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疏刚喝了两口水准备出门去宋晴的学校,迎面却撞见赵队陪着市里的刘局走来。赵队一见他往外走就心领神会,急忙摆手拦住:“通知全员,十分钟后开会。”
刘局亲自到场必有要事,严疏只得暂缓自己的计划。
会议内容果然紧急——缉毒队盯了多时的贩毒团伙露了头,疑似整体行动。目标已处于监控之下,外围布控完成,但团伙藏匿在周边的小县城里,无论武装押解还是长途追捕,都需要抽调刑警增援。
案情重大,众人纷纷请缨。严疏本以为自己年龄不占优势,这种需要体力的任务轮不到他,谁知刘局口中突然跳出了“河溪镇”三个字。
他脸上闪过的讶异被赵队捕捉到了:“对了老严,你老家是不是在那一带?”
“我老家在邻镇,但最初是在河溪派出所任职。”
“我就说听着耳熟!”赵队一拍桌子,“那你跟着去,地形熟,正好帮忙。”
“是。”严疏知道什么是重要的,当即领命。
当日下午,刑警队员分批潜入河溪镇。为免打草惊蛇,众人搭乘公共交通或驾驶普通车辆,抵达后直接融入抓捕网络,全程避开当地警局,以防有耳目。
在路上严疏听着沙盘推演,提出了几个关键伏击点,也算做出了不少贡献。最终收网时他虽未直接参与行动,但抓捕却是异常顺利——主从犯毫无抵抗,全员落网,行动参与人员零人伤亡。
捷报传来,缉毒队长兴奋地喊着回去要请客。虽然人赃俱获,但后续的审讯取证、与当地警局的文书交接等工作仍需时日,因此全体人员不得不在河溪镇留驻至次日午后。
预审和文书工作无需刑警插手,这些借调刑警暂时无事,便去四处走动,旁听些案情。严疏原本对闲谈不感兴趣,却被偶然听到的一个消息钉在了原地——这批落网的犯人里,有两人是出身河溪镇的双胞胎,这次潜回老家也正是他们的主意。
严疏立即要了二人资料,竟发现二人与迟昼年龄相仿。心跳开始加速,他火急火燎地翻到第二页,看到教育背景那部分时,呼吸骤然停滞。
河溪二小。
正是迟昼和楚谕的母校。
这突如其来的线索让一向冷硬的严疏也难掩激动,他捧着那份薄薄的资料呵呵地笑出声来,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他几乎要开始相信,此番阴差阳错地重回故地,或许真是命运在背地里推波助澜。
在押解犯人返程途中,严疏特意申请驾驶押送双胞胎的那辆囚车。这两人自知罪责难逃,早已破罐破摔,一路上聒噪不休,时而吹嘘过往“辉煌”,时而抱怨时运不济,不时还嚷嚷着要水要烟。
从他们肆无忌惮的扯皮中,严疏这才得知此次行动为何如此顺利——他们这个团伙主要负责运输环节,前阵子不慎得罪了上游的真正毒枭,对方要黑吃黑,但在国内很多事不能明目张胆,便采用了举报的方式,以此借刀杀人。几人早已听到风声,知道大势已去,四处逃窜也只是苟延残喘而已。
兄弟二人知道走投无路,便提议躲回老家,觉得末路若是能与起点重叠,也算有点宿命感。对于被捕,他们反而有种解脱感,毕竟蹲号子总比真被黑吃黑要强,至少还有命活,因此抵抗意志极低。至于枪械武装,他们这种底层小角色更是无从触及。
也多亏了他们那无所顾忌的嘴,严疏才有了切入话题的契机,否则他的打探一定会像审问一样突兀,尤其是在......面对真正的罪犯之时。
他趁二人说起“成长史”的时候插了话:“哟,听口音是本地人?二小出来的?”
脖子上纹着不知什么图案的那个嗤笑一声:“算是吧,没毕业。”
另一个满臂花纹的立刻笑骂反驳:“放屁!那是你。老子当年差点混个优毕!”
严疏看似放松,神经实则紧绷,此刻觉得需要配合一下气氛,便生硬地扯了扯嘴角。车里的另外两名警员倒是被逗得真心笑了起来,一时间车厢内压抑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严疏默默深吸一口气,终于将那个盘桓已久的问题抛了出来:“说起来,我还认识个你们小学的,叫迟昼,有印象不?”
