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下嫁(女尊) > 第12章 第 12 章

下嫁(女尊) 第12章 第 12 章

作者:李五桃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4 00:53:45 来源:文学城

邹恒没吃过这家酒馆的饭菜,不过茶点十分符合她的胃口,一时下定决心,要常来这家打卡。

黎舒平所透露的信息,邹恒也听得一清二楚。三名受害者均因中毒而丧命,且死亡的时间间隔似乎在逐渐缩短。第一名死者与第二名死者之间相隔了六个月,而第二名与第三名死者之间的时间差缩短至四个月。

并无虐待尸体迹象;从死者的着装来看,死者的身份各异,既有身着奢华绸缎的,也有穿着朴素麻布的。目前,打捞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无法确定三名死者的随身财物是否沉入井底。

黎舒平沉思片刻,缓缓说道:“将尸体遗弃在废弃的井里用于掩盖罪行,说明凶手对附近地形十分熟悉,他可能就居住或务工在东市附近,当务之急,还是要弄清楚死者身份。”

本案涉及连环杀人事件,捞尸过程又引来了无数百姓,相信过不了几天,整个京城都会知晓。

所幸,东市隶属于常泰县衙的管辖范围,因此基层的调查工作无需大理寺的直接干预。

简而言之,大理寺在此案件中扮演着技术支持的角色,而具体的侦查和日常事务则主要由常泰县衙负责。

但黎舒平责任感强,主动担负起了范围外的事务。

邹恒虽不赞同,但黎舒平是她的上官,她也无法干涉。

今日差役打捞尸体之际,她有意询问过附近居民,过去一年中是否有人员失踪的情况。然而,竟无一人能说出个所以然。

凤国东市为商业贸易中心;为管控市场秩序,还设有管理机构;同时,中枢派驻机构也多设在东市,故而,东市可谓是鱼龙混杂。

有高高在上的官员和富商;亦有流动商贩和出苦力养家的百姓。

该区域虽繁华,却与正街的风貌迥异。

正街作为皇宫直通宫城的官道,日常由禁军严密巡防,其繁华景象透露出庄重的正气,嫌少有人敢在正街作奸犯科;

东市商铺上万间,端看京城舆图,会发现整区呈田字布局,六条主干道纵横交错,临西市的两条主干道最为繁华。

这里人流如织,京城各阶层人士纷至沓来。

所以相较之下,东市更像是高端奢华的消金窟。

而今日这桩案件发生在东市偏北的区域,那里最大的问题就是:乱。

那里住的:要么是贫苦百姓,要么是作奸犯科之辈,所以北区盗贼横行,实难管辖。

外来人员入此,甚至无需繁琐的登记程序。

这也是此案比较麻烦的地方。

若外来人员单独前往东市后失踪,且家属对此一无所知,最后都不知晓该去哪里报案。

在对围观的百姓进行询问却一无所获后,邹恒意识到此案的复杂性远超预期。

所以邹恒稍做沉吟,开口道:“大人言之有理。”

她轻触杯面上漂浮起的白梅:“但东市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单凭常泰县那寥寥数名衙役,即便竭尽全力,恐怕短期内也难以探询出更多的线索;而大理寺距离东市较远,人员调动亦非易事。”

黎舒平一愣,沉吟片刻后道:“民间的力量不容忽视,我们可以发布悬赏通告,鼓励民众提供有利信息。”

“大人此言亦有理。”邹恒淡淡道:“只是总会有为了赏金而浑水摸鱼的百姓,这类人往往厚颜无耻,一旦赏金到手,便会引来更多人效仿,这不仅耗费时间与金钱,更会延误案件的进展。若对此类人予以惩戒,恐怕又会激起民怨,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况且,甄别情报的真伪本身亦需要动用大量人力。”

黎舒平眉头轻蹙,她未曾深思此中细节,遂询问道:“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邹恒建议道:“此案已对京师的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我认为禁军卫街使应当介入协助。”

黎舒平不太赞同:“案发地点偏僻,且不位于主要街道,禁军卫不会同意的。”

邹恒:“此事交由卑职去办,大人只需抓住机会与街使沟通协助,即可。”

黎舒平沉思片刻,恍然大悟。

她眼角轻轻抽搐,毕竟这辈子就没干过这么缺德的事!

一壶茶见底,交谈也至尾声。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厢房,刚一推开门,楼下鼎沸的喧闹声瞬时入耳,黎舒平愣了愣,回头又看了眼厢房的门板窗户,似乎较之一般酒楼都厚一些,不由暗赞一句这家掌柜玲珑心思。

邹恒也较为意外,她轻叩门扉墙壁,门为中空构造,墙壁内应该填充了隔音材料。

两人似发现了新大陆,里里外外将门墙敲击个遍,偶尔还会点评一番。

最后依依不舍的步出房门,却恰与一双琥珀眼对了个正着。

琥珀眼眸闪烁,微笑道:“两位似乎对本店的雅间情有独钟,若喜欢,不妨长期包下。仅需八十八两,便可享有一年使用权。对于公职人员,我们提供——”他伸出两指:“二折优惠,仅限今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呦。”

两人:“……”

司清岳见两人愣愣看着他,晃动的两根手指缓缓弯起了一根:“一折,不能再少了。”

黎舒平感觉他像个骗子;

邹恒觉得他就是骗子,于是伸手轻推他的额头:“没空哄你,一边玩去。”

黎舒平心领神会,快步前行,刚一出酒楼,便问道:“是旧识?”

邹恒:“不太熟。”

黎舒平惊讶地睁大眼睛:“那你竟敢如此无礼?”

