做的指板。
林格把西瓜放下,用白色纸巾反复擦拭着自己的手,冲洗干净后,握住林誉之的手,看他掌心磨出来的水泡。
一双锦衣玉食贵公子的手,为了养活她而变得丑陋。
林誉之抽出手,林格的唇也贴上来,温热,湿漉漉,她伸出舌头,仔仔细细地舔他的掌心。
小时候读童话故事,小熊的巴掌碾碎各种果子呀,蜂蜜呀,冬天到了,瑟瑟发抖的小兔子躲在小熊身下取暖,饿了就舔一舔熊的掌心,尝到甜蜜的果子味道。
林格愿意做兔子。
他不是熊。
林誉之一顿,下一刻便捏住她的下巴,皱眉:“发什么疯?我是你哥。”
他将手拿开,起身就走。
……
这样的举动,令林格确信了他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现在的林誉之也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中间这些年的爱呀恨呀纠缠呀都像尴尬的笑话,像朝代更迭后、前朝后宫里遗留的太监。
父母年纪大了。
他们到了希望儿女幸福平安的年纪,也经不住更多刺激。
林格拧紧水龙头,想起龙娇提到的照片,那张被林誉之放在钱包中的女孩子照片。
他一直都很擅长调节情绪,也狠得下心。
就这么继续当无血缘的兄妹,似乎也挺好。
距离林格正式开播还剩下半个月,宁真正在和一些营销及广告公司洽谈后续的推广方案。
在此之前,林格仍旧每日早出晚归,一遍遍地练习、尝试和品牌的调性磨合。她那两颗智齿也在这段时间拔掉,是林誉之动的手术,不同的是这次是他在家中拆线。
那些从她口腔中拆下的缝合线,尚有着她的一点点余温,被林誉之仔细收进盒子中。
他告诉龙娇和林格,这些属于医疗废弃物,需要妥善处置。
林格想,林誉之这点还是和之前一样,他真得很适合做医生。
林誉之起初的志向并不是口腔科的医生,林格看到过他高一时写的意向专业,是骨科医生。至于后来为何要转向口腔……
可能因为那个学校的口腔科专业是本硕博连读,能够大大地节约他的读书时间。
也是在她尝试放下的这段时间,杜静霖多次邀请林格吃饭。
林格不自作多情,不会以为每一个示好的男人都是想追她;她也不笨不傻,不会蠢到看不出杜静霖潜藏的心思。
平心而论,杜静霖人不错,条件也好,唯一不合适的地方大约是父辈的纠缠。
如果简单地选一个人凑活着结婚,他也不是最优选择。
林格明确告知杜静霖这点时,杜静霖那兴高采烈的一张脸瞬间垮下去。
他说:“电视剧上不都这么演的吗?父辈的恩怨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罗密欧和朱丽叶看过吗?梁山伯和祝英台可晓得?他们不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林格笑:“打住,他们在一块儿的前提是有爱——杜静霖,你摸摸胸口告诉我,你是真的爱我吗?你觉得我是真的爱你吗?”
杜静霖叹气。
这个同龄的男性身上,第一次出现林格认为不幼稚的神情。
好难得。
她不自觉拿杜静霖和林誉之比较,在杜静霖这个年龄时,林誉之怎么就稳重好多呢?
“感情也可以培养——那怎么办呢,”杜静霖烦躁地挠挠头,“你也知道,我爸妈催婚催很久了。”
他真心为此事发愁,锦衣玉食里长大的小少爷,没吃过什么苦,十分听从长辈教诲,现在也遵循家中的意愿,想寻觅适合的结婚对象。
林格耸肩,模仿译制片中的腔调:“那是你的问题,宝贝。”
她主动叫侍应生买单,付这顿饭的钱。
夜里照旧是杜静霖送她回家,林格饮了酒,又吹凉风,有点头痛。
到家时已经是十一点,她换了鞋,没开灯,她对这个地方的灯开关不熟悉,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开灯吵醒妈妈。
这段路她走过多遍,周围陈设也清清楚楚,知道顺着一路直走,尽头就是卧室。林格扶正昏沉沉的脑袋,不开灯,只凭记忆往前走。
不知谁将一软绵绵的抱枕丢在地上,林格踩上去,一不小心被绊倒,差点跌在地上,幸好她动作迅速,及时扶住旁侧的沙发,半坐在厚厚地毯上——
不。
她扶住的东西不是沙发。
软韧有度,有着均匀的呼吸韵律,隔着薄薄真丝布料,能明显察觉到手下的胸肌在缓慢地、不自然地绷紧。
是不应该存在于此刻的物体。
短暂的恍惚让林格的手愣在躯体之上。
是与记忆中不同的触感,经过岁月的沉淀,这具躯体更加成熟,硬朗,紧绷,饱满。
是稳重的橡树,不再是挺直伶仃的树苗。
林格还嗅到并不令人厌恶的酒味,淡淡的,若有似无地萦绕。
对方也喝醉了。
他们身上的味道应该一样,一棵树上不同枝干的气味都趋近相同。
察觉到这点时,灯光大亮,刺目的光令林格微微眯了眼睛。
林誉之开了灯。
视线重新聚焦,她看到林誉之。
他穿着睡衣,有些不合时宜的凌乱,看起来是因为饮酒而不慎在沙发睡着,又猝不及防被她按醒,自然地错愕。
林格不记得林誉之有饮酒的习惯,但他身上的确有着酒精的味道,或许是她此刻真的醉了,也或许是他今天的确破了戒。
人非圣贤,谁还没有破戒的时刻。
这时隔多年后的再次亲密触碰,发起者仍旧是林格。
林格发誓这次真的是意外。
林誉之低头,将她的手移走。
轻轻地,尊重地,把握好异性间相处的情分。
不再像年少时。
被醉酒的林格按住,他没有丝毫过激的情绪,镇定到像只被她按住衣服,更没有红着耳朵皱眉骂她发什么疯。
只是坐正身体,叹口气。
灯光让他的发丝都显得慈悲。
林誉之稳稳地伸手扶她起来,温和地问:“今天怎么回家这么晚?龙妈和我都很担心你。”
久违的龙妈称呼,他一定是醉了。
林格问:“你不生气?”
“我是你哥,”林誉之轻描淡写,“当哥的,被不小心碰一下,很正常。”
他宽容地笑:“不可能有妹妹故意来碰哥哥吧?”
更新啦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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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