两人没什么反应,只当是寻常闲聊。花臂那个皱着眉想了半天,突然猛地一拍大腿:“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他带着一种赢了赌局般的得意,看向还在冥思苦想的弟弟:“老二,就是笤帚!说大名想不起来了吧?”
脖子纹身的那个经此一提,连连“哦”了几声:“害,他啊!笤帚也犯事了?不能吧?”
严疏先是因花臂认出迟昼而心跳加速,却又对另一人的反应感到诧异。这反应......好像在他们根深蒂固的印象里,迟昼是个老实本分、甚至带点懦弱的好学生形象?
这与严疏这些日子明里暗里同迟昼较量后形成的认知,简直大相径庭——他可不觉得那人是什么小绵羊。
花臂接过弟弟的话头,自顾自地嗤笑起来:“不至于吧?现在什么人都能犯事儿了?小时候那就是个软蛋,拿石头砸野猫都不敢。”
脖子纹身的那个连声附和:“就是说啊!整天只知道帮人扫地,‘笤帚’这外号就是这么来的。”
双胞胎一唱一和,快板似的你一言我一语,听得严疏一阵无语,却插不进话。
听着二人对迟昼的调笑,他忽然又想起宋朗对楚谕的评价——似乎所有人都在用各自的方式向他证明,迟昼和楚谕,不过是善良本分的普通人。
被勾起的话题显然不会轻易结束。花臂又是一声嗤笑:“我早说过他是个怂包崽子。整天跟在小姑娘屁股后面转,能有什么出息?”
脖子纹身的立即接话:“这倒是。不过话说回来,跟他好的那个丫头确实够狠啊,也难怪他对人家唯命是从。”
严疏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紧——来了。
“什么丫头?叫什么名字?”
花臂男咂了咂嘴,不以为然:“谁还记得这个啊。”
严疏有些着急,正要追问,脖子纹身的却接上了话:“名字不重要,但那丫头多少有点邪性。有回我俩踢球,把展板还是什么东西的玻璃给踢碎了,当时没人看见,想着笤帚是个软蛋又好欺负,就把他叫来,让他补一脚背锅。”
花臂男明显也想起来了,理直气壮地耸耸肩:“哦对。妈的那怂蛋不肯,还想跑。老子火了,直接架着他腿往玻璃板上杵,反正沾上再说。”
严疏听得直皱眉,既厌恶这种欺凌,又惊讶于迟昼那样......的人,童年竟有过这般遭遇。
“结果那丫头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出来,”花臂男还在继续:“把老子吓一跳......”
脖子纹身的提高了声音:“对对!她狗日的二话不说,过来就徒手去掰那碎玻璃,掰完了还他娘的往地上扔,老子喊都喊不住,后来愣是掰得满地都是带血的玻璃碴,跟特么凶杀现场似的,看得老子头皮发麻。”
如今再回忆起来,花臂男已没了当时的震撼,只是有点感叹:“那丫头确实是个狠人,但笤帚就是他妈个软蛋。老子记得清清楚楚,他当时吓得跪在地上哭,丫的都没人理,还在那儿哭哭哭。”说着他调转矛头:“老二你当时也不咋地,晚上还拉着老子回去打扫,丢人。”
脖子纹身的立刻反驳:“狗屁!你胆子很大?当时先跑的不是你?老子撵都撵不上!”
花臂撇了撇嘴,转移了话题:“少扯淡。我怎么记得之前什么时候还见过那疯子来着......”
这次是脖子纹身率先反应过来,得意地抬起眉毛:“你那脑子还能记点啥。是在个工厂外头,还是你先看见的,当时说咱缺个管物资的,要不干脆拉她入伙,还说反正已经认定过了,够疯。”
花臂难得地没回嘴,只点点头:“有这回事。当时还唠了两句吧,是不是还问笤帚来着?”说着他突然“哎”了一声,坐直了些:“说到这个又想起件事——老子之前在哪碰见笤帚来着!有段时间了应该,不过他混的也不咋样,没比咱强哪去。”
脖子纹身哼笑一声:“老子从小就说学习屁用没有,没人听呐!一个个都......”
