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牧和魔王走在漫长、漫长、极其漫长的树林小道上。
至于为什么走呢?
一开始魔王是打算拉着冷牧直接上天,快速飞到最近的人类城市,但是刚离地半米,冷牧就吓得乱蹬挣扎,嚷着恐高,为了自己不被伤到,魔王不得不顺着她的意思像人一样行走。
路很长,也很无聊。
冷牧因为魔王握自己的手握得太紧,好几次想挣开,但都被魔王拒绝,愣是没挣开。
冷牧感觉自己腿酸了。
“魔王,你干嘛住那么远啊?不会生活不便吗?能收到快递能点外卖吗?”
魔王骄傲道:“我不需要向人类索求任何东西。”
“……行行行,您老可以自给自足,厉害得很。”冷牧敷衍他,“所以你也没想过有一天会走这样漫长的路吧?有没有不习惯?”
魔王瞥她一眼:“要不是为了迁就你的速度,我早走快了,还用这样磨磨似的慢走?”
“你说我慢?我以前特意记录过,我十分钟能走一公里,速度够快了好吧!有本事你就走,别用跑的,我看你能有多快!”
冷牧话音刚落,突然脑门上撞上一大团极速的风,周围景色飞快刷过,根本看不清轮廓,只能看见隐约的色块。
她顶着风喊:“你作弊!不准用跑的!”
魔王蓦地停下,将差点被惯性甩出去四五米的冷牧拉回来。
魔王:“要试试我跑起来有多快吗?”
“你别!”
冷牧连忙喊停。
速度再快点,她的外表皮就要被撕成两半了。
冷牧调整好心态,左右张望,发现她们已经走出了魔王城堡外的林子,道路消失,四面八方似乎都能去得。
冷牧回头看了看身后林子里的树,然后看看前方,指了指左侧,道:“我们往那边走?”
魔王看向她指的方向,面皮一抽,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顺便一扯右手,将冷牧往自己这边强拉。
“不,那儿危险,走这边。”
约走了几里,冷牧看到一个车站,于是强迫魔王和自己一起坐车。赶巧,他们刚靠近车站就来了车,冷牧排在队伍后要上车,忽地低声问魔王有没有坐车钱。
魔王淡定道:“我不需要。”
冷牧:……
可她需要啊!
不知道魔王是不是可以刷脸,那她是不是也能蹭一下?
然而上了车,司机让他们付车钱,魔王冷哼一声打了个响指,全车人立刻安静下来,恭恭敬敬地起身,恭候着她们坐下。
冷牧:“你还真是个魔王啊……这样乱用法术不要紧吗?会不会上新闻?你会不会被抓去实验室解剖研究啊?”
魔王翻白眼:“你以为这是你记忆里的世界吗?这个世界的人知道我的存在。”
“知道归知道,可你们不是敌对的吗?你这样光明正大闯入人类的地盘不要紧?不用掩饰一下?就不怕他们联合起来剿灭你?”
魔王:“……”
整个世界都是他的,他还担心租客造反呐?只要他想,把人类灭族了都行。
冷牧摸摸下巴:“也是,如果人类方真有能力消灭你,应该也不会召唤我了。”
魔王:……哦对,他还说了这种谎来的。
冷牧拍拍他的肩,劝道:“魔王,给我个面子,隐藏一下自己的身份。今天我是出来长见识来玩的,别把事儿闹大了,啊?”
魔王对她这种语气怪不适应的,恶寒一把,道:“你还想我怎样?我已经够低调了。”
冷牧指了指他头上的盘羊角。
“哥,把你头上的角收起来成不?”
“……”魔王无语了,“这个角收不起来。”
看到冷牧为难的表情,他又补充:“不过我会设下认知障碍的屏障,别人不会察觉我们的异样的。”
“那也行吧……”
人类的交通工具赶不上魔王的速度,可是比冷牧靠双脚走快多了。
当她们到达最近的人类城镇时,冷牧忍不住发出了——并没有发出惊呼。
冷牧一脸平静地走进本地最热闹的购物街,扫视一圈,将怀疑的视线投向魔王:“这就是你们的世界?感觉和我那个世界没什么区别啊——除了有你这种生物。”
魔王好笑:“那你觉得应该是什么样的?”
“起码得像个古朴的小村庄啊!有田有地,路上有人扛着锄头戴着蓑笠,衣服也不会那么……现代,不说穿着破麻布,至少也得是碎花的吧?”
