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但元听心还穿着昨晚随手套上的长裙和平底鞋,身上还有被人浸泡了一夜的酒味。
元听心只能早上八点就出门,先回家洗澡换衣服再去公司。
一梯两户的户型加上贯通式电梯,只要出门就能按下电梯按钮。
很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电梯门打开那一瞬间,两边等待电梯的人都愣住了,三个人不约而同拎起嘴角,最自然的那个竟然是安宓。
元听心走进电梯微微颔首,微笑道:“学长好。”
“你好你好。”叶长宁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看见元听心要尴尬,明明是林逸潼的前任。
“你好,”安宓自然的微笑,按下自己这边要去的负二,又问元听心,“你是到负二吗?”
元听心依旧微笑道:“对的,谢谢。”
最尴尬的人竟然是叶长宁,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心虚,抱着安宓的手臂靠在她身上保持一个礼貌的微笑。
电梯里静默着,模糊的金属墙壁只能映照出人影和色块。叶长宁眼神直视前方,心里头思绪万千——为什么她从林逸潼房子里出来?和好了?和好了为什么不一起出门?
手机里的三人小群没有消息,林逸潼不应该是和好了还不发消息的人啊。叶长宁摸出手机艾特林逸潼问现在是什么情况,本人没回复,陈悦扬回复了。
筠扬四海:[什么什么情况?]
吾心安宁:[我在电梯里遇到ytx了,从lyt那边出来的]
筠扬四海:[?]
同一栋一层,吃着早餐贝果的陈悦扬忽然拧眉,严肃敲字:[@逸表人才什么情况?]
身边的周筠也拿着一个夹着滑蛋蟹柳的贝果,边咀嚼边侧目,吞咽之后问:“和好了?”
“不知道啊。”陈悦扬百思莫解。
群里一直没有回复,电梯停在了一楼。穿着睡衣拿着贝果的陈悦扬迈步走进来,一跃成为最自然的人,她抬手打个集体招呼就站到元听心身边问:“你今天怎么过?”
元听心笑笑:“打算在公司过。”
“晚上也是吗?”陈悦扬继续问。
“晚上还不确定。”元听心道。
“……”陈悦扬沉默两秒,只和她对视着。
旁边挽手的一对小情侣看着,感觉元听心的笑容好像稍微僵硬了一点。
电梯在负二楼打开,元听心微笑道:“我先走了,学长们拜拜。”
里头三个不约而同说了一声拜拜。只有陈悦扬,看着她背影微微叹一口气。
叶长宁试探问:“今天怎么了吗?”
“今天听心生日,”陈悦扬转眼挑一下眉毛,问还没有下电梯的两个人,“找林逸潼去吗?”
“走。”叶长宁秒答,安宓就被她挽着手走。
电梯里四个人只在负二下了一个就关上门,元听心不用猜都知道她们是要上去叫林逸潼,她现在只希望林逸潼已经醒酒了,不要再像昨天那么哭。
无力的,脆弱的,比医院那次带着挣扎的眼泪更让元听心难受。
像是海上飘泊、无处可依的流浪者,林逸潼不可以那样。
她那么肆意妄为,张扬恣意,都不需要特意调查就能知道她的性格,繁忙的高三依旧有精力外出游玩,每天嬉笑玩闹的年级第二,校门外永远闪亮的唇边宝钻。
甚至都不用可以躲藏,元听心都走到她面前了她都没有发现。
第二次正面相对的洗手池,元听心还以为是眼镜的问题,后来又试了很多遍才知道,林逸潼只是单纯的不在乎。
她不在乎自己随手帮过哪些人,不在乎自己身边不起眼的人。
虽然每个人都可以聊几句,遇见了也能嬉笑交谈,甚至约着去哪里玩,但她的交际圈其实不大。
观察下来就会发现,林逸潼真正交好的其实只有那么几个,屈指可数的好友,泛滥无边的玩伴。
大冒险游戏,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的玩具。
可她现在不想冒险了。
暖黄车灯在地库亮起,细小的灰尘碎屑漂浮在里面,飘扬旋转,飞扬着落下,像一场小雪。
在元听心刚到江城那年,冬季下了一场大雪,落在附中操场上,积成不到脚踝的雪地。
当时正值寒假,她住在学校宿舍里,裹着便宜的二手棉衣,在木板床上靠劣质电热毯取暖。
电热毯常常有一股焦糊味道,元听心有时候很担心它是不是把自己的被子烤焦了。被子是买的,薄薄一层根本没什么格挡作用,每晚都和睡在木板上感受差不多。
宿舍年纪不小了,铁架有些斑驳掉皮,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床都那样,但元听心的床有一块木板不太平,大概在胯骨的位置,凸那么一点点,平时不起眼。睡觉的时候压到了就会硌着骨头,翻身的时候也会咯吱咯吱响一响。
常年在南方生活的元听心第一次感受到北方刺骨的寒冷,不同于云城钻进骨头缝里的潮湿寒气,江城的冬是凌冽的利刃。
