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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背影我记得 第30章 点灯

作者:余言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07 18:24:17 来源:文学城

宋晚不常来这一片儿,发完消息在手机上搜索附近的公交路线。

她按照导航走了一小段路,不经意地抬眼。手机里没回她消息的人,此刻以另一种形式站在了马路对面。

秦淮一穿了件黑色长袖T恤,休闲裤,松松垮垮的。

宋晚隔着马路遥遥一眼,少年一如当年。

秦淮一身边的女生长发及腰,穿着身浅色长裙,腰后系着个大蝴蝶结,更显得身段纤细,盈盈一握。

女生歪头看他,倒退着走。

宋晚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她愣愣看着眼前这一幕,只觉得这两个人未免过分般配。

女生看不到路,被台阶拌了下,秦淮一伸手拉她一把,等人站稳才松了手。

他手一松,袖口反被女生握住,树下有风吹过,姑娘荡起的裙摆拂过他的鞋面,她仰起头,倏然踮脚凑上前,蜻蜓点水地吻了他一下。

宋晚在生病之后,好像很容易哭,在女生吻上他的那一瞬,宋晚的眼眶顿时涌起一阵温热,有些酸。

那些过期的谎言,似乎没有澄清的必要。

已经没人会在乎。

马路对面,秦淮一偏开头,眉心一拧:“你干什么。”

“你反应这么快啊。”方千雪没得逞,耸了下肩,“你真没劲。”

秦淮一垂眼看她,语气淡淡:“想谈恋爱就去找个男朋友。”

方千雪摇了摇头:“不谈恋爱就不能亲嘴了?”

方千雪参加完高考出的国,俩人同在自由美利坚,但根本不在一个城市。

他们平常不见面,也不怎么说话,秦淮一也不知道她这是跟谁学的,轻叹了口气:“我没你玩儿的花,以为你叫我有事才出来的,我这会儿困得要死,回去睡觉了,恕难奉陪。”

秦淮一的手机放在口袋里,宋晚约他见面,他没有回。

说起来,他们有两年多没见了。

宋晚到家放下东西,径直回了卧室。

她的课桌在卧室只占了一个角落,上面一摞摞的教辅书终于可以扔掉了。

她什么也没有想,随手拿起那本《海的女儿》,书是旧的,唯有一页折角,上面有两行字用笔画了横线:

小人鱼穿着丝绸,带着金饰,托着新嫁娘的披纱。可是她的耳朵听不见这欢快的乐曲,她的眼睛看不见这圣神的仪式,她想起了她要灭亡的早晨。

——《海的女儿》

宋晚不记得这是她什么时候做的标记,可能是小时候觉得书中的人鱼成了哑巴,很可怜。也可能是觉得她没和王子在一起,很惋惜。

她想不起自己勾画这个句子的理由是什么,只觉得单独放在此刻好像尤为应景。

她是故事里的哑巴人鱼。

手机震动一下,秦淮一回了消息。

一班秦淮一:【好,地点你定。】

哑巴能怎么办呢,哑巴还是想要见他。

晚安的晚:【晚上七点,麻辣小厨。】

宋晚是特意挑了这个地方的。

宋萍之前在麻辣小厨当收银,隔三差五就往家里拿菜,宋晚早就吃过了,菜单上最少有一半她都吃过,但她从来没消费过。

她想走进这家店里,和别人一样慢慢地坐下吃。

她还是没放弃“去和别人一样”这件事。

晚上七点,宋晚准时到了麻辣小厨门口,秦淮一还和以前一样,习惯早到,已经站在门口等她。

他出门前应该换过衣服,和上午那件不一样。

宋晚穿了衣柜里最漂亮的裙子,还擦了点口红。

她本来还想描一下眉毛的,可是没画过,描得一边粗一边细,又擦掉了。

是秦淮一先开口:“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宋晚低头,勾了勾嘴角,“我们进去吧。”

秦淮一之前很喜欢吃这家的菜,沈昭开玩笑说如果老板的房子新装修,起码屋里的每一块地砖都是他吃出来的。

宋晚和秦淮一进去找了个位置坐,点了几样菜。

秦淮一从坐下开始,眼睛就在她身上没移开过,他也想好好看看她。

秦淮一问她:“怎么忽然想见我。”

“秦淮一,我考上东大了。”宋晚说。

“这两年辛苦吗。”

“辛苦,但值得。”宋晚笑了下,“你们什么时候开学。”

“还有半个月吧。”

他们明明很久没见过了,这样面对面坐着说话,总给人一种他们还很熟络的错觉。

秦淮一和以前一样,又不一样。

他好像比高二那年更高了一点,五官也越发硬朗了。

他们这顿饭并没有吃很久,边吃边聊天。

宋晚想看看他的学校,秦淮一就拿出手机给她翻照片,相册里一闪而过的每一个画面,都是没有宋晚的另一个世界。

那些场景对于宋晚来说无比华贵,又陌生。

好似水手在甲板上跳舞,她淹没在人群鼓乐之中,隔海相望王子高高在上的殿堂。

宋晚原本想问的,直到这顿饭吃完她也没能开口。

分别时刻,宋晚在说完再见后忽然叫他:“秦淮一,你今天开心吗。”

她从前不爱叫他的名字,因为不确定是不是熟络的关系。

这名字,以后估计也没机会叫了。

秦淮一扬了下嘴角,语调疏懒:“开心。”

宋晚想了想,放在此刻应当有个祝愿:“你好像什么都不缺,那就祝你以后,每天开心吧。”