“你说的是什么年代的打扮啊?”魔王想不通她的脑回路,只觉得滑稽,“你是多瞧不起人类啊?别的不说,在娱乐休闲自我享受这方面,人类比世界上任何一个物种都出色。”
忽然后头冲来一个人,狠狠撞了冷牧一把,冷牧走了个趔趄,慌张中松开了魔王的手往地面摔去。
突然感觉身上好疼……不是被人撞的那种疼……
魔王立刻伸手拉她。
与魔王重新双手相握的瞬间,冷牧身上的疼痛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被刚才那人撞上的不适感。
“……在自找麻烦挑起战争这方面,人类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物种都出色。”
魔王怒视已经跑远了的那人逃走的方向,左手指尖聚起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光球。
冷牧:!
她连忙抓住魔王的手腕:“算了算了,人挺多的,不小心撞到也正常!人类就是这样冒失,但是没恶意的!算了算了啊!”
冷牧东张西望,猛地指着远处一家首饰店,叫嚷着去那里看看来转移魔王的注意力。
魔王见冷牧难得有感兴趣的东西,于是便顺着她,和她一起挤进了人格外多的首饰店。
“你好,请问想买什么?金还是银,项链手环还是戒指?”
“不用管我们,我们就随便看看!”
“好的,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找我们。”
冷牧拒绝了导购员的好意,牵着魔王在各个有如太阳一般闪闪发光的柜台间游走,基本是走马观花,看了一眼就不再看第二眼。
魔王奇怪:“你不是对这些感兴趣吗?看了又不想要?”
“没看到喜欢的型嘛!再看看再看看……”
说是走马观花,但冷牧看得非常专注认真,细细扫过每一款的饰品。
也许是觉得这样光是看,两人之间有点尴尬,所以冷牧开口问魔王打算拿她这个“勇者”怎么办。
魔王茫然:“什么怎么办?”
冷牧说:“你是魔王,我是人类找来对付你的,你把我截过来就没想对我怎么样?一般来说……魔王都会斩草除根。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啊!一个不会深谋远虑的人怎么可能当得上魔王!”
魔王:……靠实力莽上去的。
魔王知道冷牧作为她以为的“人类”,有这样多的想法很正常,自己不给个解释不行。于是他闷头想了一会儿,说道:“一开始把你截过来就是因为好奇,后来……后来,我觉得你人不错,可以收做小弟。”
“当小弟?帮你一起征服世界?”
“那倒不用……”世界早就被他征服完了。
“确实,就算我当了你小弟,也没那个征服世界的本事——喔!这个戒指好看!导购员!给我看看这个!”
冷牧戳着玻璃,让导购给她把底下的戒指取出来。
魔王:“……”
唉,不管是勇者还是小弟,他都不会挑冷牧的,太跳脱了不受控制。
“——魔王,借点钱!”
冷牧看中了一枚戒指,想买回去。魔王看了看她向自己伸出的手,扶额,一个响指变出一叠通用货币。
店员要给冷牧打包,但冷牧拒绝了,直接拿在手里和魔王离开。
魔王问她还想去哪儿,冷牧摇头,称这里和她原本的世界大差不差,没什么兴趣。接着便让魔王“租”了辆车,将她们载到魔王城堡外那片林子的出入口。
车上,冷牧一边把玩着戒指,一边欣赏着外头的风景。
冷牧:“欸魔王,你有没有听过‘先婚后爱’这类型的故事?”
魔王拧眉:“这什么故事?按照人类所谓的规则,不应该是两个人相识相知相爱之后才可以结婚的吗?怎么流程还能反着来?”
“有反差,剧情才会好看啊!”冷牧狡黠一笑,“我跟你讲个先婚后爱的故事如何?”
