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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花之宴[豪门] 第11章 chapter 11

作者:枕衣入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31 00:40:49 来源:文学城

他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住房。风予安将琴洲在售的房产地图摊在玉笛眼前,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房产,他允许她闭上眼睛胡乱一指,点到的房产他来买单。他本意是想逗玉笛开心,玉笛却板起了脸。风予安以为她是不满自己对住房大事的敷衍态度,于是连声致歉。

其实玉笛是感到两人之间巨大的参差。他人穷尽一生就为了一套房子,在风予安这边不过是随手一点。她没有责怪他,他拥有的太多,以至于慷慨是一种常态。

他们最终买下一套坐落在琴台区鸢尾花大道的别墅。

玉笛很喜欢这套由翁简明设计的那套房子。房子始建于1899年,坐落在琴台区的鸢尾花大道上,那一带的联排别墅都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建筑风格,颇具历史韵味,因此一直备受名流的青睐。房价自然是高的惊人,玉笛这种工薪阶层连想都不敢想。

在1975年被翁简明买下,然后经由他的手重新设计了一番,每一层都有巨大的落地窗,阳光灿烂时光线十足。如果是下雨天,玉笛会在床前放一张摇摇椅,三只猫会并排坐,安静地陪在女主人身边,同她一起观雨。

买到这栋房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琴台区是琴洲的市中心,房子供不应求,价格永远飘在云端之上。高级公寓和联排别墅是有钱人的最爱。来看房的大多是夫妻,他们打扮乍一看很低调,但都是名牌。

玉笛在琴台区学到的第一堂课,就是永远不要小觑那些有孩子的夫妻,他们是买房路上最有力的竞争对手。

这些夫妻不仅是寻觅一个住处,也考虑孩子成长环境,教育资源等问题。当有了孩子之后,他们比谁都愿意花钱,背债。琴台区有着最一流的教育资源以及隐形的交际圈。他们希望孩子交往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每当玉笛对一栋房子产生兴趣,就会发现竞争名单上许多都是夫妻,他们不仅不议价,还愿意接受车位等捆绑销售,并会按本地的旧惯例给原房主一笔礼金。

玉笛跟李晴嫣已尽可能打扮得体,阿晴甚至拿出了她珍藏的路易威登水桶包。她们先看高级公寓,这也是很多夫妻的首选,此类房产对资产要求很高。可能两人没有穿名牌(入门款的路易威登在中介眼里毫无价值),中介对她们有些轻慢,他更愿意接待那些结伴而来的夫妇。

现在来到的是维多利亚大道上的公寓。这栋公寓是琴洲四大顶级公寓之一,楼顶是复式的,透过落地窗可以眺望琴洲最大的天然岛屿——黄金岛。玉笛一进去就到落地窗前,指着远处,笑说:“阿晴,住在这里就用不着每周六去桥上看了,自己在家就能看。” 她指的是每周六海港区免费的烟火表演。

中介淡淡一笑,说道:“两位先随便转转吧,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

李晴嫣推了一下玉笛,低声道:“你忘了这是什么地方?你一上来就说想看免费烟火,你看,那家伙看不起我们了。”

玉笛满不在乎:“管他呢。我们自己看。”

她读书时很少来琴台区闲逛。一是琴洲很大,三十二个行政区每个区域都有小型CBD,可以满足生活学习的一切需求。琴台不过是总的CBD而已。当然,不可否认这里确实繁华到了极致。阿晴甚至夸张地说,这里的每家店,每个角落,每个路过的行人,都像盖了层光似的。

风予安发来信息:“看的怎么样?”

