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号床病人家属。”
“这。”我赶忙举起手。
护士手里抱着一大叠表格,翻了翻,抬头撇了我一眼:“病人已经醒了,可以进去了。”
我点点头,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少年半躺在床上,听医生问话。
他侧对我,低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盖住了那双深黑的眼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病号服过于宽大,露出的半截脖颈如玉,浑身透露一股子冷气。
“病人家属?病人家属?”医生重复了一遍。
我猛地回神:“不好意思,什么。”
医生轻刻一声:“病人晕倒是由于后脑遭受冲击,面部…面部淤青勤涂药,饮食注意清淡,回去好好休息。”
我听得一愣一愣,直到听到“面部淤青”,我才望向少年,少年也回望我。
少年眼下一块淤青,不大不小,但没有影响他的美感,更显得楚楚可怜。
奇了怪了,这都还好看。我有点想抽烟,看着那张脸,怎么别扭得不行。
我“啧”了一声,对上少年的视线,那双深黑色的眼睛在此刻有了些幽怨的味道。我有点不好意思,挠挠头,问他:“那什么,你没事吧?”
少年张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我见他没说话,就自顾自往下解释:“那是我姐的坟墓,我从小没爹没妈,是我姐带大了我。你在那躺着,这是对她不尊重,所以我那时候才冲动了。向你道歉。”
看少年依然没什么反应,我想了想,又补充道:“不是给我自个开脱,你的医药费啊什么的,我全权负责。”
说完,我观察着少年的反应,他蠕动嘴唇,说了一句:“你是谁?”
我跟他对视了两秒,随后,冲出病房。
“可能是后脑遭受冲击太大,还没缓过来,也不好说是不是脑震荡,但是身体检查下来是没问题的,你带回去静养几天,不行再来。”医生握笔记着什么。
我当时也没这方面经验,傻愣愣地点头。后来很后悔,怎么那时的做法跟个二愣子一样,心软留下了个祸害。
我回到病房,看着少年难免有点良心不安。
我试探性地问:“你真的,什么也不记得吗?”
“…我不知道。”少年抬起头,楚楚可怜,“我应该知道吗?”
“……没有,你可以不知道。”我叹气,少年这么畏缩可怜的样子,让我有些无措。
“那,你不会丢下我对吗?”少年像是被鼓舞了一样,伸手拉着我的衣角。
…我忽然有种被赖上的感觉。我开始后悔在墓园的冲动,老秦不可思议的脸在我脑子盘旋不散。
“不会,我不会不管你。”我认命地摇摇头,“我会先给你送到…”
少年打断我,他满脸不可思议:“你要送走我?”
我一噎:“不然呢?你放心,我不是把你送到什么不好的地方。我们去警察局,找警察叔叔帮忙。”
“不要。”少年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不要送走我,我不信这里的任何人,我谁也不认识,我只信你。”
看着少年这幅模样,我感觉肩上好重,“不行。”
“你说好不丢下我的。”
“那、这是一码事儿吗?”我不理会少年那张漂亮的脸,“我养不了你。”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我都不适合养个小孩。
少年沉默片刻,他抬头,问:“你是没钱吗?”
被一个小孩这么问,我还是有点挂不住脸,但也没办法,我只能坦白:“我没正经工作,你跟着我只会吃苦。”
少年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他收起表情,郑重地摇摇头:“没关系,只要跟着你就行。”
我犹豫半天,手上的玉镯凉得有些刺痛。
我最后答应了。
虽然我的情况的确不适合养小孩,但是这个孩子也的确可能是害怕,所以信任第一个见到的我也无可厚非。而且他会这样,一大部分是我的责任,如果最后他受不了要走,我也可以送他走。以及,她也曾这么做过。
“我事先告诉过你了,你如果反悔了,现在就说。”我掏出钥匙,插进了门上的钥匙孔。
“不后悔。”虽然少年嘴上这么说,但我感觉得出来,他对此应该是很嫌弃的,在进来这个破旧的小区,走上感应灯闪烁的楼道。
“拖鞋。”我脱了鞋,把钥匙放鞋柜上,从抽屉里掏出一双拖鞋,穿上。
“我的呢。”
我一愣,看向少年,“没有。”
我一个人住,也没多少社交,有谁稀罕来这一室一厅的小破屋。
少年脸色僵硬,或者说,他的脸从一开始就没好看过。
“我说过了,我没正经工作,只够吃饭的,我也就住这么个破烂地儿。”我坐在沙发上,“后悔了吗?”
