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进度并没有那么快,到了晚上也没什么好做的。最后还是韩暮生使用了寿星的权利,找来沈朝听以前演过的电影。说实在的,那部电影并不适合过生日的欢快氛围,再加上夜晚的debuff,沈朝听隐约察觉到什么。
韩暮生想,今天气氛正好,不利用一下发展亲密关系都可惜了。他研究过,这一部的前后,沈朝听的状态明显有改变。当时的解释是为了贴近形象和有些过度沉溺,但韩暮生能看出来不是。镜面映出身后沈朝听的脸,韩暮生眼光一闪,愉快道:“我随便拿的……就看这个好了。”
多新鲜的巧合,沈朝听也不能说什么。他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去,指尖轻搓。韩暮生余光紧紧盯着沈朝听,不转移。沈朝听对视线很敏感,但他现在在自己的思绪里,一时反应不过来。
韩暮生找的碟片是沈朝听发展中期接的一部冲奖用的文艺片,名字叫《空空》。
它算得上对沈朝听的塑造比较严重的一部电影,因为沈朝听在这一部里被封神。一个瘦削的、落拓的形象,它看起来只讲了一个备受压力的人的幻想,内里还有更多痛苦,钝的,像被纸张划破的指尖,没人料到它究竟有多深多痛。作为文艺片,《空空》很合格。
《空空》有点白骨观的感觉。
主角叫孔明德,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一个高管,整日精英做派,姿态很足。实际上他很早就对外面的生活报以怨恨,他想回家好好休息。他接受过世界的很多善意,但那些东西只给予他情感上的支持,没有任何人能助益他的事业,这让他很痛苦。他一边怨恨一边迫不及待地汲取别人的养料,仿佛只有占到这样的便宜他才会不虚此行。
孔明德已经很久没联系过远在家乡的父母了,只有每年过年会寄来的年货能让他体会到在意。他不知道为什么。是自己往家里寄的钱还不够多吗?还是他们在乡下又生了孩子?奇怪的是,孔明德从来没想过把父母接过来。他每到过节的时候都会例行公事一样想起父母,过了午夜十二点他就不会再思念了,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只在那天发生效用。
这天,孔明德准备回家乡,再看看那处芦苇荡。他没有收拾许多东西,只是拎了一个公文包,轻装上阵。他想看看父母过得好不好,寄的钱有没有都用在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上。
“有人吗?”站在村口的孔明德扬声问。他粗黑的眉毛皱成一团,过高的眉骨让眼窝显得有些恐怖,“爸、妈?村长——”
没人理。
正在他焦虑踱步的时候,邻村有人出来去河里打水,看见他,说:“这个村子的人早死光了。你是游客?”
孔明德大受打击,没人告诉他父母不和他联系的真相是这样的。他黑得浓重的眼睛慢慢汪出一泡眼泪,顺着他的脸颊滑下。
村民想了下,恍然大悟:“哦,你是不是那个托我们村村长寄东西的那家人的孩子?”
孔明德狠狠擦干眼泪:“哎,对,是我。您知道我?”
村民笑道:“你那寄的钱啊,我们村长都收起来了,每次都公示,寄的蛮多的噻!大家都羡慕你爸妈有你这样的好儿子!”
孔明德神色恍惚。
村民好心给他指路:“我们村就在那个山坳坳上,你过去就能看见。后生仔,节哀顺变啦。我去打水去咯,晚上就别在这里多待啦,小心迷路,这地方鬼故事广的噻。”说完,他就扛着扁担离开了。
孔明德的脚步不由自主走进村庄,走近村庄后面的芦苇荡。那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地方,他和那里天生就有母子般的共鸣。站在芦苇荡里,孔明德扒着芦苇细长柔弱的叶,难得露出不在人前流露的疲态。
他早就有寻死的心意,他觉得这种放松就是死亡对他的召唤。孔明德想,父母为了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却没享过几天福。他为什么没想过回来呢?为什么哪怕是到了村口,也还是只在门口转悠呢?他为什么这么狼心狗肺,为什么那么对不起父母的一片爱呢?孔明德慢慢躺进孕育芦苇荡的水里,像一片叶子漂浮在水上那样轻松。
平展开的手一僵,孔明德感觉自己摸到了一截有些发涩的东西。
这是什么?好奇之下,孔明德看过去,发现那是一节手指骨。
孔明德一哆嗦,下意识把骨头扔远。但他眼睁睁看着打水漂离开的骨头在下一瞬嗖的出现在他的掌心,他上次见到这样的场景,还是拆开父母寄的泡沫箱。
