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市又下起了大雨。
休息日的下午,行人撑着伞来来往往,没有太多嘈杂,只有雨淅淅沥沥洗刷着一切,空气中弥漫着土与草木的腥气,偶尔有小孩在远处叫喊,却也无伤大雅。
我坐在街边甜品店外,抹茶冰淇淋化了一半,盘中提拉米苏已经吃完。
忘记带伞,我也不急着回家,于是手托下巴,看来往行人,静听雨声。
有人举着伞,行动自如,有人没有任何遮挡,只好加快脚步。
千伞万伞,跳动的雨珠,溅起的水花,朦胧的世界,让我有种不真实感。
死机的电脑,忘记保存的文件,无数的电话短信,才是我所拥有的世界。
“你好,介意我在这坐一下吗?”
一个男生突然闯入我视线,我抬头,与他对视,摇头笑笑:“没事,你坐。”
“谢谢。”他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他发尾滴着水,卡其色外套被雨水染成深棕色,看来也是一位忘带伞人士。
我侧过头,街道上人少了很多,甜品店音响缓缓流淌出《Nothing's New》的前奏,在这雨雾氤氲的天倒是分外合适。
他点了杯抹茶拿铁,我挑眉,和我品味倒是挺像。
我不大喜欢社交,坐在我对面的人似乎也是。
于是,良久无人说话,雨势渐小。
雨停了,我结账离开。
十几个枯燥的工作日过后,搞定了目前手上一个比较棘手的项目,几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女同事邀我一起去小酒馆喝酒,我欣然应约。
“Orange Guitar酒馆……是这里没错。”
推门走进酒馆,书慧在向我招手。
“颂祺,这里!”
我快步走过去落座:“不好意思啊,路上有点堵车,来晚了。”
“没事,我们也都刚到。”歆歆贴心地帮我放好包。
我环顾四周,酒馆里氛围很好——暖色调的装修,灯光稍暗,墙上挂着许多90年代的电影海报和港星海报,吧台前挂着“Orange Guitar”字样的花体字灯牌,桌椅都是木质,给人的感觉不像是酒馆,更像咖啡厅。里面隔音做得不错,即使是在闹市区,也可以在这里找到一方静谧。
几对情侣喝着酒聊着天,R&B风格的粤语歌让人莫名放松。
“听说你们组前几天把那个项目搞定了?那正好今天庆祝一下。”文晴给我倒了一小杯酒。
“谢谢啦。”我接过,和大家碰杯。
歆歆笑道,“书慧找到这种好地方怎么不早点带我们来?”
书慧撇撇嘴:“之前一直在忙,不然早就和你们约了啦。”
“悄悄告诉你们,这个工作狂原来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地方,是她男朋友带她来的。”文晴神秘兮兮跟我们说“悄悄话”。
几人一脸鄙夷看向书慧。
“咦~”
“事先声明,今天是来喝酒的,不是来吃狗粮的啊。”歆歆义正言辞。
大家笑作一团。
我在一旁静静听她们说在公司遇到的离谱八卦,吐槽奇葩上司,不知不觉过去了很久。
“喂喂。”音响里传来一个男声,似乎是有人在试音。
我回头,才发现原来酒馆里还有一个小舞台,一个男生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奏起来:
“该怎么初次约会,实在极费思量
起初先推我两次,挫我气焰都正常
在约便说好,以里数换你奖赏
……
慵懒的腔调萦绕我耳畔,我认出这是谁了——上次甜品店忘带伞的男生。
他的声音很好听,温柔深情。
印象中乱乱的湿发变成了顺毛,还是那件卡其色外套,但一改那天淋雨的狼狈模样,看起来还挺帅。
不知是什么原因,昏暗灯光下,那双眼睛与我对视了一瞬。
我一笑。
他剑眉一挑,目光很快移开。
看来是对我有点印象。
这时,歆歆突然凑过来:“这个驻唱小哥有点帅啊。欸,这歌有点耳熟,是你手机铃声吧?”
我点头:“是,《老派约会之必要》,很好听的。”
“确实好听。”歆歆打开手机,“看,好像可以点歌欸。”
我看过去,这酒馆专门有一个小程序用来点歌,让驻唱歌手唱,挺有意思的。
“怎么样?要不点一首?”
“这个收钱吗?”
