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壹壹轻轻叹口气,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悄悄翻了个身。这张硬邦邦的木板床,躺得她浑身都快僵掉了。
她挠了挠手。小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微微有点发痒。
虽然此时黑乎乎一片看不清楚,但沈壹壹知道,这具身体的小手除了那几条伤口,白嫩柔软。
一看就是被娇养长大的,没有长期劳作的痕迹,当然也没有她本人常年做题磨出的笔茧。
自己就是个苦逼的学生狗,原本正窝在学校宾馆的房间,准备第二天的面试。
TOP大学的研究生录取竞争非常激烈,她笔试成绩排名偏后,即便从小考到大,还是紧张地失眠了。
翻来覆去煎熬到后半夜,沈壹壹想到自己这一年多头悬梁锥刺股的考研日子,不由暴躁地捶着枕头发泄:“啊啊啊爱谁谁!老娘不想玩了!”
可我那是气话啊,大可不必真的给我换个账号重新登陆吧!
谁说学习苦的?我现在就特别喜欢学习!
放我穿回去啊,我保证接着学!
小妹妹,你有什么心愿吗?
我们商量下,姐姐帮你完成,然后你让姐姐回去好不好?
沈壹壹在心里试图跟小姑娘沟通。
良久,毫无回应。
夜已经深了,屋里却一点都不安静。
外间传来胡四财的鼾声,宛若一台重型机车,时而不停地轰着油门,时而又一个急刹。
还有牛氏,她的呼噜声稍微小点,但声音极其怪异,如同一把走音的二胡,被人反反复复拉着一个调子。
更令人抓狂的是,耳边时不时还会响起“咯吱吱、咯吱吱”的磨牙声,不知是大丫还是虎头的。
沈壹壹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些声音她非常受不了,总感觉会让人从心底发毛,譬如用指甲挠玻璃,用钢尺划黑板,还有就是这种磨牙声。
被吵得心烦意乱,她捂着耳朵翻了个身。
这小姑娘确实挺可怜的,她也很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但是,这绝对不包括抓自己来顶包啊!
那胡家,不说是家徒四壁吧,也快一贫如洗了。大丫还是亲闺女呢,每天过的是什么日子?何况她这个妥妥的拖油瓶。
现在胡二娘扔下原主去追寻第二春了,听胡四财的意思,跑路的干脆又彻底。那在这信息交通极为不便利的古代,基本是肉包子打狗找不回来的。
就看沈老爷这满院子的私生女,还有左一个右一个的待认证小妾,百分百是个不负责的渣男!
胡二娘一个古代女子,能及时止损,还能勇敢地再婚,沈壹壹绝对是为这姐们鼓掌叫好的。
但是!
前提是不需要她来填坑啊!她现在对胡二娘那是一肚子怨念!
再婚就不要孩子了?这是遗弃罪你知道嘛!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你也舍得?
再狠心,就不能在孩子爹那边好好交代下再走吗?搞得认爹像碰瓷——
等等!
沈壹壹突然想到,胡二娘从来没有对原主提到过沈老爷。不止如此,连原身的“爹”这个模糊身份相关的任何事情都没说起过!
仔仔细细检索记忆,沈壹壹就找到了满头黑线的一句“你没爹呀,元姐儿是娘去上香时,菩萨给的。”
单纯的小姑娘居然就这么信了!信了!每年生日祈福的时候,还会傻白甜的为此感谢菩萨······
行吧,这说法哄孩子至少比充话费送的高大上多了。
该不会——
沈壹壹脑洞大开地想,这小姑娘该不会真的是胡二娘从庙里捡回来的吧?!
所以胡二娘跑路没带着她,却给找了个家里富贵的接盘侠?
这下好了,不但认爹不靠谱,娘都可能是假的。
深感自己接手了个烂摊子的沈壹壹努力安慰倒霉的自己,不要紧不要紧,这还只是猜测。
而且,说不定一觉醒来······就穿回去了呢······
意识逐渐朦胧,沈壹壹本以为自己会被吵得睡不着,结果大病初愈的身体太虚弱了,熬了一会不知不觉还是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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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汁火方呢?快些去热了来。还有巨胜奴,那个也拿去烤烤,更酥脆些。”
吴氏容光焕发,坐到桌前看了看,吩咐道。
红儿迟疑着:“夫人,一早就吃那些啊?”