是“代父母”。他苦笑。
芦苇荡消失了。他发现先前有着几乎能把他淹没高度的芦苇,现在变成了一个个骷髅。它们空洞的眼睛全都对着他,不论高的矮的,朝向都是他。他吓得立马从这片水里爬出去。
骷髅荡里有白骨伸出手,想要挽留他。口腔地方的骨头掀开的弧度比先前有微妙不同。它们在笑。
那伸出手的骷髅又把手收回去,但依旧在他面前立着,泡得浮白的骨头像某种碑刻,笃定他还会再次前来。
成为它们中的一个。
孔明德立刻买票准备回去,钱也不打算寄了,爱咋咋地吧,之前的全当给村长发展村子了。但他怎么给村长说?站在站台的孔明德愁眉苦脸,最后拉出父母的聊天框,心怀侥幸地往那里发消息。
……
接收了。
孔明德一瞬间毛骨悚然,又想是不是父母其实没去世,是那个人骗他的。他不敢深想另一种可能,哆嗦着手重新发了一条,还是照旧吧,其实我钱够用。
回到城市的孔明德发现世界变得很奇怪。先是接触比较多的人,在他眼中像电视机快要雪花屏之前闪烁的那几下,闪烁之后就留下白骨。然后是一面之缘的客户,打过招呼的邻居,未曾相识的陌生人。
无一幸免。
看全世界都在看白骨是种什么感觉?孔明德一点也不想承认,但这种事就发生在他身上。他也尝试过报警,可是没用,警察反过来把他教育一通,说他报假警。孔明德可冤枉,他又悄摸跑过去看,很多人都在那里,那里的确没有白骨。
他于是认了。
他以为自己是心理疾病,去看了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拿着他的就医记录想了一会儿,说他看到的东西是佛教“白骨观”的一种表现,问他是不是周围有人信佛?
他说没有。
那是不是以前受过影响?
还是没有。
那只能说心病还需心药医了,我建议你可以通过故地重游的方式看看是否有解决方法,毕竟警察也的确没有查出那里有什么问题,你也亲自去看了。
好吧。孔明德咬牙。白骨观是和尚那边的。于是他带着和尚一起去。
芦苇荡还是骷髅荡,孔明德一到就傻眼了。他下意识想跑,脚却像生了根,连和尚也不让他走。耳边是叽里咕噜的问话声和念经声,他一边抽空想尼玛啊凭什么只有我能看见一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这次孔明德数了数,有205具骷髅。天色变暗了,孔明德没注意。他没注意到时间还是下午三点,现在也不是冬天,也没有准备阴天或者下雨。他现在没有时间概念,脑子里只有被白骨冲击后惊悚的印象。
现在白骨能动的地方更多了,它们咔咔转向孔明德站立的地方。
卧槽啊!孔明德转身就要跑,和尚却拦着他,出家人慈悲为怀的双眼里依旧一片漠然。他不知道这光头为什么要拦住他,他只知道自己再不跑就跑不掉了。
“你们放过我吧!”孔明德大喊。他只是一个文职人员,长那么大除了怨恨没有接受过其他挫折,眼泪鼻涕一起流下来。芦苇荡突然飘起小雨,淅淅沥沥的,完全违背气象局对这片区域的观测。
为首的白骨俯下自己的脊骨,拽住他的衣摆,双手捧住他的脸颊。孔明德本来两眼一黑就要晕倒,但他突然想起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妈妈。
婉约柔和的音乐和雨声一起落下来。
他本来没有这么柔弱。
孔明德是父母老来得子的怪胎。他在母亲的肚子里待了一年又一年,把原本还算富态的母亲吸食得最后只剩皮包骨头。而且他能通过血液、唾液、□□等的交融,到达别人身上,汲取别人身上的营养。
母亲想杀死他,但杀不死。他还会自己主动创造机会,在母亲惊恐的注视下和别人接触。在他爬到这个家族最后一个暴露在外面的血脉的身上的时候,他终于停止自己的索取,试图从母亲的子宫里爬出来。
画风到这里,基调几乎有要把温情全部排挤出去,只留下恐怖阴森场景的情况。但导演调度很好,镜头语言同样柔美动人,让叙述更添一丝凄美。
孔明德刚出生的哭声无比嘹亮,从小到大像个正常的男孩那样生长。被他吸食过的人在他离开家乡求学之后慢慢恢复先前的样子,他们对这个孩子既畏惧又疼爱——害怕他变成怪物惩罚他们对他不闻不问,于是都要爱他。
情况急转直下。当他拿自己的简历做敲门砖叩响第一家公司的门,村庄里,这个家族开始死第一个人。
他在大城市里奔跑、喘息、受挫、成功,他身体里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支撑他的眼睛愈发明亮,他家乡里有再一个痛苦缠身的人刚刚下葬。
最后连他的父母也没有活下来,变成眼前永远大笑模样的骷髅。
