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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 第14章 第 14 章

作者:一鹿好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17 11:13:19 来源:文学城

一连几日闭门苦读,只有在下午的时候才会出来帮这一对老夫妇招待招待客人,算是活动活动筋骨。这一日,由于晚上下了一场雨,第二天天气处于一种阴天状态,微风徐徐,清新扑面,他拿着自己熬夜写的稿子,往书局那边去。

希望能够卖个好价钱,不然手头紧,生活上有诸多不便,难免这要节省,那要思量。

书铺所在的位置,要拐过这里两条街,街道两旁种着的树木花草,现如今十分茂盛,草木清香吸入肺腑,让人头脑格外清明。一时间读书的疲惫,似乎也如同潮水般褪去。

沈云安走进书铺,铺子眼下人已经很多了,看来趁着天气好,来书铺买东西的文人墨客并不少。他没有直接走过去跟掌柜打招呼,反而询问一声伙计:“劳烦小哥,当下时兴的话本子在哪儿?”

伙计看沈云安穿的衣服布料一般,虽然高大魁梧,但是和他见过的穷酸学子气质很像。心中止不住吐槽一句:【莫非是科举无望,要转过头来写些话本子谋生的书生?呵呵,这些读书人从来自视甚高,还以为话本子那么好写呢,仿佛有手有笔就成。也不看看写的难看,我们书铺会不会收,到时只会白费功夫。】

当下撇了嘴角,鸡毛掸子一指东面的墙角,“那一排书架都是。小心着些,别乱翻。”有些穷苦书生光看不买,想着看完那些话本子,偷师完之后就回去捉刀。美的他们!

沈云安面上和和气气的,一点也不着恼,笑着说:“小哥放心,一定不乱翻。”他只是过去看一看自己的书有没有在上头。若是在上头,今天的事儿就好办了。

来到东面书架前,原本还以为要细细寻找一番才能找得到,可是定眼一看,就看到书架最上排,一排书都是他的。

《霸道系列》

从小娇妻到福孕娇娘、到傲娇小青梅、到金丝雀……

一本书有五册,这里一共十本书,也就是五十册。

沈云安伸手就要拿一本下来,看看是不是自己原文,然而,手刚刚摸到书本,伙计就嚷嚷起来:“唉,别碰别碰!这个书金贵着呢,一册就要一两银子,你小心弄脏了,卖不出去叫你赔。”

沈云安嘴巴张了张,不可思议。

“一两银子一册?”

“不然呢?”

“这书火遍大江南北,不仅女子爱看,男子也爱看,小书生出书又慢,他的书自然要卖贵一些!”

沈云安此时此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的原稿,在原先小镇上,那书局老板用二两银子就买断了。是一本书二两。

感情他转手一卖,不知道要赚多少。

不过,也怪不得书局老板。什么是商人?商人就是,如果太阳可以包起来,那么人们照一照阳光,就需要付费。如果空气可以被控制,那么人们呼吸,就需要刷卡。

要怪只能怪他,没有走出来看一看瞧一瞧,不知道自己的书能卖的这么火热。

毕竟,小镇上能出钱看得起书的人,基数太少。

不过,现在他知道了。

掌柜的听到伙计嚷嚷,没有再打算盘,掀起眼皮子瞟了沈云安一眼,眼神里带着明晃晃的轻视意味,显然是很认同伙计的话。

沈云安也没有再碰书,举起的手放下来。这时候一位被两名丫鬟伺候的小姐,娉婷走进来,抬起手指就指了指书架上的书,说道:“小书生的书这一版全要了。”

“是。”

丫鬟当即去抱书,伙计殷勤凑过来帮忙,一个屁股把沈云安拱到一边去了。还给他一个知不知道让让,一点都没眼力见的眼神。

沈云安:“……”

小姐带着丫鬟结了账,足足五十两,走的时候还说:“小书生的下册若是出来了,立刻送我府上去。”

掌柜的连连说好,亲自送了小姐出门。

沈云安也不生气,反而满脸堆笑的走到了柜台前面,开口对低头算账不怎么搭理他的掌柜说道:“小书生的话本子卖的很好?”