狂风呼啸夹着雪雨打在脸上像是刀,把元听心的脸都吹红割破,疼得她洗澡碰水都痛。
为了不再次发炎感染大病,元听心迫不得已给自己在网上买了便宜的桶装护肤乳。
好消息是,确实有用,她的脸不再破皮皲裂。但新的问题出现了,她开始疯狂长痘。
还好痘痘这种东西不痛不痒,而且在冬季过去,元听心不再用那个护肤乳之后就不长了。
那种护肤乳元听心已经很久没用过,到江城后,除了最初那一年过的比较惨,后面都还算不错。
她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学习,虽然报考的时候成功报到了,但那个成绩其实在江城附中来看实在微不足道。
附中的学生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其中不乏有背景的学生,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许多知识点一点就通,更别说外语水平。元听心没有接受过那么好的教育,在附中的每一节课她都格外珍惜。
终于不用藏着掖着的滋味比以前好受,会就是会,不需要再装作听不懂去满足一些人的虚荣心。
放学就去图书馆自习看书,许多她以前只在课上听过的名著都整整齐齐摆放在书架上,书皮干净整洁,没有破损泥灰。
高二在陈悦扬的推荐下,她在学业中忙里偷闲了解并参加了写作比赛。苦难是文学的摇篮确实没错,元听心每次参加写作比赛都能拿奖金,或多或少,最多的一笔有三千元。
加上学年第一免学费和贫困生补助,她第二年起码拥有了一部二手手机,并且穿上了真正能保暖的羽绒服。
第二个冬天没再因为劣质护肤乳而爆痘,木板之上的电热毯也不再散发焦糊味道。
她拥有了好眠。
如果那双眼睛不一直在她脑海里打转的话,她大概会睡得更安稳。
树脂可能出现在脏乱的土地上,元听心没想过,原来琥珀也会出现在那么平凡的地方。
元听心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天空、日月、漂亮的眼睛,最喜欢森林里的树脂,那是她能接触到的最像宝石的东西。
但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容易犯小人运,元听心就是那种特别犯的。
她收集回来的树脂从来没有活过五天的,总有那么些小人会把她的树脂抢走毁掉。
树脂总是不见,所以她不收集树脂了,她换了一个方法找亮晶晶的东西。
同样的东西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妈妈眼里的泪水元听心会心疼,小人眼里的她可不会。
哭唧唧哇哇叫,整个村子都听得见,元听心就在暗处偷偷笑。
不过小时候的她不叫这个名字,她在七岁之前是没有户口的。
那时候她花了很多功夫才给自己争取到一个上学的机会,学校需要户口,于是为了上户口,七岁的她假装乖巧的跟在男人身后,垂下的眼睫里,黑灰的眼珠子偷偷看着第一次见的小镇风景。
路边的花朵很鲜艳,是没在村里见过的,赤红色的玫瑰还沾着水,没有破损发黄的花瓣。
漂亮,就是很漂亮,说不出是怎么样的漂亮,她的词汇太少了。
鼻子天生灵敏的她能闻见它的味道,浓厚馥郁,那是记忆里最鲜艳的存在。
当时的她认知很匮乏,美丽的东西就想让它们凑到一起,成为老师教她的“1 1=2”。
可山里没有玫瑰,她没办法把它和树脂放在一起,让它变成待完成的“玫瑰宝石”。
在她点燃山火为自己烧出未来之后,在她亲自踩在江城的土地上之后,她其实已经把玫瑰和琥珀抛在身后了。
因为大城市太耀眼,她看见了妈妈说的夜晚霓虹,吃到了盐水白面以外的面条。
城市里的灯光比玫瑰更绚烂,阳光下的玻璃比宝石更闪耀,她都要忘记了。
只记得以前她拿着树枝,从树脂里分出来,却已经死亡的昆虫,记得以前她仰望天空,所看到的空中滑翔云。
直到那一天,寻常的闲言碎语里,元听心又在犯小人运,她心里边骂着他们蠢货,面上不动声色吃自己的饭。
除了旁边陈悦扬逐渐难看的脸色之外,没什么不同。
就在她想着要不要换一个座位坐时,手边哐啷一声响,桌面都被震动得一抖,饭菜的味道里出现了一抹鲜艳的红。
人是感官动物,会联想。
闻到一个稍显熟悉的味道,就会下意识想——是不是在哪里遇到过?
脑海里的城市霓虹闪烁着,各色交异,红色的存在感太强了。
“说什么呢?和我也讲讲。”
琥珀原来是会和玫瑰一起出现的。
不是没有见过她,她很有名,校门口荣誉榜单上就有她,就在初中部荣誉榜隔壁,和元听心的照片隔了两列。
只是没见过本人。
没料到那张脸根本不上镜,没料到镜头会把琥珀的光彩磨成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