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走廊走到尽头,才看见一缕从顶上透进来的微光,那是一个极其陡峭的楼梯,迟雾顺着楼梯往上爬,他数着台阶。
八十六层台阶,每节台阶极其细窄,空间逼仄,还要不时转弯,才走到个正对着玻璃门的空间里,而那光亮就是从玻璃门外挤进来的。
推开门,一瞬,寒风席卷着吹刮迟雾的头发。
大街上人来人往,匆匆而行,没人能注意到这个站在门前的鬼。
“还怪热闹的嘛。”迟雾嘟囔了句。
这确实和他想象中的地狱不大相同,简直就是现实世界的复刻版本直接搬过来用了,这场景自带的熟悉感真实的让迟雾觉得有些不自在。
这儿的气候似乎也仿照着迟雾所熟悉的哈市。
冷得让他这个只穿着病号服的鬼打了个哆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迟雾一抬眼就看见对面的便利店,落地玻璃窗将便利店内的一切都清晰地展现在接到上行人的眼里,而正站在收银台内的于南也被尽收眼底。
于南耳朵上戴的助听器是出狱后新买的,最廉价的类型,呆笨的形状戴在耳朵上不大好看,但配着那张清隽的脸,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把助听器当作是个无伤大雅的蓝牙耳机。
迟雾走到对街去,站在窗前,隔着一道窗户凝视着于南的侧脸。
他看见一个顾客买了几袋零食,付了钱后对着于南笑。
很让人讨厌的笑。
那位顾客走出便利店,挂在门上的迎宾铃被风吹出急促的响声。
迟雾的视线紧紧跟随着他,直到那位顾客在接到转角处和恋人碰面,两人牵上手,迟雾的表情才缓和两分。
迟雾重新扭回脑袋,接着看于南在店内忙碌的动作。
他从来没见过于南这副样子。
当年于南遇见他的时候,已经辞去了工作,而在那之前,于南自学了心理学,考下了相关证件,在一家心理医院工作了两年。
于南谈论起这些时总是轻描淡写,就好像曾经的一切都是时间走过时顺带着留下的几行字,无足轻重,那时候的他万分温和,但总少了两分该有的人味儿,好像真正的他早已死去,只剩个躯壳留在世界上,依靠着固有的程序吸引迟雾爱上他。
现在的于南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点点的变化,面对顾客时他脸上总是挂着抹淡笑。迟雾虽然不爽这笑不是对着自己露出来的,但还是盯着不舍得眨眼睛。
迟雾蹲在路边,被风吹得直哆嗦,也还是依旧□□在那儿。
反正他已经死了,不能再死一回了。
既然冻不死,再多冻一会儿怎么了。
直到便利店内的顾客全部走出去,迟雾才慢吞吞地站起身,从玻璃门穿到便利店内。
在他踏足这方空间那刻,分明没风刮过去,迎宾铃还是莫名响了一声,脆灵灵的声响在安静温暖的室内飘荡,于南顺势抬头看向门口,却未见半分人影。他嘴角弧度稍顿,盯着还在小幅度晃动的迎宾铃看了数秒,又扫了一眼关合紧密的门,才淡淡收回视线。
于南的唇角上翘了个微不可见的弧度。
于南手里拿着账单,正在上面勾勾写写,计算收银,他的字体偏瘦,和他这个人一样,扁长而瘦削,但于南的肩很宽阔,腿直且长,在普通不过的灰白色员工服穿在他身上也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他这样的人,注定没法让人忽视。当初迟雾就是见他第一眼就心头莫名收缩了下,而后剧烈而不容忽视地跳动了上百下,被宣告了一种叫做“一见钟情”的罪名。
迟雾隔着收银台,伸手去碰了下于南拿着笔的那只手,他又对这种幼稚的游戏上了瘾,逐渐增加手指的数量。
一根、两根、三根……..
