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缪斯回忆录(第五人格/夜访吸血鬼pa) > 第3章 深渊之沿

曾几何时,当我面对送上猎物的奥尔菲斯抵死不从,他对我说过:“你会后悔的。”

我那时回答:“我已经在后悔了。”我后悔变成吸血鬼了,因为我难以承受命运,却没有结束一切的勇气。

可是直到自己失控咬伤爱丽丝的时刻,我真正地像他说的那样悔不当初:如果不是这几年我坚决依靠动物血为生,那么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虽然失去了母亲,但是保留了理智的我可以将她送到那些没有孩子的体面人家去,如此可爱乖巧的她一定会被视若珍宝,在阳光下幸福地度过自己美好又温暖的一生。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与我蜷缩在暗无天日的棺材里。

这几年在更换居住地的行程中,我为自己争取到了独立的棺材,爱丽丝的血族新生也来得突然,谁都没有准备孩子的棺材,于是她要与我这个“妈妈”睡在一起,就像她以前那样。

我也觉得有必要时时刻刻关心她,因为爱丽丝是一张白纸,完全落在奥尔菲斯手里的后果令我不寒而栗,因此天没亮,我就赶紧将她抱进了棺材,然后自己也躺进去,将“一家之主”关在外面。

我尽可能地摸索如何养好孩子:“妈妈给你讲睡前故事吧?”

爱丽丝很高兴,她一头长长的金发在黑暗里似乎也闪闪发亮,让我不由自主地抚摸它们,然后讲起了一个与长发有关的童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怀孕的准妈妈被邻居院子里种的莴苣深深吸引,而邻居是个巫婆,她说,想吃莴苣,就必须把生下来的孩子给她……”

“就这样,女孩被巫婆关在高塔上,她那长长的头发成了与外界唯一的桥梁……”

“……女孩终于离开高塔获得自由,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莴苣姑娘的故事由格林兄弟整理、并在十九世纪出版(现在还没到那时候),自然使爱丽丝觉得新奇有趣。她兴致勃勃地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说:“我就像是获得幸福的莴苣姑娘,虽然没有遇到王子,但有了妈妈和奥菲。”

“那接下来我们来听白雪公主的故事……”

一夜之间我便闯入了作为母亲的生活,我想要弥补爱丽丝过去的不幸,更想弥补她被夺走的人生,奥尔菲斯显然清楚我对孩子的愧疚心理,于是他有的是办法分走孩子的教育权。

“你忍心看着女儿挨饿?素食主义者不给孩子吃肉,都要算作虐待!”

他如此将我一通恐吓,便把爱丽丝抱出了这个诡异的“家”,搜寻着活人的气息而去。

————如果过去不谙世事,就不会有丝毫的恐惧。

爱丽丝以天才般的速度学习奥尔菲斯的嗜好,她的人类生命太过短暂,以至于无法让她产生任何人性困扰;而我,也终究放下了对人血的抗拒,屈从于吸血鬼的本能,因为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杀一次人便能带来另一次。

但是我永远都能快就快,不让猎物有任何痛苦,不像是奥尔菲斯那样诱骗猎物迷恋自己,或者像爱丽丝这般吸引怀着善意的人们。

在白天,“女儿”永远依偎在我的身旁,而入夜后她就与奥尔菲斯一样得心应手,面对死亡的微笑比亲生父女还要相似。

不过,爱丽丝从来没将他称呼为父亲,我问过一次为什么,她第一回显露出沉湎的忧郁神情:

“我没有爸爸,妈妈……以前的妈妈说,他在我出生前就离开了。”

我就不敢问了,因而也更加疼爱她:在“一家三口”搬到更为繁华的沿海城市后,我开始联络精通儿童时装的裁缝,把爱丽丝打扮成无比动人的洋娃娃,用目不暇接的华丽衣装使她永远光彩夺目;并且,我开始置办书房。

奥尔菲斯毕竟是个作家,我知道他一直有不少藏书,但过去的我总是逃避阅读,因为我怕读到他用马甲出版的作品————我怕在某一本中读到自己:他把我引入黑暗的血腥世界,不正是为了书写我的人生吗?