后面两人插科打诨的内容,严疏已无心细听。他紧抿着唇,在脑海中整理着接收到的信息。
看来分开之后,楚谕还惦记着迟昼。不过这也正常——毕竟连保险的受益人,都写的他。
刚刚听到的儿时往事再次浮现脑海,他说不清是什么感受——心绪激荡,却也并非豁然开朗。只是从旁人口中拼凑出的楚谕,总是温顺、娴静、逆来顺受,像是被命运推着走的弱者,缺乏鲜明的人格轮廓。特别是在了解她的原生家庭、见过楚怀平之后,严疏更理所当然地将她归为弱势、无助的那类女孩。
可刚刚那个场景中的楚谕,与这个固有印象简直背道而驰。
严疏忽然意识到,自己恐怕也陷入了“想当然”的误区。那样的原生家庭,确实可能养成怯懦、自卑、讨好的性格,但也可能催生出完全相反的存在——毕竟,要挣脱牢笼,就必须长出更为坚硬的刺。
他一边驾车,一边沉思:或许该重新审视这个案子了。就从最根本的问题开始:楚谕,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想到这里,一阵悲凉忽然袭来。人都已经走了半年,世上恐怕已无人惦记。此时再去探究这些陈年旧事,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这世上最后一个愿意探寻你人格底色的,竟是个素不相识、风评不良的刑警......这样的人生,该是何等荒凉、失败?
这份莫名的悲哀笼罩着他,余下的路程他始终沉默,对后座的喧闹充耳不闻,只是专注地握着方向盘。
任务交接得很顺利,市局和支队领导都难掩喜色。对于严疏,大家都说他时运正旺,短短时间连立两功,明年晋升已是板上钉钉。虽然升也升不到多高了,但终究是件喜事,他也配合地露出笑容。
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最迫切的,仍是解开那个心结。
他隐约觉得,这起案件正成为他人生的分水岭,在看不见的地方,悄然改变着他。
前路将通往何方?他不知道。唯有将楚谕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他才能安心思考以后的路。
*********
收拾东西离开公司时,许多同事主动向他道别,目光中满是惋惜。宋朗却只是怔怔地点头,几乎没有任何回应,与从前那个永远礼数周全的宋总判若两人。
没有人明白宋朗为何突然辞职。他能力出众,年纪尚轻,再往上升只是时间问题。人事部门和高层都找他谈过话,再三挽留。
可他去意已决。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后来大家渐渐猜测,大概还是因为未婚妻的突然离世——毕竟自那以后,他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魂,忽然苍老了不少。宋朗向来克己复礼,虽然显得刻板无趣,却也因此格外可靠,加上形象出众、职位又高,公司里对他有好感的女孩其实不少。原先知道他即将结婚,大家就都收了心思,现在知道婚事成不了了,便开始有人私下开玩笑,猜测他何时会开始新的恋情。
却没想到,等来的竟是辞呈。
几个相熟的同事知道得多些,以为未婚妻去世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可能还是家里产业需要他回去接手。他们明里暗里地帮忙解释,不愿让他在公司留下为情所困的印象。
但其实,宋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辞职的事。
宋朗抱着纸箱缓缓走向地库,把那些承载着过往的物件塞进后座,然后坐进了驾驶座。