“才第一套呢。还行吧,就是中介不大热情。”

风予安:“换一个中介,我给你个电话。这人叫玛莎,我朋友推荐给我的。”

玉笛告别了中介,那家伙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离开后,阿晴啐道:“势利眼的玩意,全程都没跟我们说到三句话,对那两夫妻倒是热情。” 她顿了顿,对玉笛说:“风太太,你也穿得好一些吧?像风予安那么有钱,买个LV包不跟买只笔差不多么?也要武装起自己了。你还记得我们来的路上看到的那女的吗?穿得跟律政俏佳人的女主差不多,爱马仕的丝巾挂脖子上,身后跟了一个保姆,推着两个婴儿车,那才是住在琴台的人。”

玉笛蹙眉,心中隐隐不快,又说:“衣服得体就好了。”

玛莎是个混血,父亲来自奥地利,会说五国语言。她一见到玉笛和阿晴,首先就是请她们去喝了杯咖啡,然后就像调查户口一样把玉笛给调查了一遍。

玉笛很是惊讶,她本以为看房就是在网上看到喜欢的然后直接到现场去就行了。

“不不,不是这样的。琴台区有我们的规矩。” 玛莎沉声道

玉笛觉得好笑:“难道还有人不想卖出去吗?”

听出她话语里的讥讽,玛莎不以为然:“太太,琴台的房子不愁卖,尤其是维多利亚大道到鸢尾街这一段。所以,你是做什么的?哪里人?你先生在哪里高就,之前的房子在哪,卖掉了吗?”

玛莎的问题跟机关枪一样,之前那位中介也是这样的。玛莎解释,这不是刺探**,而是为了更好的帮助玉笛寻找她心中的房子。而且在琴台区,大部分人社交的时候都需要知道这些信息,说势利眼也对,但上流社会的人也希望通过这套来编织自己的关系网。毕竟网络已疏远了人与人的实际社交,社区社交现在是琴洲非常重要的概念。

玛莎认真工作的态度还是打动了玉笛,她一一回答了玛莎关于自己的问题。

“我先生姓风,叫风予安,在投行工作。”

玛莎微怔:“等等,风家的风先生?是风四先生吗?天,你怎么不早说?我只以为你是杰森推荐过来的。那我明白要给你推荐什么房子了,来吧。”

这个大美女腾地一下站起来,干劲十足地说:“走吧,我这就带你们去看,我相信太太您一定会喜欢的。”

“请叫我玉笛就好。我们还没结婚。” 她脱口而出。

李晴嫣在背后捏了一下玉笛。反应迟钝的玉笛这才意识到,或许她应该说:我们没有登记会更好。因为玛莎楞了一下,眼神有些古怪,不过很快又笑容满面了。

玉笛有点不舒服。她并不讨厌玛莎。玛莎说不定接触过不少“情人”购房,所以见怪不怪了。

玛莎给她推荐的就是翁简明先生的联排别墅,维多利亚大道上,两侧都是梧桐树。别墅一共四层,加上地下酒窖就是五层,自带小花园。玛莎没告诉她价格,只是非常认真仔细地介绍翁简明先生的每一处设计含义。后来玉笛才体会,玛莎不说是因为她明白真正的老板是谁,数字只需要跟背后的老板提就好了。

不知为何,体会到背后的意思,玉笛却有些闷闷不乐。

她中学爱看言情小说,最爱的桥段就是女主角被男主角强取豪夺之后放在手心各种宠爱,女主角通常都漂亮得如同一朵百合花,她们纯洁温柔善良,最重要的是:弱小。男主角通常很有权势,性格各异,大多身份都是某个领域的大佬,他们存在的价值是给没见过世面的女主角买各种高级时装,带她住进别墅洋房。玉笛把自己代入小说,总是暗暗羡慕女主,现在自己活成小说里,却莫名的别扭,感觉她像一只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不过她凭什么不满呢?谁出钱谁是老大。

因玉笛很喜欢翁简明的房子,所以玛莎的任务很快就结束了。这个爽快的女人请玉笛和李晴嫣吃粤菜。

李晴嫣向玛莎打听了点内幕,才知道网上看到的那些漂亮房子大多是中介挂出来吸引人的,如果打电话过去,大多并不是在售。在琴台买房还得通过靠谱的中介。因为与玉笛在一起的缘故,阿晴也沾了光,接到了玛莎的名片。

