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笙缓缓醒来,入目是白晃晃的天花板。
他正躺在病床上,床尾的挡板上印着“云城红十字会”几个字。
尝试着动了动,立马被疼得龇牙咧嘴,浑身像被人用铁刷子刷过,又疼又痒,尤其是背部。
应该是被人包扎过了,元笙能感觉到背后贴着厚厚的纱布。
“哎,你别乱动!”
门外有人急匆匆地进来,是张大权。
元笙想起他昨天的嘴脸,不顾疼痛,一个侧翻便抓着旁边输液用的铁杆,样子很是防备。
“不是吧,我好歹还救了你呢!至于一来就打算跟我拼命嘛!”
张大权也没撒谎,开枪救人的虽然是头儿,但后续是他把人背回云城安顿救治的。
救我?
元笙显然不信他的话,抓着铁杆一刻也不敢松开。
毕竟大憨给他上了很大一课,他哪儿还敢轻信于人。
张大权晃了晃手里的果篮,“你看,这是我刚出去给你买的水果,你知道现在水果多贵么?我若是害你,还费这钱做什么?”
说完,便走近把水果放在柜子上,在病床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你仔细想想,昨天我的态度是差了些,可哪句话不是在让你离开?”张大权循循善诱,“你要听了我的,也不至于受罪。”
元笙眉头紧皱,努力回想昨天发生的一切。
现如今他好端端躺在这里,除了张大权,应该没人来再来帮他……
不对!
一双黑沉的双眸在脑海里一闪而过。
元笙看向张大权的眼睛,琥珀色……
救他另有其人!
可张大权出现在这里自认救命恩人,且言谈举止与昨日判若两人,元笙不敢确定真正救他之人和张大权没有关系。
对了,还有一件外套!
他四下张望,并没有发现那件衣服。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救他的人并不想和自己有什么牵扯。
想明白后,元笙不再纠结,这恩情有缘再还。
“多谢。”
他放下铁杆,面色如常地道谢。
“不客气不客气。”张大权哈哈笑了两声。
还好这小娃儿后面昏迷了,不然暴露了头儿就出大事了。
想起组织的任务,他假意拿了个苹果边削边问:“昨天还没问你,你家里人呢?怎么一个人出现在江边?还想轻生?”
关于这事元笙早就打好腹稿。
“都不在了。”他说。
“我们从国外回来,走水路往南城去投奔亲戚,没想到半路遇到水匪,父母为了掩护我逃跑,死在水匪枪下。”
顿了顿,又道:“没想轻生,醒来时就在江边,我贴身带着的能证明身份的玉牌掉在了江里,想下去捞来着。”
说完,元笙望着窗外,长长的眼睫垂下,看不清情绪。
乍听没什么问题,但张大权觉得这说辞有种说不上来的怪。
瞧着这娃儿实在伤心,多说几句怕是要落泪了,便忍住没在追问。
“大憨是什么人?还有他昨天说我是替死鬼是怎么回事?”
这边还在同情心泛滥呢,就听见元笙问。
“哦,他啊……”张大权将削好的苹果塞进元笙手里,“那什么,医生说你要好好休息,我还有点事,不打扰你了啊。”
人一溜烟跑了。
元笙转动着手里削得坑坑洼洼的苹果,咬了一口。
算了,眼下处境,知道的越少越好。
两日后。
除了背部的伤,元笙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医生说他能出院,联系了张大权来接他。
张大权进了病房,一副眼神闪烁,怕他多问的样子,让元笙暗自笑个不停。
他如今只有张大权一个认识的人,还要求人办事,怎么可能再为难人家。
“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介绍个营生?”
元笙不好意思吃白饭,而且,他对这个时代只有书本上的认知,很怕行差踏错。
张大权思索了一会儿,问他:“你从海外回来,想是认识洋文的吧?”
头儿说过能帮就帮,介绍个活路倒力所能及。
现代时,元笙从事的是海外旅游业,日常工作便是和外国人沟通,自然认识。
他点点头,“当然。”
“我有朋友开了个出版社,应该在招书籍翻译,你什么时候有空?我领你去问问。”张大权道。
“现在就去!”
