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百宝没心情去管别人怎么想,生意做到这份上基本已经和黄了没什么差别,既然都已经黄了,她就更没有必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
她站在通往真相的小路前,有些犹豫,她似乎并没有揭开真相的勇气。
她总有一种莫名的预感,有什么事情即将要发生,这件事不是现在的她所能承受的,最好是趁现在没有被这件事沾染上时尽快离开,否则的话一定会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那天的天气莫名晴朗,持续走低的温度神奇般的开始回升,初秋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燥热,以至于当时的秦百宝没能分清楚,她心口的热,到底是衣服捂的热,还是窝在心里的那股火。
初秋的风吹起她散乱的发,吹起树林里一片窸窸窣窣的虫鸣鸟叫声,轻快的马蹄踩在吹落的枝叶上,发出咯吱的脆响声。
这条小路有些黑,大概是因为周围的树长得太茂盛,挡住了太阳的光亮,缺少了阳光的存在,这条不太显眼的小路,像是已经与周遭融为了一体。
通常来说,除非必要情况,秦百宝是绝对不会走这种看起来就很阴森的小路,毕竟谁也不知道这里面会不会突然窜出来一只老虎。
但今天是个例外,她心里的想法太乱,迫切的想要远离銮城,想要回家去,那里是让她安心的地方。
从这里走她能省下不少的时间。
这条小路走到尽头有一座荒山,荒山脚下连着清河县和邬县,秦百宝本可以从这里回家,尽管这次她算得上是一无所获,但好在她没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助纣为虐。
这已经让她感到无比庆幸了。
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秦百宝对即将到来事情的幻想,那是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她身上穿着昂贵锦缎制成的衣衫,华贵的首饰价值连城,单拿出来都是耀眼夺目的存在。
戴在她身上时,却也只能沦为陪衬。
她太美了,就像太阳一样。
美到哪怕曾经只远远见过的那一面,就足够让秦百宝记整整三年也忘不掉,她是生来就该站在这世间最高处的人,美的锋芒毕露,她就该一直发光发热,让所有人都看到她的光芒。
而不是履行所谓的职责,守在一方小小的宅院里暗淡自己的光。
在今天之前,这个女人是秦百宝视为目标和动力的存在,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死在她最渴望成为的人手中。
“大公主?真没想到您居然会在这里!”
秦百宝惊奇不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后者再听到声响后回过头看她,眼中尽是不解与警惕,脚下不着痕迹的后退了半步。
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容,秦百宝喜上眉梢,立刻翻身下马,跪拜大公主。
自三年前匆匆见过一次后,她就再也没敢忘记过大公主的样子,不是因为大公主的美貌,虽然她的确美,明艳动人的长相的确让人难以忘记。
但比起她所拥有的才学和能力,美貌只是她身上最不值一提的事。
她本以为,想再见大公主一次,估计要等到下一次的族会才行,就算见到了,她也还是只能被挤在人群的最外围,就连想和大公主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事情发展的超出她所料了,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想到,高高在上的大公主,居然会出现在这么破败的荒山野岭,这么大的荒山,偏巧又被她给遇到了。
可惜她被兴奋和喜悦冲昏了头,忘记了事出反常的常理。
作为当朝长公主,她去任何地方都不会像现在一样默不作声,除非她本来就不想让人知道。
秦家祖上是靠着做生意发家的,后面因经营不善慢慢败落,直到秦母那一代出了几个有才能的子女,才算是摆脱了如今的困境,后又因为子女多对经商一事不大感兴趣,就花心思培养进了官场。
可官场水深,大都是世家子弟门阀垄断,瞧不上他们这些浑身铜臭味的商户。
在官场举步维艰,处处受限,后来兜兜转转,秦家人还是继续干回了老本行,也幸亏上一辈人能干,给小辈留足了试错的机会。
清河县是秦家祖地,他们祖祖辈辈都是从这个穷乡僻壤出去的,如今秦家人散落各地,平常都是难得一见的,三年一次的族会,就成了各脉秦家人聚首的日子。
秦母对生意上一窍不通,性格上又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以至于秦百宝很小就开始学着管家,作为祖地这一脉如今的当家人,族会她去过不少次。
族会是在京城的秦家大宅举办的,没办法,谁叫人家发展最好的,成了朝廷钦点的皇商,真论起资产,说一声富可敌国都不为过。
当时秦家的掌权者是秦母的姑姑,和秦百宝之间勉强算是个八竿子打得着的亲戚关系,加上她是从祖地来的,自然也会多几分优待。
于是她被安排在了主会客厅最边角的位置,和她同桌而坐的,只有几个刚到上学年纪的小辈。