“其实住在联排别墅是最好的,**好。上下没有邻居可以省掉很多苦恼。我跟我先生住的那套公寓规矩非常多,公寓里住户多,有俱乐部,必须要同意俱乐部的规矩才能入住。”

“都是琴洲,就你们这里最怪。” 玉笛抱怨,她最讨厌麻烦。

玛莎笑说:“你以后就习惯了。每个超级都市都有这样的地方,这里的人并不是势利眼,他们只是想编织关系网。他们了解你和你先生的一切,然后会在心里给你们评级,看有没有继续交往下去的价值。”

“真虚伪啊。” 玉笛气愤。

“不是虚伪,这是人性。” 李晴嫣说。

玉笛讥讽地想,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有力的男人,人生终于往所谓的“高处”走了。她或许要习惯这种用钱堆出来的生活。

玛莎去结账顺便去卫生间,玉笛要服务员拿打包袋来,竟然看到了自己实习时遇到的总经理。

玉笛虽喜欢老师这个职业,但当初读书时也犹豫过。她是学英文的,成绩优异,在企业也有用武之地。

大三下学期,她去了一家做外贸的企业实习,玉笛当时已考下了翻译证,顺利进入公司实习。她陪着领导开会,做一场又一场翻译。除去说话有点难听的女总监,在公司实习的日子还是很愉快的。老板甚至提出要玉笛一毕业就来公司工作,保证给她一个满意的薪水。

玉笛连连点头后,总经理却问她以后出差是否接受与董事长领导同一个房间。

二十出头的玉笛还不知社会的险恶,眼前这男人给她上了一课。她才知道,原来现在不流行潜规则了,什么都摆在明面上了。她自然是拒绝。

总经理倒也不生气,只说:“你别想太多,都是为了节约费用,而且你跟领导住在一起,不就能住更好的房间吗?”

玉笛秉性正直,脾气也比较大:“什么意思?公司是出差预算那么少吗?”

男人用孺子不可教也的眼光看她,说道:“公司还是在发展中,能节流的地方当然节流了。”

“那你们慢慢节流去吧!” 玉笛勃然大怒,从此再也没出现在那家公司里。这件事给她冲击最大的,倒不是走上台面的职场潜规则,而是她之前是那么崇敬这位温和柔善的总经理。他不仅不肥头大耳,看起来还温文儒雅,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种下流的言语。尽管他年纪与伯父差不多,但保养比伯父好得多,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是岁月留给他的智慧。

玉笛有种被背叛的感觉,深刻体会到老祖宗说的,人不可貌相的含义。

眼前的老男人依旧风度翩翩,对玉笛笑说:“好久不见了。”

玉笛尴尬地笑了笑,她也不打算冷脸,对李晴嫣说:“阿晴,这位就是魏总,我以前实习时候的领导。”

李晴嫣嗯了一声。她很喜欢巴结有钱的男人,但她更爱玉笛。想到眼前这个狗男人对玉笛说了那样的话,李晴嫣就无法给他好脸色。

“所以现在在哪高就?”

玉笛给风予安点了一份外卖,现在还没做出来,她们还要等等,所以给了魏总搭讪的机会。

“我在青山中学做老师。”

“做老师?拿死工资?” 魏总扬了扬眉毛:“公司这几年发展得不错,正需要你这样精通外语的人才,要来吗?”

“不用了。谢谢。”

他的眼神移到餐桌上。服务员给她们安排的餐桌很大,可以坐五个人。魏总看到了玉笛没来得及收拾的房子宣传单,这些房子都坐落在琴台区,不是维多利亚大道就是鸢尾街。魏总感到微微惊讶,说道:“你要买房子?你才工作几年就买房子了?而且买的还是琴台区的房子!”

