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六章盛夏
五月过半,京城的天像被人扣了一口烧热的铁锅,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甜水巷的老槐树倒是精神得很,枝叶繁茂得能遮住半条巷子,树荫洒下来,在地上铺了一大片凉。附近的老头老太太们搬着小马扎,坐在树荫下摇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有人说起青鸾堂的大夫,说那女大夫医术好,心肠更好,看病不要钱还搭药材,活菩萨转世。有人说起学堂里的姑娘们,说那些被家里赶出来的、没人要的丫头片子,如今一个个像模像样的,比养在深闺里的小姐还体面。说的人眉飞色舞,听的人连连点头。
诊室里,沈昭华刚看完最后一个病人,正在收拾脉枕。她把脉枕放进抽屉,银针一根一根地擦拭干净收进针包。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动作和姐姐一模一样——先擦针身,再擦针尖,按长短排列,整整齐齐地收进皮包里。动作不快不慢,像是一种仪式。
“沈大夫,明天还开门吗?”一个刚看完病的老太太站在门口,回头问了一句。
“开。初一十五都开,过年都开。”沈昭华抬起头笑了笑,“您放心,您什么时候不舒服,随时来,我都在。”
老太太连声道谢,拄着拐杖慢慢走了。
沈昭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阳光很烈,照在青石板路面上白花花的。她的目光穿过巷口,看向更远的地方——那里是城南,再往南是城墙,城墙外面是旷野,旷野的尽头是青州。叶知秋在青州,他的媳妇快要生了。姐姐说八月要去一趟,她也要去。
她不知道青州是什么样子,但听姐姐说,那里有很多山,山上有药草,空气里有松香的味道。
“昭华。”
沈昭宁的声音从后院传来。沈昭华转身走进去,看到姐姐蹲在石榴树下,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正在修枝。石榴树已经长了很高了,枝叶铺开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树上挂满了青色的果子,小小的,硬硬的,要到秋天才能红。沈昭宁剪掉几根枯枝,又把过密的叶子疏了疏,动作不紧不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需要耐心的事。
“姐姐,你怎么不叫周嬷嬷做?”
“她不懂。石榴树不能乱剪,剪错了来年不结果。”沈昭宁头也不抬,“你过来,我教你。”
沈昭华蹲在她身边,看她剪枝。剪子很锋利,咔嚓一声,一根手指粗的枝条应声而落。沈昭宁把剪下来的枝条放在一边,指着树干上的一道疤。
“你看这里,去年剪过一次,今年从这里发了两根新枝。留朝外的,剪朝里的,这样树冠才开张,通风透光,果子才甜。”
沈昭华看着那道疤,想起去年这个时候,姐姐在柳河镇的院子里也种了一棵石榴树。那棵树后来被移到了京城,种在甜水巷的后院里。没有人知道那棵树是从柳河镇移来的——连周嬷嬷都不知道。那是她和姐姐的秘密。
“姐姐,叶师兄的媳妇生孩子,我们去青州待多久?”
沈昭宁想了想。“看情况。顺产的话,三五天。难产的话,可能要多待几天。”
沈昭华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摆。难产。她想都不敢想。叶知秋是她认识的人里,除了姐姐之外对她最好的。他在药谷帮她熬过粥,在柳河镇帮她劈过柴,在京城帮她收拾过被病人吐了一地的诊室。他的媳妇,她没见过,但她知道那个人一定很好。叶师兄不会选一个不好的人。
“会顺产的。”沈昭华说,“有我们在,不会有事的。”
沈昭宁看了她一眼,嘴角弯了一下。“你倒是比我还自信。”
沈昭华笑了,笑容在阳光下明亮得像一朵花。
六月,学堂来了一个新学生。
姓孟,叫孟兰,十九岁,是京城一个落魄秀才的女儿。她爹病死了,娘改嫁了,她一个人带着一个六岁的弟弟,靠给人浆洗衣裳过日子。弟弟病了,没钱看病,她听说青鸾堂看病不要钱,就背着弟弟来了。沈昭华给她弟弟看了病——风寒入里,高烧不退,再晚几天就要烧成肺炎了,开了三副药,嘱咐她回去按时喂。
孟兰接过药,没有走。她站在诊室里,看看沈昭华,又看看墙上的药柜,再看看门外院子里那些穿着蓝布袍子的姑娘。她的目光里有一种沈昭华熟悉的东西——想留下,但不敢说。
“想学医?”沈昭华问。
孟兰愣了一下,脸红了,点了点头。
“学堂不收学费,包食宿。你弟弟也可以来,学堂给他找个地方住。”
孟兰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蹲在地上,把脸埋在手臂里,哭得浑身发抖。弟弟站在她身边,小手拉着她的衣角,不知道姐姐为什么哭,也跟着哭了起来。沈昭华蹲下身,把孟兰从地上拉起来。
“别哭了。你弟弟还看着呢。”
孟兰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沈昭宁从后院出来的时候,看到诊室里多了一个陌生姑娘,还有一个六岁的男孩。
“新学生?”