邹恒轻抚鼻尖,正欲回答,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唤:“姐姐,等等我~”

司清岳步伐轻捷,接近邹恒时递上一份油纸包裹的茶点:“糯米糕,夹了少放糖的豆沙馅。”

邹恒本想拒绝,可犹豫几息,还是伸手接过揣进怀里:“这家酒楼莫不是你的产业?”

“对呀,”司清岳笑意盈盈,点头承认:“里面的菜全是你爱吃的。惊喜吧?”

邹恒:“……”

你这样子,别人会怀疑我是个吃软饭的。

于是敷衍点了点头,道:“公务在身,得空再叙。”

说着,拉着黎舒平的手匆匆向前。

司清岳不以为意,悠然吟诵:“不要抬头看,幽魂低语切,影绰井中浮,夜风传哀歌。”

前行的两人齐齐止步,片刻后,整齐划一的后退至司清岳身侧,见其双手环胸,一脸得意。

黎舒平疑惑发问:“此诗逻辑矛盾,井底幽魂,何故不要抬头?”

司清岳轻松耸肩:“东市市井传言,我亦不明其意。”

邹恒眉梢一挑:“市井传闻,你怎会知晓?”

司清岳傲然回应:“此乃小弟私事尔,不劳姐姐挂心。”

说罢,转身欲离去。

邹恒急忙拉着他手臂:“告诉姐姐吧,姐姐请你吃糯米糕。”说着,掏出怀里的糯米糕:“呐~”

司清岳:“……”

黎舒平:“……”

她没事吧?

司清岳父亲在东市有几处产业,他闲来无趣,恰逢新季,主动承担了收租事务。

“诗谣流传有几日了,念诵者是个傻子。”

黎舒平又是不解:“傻子怎么会念诗?”

司清岳道:“听闻那傻子的母亲曾是个教书的,他自幼言传身教,稍有才学。至于为何发疯,我亦不得而知,总之看起来确实疯疯癫癫的。”

三人同乘一辆马车,主干道稍显拥挤,故而马车行的很慢,却也晃晃悠悠的赶到了东市的北区。

司清岳手指一条小巷:“里面。”

黎舒平不疑有他,遂命马妇驱马进入巷弄。

邹恒则凝神注视着司清岳,男子斜倚车厢,姿态闲适,神态自若,一手轻肘在车窗边缘,指尖轻点脸颊;青色直缀长衫上头用银线绣成云纹,随着马车的颠簸闪烁着光芒;头发半束,微风轻拂,耳畔的几缕青丝随之飘扬,更添飘逸。琥珀色的瞳孔中流转着,不时将视线停落在街边的小店和摊贩上,似乎很有兴致的摸样。

感受到女子的目光,司清岳缓缓转过头,目光交汇之际,眼眸微弯,宛若一弯新月。

邹恒无端有种预感,倘若黎舒平此刻不在车中,这小子怕是要凑过来把她给吃了。

邹恒后知后觉自己疯了,小骗子念了小傻子的诗,然后,她和黎舒平就溜溜赶了过来。

小骗子的话能不能当真,邹恒不知道;不过小傻子的话……能当真吗?

她一时分不清到底誰是傻子。

小傻子的家到了,泥土夯实而成的墙体建造的房屋历经年头,看着破败不堪,篱笆院墙更无任何阻挡能力,邹恒只是轻轻一推,弯弯曲曲篱笆门就开了。

彼时,邻居大叔稍有忌惮顺着土墙探出头来:“你们谁啊?干嘛的?”

黎舒平与邹恒动作整齐划一,急忙欲躬身行礼作答。

司清岳见状,立马堆起和煦微笑,语气亲和道:“大叔好,我们是常泰县衙户房的小吏,听闻这户人家境遇困顿,特来慰问一二。不知您对这户人家了解吗?”

两女:“……”

好家伙,还能这么来?

两女齐齐收手而立,抬头看向大叔。

只见大叔眼眸一亮,急忙放下手里的笤帚跑出自家院子,凑近一瞧,果然见两女穿着官裙,当即堆满笑脸 :“闵邵不在家,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问俺就行,他家情况俺都知晓。”

说话间,他便引三人入院,笑脸顿时敛起,取而代之的是一脸苦相:“你们是不知,闵邵这孩子过得是真苦。爹娘死了、家产丢了、自己还被狂妇糟蹋了,自那之后就疯疯癫癫的,真是可怜~”

那确实很可怜。

三人面色凝重,齐齐随大叔步入房内,房子很小,被一堵墙隔出两个房间,一间厨房,一间卧房,室内一应之物尽收眼底,能瞧出日子过的十分清苦。

不过虽然简朴,却拾掇的很干净。

大叔还在自顾自的讲述着闵邵的悲痛往事,司清岳认真听着,时不时叹息一声:“平日是大叔在照顾他吗?您拾掇的可真干净。”

大叔急忙摇头:“都是闵邵自己拾掇的,那孩子虽傻,却极爱干净,你看看这衣服被褥洗的,都洗发白破洞了。”他话音顿了顿:“可又没钱买新的,夏日还好,冬日连厚被都没有,冻的那是一个可怜呦。”

司清岳满口附和:“是呀是呀。”

两人时不时闲聊,邹恒与黎舒平便打量着卧房,不过卧房实在是小,一眼就见到头了。

卧房临窗的位置还摆着一张破旧的桌案,粗糙的纸张上被写满了字。

黎舒平看过之后递给邹恒,邹恒接过一看,才知那首诗谣还有后四句。

‘暗影舞翩跹,夜露凝幽光,一入此迷津,难觅归途方。’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章 第 12 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