掌柜的看沈云安,眉毛挑了挑,“刚才你也看到了,京都繁华,从不缺富贵人家。可是富贵人家一向只看得上好东西,他们既然看得上这书,这书自然是好东西,好东西自然能卖上好价钱。”

这就把话说成了一个闭环。明里暗里却是在跟沈云安说:你穷酸书生要是也想写话本子谋生,也要看看自己够不够格,能不能写出好东西。

沈云安笑了笑,然后从怀里掏了装订好的书出来,书的第一页写着《霸道官人的金丝雀第四册》,作者:小书生。

掌柜有些懵。

这是哪里来的骗子吧?

小书生的书卖价卖的那么贵,这人真要是作者,怎么会穿得如此寒酸?

沈云安见掌柜怀疑,笑着将桌子上的书又往前推了推,“掌柜的先看看。我这儿还有自个儿的印呢。”

又从怀里掏出来印,给掌柜的瞧一瞧。

掌柜看到这印章顿时就信了几分,拿起书来看。看过两回之后,又翻到最后一回看,这一下顿时信了九分。

“您要卖书?”

点一点头,“掌柜的您开个价?”

掌柜的看到了沈云安眼中戏谑的笑意,这一下有一种头皮发紧的感觉。骑虎难下估计就是这种滋味。

倘若刚才伙计没有说那话,自己没有说那后话,说不定还能压一压价。可是,自己已经把这书捧上去了,要是反复,岂不是自打嘴巴?

赚钱的时候有多开心,要花钱出去的时候就有多肉疼。

掌柜的直接伸出一只手。

沈云安刚想开口五十两?不过话到了舌尖又咽了回去。他可不能犯蠢,别到时候人家说是五百两,他开口来个五十两,那肠子都能悔青了。

沈云安眉头一皱,故意说:“五?”

掌柜的顿时以为他不满意,可是这已经是很高的价钱了,不过想一想这是小书生的书,忍着肉痛,开口说道:“五百五十两,不能再多了。否则投进去的成本太多,东翁这边我也不好交代。”

沈云安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被他这话唬住,成本高一些,只要利润可观,东翁能说什么呢?

沈云安心里面已经欢喜异常,只不过嘴上却道:“五这个字通无的音,我不太喜欢,这样吧,作价六百六十六两,以后出了书,我都往你这儿来卖,保证不卖其他书铺,我还能与你签上契约,如何?”

掌柜的看沈云安眼神明亮,格外清澈,于是眼神之中那种吃定了你的拿捏之态,也瞧得清清楚楚。掌柜无声叹息,果然,人家的书能卖的好,是有一定道理在的。世事洞明,才能将书中人物形象塑造的那么好。

他当即就取出纸,写下一式两份契约,两者互签了名字,还用了印章,算是达成了合作。

崭新崭新的银票,和一些散碎银两,全都交到了沈云安手里。沈云安心中格外欢喜,面上却不表露,仍然显得平淡。

掌柜的当即就问:“金丝雀的第五册什么时候能出啊?”

“在写了在写了,已经在写了。”

掌柜的双眼一眯,他怎么就不信呢?

那他书局卖书的其他作者,虽然名声没有小书生的名声大,但是,大家说的话,怎么都差不多呢?

书写好了吗?

快了快了。

书什么时候交稿?

马上马上。

……

阿呸,这些个写话本子的,嘴里没一句实话。

掌柜唏嘘一声,笑着对沈云安道:“下一册最好在端午节前交给我,到时候就能趁着端午节出一个精装版。不然,就要等到中秋节了。”

沈云安:“我尽量吧。”说完之后,掌柜依依不舍的送他出门,旁边的伙计再对上他的目光,脖子一缩跟鹌鹑似的。沈云安宽慰的冲他笑了笑,表示自己不介意,伙计立马就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阳光又灿烂的笑脸。

一本书,六百六十六两!

