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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秘录 第70章 溯回

作者:春云时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4 22:46:32 来源:文学城

翌日。

陆书行还在梦里和周公下棋下得不亦乐乎,他娘便毫不留情一把掀开了他的被子:“死小子,快起床,你爹和阿彤都快吃完了,不然一会儿又得挨骂。”

陆书行顶着一头乱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什么?!

纪彤起来就算了,他爹昨天喝成了那副模样,居然今天还能按时起床,真是可怕的生活习惯啊。

等他快速梳洗好,果然见到他爹已经又恢复了平日那副威严的模样,昨天那个喝得有些傻愣愣,大着舌头说话的总捕头大约是要很久以后才能再见着了。而且他看自己的眼神,正在强自按捺着怒火,显然已经忍了许久。纪彤冲他眨眨眼,示意少说话,赶紧吃。

“知道今天要当班,还起得这么晚。那么多卷宗要整理,你可不要想着偷懒,若是被我发现有卷宗错位丢失,或是有灰尘虫蛀,明年你就给我换个地方呆着去,谁求情也不管用。”

陆书行拿了一个油饼啃了起来,嘴里嘟嘟囔囔道:“哪有那么夸张,青云鉴防卫那么森严,没有您的腰牌,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怎么可能会丢嘛。”他本来就带着起床气,难免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但是又不敢发作,只能暗暗用脚在地上划拉泄愤,无意间却碰到了一个硬物。

他低头一看,脸上立刻挂起了笑容,弯腰捡起来,洋洋得意地递给自己那个脸黑得如锅底一般的爹,“爹,您瞧这是什么?若是今日青云鉴真的丢了什么,这该算谁的?”

田岚见状,担心二人杠起来,立刻围魏救赵:“我就说你得少喝酒吧,幸好是丢在了家里,要是掉在外头被人捡了去可怎么办?”

陆天自觉理亏,也没什么话说,只得应了一声,接过腰牌紧紧系在腰间。

今天是陆出行当班,陆天也还有些案子要收尾,稍后要进宫跟圣上回禀,因此父子俩虽然还互相有些看不顺眼,却还是一起出了门。

田岚见男人们走了,便想拉上纪彤去绸缎庄选选衣料,纪彤却笑说自己跟朋友有约了。她不想扫了年轻人的兴致,便嘱咐了早点回来吃饭,便乐呵呵去找隔壁的郑夫人去逛街。

但是纪彤却并没有去找李兰溪,她虽然答应了带他去自己家,可是心里却不自觉打起了退堂鼓,大概有些近乡情更怯。

和春园的原址,并不建在都城之内,而是在城郊。

这条路她很久没有走过了,十五岁前是不敢自己去,十五岁后,是明白去了也不再有意义。

她不知道为什么李兰溪会忽然起意想要去她从前的家。那个地方从前或许算得上是一处热闹的所在,她爹交游广阔,说是知交遍天下也不过分,她娘也最是热情好客,又有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因此她记得小时候家里总是有许多来自天南地北的客人,是很热闹的。

但是后来就再也没有人去了。

她以为自己会走错路,或者至少会因为认路徘徊多花上一些时间,谁知她的脚却像是有自己的意识,即便脑中的记忆已如晨雾般朦胧不清,但是身体的本能却还是没有忘记。

每到一处,即使眼前的风景和建筑已经全然陌生,但是直觉却指引着她,此时该向左还是向右。

即将抵达的时候,她的呼吸甚至不自觉急促了起来,脚步却放慢了下来,仿佛前方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眼前却并非想象中的废墟与荒芜,没有满目疮痍,亦非一片焦土。但是也找不出从前一丝熟悉的旧时光。

她记忆里的和春园里种满了桃花,春时闻花香,夏天食甜桃,秋季酿酒喝,冬日描桃枝。她的爹娘是很会过日子的,四季都能想出乐子来,而且还各有各的意思。所以小时候她最喜欢的颜色便是粉色,无论是衣裙还是首饰,都偏爱买这样的,总觉得得穿这样的颜色,才算得上和春园的小主人呢。

但是她后来最不想看到的颜色也是粉色。

因为粉色和红色其实很像。

血稀释之后的颜色,就是粉色。

人的记忆可以存留很多年,连带着恐惧和痛苦也似乎获得了永生。

但是土地的恢复力却很强。

这片曾经被大火肆虐的大地,在时间的抚慰下,居然已经覆盖了一层浅浅茸茸的小草,虽然此时大部分已经枯黄,但是还有些残留的绿意,还有些不知名的白色小花零星地点缀其间。她甚至望见了不远处有农户搭的爬架和地里长起的苞米和油菜。

