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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 > 第39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

正德三年五月

○戊戌朔。宁王 宸濠被敕嘉奖及禄米衮衣之赐,奏:“请来朝谢恩。”上从,礼部议不允。

○安南国王 黎谊 遣陪臣黎嵩等来朝贡方物,赐谊 彩叚十袭锦四叚,并宴嵩等,各赐金织文绮等物有差。

○己亥荫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王鏊 子延素,为国子生。

○升太平府·知府 周进隆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庚子升大理寺·左·寺丞杨潭为本寺·左·少卿。

○升山东·按察司·副使黄珂为山西·按察使。

○降刑部·主事 宋冕为金溪·知县。时有守卫官遗失关防,令军人自首者,刑部止拟军,罪不及官,为缉事者所发,下锦衣卫鞫之。冕坐原问失详,降之。

○辛丑给雍靖王妃吴氏餋赡米,岁一千石。

○代府·襄垣王府·管理府事·镇国将军仕坯奏:“臣父恭简王与山阴康惠王,俱为郡王。今两府宗支繁衍,凡遇迎接诏敕及庆贺万寿、正旦等礼,俱赴山阴王府,同行非便,乞如庆成永和王例,各于本府行礼。庶尽报本之私,亦息不睦之讼。”礼部议覆:“迎接诏敕,仍赴山阴王府行礼。其诸令节,宜如仕坯所请。”从之。

○壬寅端午节,赐百官宴于午门。

○升开封府·知府 陈澍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下吏科·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于锦衣卫狱。先是,奎、彧查盘宁夏等卫粮草,参奏:“庆阳府·同知赵楫并宁夏等卫·指挥·千百户等官丁广等一百三十余员,请治罪楫及 广等,俱令巡按御史逮问亏耗之数,如近例倍偿。有死者,责其家完纳。”诏:“以奎、彧所参不分情罪轻重,下狱考讯。”并斥:“户部·尚书 顾佐等受国重托,尸位狥情,令具实回奏。”盖刘瑾擅权如此。

○锦衣卫·总旗江达、男辅等二人,以捕盗报功。兵部移文给赏,礼部查优赏例,各给银五两、文绮一表里。达,盖为刘瑾理家事者也。

○甲辰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马诚祭泰陵。

○兵部奏:“武举中式安国等六十名,请依条格升级用之。”报:“可,仍令分往狭西三边,听镇巡官编之行伍,有警调用,使知地理,练边务。若谋勇过人、有功可录者擢用之,不得假托公私潜回乡里。”

○乙巳以大理寺·右·寺丞王宪为左·寺丞,刑部·郎中董恬为右·寺丞。

○酉刻,金星昼见于申,三日乃灭。

○丙午给武定候 郭勋 岁禄一千石,本色折色均支。

○赏分守万全等处·左·参将·都指挥·同知杨玉飞鱼又绮一袭。

○丁未广西·镇安府·土官·知府·应袭官男岑流□王 遣官族岑贤等来朝贡马匹银器等物,赐钞锭如例。

○戊申遣太常寺官祭都城隍之神。

○己酉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游泰祭献陵。

○诏:“礼部选译字生,工部增修四夷馆房舍。”从提督馆事·太常寺卿刘玑请也。

○庚戌遣太常寺官祭汉前将军寿亭候。

○伊王 諟锊 薨。王,安王第五子也,母妃张氏,景泰六年三月十一日生。成化四年十一月封郏城王,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袭封伊王。至是薨,年五十四。讣闻,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例,谥曰:“定”。

○辛亥南京·国子监·司业缺,吏部推翰林院·编修温仁和、检讨周祯可补,又谓:“其官虽额设自宣德九年后,以事简不除者久矣。至弘治末,因祭酒章懋 拟升后,守制未满,未能之官,乃特以编修罗钦 顺往署监事,令当补与否,乞圣裁。”有旨:“既事简裁革,其勿补。”时尚书 许进以当补之人,咨内阁大学 李东阳,答云:“北司业为鲁铎,南则月在铎后者补之。”同官焦芳意欲挤编脩汪俊 南,盖以俊 为东阳所厚,且疑戴大宾之得及第,以为俊 所取士,阴相汲引,而使其子黄中不得列名一甲,甚恨俊,且移怒东阳。及闻东阳之举不及 俊,遂大詈于阙下。刘瑾闻之,谓人曰:“黄中昨在吾家,试榴花诗亦甚拙,乃以不得状头为恨耶?使石文义语进南司业,可依次拟二人中,湏及近年添设之意。”芳不能挤俊,于是乃愧沮云。