沈云安心脏砰砰狂跳,可是,没过一会儿,便开始肉疼起来。

实在是,以前在小镇上卖的书稿,都贱卖了呀。

不过,很快他又念头通达起来,要不是有以前那些书打基础,如今也拿不到这么高的价。

手头有钱心不慌,沈云安去成衣铺买了两件布料结实的衣服,然后,订了四条裤子。不是长裤,而是四角内裤。成衣铺的老板虽然没做过这种裤子,但是结构简单,沈云安都不用脱裤子给他看,比划比划,他就知道了。他让沈云安明日就过来拿。

成衣铺老板收了钱,开了票据,沈云安才离开。出去的时候心情又好上了一些,毕竟,他的裤衩子都烂了三个洞了,总算能有新的穿了,不容易啊。

天气好,手上又有钱了,在街头胡乱逛了起来。

京都不愧是权力中心,房屋大气,街道宽阔,车水马龙,无比繁华。沈云安吃了烤羊肉串,还买了荤馅儿野菜饽饽,张望间看到有货郎挑着蜜渍的李子在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快步上前,称了一小包。

心满意足要回去了,转身却撞到个小姑娘。

小姑娘手里提着一个竹篮子,篮子里面放着鲜花。

小小的姑娘大大的眼睛瞅着沈云安,“买花吗?”

沈云安不想买花,可是看着才到他大腿的小姑娘,又有些不忍心摇头,这时候,恰好看到了篮子里雪白雪白的香气扑鼻的铃兰花,心神一阵摇曳。

“铃兰花怎么卖?”

“一文钱十朵。”

沈云安:“……”看着小姑娘衣服补丁打补丁的,忍不住叹气。他蹲了下来,开口对她道:“花不是你这么卖的。”

小姑娘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他,懵懂又可爱,不知道沈云安在说什么似的。

“走,哥哥教你怎么卖花。”

小姑娘被沈云安牵着小手,走路跟小企鹅似的,手里的篮子都有她半个大了。过一会儿吃着沈云安给的野菜饽饽,走得跌跌撞撞,眼神也懵懵懂懂。

布庄里,掌柜的殷勤给宋舒介绍,“宋公子,再过段时间六月要来了,到时候天气炎热,这款云纱缎,轻盈透汗,贴肤清凉,做成衣服穿最合适不过了。在布料上您一向挑剔,不是最好的货,我都不敢拿出来。”

宋舒嘴角露着寡淡的笑意,有些瞧不上这匹布料的颜色,不过想着给表哥做衣服他应该不挑,反正细棉缎表哥也穿的开心。

“包起来吧,多少钱?”

“不贵不贵,哪敢高您的价,四十两。”

“是不贵。”

掌柜的喜笑颜开,然后宋舒说:“二十两。”

掌柜的:“……”

书童抱着油纸包好的布,跟在宋舒后面出了布庄,定眼一看,就看到了沈云安拽着个小萝卜头,往偏僻的地方去。顿时心惊肉跳,连忙扯了宋舒的衣服,“少爷少爷,您快看!这不是前些日子遇到的书生吗?您看他是不是在拐卖小孩?”

说着眼睛越瞪越大,“还是说,他他他……天哪,少爷,他不会……禽兽啊!”

宋舒:“……”

他也看到了。

小萝卜头腿很短,那家伙腿很长,还一点都不知道放慢脚步,小萝卜头走的跌跌撞撞。不过什么都没有手上的野菜饽饽重要。

这一幕,当真活像个拐子。

宋舒犹豫着,要不要抬脚就走,不管这种闲事。

可是一想起前几日父亲说的,知府一家抄家流放,他就不得不对这人上了几分心。

【我救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啊?是个城府深厚手腕了得的奸恶之人吗?如果他真的是个大奸大恶之人,我既然救了他的命,也能要了他的命!】

眼神顿时有些阴狠,抬脚就跟了上去。

走进那偏僻的小巷子的时候,书童还从墙角捡了一根废弃的木棍,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要是叫他见着了不堪的一幕,他一定打死那个不要脸的玩意儿!