“嗯……我看了一下,好像是三块钱一首。”
意料之外的便宜,我拿起手机:“那我点一首吧。”
于是几分钟后——
“今天的第一首点歌,来自Joan小姐的《记忆棉》。”
他说话时声音很冷,没有很多情绪,只是在前奏中默默站起来,放下吉他唱道:
“人抱着一张被
在记忆棉内想你”
……
酒馆老板是个酷酷的香港姐姐,姓林,一个人来大陆这边创业,已经打拼了十多年。
她看我们这桌实在太能喝,于是坐到我们桌一起喝,结果就是几个姐妹一见如故,大聊特聊,林老板还说给我们打六折。
听着好听的音乐,我几杯特调下肚,竟也有些迷迷糊糊,跟着哼起来。
“假如,无伴侣是某种干脆……”
林老板听见了我的声音,拍拍我肩膀:
“好听的哦,你愿意的话,可以去合唱一下,Shabnam很喜欢唱歌好听的人,不会拒绝的。”
Shabnam。
波斯语的露水。
是他的英文名吗。
我放下手中的酒杯。
其实我一向不爱好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但或许是喝多了,也或许是我难得这么想认识一个和我没有业缘地缘,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我走向舞台,在他的目光中拿起一个话筒,打开,举到嘴边。
“下定决心,恢复单身都不觉荒凉”
“熟睡那刻,还未失忆我亦能静养”
……
我上台时,他勾唇笑了,唇边出现一个小括号,眼睛微眯看着我。
来都来了,我也不想怯场,于是很自然地和他对视,他笑意更甚,随后转过头去。
一曲结束,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林老板和书慧她们在为我欢呼——
“颂祺你好靓啊!”
“靓女跟我结婚!”
我忍俊不禁,却看到一旁的那位Shabnam先生眼含笑意,一言不发注视着我。
“你唱的很好听。”我听见他对我说。
他眼里的神情似乎是欣赏,又好像是惊艳,也有可能是我自作多情。
“谢谢,你也是。”我歪头一笑,走下舞台。
“第二首点歌,来自曾先生,《听见下雨的声音》。”
音响里的音乐和他的声音许久没有停,也许永不会停,我只顾陶醉在方才那几分钟,即使它不停也没关系。
今晚浅酌过,一世都微醺。
“小祺,你跟Shabnam是不是认识?”林老板看着我。
“不算认识,只是碰巧见过一面。”我看着一旁想起前男友大喝特喝怎么都拦不住的文晴,有些哭笑不得。
“哦,这样。”林老板举起酒瓶和我干杯,“你们两个声音很搭哦,唱得好正啊。”
“谢谢林老板盛赞啦。”
酒杯与酒瓶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Joan呐,想不想跟Shabnam拍拖啊?”林老板突然发问。
我的心思被看穿,与其扭扭捏捏,不如大方承认:“一切听林老板安排咯。”
她笑得眼睛弯起月牙,两个酒窝挂在唇边,手中酒瓶再次举起。
“冇问题,我来搞定啦。”
将近十二点,书慧男朋友的车开到了酒馆门口。
“颂祺,我们先走啦。”
书慧和歆歆扛着烂醉如泥的文晴走出大门,我在后面挥手说再见。
“拜拜。”
林老板跟她们说找我聊点事,几人再三确认林老板不会伤害我后,才缓缓离开。
“小祺等下先,Shabnam十二点下班。”林老板对我眨眨眼,随后去吧台帮忙,留我一个人坐在原位。
Shabnam还在台上唱着,粤语、国语、英语,他好像什么歌都会唱,还都唱的那么好听。
我默默听着,酒意也渐渐上涌。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一只手在我眼前挥了挥:“Joan小姐?”
我猛然清醒,随后发现眼前是Shabnam熟悉的脸。
“是你啊,怎么了?”
“怎么就你一个人?”
“哦,她们先回去了。”我坐正,感觉自己像个小学生,傻傻的不知所措。
“林姐说你一个人好可怜,要我送送你。”他勾唇,“林姐这个人就爱撮合别人,你别见怪。”
我心下了然,看来林老板是老手了。
“走吗?”他食指转起车钥匙,“十二点咯,太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
“你送我的话,安全吗?”我下意识问。
他一愣,随后笑得有些痞气道:“小姐,要是不安全的话,你也没得选啊。”
这下轮到我愣住了。
我还真没想过他要是个坏人该怎么办。
“好了,不逗你了,我不是坏人来的,我要是坏人林姐就不会让我送你了,走了。”
他很是自觉地帮我拿起一旁座位上的包和大衣,向外走了几步,又把大衣递给我。
“大衣先穿上吧,凌晨有点凉,别感冒了。”
“好,谢谢。”我接过大衣穿上,跟着他走出酒馆大门。
凌晨十二点的风果然不可小觑,刚出酒馆我就忍不住裹紧了大衣。
“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开车。”他把包塞给我,转身走向停车位。
出乎我的意料,他的车是实用型的深蓝色SUV,并不豪华,想到文晴跟我说这种人一看就是体验生活的富二代,我突然有点想笑。
明明也是普通打工人啦,只是气质看上去特殊而已。
“小姐,愣着做乜啊,上车。”他打开副驾驶的车窗,我拉开车门坐上去。
“你家在哪里?”