○给武进伯朱本岁禄八百石,本色折色均支。

○侍郎文贵以修边,借太仓银。户部·尚书 顾佐言:往年,宣大边储缺乏,尝借太仓银若干,拟以河东运司盐价补还。至今补犹未足,贵请不可许。遂有旨:“查究所司经管官吏,坐以举奏迟误之罪。佐及员外郎王冲□羽等,各夺俸三月;侍郎王琼 已迁吏部,责其不具自劾,改南京;郎中赵鹤已升知府,降南安·同知;员外郎李王□赞已迁通政司·参议,降饶州·通判;尚书 韩文、张缙、王佐已落职,缘事·郎中陈仁 已降调,俱宥之。”琼 始以附瑾得吏部,瑾复怪其谢薄,乃改之南云。

○赐协守贵州清浪等处·右·参将·都指挥·佥事 张勇飞鱼文绮一袭。

○蜀王 宾瀚薨。王,惠王弟二子也,母妃梁氏,成化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生。弘治四年十二月封世子,弘治七年十二月袭封蜀王,至是薨。讣闻,上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制,谥曰:“昭”。

○壬子升户部·右·侍郎吴文度 为左·侍郎,太常寺·卿刘玑为户部·右·侍郎。

○贵州·赤水卫火,毁军民庐舍三百十六家,及城楼一座、仓廒二座,男妇死者二十人。

○癸丑赐庆府巩昌王 寘銂 《易经》、《四书》,各一部。

○晋府·革爵·宁化王 钟鈵第六子奇俊 赴京,乞食米。晋王请:“治其越关奏扰之罪。”上仍谕王钤束令,山西巡按御史究治其同行者王鹤等罪以闻。

○裁革·云南·宁州·流官·知州。旧额惟土官,弘治十六年新添流官知州。至是,巡抚·都御史吴文度 以夷方地狭,奏请裁革。从之。

○兵部以开原获功,官军千户李春等十人名上,诏:“升赏有差,并赏太监王秩白金二十两、文绮二袭,右·参将耿贤白金十两、文绮二袭。”

○甲寅起复贵州·按察司·副使沈庠以病乞致仕,许之。

○乙卯汝王奏:“岁禄万石,止支粳米二千石余,皆粟麦。况遇灾输不及数,乞给银以济艰窘。”户部请:“岁支粟米,内仍改粳米千石给王用。”从之。

○升知州谭绶、秦志、雷爵,通判谢汝旸、晁必登为府·同知;知县张元春等,为知州。故事,州县官吏部照缺铨补,无每缺推二员请旨点用者,自瑾窃柄始出内批。盖虽细政,必预闻之,而后可遂其渔猎也。

○赐分守锦义二城右·参将·都指挥使回鹏飞鱼文绮一袭。

○命:“都督·佥事 韩辅子玺代为署都指挥·佥事。”玺,例应授指挥使,以中武举升署一级云。

○秦州·礼县天鼓鸣,如雷。

○丙辰哈密所遣使写亦虎仙 既入城,伴人皮俊 及方物,俱不至,通事 王景以失察下狱矣。礼部复以巡抚·甘肃·都御史才宽等,不能严督为言。有旨:“数等失于审察之罪,而宥之。”仍诏:“礼部移文边关,以后夷人进贡,悉从旧制,审其可否乃行。”

○命:“署都督·佥事 胡忠于中军·都督府·佥书。”

○丁巳升巡抚·陕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柴昇为吏部·右·侍郎,太常寺·少卿张忠淳为本寺·卿,仍提督四夷馆。

○降通政司·右·参议任良弼 为江西·建昌府·通判,以封奏不谨,故也。

○复置万全·都司·怀安卫·懦学。学,建于国初,设教授训导各一员。正统间,以兵变裁革。本卫生员,俱入万全左卫学肄业。至是,指挥同知宋赟等奏,复之。

○贵州·朗溪蛮夷·长官司·长官田稷以疾免,其子庆嘉请代,从之。

○镇守·四川·太监罗仑奏:“用中蓬黑虎寨各番,叛逆久矣,今皆归顺。请录深入招抚,不避艰险者之功。”诏:“升千户王玉、单英等二十七人,各实授一级;指挥章玺等五人,各署一级;威州·知州崔哲等三人,各俸一级;赏参将马隆等五人,各银十两、文绮一袭;巡按·御史陈威 银十两、文绮二袭;加仑禄米,岁十二石;仍以玺书劳之。”

○戊午赐韩府·陇西王 旭木□本岁食盐三十引。

○辛酉荣王奏:“长子、次子未受封,用度缺乏,乞赐颁给。”上曰:“朕念亲亲之情,固欲从厚,但稽之祖训,禄米自有定制,岂敢有违,已别有颁赐关户部。其移文长史司,启王知之。”