而后,在拐角的地方,偷偷探出头去。

一所民房的后宅台阶处,一个瞎了一只眼的妇人端了两碗水出来,沈云安说了谢谢,喝了半碗放在台阶上。然后笑着摸摸小女孩的头,用沿街店铺买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先示范的做了一个坠满铃兰花的步摇。

精致小巧野趣横生,格外好看。

他温柔又耐心的又教她做些织花的手链,还教她怎么装点自己的竹篮子。

原本普普通通一个不起眼的小篮子,顿时格外的好看。有一种想让人把篮子买回去,摆上几日的冲动。

一篮子花被折腾完了,沈云安笑着对小女孩说:“去卖花吧,三文钱五文钱的卖,可别再一文钱卖十朵了。吃碗面的钱都不够。要是还没学会,你就到老文面馆来找我。我住在里头。”

小女孩笑着露出小米牙,递给他一支铃兰步摇,沈云安看着那小小白白的花,轻轻摇了摇头。那是个男子,不会戴步摇。

“去吧去吧,免得花不新鲜了,不好看。”

小女孩挎着篮子,蹦蹦跳跳的从后门进去了,穿过堂就到前门,从前面出去就直接到大街上了。

沈云安把水喝完了,把碗交给瞎眼的妇人,道别之后,伸手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闲庭信步的走了。

书童脸色尴尬,握着的棍子丢也不是,拿也不是。

都不敢对上自家少爷的眼神。

宋舒也没多看他几眼,视线之中那家伙已经远去了。这巷子,直通南北,两边都能出去,他转身,从原路返回,正好背道。

到大街上,人多热闹,两人又定眼瞧见小萝卜头被人围着买花,一时间没有走动,两人心绪都微微有些复杂。

书童按捺不住,眉飞色舞的说道:“少爷少爷,那个书生真是心灵手巧啊。普普通通的花被他那么一弄,好卖多了。”

“现在看来,他是真的聪明啊。你说他以后会不会当大官?咱们老爷也是大官,到时候家里如果办喜事,他会不会也来祝贺呀?”

宋舒心脏顿时一梗,“胡说什么?”又故作镇定强加了一句:“你以为什么人都有资格登我们宋家的门吗?就算考取了功名又怎么样?状元都只能从从六品官员做起,我们家可是三品大员!”

书童听不出来宋舒的心慌,嚷嚷着说:“我看他那么聪明,还那么善良,最重要的是他长得也还不错!将来要是做官,肯定是个好官。”

宋舒:“……”

快闭嘴吧!

脸都不由得红了红,十分不自然。

今天也没有心情逛了,天气再好也不想逛,掉头就朝家那边去。

“少爷不逛了吗?今天带出来的银子还没花完呢!少爷!”

“不逛了。烦不烦?出来一遭总能碰到他!”

“碰到谁?那个书生吗?是哦,好有缘分。下次要是再碰到他,少爷要不要去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宋舒原本就很快的脚步,这会儿走得更快了。

“做朋友?他也配!”

书童摸一摸自己的脑门,看着自家少爷的背影,紧赶慢赶的追上去,糊涂的很。他想不明白,自家少爷为什么突然变得很古怪。可是他知道,少爷这会儿似乎有些……羞恼?

嘶,为什么?

宋舒脸色有些不好。有些事情,越不去想,反而心里面已经想了千百遍。

要是没有再重逢,宋舒觉得自己心绪起伏不会这么大,随着时间过去,肯定能淡忘。

可是现在,脑子里的画面全部都是匍匐在那宽厚的胸膛上,被迫吞到哭求……

自己这样记得,无法忘却。

那人呢?

他还记得吗?

他大约是不记得的,只当做野梦一场罢了。

可恨!

可恶!

还非常可耻!出来逛个街,都要在他面前晃一晃,彰显存在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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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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