她凭着依稀残存的一点记忆找到了一棵看着有些眼熟的树下坐了下来,她伸手摸了摸眼前的树干,前几天下过雪,因此树上还有些残留的长长的冰柱,

其实冬天的树没有什么好摸的,只有粗粝的树皮和干枯的树叶,但是却也藏着一点小小的粉色小花。在一众枯树枝间显得很脆弱,似乎很容易就会被摧毁,但是却也很亮眼,因为只有它与众不同,带着独一的色彩,昭示着这棵树内蕴含的生命力。

她正出神,突然,耳边却传来了一阵细微却清晰的呼扇声。

她不禁抬起头,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浑圆的白色小球,虽然有些摇晃,却还是停在了半空中。

她好奇地打量着,就在这时,那个白色小球似乎感受到了她的注视,竟然颤动了一下,紧接着,两只并不起眼的翅膀从它圆滚滚的身子下伸了出来。

原来,这是一只小鸟!

这只小鸟的脑袋生得圆圆的,看起来十分可爱,而它的身子也是滚圆滚圆的,就像是一个小小的雪球。由于它的翅膀被藏在浓密的羽毛下,所以之前很难被人发现。此刻,当它展开翅膀时,纪彤才发现原来它的翅膀其实挺长的。

别看这小鸟虽然长得胖,翅膀却并不弱,奋力扇动翅膀,可以勉强在空中停留片刻,它就趁着这个时候,伸出舌头去嘬树上的冰柱。

她看的有趣,不禁站了起来,那小鸟惊了一下,却没逃跑,反倒是绕着她飞了一圈,似乎在打量这个比自己庞大许多的动物。

纪彤不由伸出了手,这小鸟居然不害怕,反倒是凑近她,在她手指上停了下来,像是闻了闻,又偏过头,蹭了蹭脑袋。

毛茸茸的,非常柔软的,一颗小脑袋,带着冬日里可以明显有所区隔的特有热度。

纪彤于是有些得寸进尺,想要将这个小肥啾放到手心里,这回小鸟却没有给她面子,终于飞高了。

她不由得追了几步,却见这小肥啾飞了不太远,便落到了一人的肩膀上,站定不走了。

那人笑意盈盈:“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纪彤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此刻甚至有些想要躲避,慢慢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李兰溪偏了偏脑袋,连带着肩膀上的小圆鸟也歪了歪身子,道:“大约是巧合?”

“补了一觉起来,觉得在屋子里呆得有些无聊了,便出来散散步。”

天下当然没有这样的巧合,但是她也不想深究,大约要感谢这只小鸟的出现,让气氛没有那么糟糕。

“这是你养的小鸟?”纪彤走到他身边,小鸟见她靠近,便顺势两人的肩膀上走了走去,兴致勃勃地来回跳着玩,还啾啾地叫了几声,似乎很喜欢这个游戏。

李兰溪点点头,道:“嗯,朋友送的,刚养了几天。”

纪彤瞧着不怎么像,道:“可是看着倒是跟你很亲。”

李兰溪笑了:“我倒是看它很喜欢你,第一次见面就不怕你。它第一回到我那,还啄了我好几下呢。”他伸手弹了弹着小鸟的屁股,小肥啾瞬时受到了惊吓,朝他炸了炸毛,飞上了树枝,又伸长脖子去吃那长长的冰柱。

纪彤有些好奇,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小鸟这样做,问道:“它为什么喜欢吃这个?”

李兰溪便伸手将那冰柱掰了一段下来,直接喂给那小胖鸟吃,让它不用飞得那么辛苦。

“这是树木断枝处流下的汁液冻成的,对它们来说是甜的。大约就跟咱们吃点心差不多。”

纪彤点点头,二人一时无话,却默契地一同往前走去。

四野安宁,除了吹拂而过的寒风,便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夹杂着几声鸟叫。

其实这里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即使没有纪彤想象中的荒凉和破败,充其量也只是一块并不怎么肥沃的土地,长着些既不名贵,也不罕见的农作物。但是,李兰溪却看得很仔细,似乎在游览什么名胜古迹一般。

纪彤只得道:“如你所见,这便是你想要来的地方。但是早已不复从前的景象了。”

李兰溪“嗯”了一声,只不过脚步却仍是不紧不慢的,似乎并没有因为她的不善言辞和不愿多做介绍而失去兴趣。

纪彤强撑着走了几步,却还是停了下来:“所以你为什么想来这里呢?”她心里已经想过千百遍这个问题,明明知道或许不该问,此时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李兰溪的眼神里露出的却不是猎奇,仿佛只是很寻常的一次拜访,只是声音里微微显露出了一点礼貌的期待,道:“因为那天你在中毒之后一直在喊你娘,所以我有些好奇,你从前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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