“不,我不感……”
“从前,有个官宦人家的少爷,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得不放弃自己深爱的青梅,娶了一个门当户对但是素未谋面的大家闺秀。洞房那晚少爷不愿意亲近新婚妻子,于是去和青梅厮混了一晚上。当天夜里,闺秀顶着无人掀开的红盖头坐在床边,摸着手中的戒指,等着那个不会来的人。”
“我都说了我不……”
“天亮后,一身脂粉气的少爷终于来了,可是他暴躁地扯下闺秀的红盖头,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将父母压迫的愤怒全都发泄在了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妻子身上,甚至在之后新妇拜见长辈时,故意给她没脸,打翻她手里滚烫的茶,让一屋子的人都不安宁。所有人都以为闺秀会震怒回家,但是,她只是默默擦干手上的茶水,重新给公婆端上儿媳妇茶。一时间,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瞧不起这个软弱没脾气的新夫人,都琢磨着以后怎么从她这里搜刮油水。”
“你别……”
“闺秀还是默默忍受着,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就摸着自己手上的戒指哭。她不是软弱,只是因为,她深爱着这位少爷。她的丈夫不记得了,可是她还记得。原来,在闺秀小的时候她曾遭遇泥石流,被埋在泥石里奄奄一息,有个路过的富家小孩徒手将她挖了出来。闺秀获救后直接晕了过去,事后不记得那人什么模样,只记得对方戴着两枚枚漂亮的银戒指。其中一枚在对方救自己的时候掉在地上被她捡走,而另一枚戒指,正好就是少爷手上戴着的那枚。闺秀坚信,会挖土救自己的少爷不是个坏人,只要自己熬过了这段时间,少爷总会意识到她有多好。可是少爷一心扑在自己的小青梅身上,白天忙事业,晚上夜不归宿,根本没有与她接触的时间。”
魔王:“……”
“少爷的父母终于松了口,少爷很快将青梅纳为妾室,终日与其厮混,闺秀的处境更加艰难。但是闺秀不在乎,至少少爷在家,她比之前有机会碰到他。闺秀日日想着法往少爷跟前凑,但是很快她发现,比起讨好少爷自己,让青梅开心更得少爷青眼。于是闺秀一转攻势,转而巴结青梅。就在少爷对闺秀日久生情之时,青梅生了大病,需要闺秀的心头血才能医治。一天晚上,少爷难得对一无所知的闺秀有了好脸色,到了她房中,与她吃酒菜,温言细语补上了她的新婚夜,但是第二天,少爷就将床帐中的妻子捆了起来无情取走闺秀的心头血,对她的憔悴绝望鲜血淋淋毫无动容,只说自己已给了她恩赐,赏了她□□好,这心头血是她理应付出的代价。”
魔王:“……这男人……要血直接动手不行?多此一举糟蹋自己干什么……”
“……”冷牧嘴角一抽,克制着情绪继续说下去,“青梅因为闺秀的心头血果然痊愈,少爷高兴极了,称反正闺秀命不久矣,等她死了,会想办法把青梅扶正。青梅听说少爷是如何救自己后,脸色立时变了,少爷连忙解释自己献身属于迫不得已,他心里只有青梅一个。但是青梅仍然不高兴,避开所有人带着匕首独自一人去瞧被少爷关在柴房的闺秀。那时候闺秀已经虚弱得奄奄一息,看见青梅带着匕首前来就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死到临头,她终于清醒,将手上的戒指取下来砸向青梅,称自己瞎了眼了看上少爷,诅咒他不得好死,让青梅转达,自己这条命就当还他的救命之恩了,此后两不相欠。末了,闺秀还让青梅小心,这种人对结发之妻尚且如此,一旦他不爱青梅了,对待青梅只会比对她更狠。”
魔王:“……嚯。”
“青梅看到闺秀扔给自己的戒指一懵,称这是自己幼年丢失的戒指。闺秀闻言呆住了。两人一合对,才发现当初救闺秀的其实是小时候女扮男装逃出来玩的青梅,而青梅之后因为与少爷定情,就将戒指当作信物和少爷交换。闺秀这才知道自己爱错了人,坦言自己能救青梅也算自己报了恩,坦然赴死。青梅诧异她何出此言,于是掏出人参用匕首切片给闺秀滋补。原来青梅厌恶少爷这样不顾他人的手段,对闺秀歉疚非常,所以想来照顾她。此后青梅疏远少爷,日日来照料闺秀。两人本有前缘,又日久生情,不多日,闺秀康复,而少爷因为斗不过政敌被发配边疆,青梅和闺秀趁机与其和离,青梅顺手将自己的定情戒指抢了回来。之后少爷离开,青梅在皎洁的月光下将自己的手上的其中一枚戒指取下来郑重地献给闺秀,闺秀羞涩地将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此后两人和睦地共度余生,而那对作为她们爱情见证的戒指就这样被子孙后代供奉起来,从此,戒指就成为爱情的代名词,end~”
魔王:“……?”
