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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吃瓜演义 第23章 剪刀记(十三)

作者:佳期十二红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0-12-23 05:26:27 来源:文学城

“这还了得!”

李世民按着佩刀站起来,带起的风吹动了灯火,人影随之忽长忽短。他这么猛地一站,血上不来,不觉阵阵头晕,只得又坐下了,扶案喘息。

“可是又能怎么样!我阿耶至今还在他们手上,我们一家没一个人能逃得了!”萧雪艳悲愤难当,“如今求告无门,我也只得回家乡去了!小菱被剪了舌头,阿耶断了一根手指,还有与我们一同前来长安的老仆曹福,为了维持我们的生计自卖自身——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又会伤到什么人!自家祸事自家裁,我不能再连累别人了!”

“自家祸事自己裁?——你要怎样裁法?”

“我……我也只得……从命……”萧雪艳艰难地说。

李世民别过脸去,两行清泪滚落下来。

“萧三娘,你听着——这桩祸事全由吴独挑起,不是你的错,用不着你自家裁。我有门路,可以把你父亲调离商洛县。”

“离开商洛县?”萧雪艳有些诧异,“——去哪里?”

“洛阳。”

——东宫夜宴,险死还生,那天父亲来弘义宫探病,叹兄弟不和,同在京中必不能相容,要破国全家,让他去洛阳建天子旌旗,自陕以东悉主之。很快便有数人上奏言不可,拖到岁末,并无诏敕即行。他知道父亲的性子,洛阳多半是去不成了。不过,凭着陕东道大行台,庇护一家走投无路之人,倒还使得。[1]

“你们远离了吴独,就不会再受逼凌了。”

萧雪艳笑了。

“你刚才说,这桩祸事全由吴独挑起,不是我的错。”

灼灼灯火映在她的眸子里,闪烁着疯狂却坚定的光。

“既然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那么为什么要走的是我们?为什么良善之辈要躲着奸邪小人?吴独才是该走的人——吴独才是该被送走的人啊!”

“你不愿走?”

吴独与萧家势成水火,萧三娘却不愿离开商洛县,官司王法又已不能伸张正义,那么她留下来是要做什么?

“你要做什么?”

——自家祸事自家裁。

——吴独才是该被送走的人。

“你留在商洛县,就是为了假意从命,伺机刺杀吴独,对不对?”

萧雪艳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她在想什么,这个人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是尚书省的官,此事让他知道了,她还做得成吗?

——也罢!

李郎若当真是个清官,就不能仅凭猜测问她的罪;李郎若不是个清官——嗳!这样的侠义,这样的肝胆,这样清白正直的君子,怎么可能不是个清官?今日里萧三娘就把这满腔悲愤尽情吐露,临死前能有这样的君子听到她的心声,也不枉到人世间走这一遭!

“那又怎样?”萧雪艳昂首挺胸,毫不畏惧,“你能调走我阿耶,难道你也能把商洛县所有的百姓都调走吗?吴独作恶多端,百姓们切齿痛恨,官府却不能禁制,杀了他是除暴安良!”

“哎呀,三娘,你要醒来说话啊!”冯素蕙一下子吓坏了,忙又转向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两位郎君,萧三娘她病着呢——病糊涂了!”

“我不曾睡着,也不曾糊涂。”萧雪艳面不改色,“李郎,你是个正直的君子,因此我把真情实话都对你讲了。你要是觉得我说得对,就让我回家乡去,手刃此贼,我在地下也感你的恩。你要是觉得我错了,就把我拿下,问一个谋刺皇亲之罪,要杀要剐悉随尊便。只是我死之后,化为厉鬼,也要索吴独的命!”

“好三娘!”冯素蕙急得眼泪都流下来了,“去了洛阳,你们一家得以保全,再找一个好人家,享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放着太平的日子不过,你这是何苦来哉啊!”

“好人家也罢,歹人家也罢,倘若是又有个庐江王看上我,哪一个人家能保得太平?那时又有什么福可享呢?”

“洛阳不会有这样的事。”李世民说,因在病中,他的嗓音尚有几分沙哑,咬字却简短有力,十分坚定。

“你就这么笃定?”

“去了洛阳,你们就安全了。”

灯火中,只见这位李郎双目灼灼,有如寒星,虽然面带病容,却严肃正气,凛然不可侵凌,望之便令人心生敬畏。一霎时,萧雪艳竟险些就信服了。

“可是……为什么?”

“因为那里……那里有我的好朋友。”

问的人问得犹豫,答的人答得含糊。

萧雪艳忽然想到,这位李郎年纪轻轻,想必不是什么大官,他的好朋友会是什么人?能做得主吗?

“李郎,你的好朋友,能做得皇亲国戚的主吗?——倘若是六宫亲戚强占田宅……”

“他们不敢在那里放肆。”

“倘若是制御之家侵夺犬马?”

“有我为你们阻止。”

“倘若是……”萧雪艳话到口边又转了个弯,“倘若是主上亲子——”

李世民的眼皮跳了一下。

“夜间闯入我和我的姊妹房中,当街射死我的父亲、兄弟和丈夫,你能拿他怎么办?”