“你也是。”秦淮一说,“祝你前程似锦,永远开心。”

宋晚是贪心的,之前她总在想,高二那年匆匆一别,如果那是最后一面,她应该抬头的,她应该再认真看看他的。

她在这次分别后又想,宋晚好像不够漂亮,她应该更漂亮一些的,以后秦淮一偶然回忆起宋晚这个人,至少有个好印象。

如果今天的宋晚真的足够漂亮呢,她在分开后又会想些别的。

她永不知足。

-

宋晚在这年秋天进入大学,她拖着笨重的行李箱,独自来到距离家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城市。

这里没有人认识宋晚,她的过去在这里无人问津,她是一个崭新的人。

宿舍四个女孩分别来自不同的省份,从刚开始的素面朝天到逐渐学会了化一点妆。

宋晚也经常能听到别人夸她漂亮。

在宋晚这十多年的认知里,鲜少有人夸她漂亮。

大二那年,学期末,室友陈佳抱着书和她一起去图书馆,出门穿薄了,在冷风里冻得直打颤:“哎,宋晚,这都大二了,你这么漂亮,不会没人追你吧,你是都不喜欢,还是喜欢的人在图书馆啊,你老往图书馆跑。”

宋晚一笑,露出两个梨涡:“我想保研。”

她的勤奋是天赋,她擅长将任意一点天赋发挥到极致。

“我本来也想的,但入学俩礼拜就放弃了。”陈佳叹了口气,话锋一转,“那个杨学长他是不是在追你啊,你俩最近有点暧昧。”

宋晚摇了摇头:“不算吧。”

杨煜是她同专业的学长,新闻系,他们是去年参加活动时偶然认识的,又是老乡,加上联系方式后见过几次面,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杨煜的爱毫不遮掩,就连宋晚这样迟钝的人也意识到他可能是喜欢她。

但杨煜没亲口说过,宋晚也不好事先拒绝,她暂时没有谈恋爱的想法,她能做的,就是控制好朋友的界限,不给人没必要的希望。

期末考试结束,杨煜问了她回家时候,一起买票。

回家那天时间充裕,宋晚在机场的麦当劳买了两份麦旋风消磨时间。

草莓味的麦旋风,宋晚总觉得甜,另一个给了杨煜,他应该也觉得不好吃,没怎么动。

宋晚忽然想起她曾经用口袋里仅剩的二十块钱,去请秦淮一吃冰激凌,抹茶和原味售空,只剩下草莓味。

那天他们前脚从店里出去,宋晚就问他:“秦淮一,你不觉得这个草莓味冰激凌很甜吗。”

“甜,没别的口味好吃。”

“那你也吃完了,一口没剩。”

秦淮一笑了,手懒懒摸了下后颈:“今天你不理我,我怕你生气。”

宋晚脑海中回忆拉扯,她缓缓抬眼,望向对面的杨煜。

视线碰撞一瞬,杨煜也笑了:“宋晚,我喜欢你。”

“应该挑个更浪漫的地方说的,但我一看到你,就忍不住。”

-

同日,秦淮一在洛杉矶飙车出事。

汪女士在学校学期末开会,会议刚进行到一半,她手机里忽然收到两张事故现场的照片。

一辆黑色跑车,车头撞上山石大面积凹陷,挡风玻璃几乎全震碎了,边上粘连着的一小部分也碎成了蜘蛛网。

车内的人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生死不明。

随后有人用不太标准的中文联系到汪女士:“你好,你是秦淮一的家人吗,我是他的朋友,他出事了。”

秦淮一从没见过老秦有慌张的时刻,那时在加州的医院,能破例算上一次。

老秦和汪女士到的时候他已经醒了,车撞废了,人还好,算是万幸。

当初他出国是老秦提议的,车也是老秦给买的,这一路上老秦把自己过去的半生都回想了一遍,从来没像这样后悔过。

秦淮一自我感觉凑合,还有心情问:“我车呢。”

被老秦一句给骂了回来:“你闭嘴吧,就不该给你买,还惦记那车。”

秦淮一没再吭声,他也不是惦记那车。

之前宋晚送给过他一个木雕千纸鹤,他搬过一次家,就找不到了。

秦淮一后来就把那个卡通小恐龙挂去了车里,车总不可能丢。

秦淮一在医院待了十天出院,去找到了自己那辆被拖走的事故车,车里全是飞溅四处的碎玻璃,出事前扔在手边那半瓶矿泉水都还在,唯独那恐龙钥匙扣不见了。

他和宋晚之间的最后一点缘分,好像也就此断了。

秦淮一年底回国,老秦隔天就带他和汪女士上山拜佛,老秦双手合十在大殿前跪了很久,虔诚感谢神菩萨的恩泽,临走前还给庙里捐了不少香火钱。

秦淮一在那之后偶然和沈昭提起这件事儿,沈昭也觉得他命硬,车都撞成废铁了,人受点轻伤,得是祖宗在下面磕破了头。

酒吧灯光很暗,沈昭笑称:“我妈这人迷信,这种情况有个说法,应该是小恐龙的主人为你挡灾,逃过一劫。”

秦淮一靠着吧台,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宁愿受伤的是我,出事的是我,也不想她怎么样。”

不知者无畏,经历过这么一场车祸,他也后怕。

他跪在大殿祈求家人平安,也在佛前为宋晚点上一盏光明灯。

愿宋晚安康,一生顺遂。

今天爆肝,后面还有一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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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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