元笙什么东西都没有,两分钟人就站在了红十字会外面。
这是他初次真真切切地踏在1936年云城的土地上,感觉很奇妙。
云城多雾,又称雾城。
空气和现代一样,带着元笙熟悉的湿润。
不一样的,是老旧的街道,到处都残缺的青石路,和神色警惕又疲惫的行人。
角落里有妇人抱着襁褓,面前摆着一只破碗,连乞讨都不敢吆喝出声,只巴巴地望着来来去去地路人,期望他们发发善心。
元笙跟着走了一路,一路都有衣衫褴褛的乞儿。
走进巷子里,坐在台阶处等候差使的力夫逢人便站来,询问需不需要抬东西。
“到了。”
张大权停下脚步,回头提醒。
元笙抬头,小楼的牌匾上挂着“许氏出版社”的招牌。
“你咋哭了?”张大权惊讶道。
元笙摸了摸脸,才发现泪水已经流到了嘴角,怪不得他总觉得眼睛酸得很。
“可能是不太适应云城的天气。”他胡诌。
张大权将信将疑。
出版社的老板叫许从文,应该二十出头,戴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
知晓元笙懂洋文,当场做了几个小测试。
结果很满意。
立即就与元笙签了合约,月薪30法币。
知道元笙没地方住,还将楼里的休息室借给元笙,只是让他夜里帮着照看出版社安全,并不额外扣除费用。
张大权见元笙安置妥当,安心告别。
走到门口忽地想起什么,回来对着元笙道:“我要去利州一趟,三五日才回云城,你若有急事,便去‘兴安书铺’找掌柜的。”
说完,借了纸笔写下一个地址交给元笙。
将地址收好,转身就看见许从文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元笙立时警觉地盯着他。
“走走走,我领你去工位。”许从文推着元笙的肩,将他带到三楼最左边的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张办公桌,显然他的工位就是独立办公室。
翻译在民国的待遇这么好?
许从文按着元笙坐下,又哒哒哒地跑了出去,没一会儿抱着个包袱进来。
包袱套了好几层,打开是一本书。
书皮上写着《五五宪草》。
元笙翻开,里面又印着另外的名字。
《The Jungle》。
“屠场?”
“这本书是我托人从国外好不容易带回来的,你仔细些翻译。”许从文叮嘱,又嘟嘟囔囔,“花了大价钱,指着它翻本呢。”
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写的,讲的是一家人搬到芝加哥屠场被资本主义剥削的故事。
小说而已,至于这么神神秘秘?
“知道了,我很快就能翻译好。”元笙看过这本书,内容都还记得,翻译起来自然不费力。
许从文笑得更瘆人了,“成,翻得好还有奖金。”
想着让元笙快点投入工作,许从文还自发去给他买日用品和衣服被子,特别贴心的说先记在账上,发了工钱再还。
元笙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现在是正经合同工,想来出不了乱子,便一心投进了翻译里。
第二天。
翻译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半,元笙藏了一些,只跟许从文说才翻完第一章。
毕竟社畜嘛,深谙“只要做完了事情,就有做不完的事情”的道理。
摸鱼挣的钱才是自己的。
窗外阳光正好,元笙左右无事,把白兰花拿在手里研究。
除了花没有泛黄枯萎的迹象,也没看出其它门道。
元笙又放在鼻尖下闻,忽然,外面传来吵闹声。
还多了很多脚步,越来越近。
“哐当!”
他办公室的门被踢开了。
“别动!警署办案!”
十来个人有序地走进来,举着枪对着元笙。
元笙还没来得及收花,愣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脑子快速转动,他来到云城不过三天,呆的地方除了红十字会就是出版社,交谈的人也寥寥无几。
许从文就在楼下,这些人找自己,肯定是和大憨或者张大权有关。
难道是大憨的尸体被发现了?可他们一路上并没有碰见其他人。
那么……
还在思索,门外又传来一道很沉很稳的脚步。
来人穿着黑白色民国警服,身姿挺拔如松,看起来年岁不大。
肤白赛雪,脸型却很硬朗,他带着警帽,帽沿遮着五官,元笙看不清,也不敢细看。
许从文跟在他身边,小声哀求道:“云琅少爷,他真没犯事儿,我才签的新员工,来历我清楚得很。”
一边说,一边朝元笙使眼色,像想让他把什么藏起来一样。
舒云琅没理他,微抬了抬手,踱步朝桌案走近,其他警员纷纷收枪让路。
“手里拿的是什么?”他问。
元笙摊开手,白兰花躺在掌心里。
舒云琅取下戴着的白色手套,将花拿在手里细看了会儿。
“没收。”
元笙立马急了,想要站起来又被按了回去。
“张大权死了。”
舒云琅盯着元笙,“听闻他离开云城前和你有过联系。”
脑子里“嗡”地一声。
元笙不敢置信,急切道:“不可能!昨天他还好好的!”
“他跟你说了什么?”舒云琅随意地翻着桌子上元笙翻译的废稿。
元笙细细回忆,他和张大权并不亲熟,做什么工作,有什么仇家,家在哪里他全都不知道。
张大权怎么说都帮助过自己,他必须要配合警署查明真相。
“他说他要去利州办事。”
“还有么?”
“给了我个地址,让我有急事去那里找人帮忙。”
元笙将纸条递了出去,“再没别的了。”
舒云琅瞥了眼纸条上的字,“这里已经去过了。”
“哦”,元笙又收进抽屉里,“警官,还有什么需要配合的地方么?”
“私翻**,带走。”
直到被压着到了警署,元笙都是懵的。
什么**?
还有离开时许从文对着他双手合十拜天拜地的样子又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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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二到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