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央回来的时候,府里只亮着一点微末的火光,王翁几个家仆还在做一些家务事,霍缨显然没有回来,他倒也不着急,不动声色地开门进了书房,看见那件大氅还挂在墙上。
霍缨今日没有穿着它出去,想必她去的地方不会太远,他心里一猜,八成是有人为她设宴送行,趁机拉拢关系了,是太子无疑。
霍缨想必有能力应付这些官场上的阿谀奉承,太子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动她,只要北燕一日不亡国,对这个没用的皇室来说,霍家便是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剑。
他正琢磨着,过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听见侯府大门敞开的声音,他猜到是霍缨回来,便转头迎了出去。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天幕中繁星闪烁,如同一张硕大的幕布,今夜无星无月,显得格外漆黑,几乎难以分辨身形。
霍缨开门进来和他撞了个对眼,并未在意,神色中显然带着一丝难以抹去的忧思,她避过蔺央准备往里走,却被蔺央一把攥住了手腕。
霍缨回过头,蔺央道:“阿缨,我今天去见了那个太监收养的妹妹,发现了一些可疑的东西。”
他没有打算隐瞒,便将自己今天和李云鹤商量出的事宜原原本本地给霍缨复述了一遍,霍缨听完,意识到两人今日的探查竟然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了。
“我今日也查到了一点有意思的事情。”霍缨倒是没想瞒着他,低声道,“京城中恐怕藏着北燕细作的事情,可能不止你我清楚。”
接着,他把今日傅西林与巧儿的事情大体跟蔺央讲了一遍,接着道:“我们明天便要启程北上,京城的事情终究是鞭长莫及,我已经写信给了赵统领和李大人,傅大人也会在暗中帮我调查京城的事,待我们解决北疆之事,再回京设法处置此事。”
蔺央看着她:“你要把那个艺伎带回北边?毕竟是个身份不明的人,万一她真的是北燕细作呢?”
“即使她真的是,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哪一天被杀人灭口。”霍缨叹了口气,无奈道,“今天太子在宴席上把她请过来,应当就是有试探之意的,断然不会放过她,我已经连夜派人把她送走了,也会暗中盯着她,争取……让她为我所用吧。”
说到这里,她仿佛是为了让蔺央信服一般,补充道:“我在她梳妆台上看见了一个东西,一个翡翠镯子,那东西样式非常特殊,我很早之前,在三皇子手上见过那个东西,他应该挺宝贝那玩意的,如今把它送给了巧儿,说明他们之间却有来往。”
那翡翠镯子据传言曾是三皇子准备送给自己的红颜知己,可是红颜薄命,对方早早便撒手人寰,这东西一直没送出去,现在这东西出现在了巧儿身上……
霍缨低头想了想,巧儿眼睛很大,鼻子十分小巧,她依稀记得当年慕容逸恋慕的那个人,似乎也是这样的样貌。
蔺央沉默了片刻,意识到或许真的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叹了口气:“你是民众之所望,可当今储君却为权势痴迷,始终不肯为黎民百姓想一想,阿缨,你知道我前往西南的时候看见了什么吗?”
他见过横征暴敛的县令,旱灾涝灾后遍野的饿殍,路上随处可见的乞丐,还有横行的山匪,他们一同压垮了那片山高路远的土地,令百姓无路可走。
蔺央曾只身陷入匪窝,被匪徒当成有油水的贵公子绑进了深山之中,直到他设法与那个头领见了一面之后,才知道这也是一帮走投无路才落草为寇的普通人罢了,若是真正的盛世太平,谁愿意当土匪?