李世民袖中的拳头越攥越紧,脸色也越来越白,而萧雪艳仍在接着说下去。

“当年死于他箭下的太原人,他们哪一个不是父母养?哪一个没有兄弟姊妹?难道你能杀了他,为那些人报仇吗?”

骤然间,李世民伏案猛咳,挺拔的脊背弓了下来,好像一下子被抽走了脊梁骨。灯火被吹动,剧烈地摇晃着,映在他脸上,忽阴忽阳,闪烁不定。

“杀了他”三个字,从这个素昧平生的小娘子口中说出来,猝不及防落在他耳中,不啻于一声惊雷。

那场险些要了他性命的夜宴之后,秦|王|府中人人震骇。几天之后,他的病情刚刚稳定下来,依然不能起身,辅机进了卧房,告诉他玄龄的主意,随后他把玄龄也召进来问计。从那时起,他们已经劝了好几次,希望他效仿周公诛管、蔡——

杀了他们。

杀了他的亲兄弟,他父亲的儿子。[2]

李世民左手撑着案沿,指尖被压得发白,伸出右手制止着:“你不能……你的亲人会难过……你这么孝顺、这么勇敢的女儿,父母一定都很喜爱……”

萧雪艳鼻子一阵阵发酸。

“你家里还有几个兄弟姊妹?”

“两个阿姊,都已经嫁人了,还有一个小弟。”

“你多大了?”

“明天就十四了。”

“比我的大儿子年长六岁。”李世民这才喘匀了气,眼中泛着泪光,充满了温和与眷恋,“——我的孩子们,要是有一个像你一样的阿姊,一定都会喜欢你的。”

一霎时,萧雪艳泪流满面。

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两赴长安,四呈牒诉,触柱公庭,卧病客旅——可是,她也只是个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啊!

“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李世民说着,自己也唏嘘不已,“更何况,父母双亲何等地疼爱你,你怎么忍心剜去他们的心头肉呢?”

“依我看,小娘子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辅机?”

“祸根未除,贼本尚在,被他们迫害的人不计其数。你一个一个地救,救得过来吗?萧三娘不畏艰险来长安呈牒,又恰好遇见了我们,可是没有遇见我们的那些呢?被县官阻止、连长安都来不了的那些呢?”长孙无忌将手覆在李世民的手上,“——一家亲情固然重,可是社稷黎民之计呢?那可是千千万万家的父子之情、兄弟之义!一家破换来万家圆,这才是大仁大义!”[3]

“社稷黎民之计,自有朝廷王法计较。伸张正义,怎能靠小娘子舍身!”

李世民当然知道长孙无忌这么说的用意,只是现在不是时候——说服萧雪艳、打消她刺杀吴独的念头要紧!

“况且……那时名分已定,奴杀其主,罪在不赦……”

“是啊,你本来有活路,何必要往死路上闯?”冯素蕙心疼地拉着萧雪艳的手,“屈身为妾,丢了清白也就罢了,可你又刺杀主人,连性命也丢了……”

“冯娘,你活着才能积得阴功,而我死了才能为民除害、为父报仇!”萧雪艳抬起头来,不无骄傲,“——好教世人知道,巾帼之中也有个侠义之才。休说是在这里,纵然到了阎王殿,刀山火海在眼前,萧雪艳也是这句话!人间的王法判我罪在不赦,那又如何?天地神灵照察,自当还我清白!”

[1] 《新唐书·隐太子建成传》记载:“建成等召秦王夜宴,毒酒而进之,王暴疾,衉血数升,淮安王扶掖还宫。帝问疾,因敕建成:‘秦王不能酒,毋夜聚。’又谓秦王曰:‘吾起晋阳,平天下,皆尔力,将定东宫,尔亟让,故成而美志。又太子立多历年,吾重夺之。观而兄弟终不相下,同在京师,忿阋且深。尔还洛阳行台,自陕以东悉主之,建天子旌旗,如梁孝王故事。’王泣曰:‘非所愿也,不可远膝下。’帝曰:‘陆贾,汉臣也,犹递过诸子,况我天下主,东西两宫,思汝即往,何所悲邪?’王将行,建成等谋曰:‘秦王得土地甲兵,必为患;留之京师,一匹夫耳。’因密使人说帝,言‘秦王左右皆山东人,闻还洛,皆洒然喜,观其意,不复来矣’。事果寝。”

[2] 《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太宗尝至隐太子所,食,中毒而归,府中震骇,计无所出。玄龄因谓长孙无忌曰:‘今嫌隙已成,祸机将发,天下恟々,人怀异志。变端一作,大乱必兴,非直祸及府朝,正恐倾危社稷。此之际会,安可不深思也!仆有愚计,莫若遵周公之事,外宁区夏,内安宗社,申孝养之礼。古人有云,‘为国者不顾小节’,此之谓欤!孰若家国沦亡,身名俱灭乎?’无忌曰:‘久怀此谋,未敢披露,公今所说,深会宿心。’无忌乃入白之。太宗召玄龄谓曰:‘阽危之兆,其迹已见,将若之何?’对曰:‘国家患难,今古何殊。自非睿圣钦明,不能安辑。大王功盖天地,事钟压纽,神赞所在,匪藉人谋。’因与府属杜如晦同心戮力。”

[3] 不用怀疑,“贼本尚在”就是暗搓搓来了个马嵬坡兵变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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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剪刀记(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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