○壬戌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李逊学 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改巡抚甘肃等处·右·副都御史才,巡抚陕西。

○勒户部·署郎中·事员外郎夏从寿为民,以餋病违限也。

○命:“故·万全·都指挥·佥事 张澄子辅代为署都指挥·佥事。”辅,例应袭指挥使,以父澄所部有阵获功,未升而卒,特升署职一级云。

○改南京·留守·左卫·指挥·同知袁璋 于南京·锦衣卫·佥书。

○癸亥赐山西·临泉王,岁食盐十引。

○甲子太监李荣传旨:“以御用监·太监郭通镇守金、齿腾冲地方。”

○命:“平江伯陈熊 充总兵官,提督漕运,兼镇守淮阳地方。”

○昬刻,土星犯灵台上星。

○致仕·巡抚·宁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珣卒。珣,字德润,山东曹县人。成化己丑进士,授河南·大康·知县,调信阳,擢监察·御史,升湖州府·知府。以简静为治,民安之,迁河南·右·参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居边久,厌其劳剧,遂引疾乞休,家居六年卒。珣,宽厚质朴,无赫赫,严循资,以至通显,然亦不瘝职也。子崇仁、崇文、崇献皆中甲科,而崇文亦至都宪。

○乙丑监察·御史李璞奏命清查甘川等十二卫,古浪等三所屯田,还奏:“旧额,实屯军壮所种共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五顷五十亩,为粮十三万三千八百六十余石。走□尺科并措办边储舍余人等,所种共一万五千一百七十六顷六十亩,为粮八万四千五百七十余石。惟西宁一卫田,皆可垦。其他卫所,实屯地一千八百三顷,及起科地一百五十六顷七十亩,该粮二万二千六百余石。先因,巡抚·都御史刘璋、委都指挥陈瑄、左·参议李时等相度,不堪耕种,已请开豁。今清出各卫膏腴田地共三千余顷,内以一千九百余顷,补璋 所开豁原额之数,并余地一千四十五顷,俱拨军壮余丁承种,庶几屯粮不缺。但镇番卫孤悬边境,虏常出没,田半抛荒,宜添设墩堡,以便瞭望耕种及炤。璋 等既除荒地,不能别处,以足粮数,其罪难辞。”诏:“添筑墩堡,令镇巡官议处以闻。瑄逮问,璋 等既迁官去任,勿究屯田责。抚按镇守等官,时加阅视,务见寔效。”

○旌表孝子叚兴等三人,节妇张氏等十四人。兴直隶·吴桥县·学生,孔承夏山东·曲阜县人·国子生,张旻山东·日炤县·学生,俱以庐墓三年,表其门曰:“孝行”。张氏襄阳卫·右所旗丁孙通妻,黄氏襄阳中所军何敬妻,张氏直隶广平府曲周县生员李杰妻,杨氏真定府深州生员张琦 妻,郑氏浙江钱塘县行人包谦 妻,董氏海宁县民朱俊 妻,孟氏河南阳武县民毛宁 妻,顾氏杞县民袁儒妻,兰氏孟津县民马友 妻,员氏陕西渭南县民裴昌妻,韩氏泾阳县民仝珍妻,杨氏山东曲阜县民孔彦禟妻,俱守节不贰,表其门曰:“贞节”。钟氏、江氏,俱江西赣州府兴国县人,钟之夫曰陈玉琳,江之夫即玉琳子凤翔 也。两世俱寡,以守节闻,表其门曰:“双节”。

○兵部·尚书 刘宇言:“左·侍郎文贵以防边适宣府,右·侍郎曹元以治船适通州,军机之烦,尚书难以独任,请暂增侍郎一员分理。”从之。

○丙寅升西安府·知府 刘纲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仍掌府事。纲,以计捕矿贼有功,巡按御史奏保之,故有是命。

○命:“金吾·右卫·指挥使卢英,守备宁武关。”

○太监刘瑾奏:“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预解过辽东、大同、宣府、宁夏、甘肃、榆林各边年例,并奏讨银两共五百四万六千七百五十三两有奇,乞差给事中御史分行稽核,籴买粮料、草束用若干,折放过若干,见在若干。有侵盗浪费诸弊,从实参奏。”户部因言:“数年之内,各边又有解去折粮、折草、户口、食盐、农民、赃罚、盐价诸数,及带运马草麦钞布折银两,共五百十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余两,亦宜通行稽核。”上是之,敕差去科道官,如数核实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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