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满天,院中的枣树开满了雪白的花,小小的花瓣,藏在新抽出来的嫩绿枝叶里,浮动着幽幽暗香。女使垂首提着纱灯,暖橙色的光照出明亮的前路。年轻的夫人心事重重,没有说话的闲情,甫一回房,就发出沉沉叹息。
书房里的闻声便收起画卷,起身去接她:“夫人,如何了?”
金琉璃摇摇头,没有往他身边去,而是和另外两个女使去到屏风后更衣。她的声音隔着六折山水屏风传了出来:“端端才十七岁,当然吓坏了。还是安神汤起了作用,她才稀里糊涂睡了。”语调带着不加掩饰的低落,反而显得很亲近,让扑了个空的丈夫一点微小的不满很快消散了。
“歇下了就好。”略一顿,犹豫着开口,“这次的事也算是个教训,你这妹妹被你骄纵得太过了,性子乖张,行事莽撞……陆国公参我一本倒不算什么,陛下顾惜我的颜面,只是申斥了一番。即便真要打要罚,我也不觉得冤屈。毕竟夫妻一体,夫人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何况京城中你们举目无亲,不论出了什么事都是我照顾不周。只是,这天底下哪有未出阁的小娘子去勾栏的!”
说话的功夫,夫人的衣裳已经换好了。金琉璃走出来,她穿着素净的寝衣,卸去了妆点的脸依然光彩照人。她用那双清凌凌的眼睛望他一眼,没有什么很强烈的情绪,同时也意味着她并不认可他的言论。
美人当前,语调不自主就软了。
状元郎挥挥手打发女使们出去,自己则亦步亦趋,追随在她的身后,换了一种视角继续劝说,“她不为你打算,你难道也不为她打算吗?你自己想一想,她本就是来投奔你,想在京中常住,如今刚来就出了这种事,往后可怎么是好?即便是在江南,你也不是时时刻刻陪伴她,她终究要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不是么?”
这话有点道理,但是不多。
金琉璃从屉子里拿出篦子梳头,不以为意道:“江左李氏,关中吴氏,代北陆氏,还有河西的崔、郑两族,这几家都是从前朝延续下来的守旧士族,本来也和我们互相看不上。我又不指望她去攀龙附凤,何必非要去和达官贵人们结交,永辉城人口百万,她还能找不到玩伴了?”
她这话绵里藏针,所说的“我们”并不包括面前的丈夫。
状元郎一噎:“可是……”
“好了。总归是我不好,她一说我就应,但凡让小厮去办也不至于如此。”金琉璃试图用温柔的语调化解,一双柔夷握住了他的手,“明日我便让支荷去她身边照看着,再不许她独来独往。窃蓝和支荷都是我陪嫁来的女使,和我一样看着端端长大,有她约束,必不会教她再做出什么太离经叛道的事。”
“夫人……”状元郎姓付,名游东。生得很清秀英俊,长了张饱读诗书的文弱脸庞,眉目温软多情,左眼下有一颗灼灼的红痣,他深情而无奈得看着自己的妻子,手掌翻转,握住了的她的手,很是委屈,“夫人待我,竟不及待小妹五分好。难道夫人忘了,近来荣王频频邀我登门,有意与我结交么?你说得那几家士族门阀,几乎都是荣王的党羽。”
金琉璃道:“只是有意结交,现在抽身还来得及。难不成东郎真想做荣王的门客?圣人原本就赏识你的诗文,即便不去结交朋党,你一样有大好前程。何必在去掺和那些波云诡谲的争斗呢?”
付游东却道:“荣王不仅喜欢我的才学,还认可我的能力。夫人,荣王昨夜与我秉烛夜谈,诚心请我入他府为王友,掌侍从游处,规讽道义。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昨夜荣王与我秉烛夜谈,剖心置腹,邀我与他共谋大业……这是平步青云的绝佳机会,我不想错过。”
“你疯了!皇子勾结朝臣,觊觎皇位,这是大逆不道的罪行!”
“夫人多虑了。荣王是中宫所出的嫡子长子,成为太子本就是名正言顺,何谈觊觎?”
金琉璃只是冷笑:“我还以为你是关心端端,原来在乎的是自己仕途。她来京中不过几日,就与你以后的僚友的妹子女儿们结了仇,你是怕自己日子不好过呀。”
她气得挣开他的手,将身子背过去,“你既入朝为仕,难道看得还没有我清楚吗?名正言顺?若真名正言顺,怎么会这么多年还不册立?当今皇后是继后!先皇后是如何死的,你难道不知?定王回京,你难道不知?明眼人都知道接下来就会有一场夺位之争,你不远远儿避着,还想往漩涡的中心跳。你不想活命,我还想呢!若你执意要赌这份前程,那请你写一封放妻书,让我和小妹回家吧。”
“好好儿的,怎么就要说起和离了。夫人,你我是御赐的婚姻,如今还不足半年,素日里相敬如宾,也很要好。照理说男人在外挣前途,是不必和内宅女人说起的,可我爱重夫人,才事事都和夫人交代……”状元郎挪到她身旁,从背后扶住了她的肩,依依唤道,“满儿,这是当年你对我的要求,我无一刻不放在心上。”
从前是从前,从前你是落魄穷书生,如今又不是了。
有时候金琉璃都觉得奇怪,就算她是曾与他有过一段情,可细说起来,前后不过半个月,还是四年前的事情。商贾是不入流的门第,他既高中,自然前程似锦,为何偏偏对自己情有独钟?自己是什么性格,他比谁都清楚,何苦还要选自己?