和尚告诉孔明德真相,但没有替他解决。和尚像孔明德幻想中臆造的解答者,孔明德一知道真相,他就可以像完成任务的殉道者,他的皮肉就在风的吹拂下尽数落在水里,被水吃掉了。
一具新的骷髅立在孔明德身侧,伸手摸去,还有皮肉初褪的温热。
孔明德站在白骨荡里蹲下身去大叫。他抱着头,表情痛苦。水下的淤泥聚集不让他有丝毫可以爬出去的机会。他身体的孔洞里渗出血,然后是骨头。一根根白骨顺着孔洞从他的躯体里被挤压出来,主角变成一摊肉泥躺在水里。206块骨头跟随水流来到206具骷髅面前,骷髅变成了人。
一阵风卷过,水里生出郁郁的青草,孔明德的□□被青草吸食吞没,人变成泥土塑成的守卫,眉目低垂,目光都涌入水底。
有人发现这个奇观,把它发在网上,一群研究员前来勘察。警察也了解到这片区域的变化,但再次联系孔明德,却永远也联系不上了。
数年后,孤独的游客在夜晚来到这片草地。他是个穷困的喝醉了的文艺青年,来到这里是因为去不了草原。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他握住守卫的手,试图一起高高举起,但没有成功。
他低低地继续说:
“双手……握不住一颗泪滴。
“今夜。今夜……
“今夜我不关心人类。
“我只想你。”
守卫的眼里滑过一滴泪。
206个守卫,轰然全部破碎成沙土,把这片草地掩埋。
这是一个《百年孤独》式的结局,马孔多被风吹散,这个世界不会再有第二个布恩迪亚家族出现。
彩蛋是文艺青年呆呆地看着,手指被锋利的碎片划破,流出鲜血。鲜血滴在土地上,倒行时有光亮闪过。
它回到文艺青年的身上。
文艺青年背后,出现无数道高矮胖瘦不一的影子。一根青草的叶子突破沙土。
整部影片风格诡谲,彩蛋更让人联想起先前突然死掉的主角。一部透着隐隐诡异的最好被纳入恐怖片范畴的文艺片。
“当时编剧和我说不要怕。”沈朝听重温完这部电影也有些回不过神,他下意识回想起拍电影时的状态,“她说‘白骨有什么可怕的呢?最可怕的还是你演的主角,它无休无止地死而复生、蜕壳逃脱,它是生命的蚂蟥和菟丝子’。
“我当时有想过,但直接被她指出来还是感觉有点瘆人。录彩蛋之前我也想过主角的结局是不是太潦草了,故事发展怎么那么奇怪。”他解释,“当时的导演不喜欢把剧本拆细,就让人自己理解,所以NG是家常便饭,复杂点的情节更是死磕。导演磕编剧磕我也磕。不过也因为这一点,想通之后演出来的效果也更好。”
“肯定很辛苦。”韩暮生很心疼。
沈朝听笑着:“演完之后感觉像酣畅淋漓的一场梦,主角从无辜的看客变成最后的罪人,怪物入侵世界,白骨观在影片里就仅仅是观白骨。假如他不去看这个风月宝鉴,他可以像人一样继续坚韧不拔地活着。”
韩暮生换了个姿势,坐在地上,下巴搁在他腿上,使劲朝上看:“听听,你觉得‘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沈朝听想了想,眼底流露出痛意。他说:“生生不息地活着。”
韩暮生若有所思。他又问:“听听,你最喜欢你演过的哪几个角色或者故事啊?”
“《空空》、《回响》,还有《假如就在此刻》。大概是这三个。”沈朝听说完,看韩暮生神色有些讶异,忍不住笑道,“因为最后一个是校园题材的,所以有些惊讶?”
韩暮生点点头:“感觉听听很文艺。”
“对它有一种情怀。”沈朝听解释,“沈怀宁也是个很有趣的角色。在校园剧本里,编剧把他设计成从古代穿越来的学生。但他本来身份是侠者,这势必会让他的校园生活很独特。作为第一视角,他性格是比较少见的文静,不过惩恶扬善,又有别具一格的热闹。会被女同学逗得好几天不敢直视人家,也能静下心学习自己并不习惯的知识。
“更重要的是,他是我走进别人眼睛里的第一个角色。”沈朝听说,“他在故事里创造了我的未来。”
小韩脑袋瓜一转,伤心了:“白月光角色。”
沈朝听噙笑:“在爱里,你才是白月光。”
然后就没人再说话。影片还在播放,他们只是中途暂停。再次打开,沈朝听深深地看了屏幕一眼,思绪迅速飞到和《空空》主角重叠的时候。
周围都是白骨。梦里也是。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的自己也是。
两只眼睛不再是形容的空洞,而是的确的两个黑洞。那为什么还能看见?手指的皮肉消失于是感受不到温度,但是看过去却能发现已经被过热的水温烫起几个泡,或者被冻得开始泛红发肿。
谁来救救我啊。
我没疯!你们凭什么认为我疯了?看到白骨难道是什么稀奇事吗,你们眼瞎心还盲所以要觉得我是精神病?我他妈都是被你们逼的!他妈的!你们!你们!