少年咬牙切齿道:“没有。”
我哼哼一声,“那你先光着脚进来吧。”
“……脏。”
“一会洗洗脚就完了。”
少年不说话。
我唉唉地叹气,把拖鞋甩给他,自己光着脚,“少爷,穿鞋。”
我闭上眼睛,仰躺在沙发上。一般来讲我晚上没什么活动,基本都在睡觉。这次罕见点,捡个破小孩。
少年也没有说话,一时静谧。
直到少年的肚子里发出咕噜的声音。
我闭着眼睛,我想尽快睡着。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
“饿。”
我装聋作哑。
“饿了。”
我感觉身前站了人,我睁开眼睛,少年挡在我身前,遮住了光。
“让开。”
“我饿了。”
我对上少年那双漆黑的眸子,就这样相顾无言了一会,我叹口气,站了起来。
我这才发现,少年只比我矮一点,我的身高算高了。一米八三的个子在南方已经是鹤立鸡群,他看着也就矮我两三公分的样子,他现在还小,未来指不定比我还高呢。
“等着,给你做饭。”
“嗯。”少年显然心情大好,乖巧地跟在我身后,像个小尾巴。
我打开冰箱,翻箱倒柜出菜和蛋,给少年做了碗面。
我的厨艺还不错,不是我自夸。我姐的厨艺非常烂,我小时候因为吃她做的饭食物中毒过几次,后来在阿姨不在时不得不自力更生。
被少年这么一搅,我也不想睡觉了,拉开椅子坐上去看他吃。
“好吃吗。”这句话我想是每个做饭的人在端给别人吃的时候一定情不自禁会说的。
少年小口小口吃着面,他的吃相很好,慢慢悠悠的。别人吃面会发出吸溜的声音,他就吃得很安静,非常优雅。就是回答我的问题,也是轻轻放下筷子,嘴里吃完了面,才回答:“嗯,好吃。”
我满意地点点头,看着他又低头吃了起来。我想起还不知道他叫什么,迟疑片刻问:“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吗?”
少年顿了顿,犹豫着思考了一会,点点头:“记得,我叫余锦。”
“怎么拼?”
“剩余的余,锦是……繁花似锦的锦。”
我心下微动,“好名字。”
余锦嗯了一声,他和我对视:“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没有。不过你还挺会失忆的,别的记不住,名字倒是记得清楚。”
余锦再次低下头,没有回答。
我看着余锦吃完了面,起身拿了从医院带回来的白袋子,掏出来药膏,扔给余锦。
“什么?”
“涂脸上的,好的快。”
余锦没有动。
我走过去,“怎么了?”
余锦手里握着药膏,抬头仰视我。他的左脸颊靠近眼睛的地方一块淤青明晃晃摆在那,但也不显得多狼狈,只是让他有种可怜的样子,尤其是这么眼睛闪亮亮地抬头看人。
“不会。”
如果不是余锦看着很正常,不然我会怀疑他是不是弱智。一个正常有人性的快成年的人,不会涂药。
那你看说明书吧。”我帮他涂药太奇怪了。
“好吧。”余锦很听话地看起了说明书。
“…什么叫均匀地涂抹在伤处?”余锦抬头。
我一噎,“…你自己估量一下,觉得涂多少好。
“不知道。”余锦摇头。
好麻烦,我生无可恋,“去沙发坐着,我帮你。”
“好。”余锦笑了起来,又因为眼下的疼痛皱起眉,颇为哀怨地看着我。
我被看得有些心虚,别开目光。
“你叫什么名字?”
“嗯?”我手里握着棉签,正要靠近余锦。
“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你叫什么?”
“哦,我叫甄繁,繁花似锦的繁,说起来,咱俩名字还挺有缘。”我咧开嘴笑了笑。
“甄繁?”
