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北起义》百度百科
清朝时期云南永北直隶厅(今永胜、华坪、宁蒗等县)傈僳族农民的反抗斗争。
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初,为反抗境内白族高氏封建土司的不断抽租夺佃和汉族地主商人的大量兼并土地,傈僳族农民举行起义。起义队伍攻击各寨富户和土司司署,将所获部分土地及财产分给农民,同时派少量队伍突破清军金沙江防线,南进大姚县境,受到当地傣、彝等族农民的支持和响应;两地队伍众至万余。后因清廷遣重兵分路镇压,加之义军内部发生分裂,同年九起义失败。事后迫使清廷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一些和缓措施。光绪二十年(1894)二月,因白族高土司暴虐无度,再次激起永北傈僳族联合普米、纳西等族千余人的武装暴动,处死高土司及其眷属,焚毁土司司署。四月,起义失败。但自此高氏家族的世袭封建统治亦告崩溃。
《罗勇 || 清代云南垦荒移民政策与山区社会重构——以永北直隶厅为例》滇史
土司地区的土地由土司所属夷民耕种,但夷民可以将田亩典卖给土官。清代云南土司地区的土地分为公庄、私庄。公庄是夷民在土司辖区内自行开垦的土地,因“滇省土官例无廉俸,向收夷民公租及置买田产,以为养赡办公团练之需”[9],夷民对自行开垦的公庄拥有永佃权。土司自行开垦和置买的田地则是私庄,由土司招佃耕种。为了保障土司养赡办公团练经费的可持续性,清朝规定“土司官庄田亩不许典卖”[10],“土目、土民不许私相典卖土司田亩”[11]。后来亦允许夷民将田亩卖给土官,规定“如夷民穷迫,准其将所种地亩自行典卖,与己业无异,即情愿售卖与土官,亦准其公平价买”[9]。在永北,官员到土司辖区公差要征用土司辖区的夫马,且“历来有过山礼等陋规,以致土目、伙头以一派十,私饱囊橐,扰累匪浅”[12]377上。永北境内金沙江沿岸从明末开始对淘金人户征收金课,但到清代产金量减少,淘金人户散亡,“间有淘金之人,俱系四方穷民,藉此糊口,来去无常”,金课无法征收:“倘课头抽紧,淘金者即潜散他方,有司以正课不敢虚悬督责,课头以淘金人尽散,无可着落,只得将江东、西两岸之夷倮按户催征”[13]12,形成“荒金赔累”。根据相关规定,为应付苛派和荒金赔累,夷民可以把土地典卖给土司。
土司、土目面临经济负担而不得不典卖土地、山场[3]516-528。永北直隶厅“五土司从前各设土练,名数不等,遇有本省戎务,同兵丁一体征调,所有土司钱粮即为土练平时之饷”[12]390上;“各有额设土练,以土司地方应纳粮充饷”[12]478下。如雍正六年(1728)永宁、浪渠土司分别派土兵协助镇压西番[14];十年(1732)北胜州土知州高龙跃被料度番蛮仇杀,奉命调兵同官兵擒获逆番乍实[15]304上。北胜州土州同章旭在嘉庆元年(1796)、二年(1797)、七年(1802)先后奉命带土练参与镇压威远厅倮黑起义、贵州南笼苗族起义以及云南维西傈僳族起义[15]309上,其中嘉庆元年(1796)“五土司共召募三百四十名,凡安家行装及沿途口粮均以捐办”[12]478下;道光元年(1821)永北发生土客之争后,令永北高土司、子土司征调土练,但“该土司等募练之资,恐力有不能”[7]。典卖土地成为土司解决经济负担的方式。永北土司在雍正、乾隆之际已出现典卖土地现象。如《详置金江渡夫赡田碑记》载高龙跃典卖田地曰:“近江一带有土知州应袭高龙跃卖去田地,择其附近水手者备价,令高龙跃赎取一百六七十亩为水手口粮田”,又曰“土知州高龙跃赎取附近田亩”,“转行北胜州土知州应袭高龙跃查明赎取。又复迭次行催去后,续据该应袭将原典与王锡鼎、谭智等大小康二庄田租赎回”等语[8]172下-173下。