玛莎好巧不巧这时回来了,她打量了一下魏总穿的阿玛尼,果断掏出名片进行了自我介绍。在得知魏总与玉笛认识后,玛莎笑说:“李女士和她的先生已经买到了她很心怡的房子了,地段好得不得了。”

“她的先生,你结婚啦?” 魏总又问。

死皮赖脸的家伙。玉笛很生气,但还是维持表面的友善:“准备结婚。”

“能住琴台区,先生很有钱吧?不过也不奇怪,当时见到你的时候,我们男同事都在说你以后一定会嫁一个有钱老公。我早知道你不会安心对着电脑工作一辈子。”

他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玛莎将李晴嫣送到地铁站,又把玉笛送到了风予安工作的大楼。玉笛看着她的未婚夫。小说里霸总成天像浪荡子一样,不是泡妞就是在泡妞的路上,怎么她的先生总忙得焦头烂额,连黑眼圈都出来了。

玉笛将干炒牛河放在他的办公桌上,问道:“秘书呢?”

“我叫她回去了,总不好耽误人家妙龄姑娘跟男友约会。”

“你倒是个好老板。”

风予安抬头看她,视线温润,眸色深沉:“玛莎对你很失礼吗?我们又不是非跟她买房子不可。还是你遇到了不快的事情?”

玉笛拉了椅子坐下来,风予安一边听她说话,一边慢条斯理地吃外卖。他不愧是名门公子,就算吃一份干炒牛河也像吃高档法餐一样优雅。

陆洁已知道风予安的真实身份,她虽不是嘴碎的人,但其他老师跟她闲聊,多少也套得出些信息。现在大家都知道玉笛嫁的好,算高嫁了。这字眼用在电视剧,小说里,玉笛从没觉得有什么刺耳的,但现在用到她身上,她却难受了。

什么“她跟了个男人”,“跟”让人不舒服;老公对她宠到了极致,“宠”让她觉得自己跟元仲没有区别。玉笛觉得自己又别扭又拧巴,可她就是觉得这些字眼刺痛了她的尊严。小说里的灰姑娘是走投无路,可她没有啊。她的家庭贫穷但幸福,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比好姐妹还亲的朋友。但嫁给风予安就是要付出这种代价。谁不知道豪门是最在意婚姻的了。婚姻几乎决定了家族的财富权势是否可以很好的延续下去。

风予安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可不是神仙,最多只能看出你不高兴,可猜不出背后原因。”

若是面对阿晴,玉笛估计早就说了,可她现在欲言又止只觉得满肚子憋的都是气。她能说我生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原因是你吗。可是风予安又做错了什么,他不过是上辈子投胎投的好,恰巧生在一个富贵人家,又恰巧喜欢上她罢了。

思及此处,她竟生出分手的念头。连玉笛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就这么点小事她至于吗?

“李玉笛,你脑子什么灌了水了?就这破事就想分手啦?尊严尊严,你尊严值几个钱啦?你在学校里,领导要你站着死都不敢坐下死,那时你怎么不觉得有损尊严了?”

阿晴一番话把玉笛说的哑口无言,她又气又急,回去之后愣是没给阿晴发信息,用这种方式发泄着她的不满。

玉笛也有些羞于承认,但她确实是一个敏感又自卑的人。

十七岁那年,伯父生了一次重病,那次的情况极其危急,连医生都要他们做好心理准备接受最坏的结局。积蓄已见了底,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给他做手术,可要他们如何能轻易放弃伯父的生命。

班主任得知玉笛的情况后就在班里搞了次筹款,这本是个好事,然而在班主任的安排下,却成了玉笛最惨痛的回忆。

班主任要求玉笛准备一篇演讲稿,将自己的凄惨之处尽可能的夸大,因为捐款当天校领导也会来。

她一向是个诚实的孩子,自知家境虽不好,但也绝不至于揭不开锅,这次是因为遇到了伯父大病,积蓄才见了底。她写完稿子后,班主任拿过来一看,直骂她不懂事不开窍,简直是一派乱写,于是刷刷地改了,要玉笛将改好的稿子背下来。