……白骨上面为什么会有脏东西?
擦不掉……不管怎么样也擦不掉……洗不干净……
为什么会这样?
好脏好脏好脏!!!用了洗手液,用了肥皂,用了酒精用了消毒水——他恍惚间闻到了皮肉被灼烧的味道,发热的疼痛感觉它在飞速溃烂。白骨上还是黑的。
好脏。
黑色的痕迹像斑点狗身上的斑块,油光水滑的皮毛反射出亮眼顺目的光。污渍在沈朝听身上蔓延扩大,从一块可以类比成太阳黑斑与太阳只见的大小关系的斑点,变成吸附的、无法被解除的替代。
骨头是透黑的,没有应该有的玉白色。
双目下意识会把人幻想成褪去皮肉的白骨,不过没达到真正修成白骨观的程度。除了分不清是谁,它对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难道说带来的恐惧是痛苦?那是那段时间里他确认自己活着的条件。
一只只骷髅涌上来。
其实我蛮寂寞的,掩盖怪物的身份生活在你们当中。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怪物,我以为我和你们一样,一样活着,一样吃饭,一样上学,一样上班。我们摸过同一张纸币,看过同一朵云。我以为我们是一样的,但我会用怪物的身份怨恨你们。
我嫉恨你们,你们依靠特权的轻易,依靠天赋的轻易,依靠金钱的轻易,依靠心性的轻易,只有我要依靠四下无依。
沈朝听目光澄明地想,这是沈朝听在自杀事件后接的第一部戏。
自杀前和自杀后演这部戏是不一样的。自杀前,这部戏是引线;自杀后,这部戏是地雷。
只是……只是它的确有一处意外。
一具漆黑的骨架怎么在洁白世界里生存?他羞耻、厌烦,怨恨身上的每一块骨头。他要把这一身骨头全都磨碎,用漂白剂洗干净后重新填充成他的骨头。
……你们、为什么,要,制止我?
与其说这可以被称作恐怖片,不如说它的隐喻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那种恶意犹如阴影附着在每个人身上,一旦有了觉醒的机会,将会毁灭这个人。彻彻底底的。
沈朝听怜惜地伸出手,抚摸韩暮生的脸颊。韩暮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也和他对视,目光坦坦荡荡。
他似乎看到韩暮生的脸也被闪烁成皮肉与白骨的分别,黑漆漆的眼窝看着他,仿佛坚定的守卫,石穴的巨龙,倔强守着他的珍宝。
沈朝听不再想涌上来的幻觉,于是韩暮生的脸又变成本来的样子。漆黑的眼睛牢牢地捕捉沈朝听的身影,瞳孔里倒映出沈朝听的脸。缩小的人影动了下,手不再乱动,一只手捧住他的脸颊。
韩暮生的脸颊有些僵硬,但很快就放松下来。他的眼睛弯得像月牙。
……脆弱的爱。
沈朝听收回手,然后牵起韩暮生的手;“该休息了。”
他小声埋怨:“睡前看这部片子,也不怕做噩梦。”
韩暮生笑嘻嘻的:“只要听听在我身边,哪里还会有做噩梦的机会。”
沈朝听饶有兴趣:“怎么说?”
“当然是因为我会直接变成保护听听的英雄呀。”
沈朝听微微动了动嘴唇。
他不受控制地想起以前。
那些把人的脊骨从皮肉里抽出来的痛苦,把下跪当做臣服的象征,把怨愤变成成长的养料。
把无知者的尊严踩在脚下,把有知者的向往当成癞蛤蟆。
让死亡成为威胁手段的不堪经历……
他知道韩暮生知道了他的所有,但他从来都没有完全讲述事情的实情。
真实经过,起承转合,所有经历在二次传播的时候都会加上传播人的主观判断。
他希望韩暮生怜惜他,又不希望韩暮生可怜他。
他希望韩暮生远离他,又不希望韩暮生离开他。
但他的确希望韩暮生幸福。
一个人知道所有真相,这样的结果会是幸福吗?
愿意自欺欺人的人群里,韩暮生也许并不是其中一个。
不要怕。不能怕。
及时止损。或者的确能够绵长。
他又想起宋明莘。快到她的忌日了。他总是时时想起。
宋明莘,你不是一个好老师。你教的我都学不会。
所以,你能来看看我吗?
即使是坏老师,也要给学生一个解答吧。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不辜负一个人的真情?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他幸福?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也可以让自己在幸福里不用后悔,直到生命的尽头,在我死去才有可能知道真相?
我希望永远不会知道真相的虚假幸福降临在我身上。我是那个愿意自欺欺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