魔王扶额:“你等等……先婚后爱是这样的?”
“怎么不是?她们是不是先成婚了然后才产生爱情的?是不是先有了婚姻才有了爱情?怎么不是先婚后爱了?”冷牧理直气壮。
魔王被噎了一下,盘了盘逻辑,道:“可是闺秀是女主角,少爷是男主角,结婚的也是他们,难道不应该是男女主角相爱吗?”
冷牧不以为然:“谁跟你说女主角一定要和男主角在一起?主角的意思本来就只是指戏份占多而已,哪有男女主角必须绑定在一起的道理!”
冷牧在魔王开口之前摸出自己刚拿到的戒指,递给魔王。
冷牧:“喏,送你的。”
魔王受宠若惊,刚想接手,忽然想起冷牧刚刚讲的故事,忍不住心神荡漾。
“你送我戒指是……”
“这是咱们的友情戒指啊!”
哐喳一下,魔王心中的荡起的涟漪迎来了寒冬,被冻成了冰坨子。
“你说要收我做小弟,我觉得不大行。当小弟没有保障,我们还是当朋友吧!”冷牧自说自话地将戒指戴上魔王的右手尾指,随后向魔王抖搂自己的手指。
魔王懵:“什么?”
“你给我的象征友谊的戒指啊!”冷牧又翘了翘手指,“友谊是双向的,你堂堂一魔王,总不能干克扣的勾当吧!”
魔王觉得自己身为魔王,当然不能干出“克扣”这种掉价的事。
可是……
他现在手上也没可以送的东西啊?
——啊……
魔王举起他和冷牧交握的那只手,心念一动,那只银狐尾戒就嗖的一下出现在了冷牧与自己握着的手上。
“喏,友谊戒指。”
魔王颇有得色,但是冷牧却露出了嫌弃的神情。
冷牧:“噫惹,还是个魔王呢,这么抠门给人二手的戒指!我给你的戒指可是崭新的仅此一份的限量款!”
魔王炸毛了:“那你这戒指还是我付的钱呢!你借花献我还好意思嫌弃!”
“嘿!我当时就说了是跟你借的,我又不是不还你!你个魔王小气巴巴的,上不得场面!难怪住那么远的郊区呢!抠搜的,是自己没钱吧!”
“你!”
魔王正要反驳,他俩坐的车却突然停下了,他看向窗外,距离他城堡外的那片林子还有好一段路呢。
魔王问司机:“何事停下?”
司机:“没油了。”
“……下车。”
魔王拉着冷牧下车,反正路也不是很长,天黑前能走回去。
冷牧被拉着走了两步,回头看还在原地的司机,晃晃魔王的手:“欸,好歹也是人家把我们送回来的,你倒是让人家有足够的油回去啊!”
魔王挑眉看她:“你确定?你负责?”
“我确定!——不过我负什么责?”
魔王没回答,打了个响指,那边司机就发动车离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辆车吹起的尾气不好,冷牧忽然觉得自己的皮肤很干,甚至有点痒有点疼。
魔王:“万物守恒,那里多了点什么,其他地方肯定会少些什么。”
冷牧抠着脸上的痒,迷惑问什么意思,但是魔王没再回答,拉着她往城堡方向走。
快进林子时,魔王忽地吸了吸鼻子顿住。
奇怪,哪儿来的血腥味?在这里有血腥味可不大妙啊……
“魔王,我感觉我背上有点疼,还湿漉漉的,你帮我看看是不是有虫子啊?”
冷牧嘟囔着将后背侧给魔王看——之前被人撞过的地方晕开了一大滩血迹,血迹中心有一道细长的缝,衣服被划开了,而且是刀具的痕迹。
魔王:“……啧,人类真是过太久好日子了。”
“啥?”
说话间,南方丛林间蹿出数只硕大的黑熊,挥舞着毛发炸开的魁梧臂膀嘶吼着朝他们冲过来。
冷牧因为冲击反应不过来僵在原地,还好魔王眼疾手快迅速将她拦腰夹在身侧飞上天,险险躲过熊群的攻击。
魔王叹了口气:“你之前指的方向有很多野生熊,对血腥味尤为敏感,性格顽劣嗜杀,所以我才说危险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