等玉笛自己做了老师,就明白那老师当初的意图。他这是为了做给领导看,为了打败竞争对手,评上当年的最优秀教师。

玉笛羞红了脸,一瞬间有想撕掉这张一半是谎言的演讲稿,放弃筹集善款。然而,伯父躺在病床上的模样闯入她的大脑,她只能把敏感的自尊给咬碎了往肚子里咽。

班主任全然不觉得他羞辱了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他只觉得自己玉笛的恩人,因为他给了她一个“机会”诉苦并要到大笔的善款。玉笛所就读的县城虽是个县城,但并不是个穷县。大约十年前,县城得到外商投资,当地兴建了一批基础设施,水利工程,慢慢就带动了就业,许多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所以班上小康家庭的孩子占了大多数,这点善款家长们还是很乐意出的。

当十七岁的玉笛被要求抱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站在讲台上,背着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讲述家中的难处时,她泪流满面。

同学们排起了队往她的箱子里塞钱。那个眉清目秀的男孩,玉笛唯一接了情书的男孩,塞进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大信封,都差点塞不进捐款箱的口子。

他的举动被同学们注意到,不久两人的绯闻就传遍了学校。那男孩家境富裕,两人距离成年又只有一步之遥。玉笛渐渐便听到有人传两人已约定好毕业之后在一起,玉笛会跟着那男孩考到琴洲去,双宿双飞。

在学校里,喜欢那男孩的女生不少,其中一些带着醋意,语气不免酸溜溜的,言语里说玉笛是个灰姑娘,才十七岁就靠着好模样提前锁定了个有钱男友,今后的日子定然是顺风顺水。

玉笛并不生任何人的气,同学们不管是出于可怜还是善心,他们都资助了自己,她应该感恩戴德,但她的心,那颗敏感脆弱的心又无法接受自己沦为大家口中的谈资。

她将情书还给了男孩,婉拒了他的情意,这一幕不小心被同学目睹传了出去。于是传闻变成了她拿到了钱就成了“白眼狼”,“身在福中不知福”,“可能想钓更大的鱼”。来来去去,都认定了她注定是个灰姑娘,等待王子为自己穿上水晶鞋。

后来,她努力考上了名牌大学,又被重点中学聘为教师,勤勤恳恳的工作,与平凡的周淮亭恋爱,为的就是证明自己不想做灰姑娘。没成想,她到底还是认识了“王子”,让他将水晶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

这边风予安已默默将干炒牛河吃完,收拾了饭盒,洗了手。玉笛终是忍不住了,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通,末了阴阳怪气地说了句:“我生气有一半就因为你!”

她这样是十足的无理取闹,但话一说出来,胸中憋着的那口气瞬间就消了一大半,感觉整个人都轻盈了不少。

风予安微微一怔,玉笛还以为他会骂自己,想不到他只是俯身将垃圾桶扎好,提起来,温和地说:“我们回去吧。”

一路上两人不说话。玉笛到了家里直冲卫生间,才发现她推迟的例假突然就来了。怪不得今天那么暴躁呢。

她往风予安的床上一躺,因为疼痛翻了个身,改成面朝枕头趴着。在迷迷糊糊准备睡着的时候,她感觉有人搂住了她的腰。玉笛嘤咛一声醒了过来,说道:“我来例假了。”

两人已是半同居状态,现在风予安吻她比以前更用力,不过无论如何热烈地吻她,只要玉笛不点头,他就不敢进行下一步。她此时说这话是怕他一时冲动进行到了下一步。

听到她这么说,风予安点点头,呼吸喷在她耳后,轻声说:“我知道了。” 他分开了玉笛的长发,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轻柔地按压她的脖子和后颈,时不时落下一个轻柔娴熟的吻。玉笛的眼角有些湿润,她低声说:“我今天说错话了,你不要生气。”

风予安在她身后说:“我其实挺高兴你骂我的,我就怕你憋在心里什么都不说,最后憋出内伤。”

玉笛沉默了一下,轻声说:“谢谢你。”

她的客气和疏离可能比骂人更伤。风予安翻身下来,将脸贴在她的肩膀上,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大狗。过了一会,这只“大狗”又凑了过来,轻轻舔舐她的肩膀,弄的她心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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