但现在,我得为爱丽丝做出改变了。

孩子需要认识世界、学会思考,而这座繁荣的城市云集了各方来客,一个亚裔女人在乌鸦归巢的暮色里走街串巷,是不会引人侧目的;我搜寻了各种各样的诗集、小说、科普读物还有哲学书:我要给她超越时代的启蒙教育,与她一起思考永生的意义;奥尔菲斯只觉得我无病呻吟,但作家的女儿显然不能目不识丁,于是他不做干涉。

使我感到快乐的是,爱丽丝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地沉醉于书中的内容,静静地听我给她讲解基础。她是那样的安静,静得使人心动,当她自己用纤巧的小手翻动纸页时,我就会在灯光下凝视着她,感觉到了母亲的欣慰。

————在生活上,爱丽丝与我建立了这样的默契,但到了狩猎的时刻,她的共鸣属于奥尔菲斯:于是某种意义上,她真的像是我与奥尔菲斯的女儿,三人之间也的确产生了一家人的错觉,就像是对外人表演的那样。

我们开始一起去剧院看戏,坐在家庭包厢里面,并且经过熟悉时装的爱丽丝的请求,奥尔菲斯将白西服换成了潮流的黑色礼服,而我也穿上了束腰和大泡泡袖,把自己的异域面孔藏在宽檐帽的阴影下。

每当这时,奥尔菲斯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舞台上的剧目多半出自大师之手,爱与死是其常见的主题,当他幽深的双眼为人类文化的精髓而目不转睛时,那个对死亡微笑的吸血鬼仿佛不存在,坐在我与爱丽丝身旁的似乎只是个纯粹的执笔者。

他会用饶有兴致的态度与我交流,往日挖苦的刻薄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类的固有一死成了艺术源泉,区别在于为什么而死。当我还在伦敦的时候,我便已经深谙英国文学中‘为荣耀而死’的底蕴。”

“你是英国人?”我问,他从来没提过遇见我之前的事情。

“曾经是。”奥尔菲斯把话题一揭而过,“法国文学则信奉‘为爱而死’,书中的痴男怨女始于爱也终于爱。”

“而这里,这个地方的书中,很多‘为自由而死’。”生长在美国的爱丽丝接了话,“美国就是为自由而建。”

我也起了兴趣:“往东边去,你们会发现俄国人在漫长严冬中写下‘我会死’,还有一个比中国更靠东的日本国(这时候日本还未开放),那里的人觉得‘我想死’。”

“你看。”奥尔菲斯笑道,“死亡是人类永恒的主旋律,我们为何不能对死亡微笑?”

“……”我别过脸去:“可是奥尔菲斯,中国文学是‘活着’。”

虽然与他的看法互不认同,但共同的话题还是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以前,我与奥尔菲斯的生活虽然是静悄悄的(排除他的挖苦与我的固执),但内心汹涌着反抗带来的激流:那阵子哪怕睡在一个棺材里,彼此的距离也异常遥远。

……至少比现在远,虽然目前也不太近就是了。

我认为改变是爱丽丝带来的:孩子的存在让虚假的家庭有了真实的幻觉。

诚然,她使我感到久违的快乐:我爱她,她也爱我,每天我们听着彼此的心跳声醒来,她会先亲吻我,这是奥尔菲斯得不到的待遇,使我产生洋洋自得的成就感,然后我会为她梳头,起先只能简单束发,但我逐渐能巧妙地为她编织各种发型,接下来还帮她将丝带系好。不去游玩或者看戏的话,我们三个通常不一起行动,一般我出去一会儿就回来,而爱丽丝会在天亮前和奥尔菲斯一起归家,并给我入睡前的亲吻。

还有一个改变就是活下去的意义:过去我总是祈求熟悉的未来早日降临,这样我可以跨越两百多年的岁月,再次见到自己思念的故人……这种打算几乎成了精神支柱————有了爱丽丝后,我感觉活在当下也不是那么糟糕了。

谁知某一天,爱丽丝忽然问我:“妈妈,你真的是奥菲的妻子吗?”

我为她的问题感觉到莫名其妙:“难道不是吗?你是我们的女儿,我们还能是什么关系?”

“可是……”她蜂蜜色的大眼睛看向我的牵着她的手,“夫人们不都会戴上婚戒吗?”

她这一说,我才想起自己从来都是在接受奥尔菲斯的设定罢了,我的心态转变,也只是他同化爱丽丝造成的,说到底一切都像是他写就的剧本。

这种想法要我怔神片刻,才想了个解释:“婚戒只是西方传统,我来自东方啊。”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她明白了,但是第二天,奥尔菲斯私下找到我:

“戴好。”

我错愕地看着被套上手指的钻戒,即使是吸血鬼也会觉得金属质感很冰凉。

“哪来的?爱丽丝跟你说了什么吗?”

他回以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我碰巧听到了,正好又刚杀了个有钱的女人。”

(备注:三人关于各国文学特色的讨论来自网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深渊之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