汉民是典买土地的主要群体。由于云南土司的土地不丈量,“所纳钱粮,名曰差发银,较民地甚轻”[16],甚至没有夫马劳役,故而吸引了内地的垦荒移民。如乾隆时永北府“并无征派人丁充当徭役”[8]34上;所属永宁土府“原悉夷方,并无征派税粮,人丁亦无田地力差”[8]38上,对内地民人有一定吸引力。此外,当公庄田租不足以支付土司养赡办公团练费用时,土司、土目也会将所属公庄典卖给更有经济实力的群体[3]526-527,其中就有汉人。如嘉庆初年觉罗琅玕发现永北“近年以来,开垦渐广,户口日增,兼以川、楚用兵之后,川省民人携带眷口,由会理、盐源二处,搬移来境,开山种植者甚多,烟户益繁”[17]。川民开山垦种的土地即从土司手中典买而来。又如嘉庆十年(1805)“永北土司高善、目把等以所属傈僳田土售与汉人”[13]4a。道光元年(1821)也发现永北厅“汉民在夷地垦种所在多有,其将熟地典卖系土司、土目所为”[18]183下。呢玛善也发现“永北厅属北胜土司所管夷地典卖折准与汉民者,自乾隆二十年(1755)后至于今,有典出十之七八者,有十之三四者”;俘获的夷民也供称“该土司、目把将地土典卖与汉民耕种”[18]214下,215下。清光绪《永北直隶厅志》也载:“初,北胜高土知州、章土州同地方,自乾隆三十年(1765)以后即陆续典卖与黔、粤、川、楚客民垦种。”[15]315上以上资料反映了土司土目典卖土地给汉民的现象。
土地典卖改变了土司地区的土地关系和社会关系。熊家彦《虑患说》载:“各处汉民迁移,与夷民杂处,相为耕凿,名曰寄住户。”[15]480下寄住户又被称为客民、寄住客民烟户,多分布在永北直隶厅东部旧衙坪、华荣庄。旧衙坪、华荣庄分别为永北土知州高氏、土州同章氏管辖。因此寄住户实际上与土司建立了土地典买关系。土司、土目通过典卖土地获得了资金,可以应付征调军饷,与汉人形成经济依附关系;汉人则获得土地的耕作权或所有权[19]。然而,原来耕种土司、土目土地的夷民则“无田可耕”,以至于“生计艰难,各怀怨恨”[18]214下,215下。根据武内房司的研究,这主要是汉人对土地、山场的使用方式与土司夷民不同所致。汉人在山区主要进行专业化生产,将森林树木砍倒,培养菌类;亦有加入烧炭、炼铜等厂矿生产链的[4]。矿的冶炼需要大量燃料,日久则矿厂“附近山木伐尽”[13]14b,森林面积缩小,狩猎采集生计的生态环境受到冲击。土司地区社会关系变得复杂,甚至出现了土民排斥汉人的现象。道光元年(1821)永北直隶厅土客之争即是此类事件。
[3] 武内房司.西南少数民族:围绕土司制度及其解体过程[M]//森正夫,等.明清时代史的基本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4] 武内房司.清代雲南焼畑民の反乱:一八二〇年永北リス族蜂起を中心に[M]//呴沫集.学习院大学史学会,1992:284-286.
[5]?马银行.论清嘉庆道光年间永姚地区的社会矛盾与调适[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37-47.
[6] 罗勇.明清制度变迁对西南地区族类分际的影响:以云南巍山“土家”为中心的研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6)18-30.
[7] 庆保.云南永北厅属夷民聚众焚杀派员带兵往缉事[Z].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道光元年正月二十五日,04-01-01-0614-005.