最后,他就像是踮着脚尖跳芭蕾的舞者,将右手五根手指的指尖都轻轻地落在于南的手背上,那种似抓似碰的手势给他一种错觉,仿佛只要他一会儿能快速把手掌压下去,他的手指就能听话得轻松钳制住于南的存在。
迟雾也确实被这种错觉迷惑了,他按着脑袋里的第一想法去做,可结果就是他的手掌一遍遍穿过于南的手掌落在桌上,然后被迫停止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才一天呀,还有一千多天呢,怎么熬啊。”迟雾顿时觉得眼前一片发黑,未来都看不见任何曙光。
早知道。
他早几年死好了。
迟雾就蹲在收银台旁边,盯着再次进来的顾客来回徘徊挑选商品,也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于南对待每个人的神情态度。
他倒要看看究竟是哪个奸.夫。
而于南,则不动声色地看了眼冰凉一片的手背。
那只鬼摸了他的手。
他意识到这件事,神情瞬间变得稍显冷淡,嘴唇也紧绷成一条直线,来结账的顾客看着他的表情稍显局促,快速亮出收款码页面,原本想让他往装关东煮的盒子里多舀些汤,也没好意思说话。
离开便利店后,顾客才觉得自己身上若有若无缠绕着的冷气就此散去,但分明外面更冷,可他就是觉得至少这种冷不是那种阴测测让人无法忍受的冷。
迟雾严格执行监督任务,但他就蹲在那儿,鼻息间从始至终萦绕着关东煮的香味,就像是在吊着他的一口气,他自从自杀后应该有……..反正就是好久好久了,都没吃过一口东西,更何况迟延宁把他送到疯人院后,那儿给他这个“疯子”准备的吃食都是清汤寡水的萝卜汤,再不就是干干巴巴的大米饭,当初刚进去的时候,迟雾可是听了一耳朵护工闲聊,他们一个月工资简直天额,原来都是克扣他们的伙食钱来的。
迟雾很久没过过一顿好的,现在看着暖锅里咕噜咕噜冒泡的热汤,无可忍受地吞咽了下唾沫,喉结上下滚动好几遭,都没能压抑下一瞬升腾上来的饥饿感。
但关键是——
他只能看不能吃啊。
这儿的所有东西他都碰不得,他怎么吃啊。
食物刚落到肚子里,就直接以自由落体的形式快速降落,说不准还能从他的脚底掉出去呢。
他根本就吃不了东西啊。
迟雾确认了,这儿就是地狱。
虐待鬼,不让鬼吃饭。
民以食为天,鬼也是良民啊!
这不纯纯要他这个小鬼生不如死吗。
迟雾咬了下舌尖,骗自己这是红烧肉,但怕疼,又舍不得咬得太重,只敢用齿尖温吞地磨了两下,可这只会让他更加无法忽视嘴里的空虚感。
如果于南现在跟他舌.吻,他肯定就能忍住了。
迟雾脑袋空空,除了于南还是于南,他双手撑腮,漫无目的地遐想,从记忆里扣出曾经和于南接吻时的感觉,可到底是好久之前的记忆,到底还差了些滋味,迟雾觉得有些难捱,他现在甚至记不起来他买遇见于南之前都是靠什么找乐子的。
赛车?打架?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迟雾统统不记得了。
他的记忆十分模糊,像被一层层白纱布缠住的缺口,他想复原,就要先掀开纱布,却又被束缚住笨拙的四肢,他无从下手。
以前于南好像挑起过这纱布的一角,让他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在梦里他还是迟雾,却不是他这个迟雾,而是孤儿院里没人疼没人爱的丑小孩儿,龟缩在角落里玩泥巴也能玩一下午。
迟雾正盯着地面发呆,就看见一双脚从自己视野里路过,出现几秒又利落消失。
忽然意识到那双脚的主人是于南,迟雾噌得站起来,就看见于南推开门出了便利店,怀里还抱着个封好口的纸袋,他熟稔地给便利店挂上休息的牌子,然后走到隔壁的快递驿站里,叩了叩门,推开,走进去。
迟雾连忙跟进去。
于南把纸袋交给驿站里负责邮寄快递的工作人员,弯下腰在桌上填写了张必需的信息单。
工作人员打量了下纸袋的薄厚,又在手里掂了掂,简单估摸着重量,例行询问了句:“邮的是什么东西?”
