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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来,谢楚星一直都活得比较禁欲。
跟校花谈恋爱谈了两个月,他完全没有想亲吻的想法和**,甚至牵手都是走个形式。
会答应校花也是因为她是校花,被校花选中,谢楚星觉得自己应该答应她。
答应的那一刻他并不知道,谈个恋爱会如此麻烦。
要经常发信息说“我想你”,要一吃吃饭看电影,要买花送礼物,还要送她回宿舍。
谢楚星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是有点浪费时间。
一次,他把校花送到宿舍楼下,着急去找郑小北一起练琴,转身就要走,但校花拉住了他。
谢楚星:“怎么了?”
校花闭上了眼睛,微仰着头,等待什么的姿势。
谢楚星只以为她是困了,说:“快进去吧,早点休息。”
第二天一觉醒来,谢楚星收到了校花发来的分手通知,让他跟吉他谈恋爱吧。
谢楚星觉得校花说得有道理,只回了两个字:[行吧]
后来上了大学,他发现自己对同宿舍的学霸舍友,会时不时起一些微妙的反应。
但这些反应来得快去得也彻底,人家是有女朋友的人,他除了搁心里想想还能怎么着。
后来舍友分手,他也没再起任何波澜。
所以相当长一段时间,谢楚星确实是在跟吉他谈恋爱的。
吉他就是他老婆,他有很多老婆,可以换着陪他睡觉。
直到……遇到于热。
那个机缘巧合,于热直接把他的**掀至**,药劲猛烈持久,到现在都似乎还未退。
他尝到了那种美妙的甜头,就乱了心神。
不然怎么会听了平头男和郑小北的三言两语,就觉得于热可能对他有点意思呢?
可能人家就是犯.贱想撩他。
想明白了,谢楚星便觉得自己是收得住的,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
何况想玩的乐队都已经顺水推舟地不劳而获了一个不错的键盘手和一个凑合的吉他手,这个吉他手还自带排练场地。
这就足够谢楚星燃起斗志的了,相比之下,跟于热的那点起起落落的情情爱爱,就暂时先往后靠了一靠。
谢楚星弹完吉他,丁潮自动认输,都不用让于热当裁判了。
他一个劲儿地朝谢楚星竖大拇指,狗腿道:“牛逼,我认输,以后我也叫你哥吧?”
“我没意见。”谢楚星仰头环视这个地方,“你弹的不错,就是琴不太行,送你一个?”
昨天晚上看不清,今天白天丁潮看得真真切切,谢楚星穿戴跟这里的人就不一样,手上带的那块腕表他也刚好认识,要好几十万。
这样的人会送什么吉他,他想见识见识:“送我?好啊!”
盯着谢楚星看了半天都没得到回应的于热:“……?”
处处留琴?
“这儿挺宽敞的,”谢楚星依旧是对丁潮说话,“我能在这儿转转吗?”
“随便转。”丁潮说,“我住楼上,还有两三个房间空着,我那几个哥们有时候后会过来,下面就是玩的,这是音箱,之前蓝晴会带她的小姐妹来唱卡拉OK,那边还有台球,玩两把吗?”
谢楚星随着丁潮的介绍看房子的陈设,视线扫过红砖色墙面,下移至两个黑色的大音箱。
于热坐在音箱上,但只感觉谢楚星的目光从他脚面上轻轻擦过,便再没有了然后。
“今天先不玩。”谢楚星远远看了眼台球台,又回过头来看了看丁潮,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做主音 主唱,丁潮弹节奏。
决定之后,他邀请丁潮:“如果你加入我的乐队,可以来这里排练吗?”
于热对他的乐队没兴趣,强扭的瓜不甜,那还不如换个有兴趣的人。
“那当然没问题了!”丁潮激动得要落泪,“真的吗?那就是说,我跟晴儿可以在一起排练了?”
谢楚星:“……我还没问她。”
“那你赶紧问吧!”丁潮着急道,“但是一定不要提我,她要是知道还有我,肯定不会同意的。”
一直沉默的于热加入对话:“或者我帮你问?”
“不用,”谢楚星面无表情,“我自己问就行。”
Loft分别的时候,于热问谢楚星去哪里,可以送他。
谢楚星说回去,但不用送。
于热踩了火:“快两公里,你走回去?”
谢楚星已经开始走了。
于热骑着很慢的速度跟着他。
谢楚星知道旁边有个人,却始终低着头,也不说话。
于热离他近了一点:“怎么回事,话都不能说了吗?”