我纠正:“你顶多十七八岁,该叫哥。”
余锦不说话,发出沉默地抗议。
“没大没小。”我懒得计较,棉签怼上余锦眼角。
“你的名字好奇怪,甄繁,好像你很烦一样。”
“我现在就挺真烦的。”
余锦脸色拉下来,有点不高兴。
我有点近视,有时候会习惯性凑近物体去看,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他的呼吸打在我脸上,我能清楚地看到他微微颤抖的长而挺巧的睫毛,高挺鼻梁上一颗小痣。
“甄繁,你很会照顾人吗。”
我猛地抬头,那双如同深渊般漆黑的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漂亮得像妖精的脸,我会感觉那么怪异。
余锦长得和甄桃晏,太像了。
十五年前,我八岁,已经是记事的年龄了,我很清楚知道,我是被抛弃的,被带到这个平均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的南方后抛弃的。可能我的生理父母还有点良心,没就在北方把我扔了,否则我应该撑不到遇见某个好人。
所以在甄桃晏捡到瑟瑟发抖的我时,我没有说真话,我骗了她。
我那时太害怕了,我独自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寒冬里,受了太多白眼,饥饿和寒冷时时刻刻萦绕着我。我知道我不可能再遇到下一个这样的人,拥有让我不再被冷风摧残的能力。
幸运的是,甄桃晏收养了我。她很惯小孩,在我起初没有安全感,黏人闹人太紧的时候,也没有嫌烦凶我过一次。在那个狗都嫌的年纪,我自己面对那时的我,都没办法做到平和。
“甄桃晏,你要去哪?”我紧抓着甄桃晏的衣角,脸上挂着泪。
“我有事儿,得出去一趟。”
“不要,别走,甄桃晏,别走。”我哇哇大哭。
甄桃晏无奈扶额,抱起我轻声安慰:“我出去一趟而已,我也不跑,一会儿我就回来,好不好?听话。”
“不…”我实在不情愿,但又不敢说太多,怕甄桃晏嫌烦。
甄桃晏那时也才十七岁,不会哄孩子,最后思考了一会,决定带我一起去,“好吧,走吧。刚好给你凤君姐姐看看我们家繁繁。”
我两眼放光,对我来说,只要跟甄桃晏在一起,怎么样都行。
“甄繁。”余锦低低地喊了我一声。
我回过神,咧开嘴,“满意吗少爷,我的服务。”
“不要喊我少爷。”余锦抓住我的手腕。
“这脾气,不是少爷吗?”我轻轻擦拭余锦的脸。
“甄繁,你刚刚在想什么。”
我顿了顿,直起腰,缓下心中的酸涩,俯视余锦,“余锦,你不觉得你管太多了吗,我们也不熟,别想太多。”
余锦沉默了。
我也不想管,回忆从前是件费体力的事,梦见曾经也是个痛苦的潜意识行为。
我不觉得不停想起过往会是什么好事,相反,我认为我要倒霉了。
在我回卧室前,余锦喊住了我,“我睡哪?”
我停下脚步。忘了这事。我转身,指了指沙发,“睡沙发吧,我给你拿床被子,明天我就给你搬张床过来,行吗。”
“不要。”余锦回答得很快。
我欣然点头,“行,那你自个找块地睡,我不奉陪,晚安。”
我抱着被子出来时,就看见余锦还站在那,脸色很不好看。
“你就让我睡沙发?”
我和余锦对视着,最终,我叹气:“就睡一晚,沙发也不算脏,你要嫌我给你拿张床单垫垫,将就一下。”
“……”
见余锦还算能沟通,我放下心来,铺好床单被子,回屋睡觉去。
如果不出意外,我今晚会安安静静舒舒服服睡一觉等到自然醒。
如果。
不出意外。
听着门外断断续续的咳嗽声,我实在不想动,但我也总不能让他咳死。我勉强起身,眯着眼来到沙发后,“余锦,你怎么了?”
我其实有点盼望余锦说没事,只是一点小咳嗽而已,不过我也知道,这咳得这么厉害,多半发烧了。
余锦没有回答,我睁开眼睛,吓了一跳。
余锦裸露出来的皮肤通红一片,眼睛半合不合,微微张着嘴,时不时咳两声。
我抬手摸在余锦额头,烫得吓人。
我赶忙拍拍余锦,“余锦、余锦?去,去我房间躺着,我给你找温度计,能不能起来?”
余锦慢腾腾地起身,扶着沙发没动。我见他这幅模样,可能撑不到去卧室,我扶上余锦肩膀,横打抱起,放余锦到床上,掖好被子,出去找温度计。
我想不明白余锦怎么会突然发烧,是因为我一拳撂倒了他?还是刚生气动肝火?无论哪个理由,都过于匪夷所思。一个十七岁的小伙身体能弱成这样吗?
算了,病因是什么,都得我照顾着,我认命。
我做左翻右找,终于在某个不知名抽屉里翻出来温度计,走回房间去。
我坐在床边,眯着眼找温度计上的银线,甩了甩,抬起余锦一只胳膊,余锦身上的热气让我有些心惊。
三十九度七,看着温度计上直线飙升的银线,我暗道不好。
我赶紧去烧水拿退烧药,别给孩子烧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