其实,作为金家的大娘子,金琉璃只想招赘,不想出嫁。
但很明显,这不该是一个商家女该有的心性。金家富可敌国,想要招赘很简单,但作为商贾,有钱无权,是末流人家。倘若放出这样的消息,只会招来一些家贫貌丑,无才无德,一心想着攀上大树好乘凉的废物。所以不能明着往外说,只含糊说是眼光高,不肯讲究,私下里自己挑选拿捏。
她自持聪明美貌,账本和生意都不在话下,男人做得的事她做得,男人做不得的事她也做得,所以对于拿捏男人很有自信。只是哪些有能力,有才学的郎君们志在四方,轻易不能为阿堵物①折腰。剩下的要么太笨,要么太有心机,要么各方面刚好,但长得太丑。
虽说要守着家业,那也不至于非要迁就个癞蛤蟆!她还没有伟大到那个地步。反正人一辈子要活个大几十年,金琉璃很有自信,凭自己的条件足够挑挑拣拣倒四十,不,五十岁。所以在十五岁时就做好了日后年华不在,要像养妹妹似的养个小白脸。
结果她十八岁那年,因公去到郊外时偶然救了个失足落水的书生。
落汤鸡似的男子,狼狈却不失美貌,有着细致的眉眼和清隽的脸庞,光是一眼就足够令人心动。再细一了解,才知道他只比自己大三岁,出身微寒,父母双亡,多年来与姨夫相依为命。略有些墨水,但不多,四年才考上秀才。性子谦和温吞,有些无伤大雅的小聪明,总得来说胆子不大,心地不坏,是做赘婿的最佳人选。
——多合适,多完美的花瓶!
若是能带这样的郎君回家里,对外能撑门面,对里方面拿捏,**纱帐里对上这样的脸,心里也舒坦。她是看准就要下手的人,略使了些手段,便勾的书生神魂颠倒,顺理成章和她换了贴身信物。
只是男人骨子里有不自知而来的傲性,总是眼高于顶,须得去外面闯荡一番,等撞得头破血流了才会认清现实,接受自己。书生对仕途有着渴望,她并不阻拦,反而很善解人意的说等他。毕竟在她看来,他的才学不过尔尔,折腾不出水花,要不了多久就会来找自己。
……可谁知道,当初那个怯懦有笨拙的白面书生,竟然在与自己分别之后连中三元元,成了圣人钦点的状元郎!这下好了,她机关算尽,败给了天命。人是那个人,情是那段情,可结果完全不是她想要的。
金琉璃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就连最亲近的妹妹,也不敢吐露心声。毕竟感情是很复杂的,她不是完全对他没有感情,这种微妙的落差很难说清楚,再者她知道琳琅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向往,如果让她知道自己把婚姻当生意算计,只怕她要有样学样,指不定那日就眼一闭心一横,找了个王八似的妖怪说要为家里做贡献。
若真有那一日,她才要一口老血呕出去。
自己辛苦经营,还不是为了妹妹能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吗?爱情不是必需品,但也是一种选择。她不能为她做个坏榜样。所以她不仅不能说,还要在她面前粉饰太平,在不撒谎的情况下尽量把事实描绘得美好一些。
话说回来,她的算计落空,事实上婚姻生活还不错。丈夫风姿依旧,待她也体贴周到,除了身份改变带来的一些必然改变之外,他几乎做到了能力之内的最好。可偏偏,朝堂是个染缸,这才多久,他便被浸淫得权欲熏心,愈发让人觉得陌生。
金家之所以能这么多年屹立不倒,自有其中庸之道。钱是立足根本,没有人不喜欢渴望,多少年来多少权贵有意结交,家里都托词婉拒。即便当初给端端和江家订婚,也只是为了能名正言顺请名师为她授艺,更好的学习她喜欢的骑射武功而已,选得也是寻常县丞。反而是那些位高权重的,从不敢沾惹攀附,就怕惹了一身腥。
鸟尽弓藏都是轻的,最怕的是鸡飞蛋打!
荣王府中门客三千,能人异士不在少数。自己这丈夫不过是写得一手锦绣华丽的骈文,实际上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还出身低微,在入仕之前从未接触过真正的权贵。论资历,论见识,哪里就出挑,哪里就值得被看重了?只怕荣王要的是金家!
这种时候还不讲利害,说什么前尘旧情,金琉璃非但不动容,反而觉得厌烦。她拂开他的手,站了起来:“你心意已决,我拦不住你。只是丑话说在前头,夫妻一体,必要的时候打个商量,我会尽量帮你。但是我娘家的钱,一分都不要肖想。”
“原来夫人是担心这个。”状元郎恍然大悟,随后更是冤枉不已,“天地良心,咱们成婚这段时日,我可曾挪用过你一分嫁妆?反而是朝廷的赏赐流水一样往你的阁中送,何曾贪图过你娘家的钱财?”
他壮志酬筹,眼中闪烁着对未来无限期待的旺盛神采,“我知道,五年前分家不公是你一直以来的心事,我如此致力仕途,亦是想为你出这口气。来日我大权在握,便替你将那些合该属于你家的产业都要回来!”
“我倒不指望这些长远的事情。”金琉璃就是这么会说话,把不领情也说得娓娓动人,“其实荣华富贵都不重要,我只盼着你们平平安安,无病无灾。”
“放心,你放心。”总之状元郎对自己的未来充满自信,他见她去挑灯芯了,知道是要安置,于是在旁边搭手,再一次郑重其事道,“我不会让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