“嗯。”沈昭华说,“叫孟兰,带弟弟来的。”
沈昭宁看着孟兰——瘦,眼睛红红的,衣裳洗得发白但很干净。那个小男孩也瘦,眼睛大大的,怯生生地躲在姐姐身后,只露出半张脸。沈昭宁蹲下身,看着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
“孟……孟冬。”小男孩的声音小小的,像蚊子叫。
“孟冬。好名字。”沈昭宁笑了笑,“你姐姐要在这里学医,你也留下来好不好?学堂里有很多姐姐,她们会陪你玩。”
孟冬看了看姐姐,姐姐点了点头。他又看了看沈昭宁,慢慢地从姐姐身后走了出来。沈昭宁让白薇带着孟冬去后院玩。白薇拉着孟冬的手,小男孩的手很小,攥着她的手指,攥得紧紧的。白薇低着头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么大,也是这么瘦,也是这么攥着姐姐的手,不敢松开。
“冬儿,姐姐带你去看石榴树。”她轻声说,像怕惊动什么似的。
孟冬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有胆怯,也有好奇。
六月中旬,德妃的识字班出了成绩。一百二十三个宫女,三个月的时间,学会了三百多个常用字,能读简单的书,能写简短的信。德妃很高兴,在宫里摆了几桌素席,请沈昭宁和三个小先生去吃。
林小禾、赵姑娘和白芷换上自己最好的衣裳,跟着沈昭宁进了宫。林小禾穿一件水绿色的褙子,是在东市买的成衣,花了三钱银子,是她在学堂代课攒下的,不多但够买这一件。赵姑娘穿一件藕荷色的褙子,也是东市买的,也是三钱银子。白芷穿一件月白色的褙子,不是买的,是白薇帮她做的。白薇的针线活好,三天就做好了。白芷穿上之后,白薇帮她理了理领口,说“好看”。白芷照了照镜子,自己也觉得好看。
偏殿里摆了四桌素席,德妃坐在主位,看到沈昭宁带着三个姑娘进来,站起来迎了两步。
“沈大夫,你们来了。快坐。”
德妃的气色很好,比在学堂那次见到时更好了,脸颊红润,眼角有光,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滋养着。
“娘娘最近气色不错。”沈昭宁坐下,目光落在德妃的脸上。
“忙起来的缘故。”德妃笑了,“以前每天闲着,不是赏花就是喝茶,日子过得没滋没味的。现在每天有事做,早上起来想着今天要教什么字,晚上躺下想着哪个学生进步快、哪个学生跟不上。忙是忙,但心里踏实。”
沈昭宁看着她,想起苏念卿手稿里的那句话——“人这一生,最怕的不是忙,是闲。闲久了,人就废了。”德妃以前是闲的,现在不闲了。她现在是有事做的人,是自己能发光的人。
宴席上,德妃让三个小先生坐在自己旁边,一个一个地问话。
“林小禾,你教的那个班,哪个学生最用功?”
“叫翠屏的那个。每天都最后一个走,把当天学的字练二十遍才肯回去睡觉。”
“赵姑娘,你那个班呢?”
“叫如意的那个。她来的时候一个字都不认识,现在能读《千字文》了。”
“白芷,你呢?”
白芷想了想。“叫绣月的那个。她手巧,字写得最好看。”
德妃一个一个地听完,点了点头,端起茶杯。“来,以茶代酒,敬三位小先生。”
三个姑娘端起了茶杯,手都在抖。沈昭宁在旁边看着,嘴角弯了一下。
宴席散后,沈昭宁带着三个姑娘出宫。走在宫道上,天已经黑了,星星很亮,密密麻麻的,像撒了一把碎钻。宫墙上每隔几步就有一盏灯笼,橘红色的光晕连成一串,像一条蜿蜒的火龙。
林小禾忽然说:“先生,我想留在宫里。”
沈昭宁看了她一眼。“为什么?”
“德妃娘娘说,识字班要一直办下去。她需要一个帮手。我想留下来。”
沈昭宁没有立刻回答。宫道很长,她们的脚步声在空旷的廊道里回荡。烛光将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又分开,又交叠。
“你想好了?”
“想好了。”林小禾说,“先生,您教我们,不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帮到更多的人吗?宫里有一百多个宫女,她们一辈子困在这里,出不去。我能帮她们识字、读书、明理。哪怕只有几个人能因此改变命运,我也没白来这一趟。”
沈昭宁看着她。这个十五岁的姑娘,两年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现在,她站在宫道上,说要留下来教别人读书。
“好。”沈昭宁说,“你留下来。学堂的学籍给你留着,什么时候想回来,随时回来。”林小禾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第四十六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