“这些话你只说给我听也就罢了,万万不可出去乱说。”霍缨正色道,“明日午时,薛冲会在京城外等你,届时你们秘密走官道,避人耳目。”
两人一番合计以后,便各自先行休息了,霍缨回到房中,始终还在思索这件事,巧儿自称故乡在西北翼城,这个地方霍缨再熟悉不过了,翼城正是大梁国境之内离北境边缘最近的地方。
十年前西北西南商路开通,大批南疆巫师沿着这条路去往北方,翼城从一个小小的山村慢慢建起城镇,日复一日地鱼龙混杂,聚集起了大批各种各样的人,商人与匪徒,强盗和官员,什么人都有,甚至还有北燕人混迹其中。
若是出身在这样的地方,走投无路成为艺伎,倒不是不可能,但是想成为京城这块寸土寸金宝地的名伶,还能得到皇室子弟的青睐,真的没有一点门道,霍缨是不相信的。
有手段有背景的人多的是,京城的美人更是多如天上的云彩,霍缨猜到巧儿没有完全对她说实话,但是其中与三皇子的那部分应该是实话。
三皇子喜欢她的琴声,无意之间将她带回了府上,乃至于如今太子来到醉春楼,也特意点她作陪,这想必不是一种偶然。
霍缨坐在黑暗中,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可能性,她甚至想过倘若巧儿当真是北燕人细作,那就在半途将她无声无息地做掉,不留一点痕迹。
或者干脆重刑审问,逼她将自己背后的主使之人全部交代出来,也并非不可以,决定权掌握在她的手里,可行之法有无数种,然而此时大势未定,她仍然想留一个对北燕有所了解的人。
凤屠军北上之行必然会途经翼城,届时她便会把巧儿送回她的家乡,再派遣专人盯着她。
次日霍缨一早便到了城西军营中,整军预备开拔,蔺央与她走的时间与路线都不同,因此两人并未道别。
此次北上之行安危难测,因此她比平日里格外沉默一些,薛峰与姜戎二人一左一右同她一起,感觉到她的脸色不太对,全都不怎么敢吭声。
两人都十分清楚霍缨在京城便要陷入皇室争斗之中,生怕她像六年前一样被姓慕容的给暗算,薛峰琢磨了一下,一边观望着大军行进,一边低声问道:“大帅,最近风声紧么?”
霍缨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你是正儿八经的军人,不是土匪,这是什么问题,京城中的事情我已经处理妥当了,没什么大问题,别胡思乱想。”
薛峰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是有事瞒着自己,“嘿嘿”一笑:“大帅,我跟了你都有七八年了,你有事别瞒着我呀,能不能告诉属下,后面那辆马车上是谁?”
霍缨这一次出城到军营不是骑马,而是坐马车来的,他一开始以为这辆马车只是送大帅过来,没有想到大军开拔之后,马车仍然被簇拥在队伍中央,让他想起了六年前护送小公子上丘山的时候。
那一次因为半途遭到人暗算,至今还是个谜团,所以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不过薛峰有一些先入为主,下意识觉得这马车里载着的应该也是个贵人。
可惜不是,霍缨面不改色道:“是个女人,弹琴唱戏的艺伎,我送她回乡去。”
薛峰愣了一下,怀疑自家大帅怎么突然开始做起这种普通众生的活了,迟疑道:“她莫非是您的……”
行伍中人粗犷,平时大帅跟他们又没什么架子,他差点脱口而出“相好”,但是转念一想,大帅也是女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相好,只好道:“莫非是您的朋友?”
霍缨夹了一下马腹,快速往前去,轻描淡写地回答道:“不是俘虏,是我的人证。”
午时,蔺央骑马到了城外一处山林,带着一个十分简便的行囊来和薛冲汇合,年轻人似乎已经等了他很久了,正在一处溪水边洗脸。
听到马蹄声,薛冲转过头来,正好看见蔺央从马背上一跃而下,看见他的样子,薛冲吃了一惊:“蔺小公子?”
“是我,好久不见了,士明兄。”蔺央坦然朝他一笑,拿着水壶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师这两年还好吗?我这么久没去看他,没在背后说我不好吧?”
薛冲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六年前他们两人在丘山一同学习念书,两年多的时间里慢慢养成了深厚的友谊,彼此扶持,他也慢慢地感觉到蔺小公子身上那种不愿与人亲近的冷意,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可是三年多以前,他从山下采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却没有在书房里看见蔺央的影子,他急匆匆跑出去找了钟明武,才知道蔺央只留下了一封信便不辞而别,随着江承云往西南游历去了。
这三年多没有见面,即使薛冲知道蔺央是为了去看病寻医,却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如今这活生生的人又出现在眼前,他差点认不出来了——蔺央已经摘下了那常年蒙眼的白绸,身量也高了许多,比他高了近半头,虽然略显瘦削,却挺拔笔直。
他也不像是年少时那样孱弱得需要坐马车,可以自己策马如飞,和自己同行,还束起了发,一双眼睛灼灼如群星一般,仍然能看出几分当年的锋利,冷意却化入漩涡之中,变得更加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