我报了个地址,他打开导航搜索,随后踩下油门。
“今天,很巧。”车内无声,他先打破寂静。
“嗯,上次遇到你的时候你也是这件外套,只不过那次淋湿了。”
“上次……我那个时候好狼狈的。”他苦笑。
“但是今天很帅啊,Shabnam。”我笑看着窗外街景答道。
他沉默一瞬,随后说:“你今天,也很好看。”
我怔住。
这人竟然也这么直球。
“有想听的歌吗?”我听见他问。
“有。”我强忍发烫的脸颊,打开手机连上蓝牙。
“被封榜首很难负荷
人人想击倒怎会好过”
……
MC的嗓音响在车内,我听见他极轻地笑了一下。
“跟我一样,喜欢MC的歌。”
我挑眉:“是吗?那挺巧的,我最近在单曲循环这首。 ”
“今天是失恋了?”他毫无征兆问了一句。
“嗯?”我有些不明所以。
“你今天,点了一首《记忆棉》,还喝了很多酒,是失恋了吗?”
这人离奇的脑回路让我乐不可支,莫名想逗逗他:“歌是因为好听才点的,酒是因为和朋友在一起高兴才喝的,我母单啊,哥哥。”
下一秒,我看见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哦,这样。”他了然,声音还带着几分藏不住的笑意。
“你也是香港人?”我问,“感觉你说话和林老板很像。”
“是,不过我大学毕业就离开香港了,一个人到了橘市打了两年工,后来才跟着林姐干,到现在已经四年了。”
“Shabnam,是你英文名?”
“是,我大名叫时顺,时间的时,顺利的顺。”
“时、顺。”我念了一遍他的名字,“时时顺利,很好的名字。”
“是。”他点头,“不过Joan小姐,我能否有幸知道你芳名呢?”
我被他这样恭敬的话逗笑了:“吴颂祺,祝颂的颂,祺祥的祺。”
“嗯。”他像是在细细琢磨我的名字,“你的名字寓意也很好。”
“谢谢。”
“哪个最爱你,请颁个世一给我
即使爸妈教我,谦虚些不会错
爱你非要第一不可”
……
明明是有些尴尬的气氛,音乐却渲染上些许暧昧。
“你会一直在橘市吗?”他问。
我想了一阵,答到:“不一定,工作太累我也有可能会换掉去别的地方再找,主要想趁着年轻多去几个城市看看。”
“那你呢?”我反问他,“你还会回香港吗?”
“不会。”他回答得很果断,“比起在香港那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卷生卷死,我还是更乐意做个快乐的穷鬼。”
“现在就不错,虽然做酒馆驻唱赚不了多少钱,但是起码每天都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嗯,是挺好的。”我点头。
这些话让我感觉,他身上有种浑然天成的松弛感,和我很像。
但跟我不一样的是,他已经把想法变成了现实生活,而我还没有。
十几分钟后,导航显示到达目的地。
我下车,对他表示感谢:“今天谢谢你送我回来,有空再去听你唱歌。”
“好啊。”他嘴角又出现了两个小括号,“其实,林姐不叫我,我也会主动送你的。”
我一怔。
“Joan小姐,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那种,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的轻浮的人,但是很遗憾,今天我才发现,你是个例外。”
“从今天起,我想追你。”
他朝我晃晃手机,看着我呆滞的模样,笑得眉眼弯弯:“走了,微信联系。”
我还沉浸在震惊之中,他就开车扬长而去。
这人……这么直接的吗?
凌晨的小区门口,大排档生意火热,黑夜里却还灯火通明,人们吃着宵夜聊着天,一切都很正常。
唯独我不正常地捂着脸,无奈地笑。
见过直球的,没见过把球直接甩我脸上的。
回到家,洗漱完,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
其实我很难确定时顺带给我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他身上那种同时介于嚣张痞气和温文尔雅之间的气质,不算是我的理想型,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被迷住了。
他让我有一份不属于这个快节奏时代的舒缓,跟他相处,似乎时间都变慢,情歌都变长,心里被压抑的情绪都得到释放。
很奇妙的一个人。
……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