他在车里静坐了许久,才缓缓发动引擎。
哑光黑的轿车在街巷间漫无目的地游荡,最终停在悦澜湾那栋出过事的公寓楼下。
事发后,宋朗再未踏足这里。陈静知道他伤心,主动接手了后续事宜——找人重新装修,委托中介挂牌出售,只是至今未能成交。装修时,屋里留下的东西几乎都被处理干净了,什么都没留下。
剩的那些日用品、衣物和发绳之类的零碎物件,下葬时都已随她而去,包括车里那个巨大的玩具熊——是她刚刚买的,甚至还没有拿上过楼。那辆日系轿车也做了彻底清洗,随后廉价转卖。
活着的人总是更加决绝。即便父母曾经那般喜欢楚谕,最终还是以“怕触景伤情”为由,迅速而彻底地抹去了所有痕迹,连她送的家居摆件,也未能幸免。
母亲做的这一切,宋朗都知情,也心存感激。他想,如果让他亲自来处理,恐怕到现在还下不去手。
毕竟,即便是废墟,也是她存在过的最后证明。
他缓缓将车停在那栋楼下,透过挡风玻璃怔怔地望着外面。时空仿佛在这一刻发生了错位——曾几何时,他会满怀期待地驶向这里,怎么转眼竟就到了此刻?从前他总是径直驶入地库,从未驻足细看过这个小区,如今凝神打量,竟觉得每一处都透着说不出的陌生。
他曾无数次送楚谕回家,或是去上班。每到分别的时刻,楚谕唇边总会浮起轻柔的浅笑,若伸手去握她的手,她便安静地任由握着,多久都不抽离。
那手掌总是微凉,像初春的溪水,在他的掌心渐渐染上温度。宋朗格外享受这样的时刻——两人在车厢的方寸天地里相对无言,只有交握的双手传递着无声的暖意。在那寂静的陪伴之下,窗外的喧嚣开始远去,世界逐渐缩小成彼此呼吸可闻的距离。
于宋朗而言,这便算是浪漫。不需要热烈的告白,不必有亲密的相拥,只这样静静地相伴,便觉岁月安然。
可楚谕已经彻底消失了。身体化为灰烬,社会关系逐一解除,连存在过的痕迹都被仔细抹去。这世上,再没有任何方法能让她回来。
宋朗伸手打开副驾前的储物盒,取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是几页薄薄的报告。他苦笑,心想即便她已离去许久,但直到此刻,自己才真正开始直视“死亡”这两个字的重量。
其实世间事事,皆是如此——不亲身经历,就永远无法真正理解。
死亡,尤其如是。
这一切,其实早有预兆。几个月来莫名的头痛与疲惫,终究不是偶然。
宋朗微微合眼,仰头靠向头枕。手中的报告无力垂下,上面印着冰冷的诊断结果:
脑瘤。
医生同情的目光犹在眼前。对方坚持要他请家人一同听取病情,他却始终拒绝。不知如何面对父母,也不愿常住医院——他最终选择了拖延。
此刻,坐在楚谕生命终结的地方,他细细品味着死亡的滋味。出乎意料的是,恐惧并没有想象中的汹涌,更多的还是猝不及防的茫然——就像在阅读一封寄错地址的信,明知是给自己的,却怎么都对不上号。
他生来就比常人少了几分炽烈的渴望。不爱读书,却也懒得叛逆,于是便顺着既定的轨道一路前行,成绩竟也尚可。因不知自己想要什么,便也不知该如何表达,父亲教导的那套社交礼仪,倒成了最好的保护色——虽然刻板疏离,却如同一层透明的薄膜,恰到好处地掩去了他因内心空洞而产生的无措。
大学毕业时,他对是否回家族企业并不在意。是父亲提议他外出历练,他便应允了,一路做到现在。
看着妹妹肆意挥洒人生的模样,他从不会羡慕,有的只是困惑——那些喧闹的、流于表面的肤浅快乐,究竟有什么值得欢喜?
生活不算有趣,但也并不难熬。他就这样循规蹈矩地活着,在旁人眼中,逐渐成了克己、守礼、严谨、古板的代名词。
宋朗抬头望向那个漆黑的窗口,又想起了那个特别的女子。认识楚谕,爱上楚谕,似乎是他按部就班又寡淡无味的人生中唯一的意外,也是唯一一次,听从了内心的选择。
那么现在,又该做什么了?