“快去。”吴氏看到沈如松打着哈欠过来,不再多话,起身给他盛了碗小米红枣粥。
沈如松微笑接过,打量一眼早餐。
除了粥,还有小笼包和三丝春卷,另外就是鸡丝黄瓜、酱黑菜 、腌水芥皮三样小菜。
沈如松夹了个春卷放到吴氏盘中:“这里的灶上就一个婆子,虽说老墨前天从酒楼聘了个厨子回来临时顶着,到底比不得家里。这两日委屈夫人了。”
吴氏笑容满面,吃了口春卷,正要开口,就听童嬷嬷在门外说:“老爷、夫人,安哥儿来问安了。”
“让他进来。”
门帘一挑,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走了进来:“给老爷夫人请安。”
“坐吧。”
童嬷嬷给安哥儿盛好粥,看到沈如松又打了个哈欠,眼底还有隐隐的黑眼圈,不由心中有点嫌弃。
她暗暗盘算着,虽说这里的厨房食材很不齐全,明早来个枸杞山药粥还是易得的,嗯,再加个韭菜炒豆芽好了。
若是姑爷回府用晚膳,倒是更方便些,溜腰花、红焖甲鱼、苁蓉羊肉羹······
沈如松全然不知童嬷嬷已经开始质疑他身为男性的实力了。昨夜为了灭火太过劳累,睡得本就极晚,偏生半夜还梦到二娘笑出了声。
笑醒后,他翻来覆去半晌,才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本来就睡眠不足,谁知刚刚又得了个坏消息,沈如松此时哪里还能有什么胃口。
他心里不痛快,看着埋头只顾干饭的儿子就不满起来。只是见吴氏情绪颇高,给他父子二人连连布菜,这才忍耐住了,勉强又用了几口。
小胖子胃口倒是极好,吃什么都香。这一会儿功夫,一笼小包子,一碗粥已经下肚了。
这时看到红儿又端上来一盘蜜汁火方,一盘巨胜奴,不由得两眼放光。不过他也知道礼节,等吴氏先夹了一筷子,才动手。
咬一口巨胜奴,咔嚓作响,又甜又脆;再来一口蜜汁火方,鲜甜酥烂,满嘴流油。
就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上首传来了沈如松不悦的声音:“前些天虽忙着赶路,功课也不能落下。等下来书房,为父要检查。今日不许乱跑,认真写上二十页大字。若一会儿书背得不好,加倍!”
说完,沈如松放下筷子,径直去了西次间。
饶是吴氏以前一直对这个庶子平平,此刻也不由得生起了几分同情。她安慰了面如土色的小胖子两句,问他还吃不吃。
小胖子这时候哪里还能吃得下,味同嚼蜡般草草把吴氏夹的菜咽下去,就垂头丧气告退抱佛脚去了。
吴氏来到西次间,就见沈如松正坐在桌前看童嬷嬷整理出来的单子。
找茬使人快乐,这会儿沈如松心气倒是顺了。见她进来,抬头道:“我就是看不得他那惫懒的样子,读书半点不用功。”
教育方面,吴氏作为嫡母也不好多说,只能劝到:“安哥儿还小,慢慢教就是了。”
沈如松心道,慢慢来?再晚,可就赶不上肃宁侯府这趟热灶了。
不过他也不想这时候与吴氏分辩,只是拉着她回到明间,复又递上筷子:“我是昨晚吃多了酒,没了胃口。你莫要因为这点小事误了早膳。”
吴氏确实还没吃饱,于是从善如流接过筷子。
沈如松陪坐一旁,继续看单子。
看完想想,在几样物品下划了指甲印,然后对吴氏说:“粗笨的家什就不要动了,当做卖宅子的添头吧。这几样不好带的,但也算能拿得出手,正好这几日走礼可用。”
吴氏接过看了一眼,应到:“好。我这就让童嬷嬷理出来放好。等下还要出去?”
沈如松点头:“爹的故交处总要尽到礼数,还有当年与我一起进学的同年。尤其这宅子一卖,以后估计是不会再回来了。”
说着他不由有些感慨,元和十二年随父上任到此,在这处宅院里考了童生,中了秀才,娶妻成家,又送别了老父,一晃可就是十载光阴了······
发了会儿呆,沈如松回过神来,就看到吴氏已经将巨胜奴和火方各吃了一半,正蹙着眉头唤红儿端杯茶。
这一大清早,又是大猪腿又是大麻花的,还全都是油汪汪的甜口······不过因为是自己造的孽,沈如松也不好说什么,起身抖抖袍子,准备去书房寻开心,啊不是,是去书房教子。
“三郎,昨儿来的胡家——嗯,后倒房那里,你预备如何?”吴氏看他要走,到底没忍住,在童嬷嬷不赞成的目光中,还是问了出来。
她以为沈如松连面都没见就接了进来,必是从前的爱宠。昨天的火气虽然消了,心里到底还是一半担忧一半含酸的。
谁知沈如松居然漫不经心回了句:“宋简刚打探了那两家的消息。他当年跟着爹在县里办事,地头熟,正好这胡家也让他一并探探清楚再说。赶了几天路,娘子好好歇歇,不急。等闲了再处置,左右不是什么要紧的人。”
吴氏没想到沈如松反应如此冷淡,顿时如同三伏天喝了碗冰饮子般浑身爽快起来。火方和巨胜奴吃在嘴里,此刻只觉香甜,哪还有刚才的油腻。
韦巨源在烧尾宴食谱中把巨胜奴标注为“酥蜜寒具”。
“酥蜜”指的是酥油和蜂蜜。“寒具”类似于今天的馓子、麻花、油饼之类的油炸食品。苏轼在《寒具》中写“纤手搓来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今天的麻花推测就是由它演变而来的。
所以,“巨胜奴”就是用蜂蜜、酥油和面粉混合后油炸而成的一种点心。是在寒具基础上额外浇上了酥蜜糖浆,口味更加甜脆可口。宝子们可以自行想想下,咔咔炫着蜂蜜大麻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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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