[8] 乾隆永北府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云南府县志辑:第42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9] 伯麟.开化府文山县民刘灿呈控土官周绍宗等占据田亩冒收租银一案严审定拟缘由[Z].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嘉庆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404011866.
[10] 则例便览[M]//张羽新,徐中起,欧光明.清朝安边治国民族立法文献汇编:第23册.北京: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2009:219.
[11]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卷9[□□京:日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藏本:7a.
[12] 李书吉.寒翠轩外集[M]//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0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3] 光绪续云南通志稿[M].国家图书馆藏光绪二十七年(1901)四川岳池刊本.
[14] 柳时昌.陈报官兵堵御夹攻贼番事[Z].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雍正六年六月二十九日,402002119.
[15] 光绪永北直隶厅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云南府县志辑:第42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16] 王弘祚.揭贴:顺治十六年正月十八日[Z]//中国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1931:442a.
[17] 觉罗琅玕.土司地方日广户口日繁旧有防汛兵单酌请移拨官兵以资控制事[Z].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嘉庆六年十二月初六日,404006900.
[1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道光朝上谕档:第1册[Z].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9] 清实录:第35册[G].北京:中华书局,1987.
《傣族史:改土归流中傣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小冯讲历史
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傣族史。新平、威远的反抗,威远州建于元代,明为威远御夷州,境内有傣、汉、彝拉枯等族,土知州刀氏是傣族,从元代起即世袭为土官,清初仍受土知州世职。雍正二年,土知州刀光焕被加以“纵野贼”的罪名而革职,全家被安置于江西省,威远州即改土归流,设流官抚夷清响同知。所谓“纵匿野贼”的罪状,实质是一次反清斗争,而且是新平、元江、镇沅、威远、车里等地各族人民联合反清斗争。先是,新平境内鲁魁山、杨武坝一带,住着彝、傣、汉族他们各成支系,自有头目,其中杨、方、普、李四姓头目最强,清统治者久欲消灭这些地方势力。
鄂尔泰认为威远境内的拉祜等族人民,多有“同谋为变”的,复差总兵孙洪本率军入威远进剿,人民相率逃入深山箐林之中,孙洪本发大砲轰击,各族人民惨死于箐林中者数千人。尽管进行了血腥的镇压和屠杀,各族人民的反抗怒火并未熄灭,威远拉枯族头目黑老胖等又联合了镇沅傣、拉祜等族人民,再度起事,焚烧盐仓,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这支起义力量才被镇压下去。橄榄坝的反抗斗争首,威远、镇沅改流所引起的反抗斗争,在统治者的枪刀下平息了,流官政权也因此得渐渐立住了脚。清廷的改流矛头,又进一步指向西双版纳,于是发生了西双版纳橄榄坝各族人民反迫害的斗争自康熙三年设元江同知驻普洱后,西双版纳境内已经开始有流官和内地兵丁驻扎了。
刀正彦与麻布朋被杀害,本身就是个大冤案,当地人民对此愤愤不平;清廷以武力进入橄榄坝后,派兵驻扎,作强迫改流的准备,而驻兵对当地少数民族恣意侵扰,使民不聊生。这就促使武装反抗的再次发生。雍正七年,李阿先等首先起事,放火焚烧清军营房,戍兵四逃。清廷以提督郝玉麟率大军入境镇压。橄榄坝人民知清军必来,纷纷南迁老挝等地,各村寨迁走一空,郝玉麟进驻后,深感武力镇压不能解决问题,于是采取政治手腕麻痺人民,严厉约束官兵不得侵扰,又善言招抚群众,使迁出的人又陆续迁回,计回归者一万二千三百户。普洱所属之攸乐地方,设同知一,游击一;猛乌、整董二处,各设盐课大使一;俱属普洱府辖。自此之后,澜沧江东的西双版纳地,全部改流了,江西之地仍由车里宣慰司统属,归普洱府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