见其他人都在和身边人聊的开心,反观秦百宝一个人无聊,心里那是百般后悔,来的时候没把阿典也带上,又想她实在不会应对这种场合,带了也是徒增烦恼。
可她又实在不知如何打发时间,直接起身就走,也显得失礼。
大公主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哪怕只是被挤在人群的角落里,秦百宝也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一身华贵衣裙的大公主,站在人群中,哪怕她仅仅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她也能轻松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她实在太过耀眼,就像太阳一样,只要存在,任何人都没办法忽视她。
所有人的视线都在她的身上聚集,她在哪里,人群的焦点就在哪里。
那个秦百宝无论如何也走不到的主桌,爬不上的主位,轻轻松松就被让给了大公主。
后者却是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样子,这份对于秦百宝来说莫大的殊荣,她根本不需要。
以她的身份,能愿意赏脸来这次族会,已经算是给足了秦家面子。
大公主从出现到离开,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给秦家家主带了贺礼,简单说了两句好听话后匆匆离去,只留下了所有人的议论纷纷 。
秦百宝自然也是其中的一员,对当时处在暗淡的,渴望前路的她来说,大公主的出现是她很长一段时间的目标和动力,她眼中的大公主,就如同降世谪仙一般。
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成为这样的人,成为被人高高在上敬仰的,再也不会被人所轻视的。
大公主也不会想到,三年前她只不过是为了给秦家卖个面子,才去秦家走了一趟过场,结果却在三年后的今天,被当初一个扔在人群里不会引起她丝毫注意的人,险些破坏了自己多年的筹谋。
“你是谁?”
大公主眼神倨傲,居高临下俯视着跪在下首的秦百宝,语气依旧散漫。
秦百宝有些过于兴奋,在这里见到大公主,简直太出乎她的预料。
“大公主,三年前秦家族会上,我们见过的,不过您当时可能没看到我,但是我见到您了,我做梦都想再见您一回,本来还以为要等到明年的族会才能再远远的瞧见您一回,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居然见到了您。”
“您的大名在京城传遍了,却传不到我们这穷乡僻壤,若不是三年前我见了您一次,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这世间竟有像您一样耀眼的女子,我实在是打心底里的钦佩您。”
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秦百宝绝对足够聪明,至少在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许多的人面前,尤其对方表现出了不耐的情绪时,她最该做的绝对不是追根究底。
秦百宝有自知之明,知道什么事她不该打听的,大公主要想弄死她比踩死一只蚂蚁还简单,所以她不问为什么,只说她自己因为见到大公主而开心。
这本来是没什么错的,若是换做其他时候,或者其他地方,大公主都不会去做那样的事,她很喜欢识趣的人。
要怪,也只能怪秦百宝出现的时机不对,又太不了解大公主。
小心谨慎的筹谋了这么多年,大公主几乎把自己的一辈子都赌进去了,一旦失败,等待她的就是万劫不复,她不可能会允许任何纰漏出现,哪怕只是有可能也不行。
从见到大公主那一刻起,秦百宝就注定了要死。
“一个秦家人不在京城好好待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从秦百宝口中听到秦家族会,大公主才算是给了秦百宝几分好脸色看,给自己送了这么多年钱的秦家,就算要送她去死,也得卖个面子,死的体面点。
“大公主您有所不知,不是每个秦家都像京城秦家一样混的好。”
“您也看到了,清河县这地又偏又穷,家里现在又是我当家,年纪不大资历不够,家里除了我娘也没个长辈,去参加个族会被人刻意安排到最边边角角的位置,但凡三年前我多努努力,说不定当时就能让大公主认识我了。”
秦百宝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不知道为什么,算上今天这回,她明明才第二次见到大公主,但就是本能的,很想亲近大公主。
大公主这个人实在太优秀,总能吸引到一群不那么优秀的人向往她,羡慕她,又想要成为她。
秦百宝就是其中之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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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百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