于南如实回答:“照片。”
“地址确定是这个哈。”
于南看了眼,“确定。”
迟雾凑上去看,就是电话里那个男人给出的地址。
照片。
给他邮什么照片。
迟雾又注意到于南填写的寄件人,不是于南,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安丁。
迟雾确定以及肯定,于南这辈子只有“于南”这一个名字,这个“安丁”只可能是于南和那人接触时使用的假名,或者是什么特别的、独属于两人之间的称呼。
迟雾直接否认后者。
因为他在精神上不接受。
哪怕真是什么特别的称呼,他也全都装傻卖愣当做不知道了,否则你让他可怎么活啊,眼睁睁地看着男朋友和别人相濡以沫、恩爱白头?
呸!
他妈的做梦!
迟雾直接当是前者了。
反正也没人否认他,他这么坚定自己的推理怎么了?
迟雾确认了。
就是假名。
那个狗男人没有本事让于南对他敞开心扉,有够废物的,果然还是不如他会讨于南的欢心。
迟雾自我麻痹好半晌,最后被迫接受——
好吧好吧好吧,啊啊啊啊啊,他还是说服不了自己,如果这是于南和别人之间的爱称怎么办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安丁能是什么含义。
安静的丁.丁?
迟雾唾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但左思右想,好像他猜不出什么别的了。
所以真的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这个爱称的含义是吧!!!
迟雾:泪流满面,已死勿念。
迟雾希望有一个人能看见他,注意到他忧郁的眼神,以及要磨碎了的一口白牙。
于南出了驿站,朝着便利店里看了眼,没有闯进去的人,里面空荡荡的。他便站在店门口的路灯下,从腿侧口袋里掏出个烟盒,掂出根咬在齿间,打火机上的火苗颤抖蜷缩着点燃烟尾,一瞬令人难以忽视的蓝莓爆珠味从空气中爆发出来,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成了最天然的香水。
迟雾蹲在他腿边,双臂抱膝,吸了吸鼻子,这味道实在太过熟悉,以前,于南的身上总沾染着这种浓重的味道,那时候的迟雾嗅觉失灵,几乎分辨不出这味道到底是什么,只能明显感受到自己骨头里酥麻麻的冲动一次次被这种味道引燃,是荷尔蒙的气息。
后来他的病好了,嗅觉渐渐恢复,于南的身上却很少出现这种味道了。只有两人见最后一面的时候,于南在他面前抽了根烟。
那时候的于南莫名开始眼睛疼,几乎不能忍受的程度,那也是于南第一次蜷缩在迟雾的怀里,两人牵着手,掌心紧贴,于南亲吻了迟雾的手腕,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那或许也是一个征兆。
也许当时于南早就做了打算,只不过他不打算直说,而是选择隐晦地暗示,等迟雾读懂。
可惜迟雾太笨了。
他是个笨小孩。
就像他现在眼睁睁地看着于南和别的狗男人有了纠缠不清的现象却又无可奈何,却只能蹲在于南脚边当个窥探全世界的幽灵。
于南这根烟抽得特别慢,视线定格在天边,不知道在看什么,又或许只是在无意识地走神。
他在想那个男人吗。
只要于南不把那个男人带回家里,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是带到家里了,他就只能化身厉鬼掐死那个狗男人了。
他还要提前想方设法搞来个红衣套装,成为世界上最吓人的厉鬼,把每个勾引别人男朋友的狗男人都给吓死千八百遍!
迟雾酸唧唧地想。
于南吐出口烟,他收回视线,思绪也从那摞照片上收回来。但就在他的视线漫不经心地往旁边一扫时,却看见被风吹刮撕扯成一张大网的烟雾中堪堪出现了个形状,是一个蹲着的……..狗?
于南眯了眯眼睛。
进监狱之后被批戒烟,这是他出来之后抽的第一根烟,没犯烟瘾,这几年,每个犯烟瘾的夜晚都挺过来了,那么丁点儿瘾早就消退得一干二净了。
冷不丁抽这么根烟,眩晕感笼罩着头脑的清明,一寸寸掠夺他对世界正确判断的权利,他甚至以为那是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童心回光返照,才会幼稚到在一团二手烟的烟雾里找狗。
可意识到什么。
于南忽地扯了扯嘴角。
没有家的野鬼不是为了找狗,而是为了找他。
因为他身上罪孽深重吗。
还是因为他也快死了,成为一句冷冰冰的尸体?
于南看着烟雾被撕扯无数次,里面的那个清晰的形状却丝毫未变,如同一只守在主人脚边的乖狗。
野狗死后,灵魂飘荡着也不忘寻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