谢楚星脚步加快:“放心,以后我会听得懂人话的。”
于热继续跟上去:“你真的确定你听懂了吗?”
以前于好闹脾气,于热都会买糖葫芦哄她,刚好路边有卖糖葫芦的,于热就买了一串,追过去问谢楚星:“要不要尝一个,很好吃的。”
说着自己吃了一个。
谢楚星看一眼糖葫芦:“太酸了。”
“有糖的,”于热又咬下来一个,将剩下的半串递到谢楚星眼前,“这个糖多,你咬这个。”
“太甜了。”谢楚星又说。
酸也不行,甜也不行。
于热只好叫他:“祖宗,你上车行不行,不怕有人拍你啊?明天我直接跟着你上热搜。”
谢楚星停下了脚步:“我没你想的那么红。”
刚说完,就发现有一部手机对着他。
见过明星在大街上谈恋爱的,没见过明星在大街上“吵架求复合”的。
要是真被传到网上,谢楚星也别想回归歌坛了。
于是他接过糖葫芦,上了于热的车。
咬了一口,味道真的不错,有点酸又有点甜。
翌日,谢楚星虽然没上热搜,但在小范围内掀起了浪花。
#歌手谢楚星退圈后放弃亿万家产和宝马豪车,坐在摩托车后座吃糖葫芦#
照片里,他穿着肥肥大大的羽绒服,和超显脚大的雪地靴,葫芦上的糖沾了满脸,配上剪短又刚长出来的寸头,从里到外都冒着傻气。
跟骑摩托车的戴墨镜帅气小哥哥形成了鲜明对比。
【骑摩托车的小哥哥有些帅哦】
【退圈是回家卖糖葫芦去了吗?谁给我个地址,我要去买】
【虽然但是,先嗑为敬】
谢楚星的内心毫无波澜,一对be的CP有啥好嗑的。
与丁潮说定了之后,谢楚星就去找了蓝晴,提了组乐队的事,但没有隐瞒丁潮的加入。
如果可以,蓝晴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丁潮了,但有人为这事跟他打了招呼。
“热哥跟我说过了,”蓝晴爽快道,“我没问题。”
这之后谢楚星有两三天都没往酒吧跑,他不去,于热也不主动找他。
但是写歌之余偶尔会想,这人到底什么意思啊,到底有什么弦外之音没参透?
想不出来,就继续写歌。
乐队还差个鼓手。
谢楚星非常看重鼓手这个位置,但鼓手在乐队市场上一直是稀缺物种,几个乐队共用一个鼓手的现象是非常常见的。
“我有个人选,”郑小北不知道从哪搞到四张演出票,要带谢楚星和另外两位成员去看现场,“今晚Fever乐队在防空洞有演出,听说鼓手是‘借’来的,但是很牛逼。”
谢楚星:“所以你也想‘借’来用?”
“不,”郑小北说,“我想把他挖过来。”
“你想挖,人家可未必过来,”谢楚星对Fever乐队略有耳闻,但对乐队成员不了解,更不知道借来的鼓手是谁,对郑小北的话持保留态度,“先看看他打得怎么样再说吧。”
他们到的时候,防空洞已经站满了人。
演出开始。
几个人跑上舞台,分别站到了主唱、吉他、贝斯和鼓手的位置。
谢楚星身材高挑,即便站在人群最后,也能看清台上,主唱握着麦克兴奋地对台下的观众喊:“欢迎大家来到Fever的地下演出,你们,准备好了吗?”
话音未落,就响起了一阵富有节奏的排山倒海的鼓点。
瞬间将人群的欢呼声加热到鼎沸。
欢呼声很大,鼓声更大。
“听说这次演出的鼓手,四年前组过一个乐队,在学校里非常火,但是成立没多久就因为吉他手出了事故解散了,当时的贝斯手是上次我们去的那个酒吧的老板,主唱就是你看到的这位,”郑小北说,“鼓手从那之后就沉寂了,要不是Fever的鼓手手腕骨折了,主唱又是当年旧友,很难有人能请到他打鼓。”
谢楚星好像听清了,又好像没听清。
因为他所有神经,全都集中在了眼睛上,在看那个打鼓的人。
竟然是他。
怎么会是他?
那个人打起鼓来,跟其他所有时候都不一样。
所有人都在跟着旋律跳动舞动,而他,是源头,是主宰,是点燃全场的火把。
他不看任何人,但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他身上。
原来他不只唱歌好听,不只会弹吉他,还会打鼓,还打得这样好。
每一个鼓点,都敲在了他复苏的心跳上。