他不知道。只忽然想起——自己曾劝严疏适可而止,毕竟......逝者已矣。
可现在,他好像反悔了。这,似乎是件值得去做的事。
而如今还会为此事停留的,大概只剩那个人了。
他曾问严疏“我能做什么”,现在也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他没有警官证,很多事确实无能为力。但总会有些什么,是“宋朗”能做,而“严疏”不能做的。
宋朗深吸一口气,有了一个想法。
*********
这天简宁排的是下午的班。一点刚过,迟昼见店里清闲,便开车送她过去。
车在店门前停稳,简宁推门下车,却绕到驾驶座旁轻叩车窗。迟昼按下玻璃,一只温热的手便探进来,轻轻拽住他的衣领往前一带,随后一个柔软的吻落在他脸颊。
“晚上见。”她声音里带着笑意。
自那夜失控后,迟昼似乎终于接受了身心替他做出的选择。如今的日常平静了许多,与简宁亲密时也不再感到那般割裂——仿佛自从放下执念,生活真的开始顺畅起来。
就像她说的,现在只剩她一个了。
他望着窗外的人,唇角微扬:“晚上我来接你。”
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店门后,他重新发动车子。原路返回,余光却在拐过街角时瞥见了什么,不由得深深叹息。
每当他试图说服自己“就这样过下去”的时候,总会有人适时出现,绊住他的脚步。
他本可以装作不知情径直离开,但片刻迟疑后,还是调转方向,朝城外驶去。车子穿过喧嚣的城区,驶入人烟渐稀的城郊,最终在防护稀疏的河堤边停稳。
迟昼静坐片刻,缓缓抬眼。
后视镜里,哑光黑的轿车已悄然停稳。
他下了车,靠在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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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朗向前迈了一步:“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从咖啡店出来就注意到了。”迟昼的视线掠过波光粼粼的水面,“我记得你的车。”
“你是故意引我来这里的?”
“我想你应该有话要说。”迟昼转向潺潺流水,抬手示意这片静谧的天地,“这里清净。”
这处位于小河下游的角落确实幽静。沿岸植被疯长,几乎将人声隔绝在外,嶙峋的卵石铺满浅滩,像一处未被世人发现的秘境。
宋朗的喉结轻轻滚动,声音有点紧:“到车里谈吧。”
迟昼的注意力仍沉浸在流淌的水声中,并未察觉对方的异常,只是随口应道:“好。”
见迟昼已转身走向自己的车,宋朗愣了愣,欲言又止。想到是自己一路跟随而来,再要求更换地点未免失礼,又只得缓步跟上。
坐在驾驶座上的迟昼静静等待着。他知道宋朗找他是想聊什么,毕竟能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唯有那个名字。
车窗外天光正好,流云如洗。迟昼靠在座椅里,忽然觉得有些荒诞——他从未想过会与宋朗这样的人同处一车。十六七岁时,他也曾幻想过成为这样光鲜体面的人,可后来才明白,人生很多事,不是单凭努力就能改变的。
他正出神,却注意到宋朗仍站在车外,不由降下车窗:“怎么了?”
宋朗像是突然被惊醒,猛地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迟昼看着他局促的动作,心下有些了然——像宋朗这样循规蹈矩的人,做出尾随这种事已是出格。在经历了警局那场闹剧后又顶风作案地跟到这里,想必是有什么话要说、或是要问。
他缓缓升起车窗,静待对方开口。
两个因楚谕而产生交集的男人,在她生前素未谋面,如今却并肩坐在这狭小空间里。咫尺之距,却仿佛隔着错位的时空。
宋朗沉默了许久,像是在平复心情,然后才终于开了口:“你和楚谕......是一起长大的?”
“是。”
宋朗的语气开始有些急切起来,打破了先前的克制:“她从前......是什么样的?”
这出乎意料的问题让迟昼微微一怔。他原以为宋朗会像严疏那样,旁敲侧击地试探。
“你跟了一路,就为了打听这些往事?”迟昼将椅背调低,目光飘向窗外,“你不怀疑她的死与我有关?”
宋朗摇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短,从没发现有人骚扰她,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我想,要么你们确实疏远,要么......”他顿了顿,才轻声说:“是你在刻意保持距离,不想造成误会,打扰她的生活。”
迟昼陷入沉默。
宋朗微微叹了口气:“男人并非没有直觉。我想......你一定很在乎她。”
迟昼仰靠在座椅上,望着窗外如蛋清般剔透的浮云。这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天空蓝得纯粹,云朵白得澄净,让他忽然想起了故乡——自从来到这座城市,他已很久没有抬头看天了。日升月落变成了上下班的标志,不再是自然的馈赠。
此刻这片湛蓝,让他忆起了年少时的夏日。那时候在放学路上抬起头,总能看见这样明媚的天光。
他也曾拥有那样明亮的年华。不短,却好像转瞬即逝。
只有在痛苦的映衬下,美好才会显得刻骨铭心——这大概是迟昼在成长过程中学到的,最为深刻的道理。
是她,教会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